在我们讨论主题——自由对现代人的意义,及现代人为什么和如何试图逃避自由——之前,我们必须首先讨论一个似乎可能已不存在的概念。然而,讨论这个概念却是想要了解现代社会中之自由,所必需的一个前提。这个概念就是认为,自由是表示人类存在的一个特征,以及人类之发现其为一个独立而个别的生物的程度不一,而自由的意义则视此种发现的程度而改变。
当人类从与自然界同一的状态中觉醒过来,发现他是一个与周遭大自然及人们分离的个体时,人类社会史于是开始了。然而,在历史的漫长时间中,这种觉醒一直是隐晦不显的。个人仍继续与大自然及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他已部分地发觉,他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但是他还依然觉得,他是周遭世界的一部分。这种个人日渐脱离原始关系的“脱颖”过程——我们可称此过程为“个人化”——在宗教改革到目前这数百年当代历史中,已达到其顶峰状态。
在个人的生命史中,我们也发现这种同样的过程。一个婴儿脱离母胎,呱呱坠地,成为一个独立的生物个体。虽然这种生物的分离,是个人存在的开始,但是在功能上,婴孩仍与母亲联系在一起,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期。
只要个人尚未完全割断这个把他与外界联接在一起的“脐带”,他便没有自由;但是这些关联给予他安全感,和一种相与感,及一种附着感。笔者欲称此种关联为“原始关系”,因为在个人化过程导致个人完全“脱颖”之前,这种关系便已存在。这些关系是正常人性发展的一部分,就此意义而言,这种关系是有机体的;这些关系所隐含的意义表示个人没有地位,而且表示给予个人安全及指导个人的生活方向。这些关系把婴孩与母亲,把原始社会的人与其家族及自然,或者把中古时代的人与教会及其社会阶级,连接在一起。一旦达到了完全个人化的阶段,以及个人解脱这些原始关系时,个人又遭遇到一项新工作,就是:如何在这个世界中有所作为及生根,以及用什么其它方法来寻求安全。这时,自由的意义便不同于在达到此演化阶段前的自由的意义。走笔至此,须作一停顿。笔者认为应就个人与社会的演变,更具体地讨论这些概念,以便澄清这些概念。
这种由胎儿变为一个“人”的突然转变。以及这种切断脐带的行为,就是个人脱离母体而独立的分界。但是,就两个身体的分离这一浅薄意义而言,这种独立才能算是真的独立。就功能的意义而言,婴孩仍然是母亲的一部分。婴孩仍须由母亲喂养,携带及照顾。慢慢地,婴孩开始知道,母亲及其他目的物是与他本身分离的个体,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有一个因素是婴孩神经及一般身体的发展,亦就是婴儿抓握目的物及控制目的物的能力。婴儿透过自己的行为,感到外面的世界。教育的过程促进了个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带来很多挫折与禁令,这时,个人所遇到的不是慈爱的母亲,而是具有不同目的的人,且这些目的常与孩童的希望是冲突的。不仅如此,他所遇到的人通常是存有敌意和危险的人物。(原注:笔者须在此指出,本能的挫折。就其本身而言,并不会引起敌意。扩张性的挫折,孩童企图表现自己而遭到打击,以及父母所表现出的敌意——简言之,就是压抑的气氛——这些才使得孩童产生一种没有权力的感觉,而敌意便由此种感觉油然而生。)这种敌意是教育过程的一部分,但决不是全部,在区分“我”与“你”的过程中是一重要因素。
婴孩生下数个月后,才能辨识其他的人,才能够微笑,过了数年之后,才不会把自己与宇宙混为一谈。(参考tean Piaget著:tOF thE ChILD)直到这时为止,孩童显示出一种特殊的自我中心,这种自我中心是只有孩童才有的,它并不排除对他人的喜爱与感到兴趣,因为,他还未曾真正地感觉到“他人”是与自己分离的个体。同样地,在最初这几年中,孩童之依赖权威,也不同于以后之依赖权威。因为在孩童心目中父母——或任何其他权威——还不是一个完全分离的个体,他们是孩童的宇宙中的一部分,而这个宇宙还仍旧是孩童的一部分;因此,服从他们与一旦两个人已变得真正分离开时的那种服从,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休斯(Rupert hughes美国小说家)在《牙买加的强风》一书中,曾生动地描写出一个十岁小孩,突然发现她是个“人”的经过情形:
“然后,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突然发生在艾蜜丽的身上。她突然地发现她是谁了。这是毫无理由来解释的,为什么早五年,或甚至于五年后,这件事不会发生在她身上,而偏偏就在这个下午,这件事发生了。她正在船头起锚机的后面(她把一个挂钩放在起锚机上,当做门环)的角落里玩住家家的游戏;玩腻了,便漫无目的地走到船尾,一边胡思乱想到蜜蜂和仙女,这时,一个念头突然闪入脑海,想到:她就是‘她’。她一动不动地停下脚步,开始观察她的身体。她不能看到身体的全部,只能看到她的上身的前面,她的双手——她把双手抬起来,仔细地观察;但是,这已足够使她对她那突然发现是属于她的身体,有一概略的认识。”
“她开始相当嘲弄地大笑。她想:‘哈!真想不到,在所有的人中,你偏偏要长成这个模样!——现在,你不能摆脱这个模样了,但是,这不会很久的:你会由小孩子,变成大人,再变得老态龙钟,然后你就不会玩这个鬼把戏了!’”
“为了想要避免任何人打扰此一最重要的时刻,她开始攀登索梯,想要爬到桅顶上的高架上。每一次,当地挪动一只手臂或一条腿时,都会使她觉得新鲜而惊讶地发现,手臂和腿是那么随心所欲地服从她。当然,记忆告诉她,以前手臂和腿一向是这样做的,但是,以前她从未发觉这是多么令人惊异的。坐在高架上,她开始极端小心地检查双手的皮肤。因为这是属于她的。她把上衣脱下一点,露出肩膀来,看看在衣服里,她的确仍然是存在的,然后,又把肩耸起来,触到她的腮帮子。温暖的肩膀接触到她的面颊,给予她一种舒服战栗的快感,就像某位好友的爱抚一样。但是,没有一位精神分析家能告诉她,这种感觉是经由她的面颊,还是经由她的肩膀,传达到她的心房,也不能分别,哪一个是爱抚者和哪一个是被爱抚者。”
“当一旦完全深信这项惊人的事实,即是:如今她是艾蜜丽时(至于她为什么一定要说“现在”,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她以前从未曾幻想过,转生为另外一个人。)她开始严肃地揣测这项事实的涵义。”
孩童年岁日增,脱离“原始关系”的程度也越大,于是,便越加渴望自由与独立。但是,如果我们了解在此日益个人化的过程中的辩证特质,才能充分地明白这.种渴望自由与独立的因果关系。
这个过程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孩童在身体、情绪与精神方面日益强壮。同时,身体、情绪及精神各方面的功能也日益统一。于是,一个由个人意志及理性引导的,有组织的构造在日渐地发展着。如果我们把人格的这个有组织而完整的整体,称作“自我”(Self),我们也可以说:“个人化的成长过程的一面,就是自我实力(Self-sfreaenth)的成长”。个人的条件及社会的环境限制了个人化的成长。而社会环境的限制尤为主要,因为,在这方面,个人之间的差异虽然很大,但是,每一一个社会只能达到某一程度的个人化,一般的人不能超越过这个程度。
个人化的过程的另一方面,就是“日益的孤独”。“原始关系”给予安全感,并把个人与外界当做基本的联系。孩童从世界“脱颖”而出,发觉他是孤独的,是一个与他人绝休戚的个体。这种与世界——这个世界与其个人比较起来,是强而有力的,而且常常是具有威胁性和危险的——分离的状态,产生一种无权力和焦虑的感觉。只要一个人是此世界的完整的一部分,只要他没有觉察到个人行为的可能性与责任,那么他便不必害怕这个世界。当一个人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时,他便觉得子然孤立而面对着一个充满危险的世界。
这时,便产生了想要放弃其个人独立的冲动,想要把自己完全隐没在外界中,藉以克服孤独及无权力的感觉。然而,这些冲动及由此冲动而产生的新的关系,与在成长过程中所切断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正如同孩童不能重新投入母胎中的情形一样,在心理上,他也不能倒转个人化的过程。如果想要这样做,就必须采取“服从”的态度,但是,在跟从的过程中,权威与服从此权威的孩童之间的基本矛盾还是未曾消除的。在意识上,这个孩童可能觉得安全与满足,但是,下意识地,他发现,他所付的代价是放弃自己的力量及完整性。因此,服从的结果与当初想要服从的目的正好相反:服从增加了儿童的不安全感,同时,产生了敌意与反抗,而这种反抗是更令人惊吓的,因为反抗的对象正是儿童所依赖的人。
然而,服从并不是避免孤独与焦虑的惟一方法。另外一种方法,也是惟一一种有创造性的,结果不是导致无法解决的冲突的方法,就是与人类及自然,自动自发地建立关系,这种关系是在不否定个人的情况下,把个人与世界联系起来。这种关系——其最极致的表现就是爱与创造性的工作——固着于整个人格的完整性与力量中,因此,所受的惟一限制,就是自我成长过程中的那些限制。
个人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两种结果便是服从与自发的活动,关于这二者的问题,在以后还要更详细地讨论;现在,笔者想要讨论一个普遍的原则,就是从个人化的过程中,及个人日渐获得自由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辩证过程。一方面,儿童变得日益自由,可以发展和表现自我,而不受原来约束他的那些关系的妨碍。可是在另一方面,儿童也日益地脱离了给他安全与保障的那个世界。个人化的过程虽然是其个人人格日增力量及日渐完整的一个过程,但同时,也是一种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失去了当初与他人无分彼我的同一性,儿童日渐与他们分离。这种日渐分离的情形可能产生一种孤立状态,从而产生凄凉之感,和造成强烈的焦虑与不安。如果儿童能发展内在的力量及生产力,这种日渐分离的情形也可以产生一种新的接近他人的情况,因为.内在的力量与生产力是与外界建立此种新的关系的前提。
如果自我的成长能与这种分离及个人化的过程配合发展,那么儿童的发展将会是谐和的。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事。当个人化的过程自动地发生时,由于许多个人的及社会的因素,自我的成长受到了妨碍。这两种趋势之间的差距,产生了无法忍受的孤立与无权力的感觉,这种感觉又导致精神的机构(Psychic mecheanjsms),以后,笔者把它称作“逃避的机构”(mechanisms of escape)。
在动植物种类演化史上,人类历史也可说是日渐个人化及日渐获得自由的一个过程。当人类试图摆脱强制性本能时,便开始脱离人类以前的阶段。如果我们能够本能地了解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由遗传的神经构造来决定——我们便可以在动物界方面,观察到一种显明的趋势。就发展的程度而言,越是低等的动物,越能适应大自然,其活动也越受本能及反射行为机构的控制。某些昆虫的社会组织完全是由本能所造成的。在另一方面,发展程度越高的动物,于初生的时候,其行为方式越有伸缩性,同时其结构的调整也越不完全。人类的这种发展达到了其巅峰状态。初生的时候,人类是所有动物中最不能自立的。人类之适应自然,主要是靠学习的过程,而不是靠本能的决定。“在高等动物,尤其是在人类方面,本能若不是一个日益消失的,也是一个日益萎缩的东西。”(L.Ber nard:Instinct, & Co,New York,1924,p.509)
当本能之无法固定行为超过某一程度时,当对自然的适应丧失其强迫性的特征时,当遗传的天赋机构不再能固定行为的方式(o act)时,遂出现“人类”。换句话说,“人类的存在与自由,从开始起便是不可分的。”在这里,笔者所指的自由,不是就“有自由做什么”的积极意义而言,而是就“解脱什么”的消极意义而言,质言之,就是“解脱”本能的约束,也就是说,本能不再决定人的行为。
就上述所讨论的意义而言,自由诚然是意义暧昧的。人类初生时没有动物所具有的那种本能,可以做出适当的行为;人类依靠父母之期间,较任何动物都长,而他对环境的反应;不及自动调整的本能行为那么迅速和有效。于是,人类没有这种本能的能力,他可能因而要遇到许多危险及恐惧。然而,就是人类的这种不能自立的现象,才使得人类得以发展;“人类生物的弱点,就是人类文化的条件。”
人类从有生命开始,就必须对各种不同的行为方式(Courses of action)做一抉择。在动物方面,从某一种刺激(例如饥饿)开始,到满足因这种刺激而发生的紧张(这几乎是完全固定的一种行为方式)为止,这是一连串不间断的反应。在人类方面,这一连串的反应便受到妨碍。这种刺激还是有的,但是满足的方式却是“取舍自由的”,这就是说,他必须在许多行为方式中,做一取舍。人类并非只能从事某一先决的本能行为,而必须在脑海中斟酌许多可能的行为方式;人类开始思想。他对于自然,由纯粹的被动适应,变为主动的适应:他可以有所创作。他发明了工具,藉以支配大自然,他日益地脱离大自然。他开始朦胧地发觉自己——或者可以说,发觉他的团体——与大自然不是同一的。他渐渐地明白,他的命运是悲剧性的:既是自然的一部,又要超越自然。他开始发觉,死亡是他的最后命运,虽然他试图以各种幻想,来否认这项事实。
在《圣经》中有一段叙述人类被撵出天堂的神话,这段神话很明显地说明了人与自由间的这种基本关系。
这段神话认为人类历史的开始与一项选择行为是同时发生的,但是它强调的是这个首次自由行为的罪恶及因此罪恶而产生的痛苦。在“伊甸园”中,男人与女人,人与自然,和谐地相处在一起。那里一片安宁和平。也不必工作。在那里,没有选择,没有自由,也没有思想。男人不得吃智果。他违反了上帝的命令,他突破了与自然合而为一的谐和状态。从代表权威的教会的观点而言,这是本质上的罪恶。然而,从人类的观点来看,这是人类自由的开始。反抗上帝的命令表示使自己从高压强制中解脱出来,表示由无意识的人类史前生活,升华到人的程度、反抗权威的命令——犯了罪——就其积极的人性一面而言,是第一项自由行为,质言之,就是第一项“人”的行为。在《圣经》的这段神话中,就其正面而言,人所犯的罪是吃了智果。作为一项自由的行为而言,这种反抗的行为则是理性的肇始。这段神话还谈到此首次自由行为的其它后果。人与自然之间原有谐和状态破裂了。上帝宣告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及自然与人之间的战争。人脱离了自然,由于变成了一个“个人”,而朝着做人的方向,迈进了第一步。他已做出了首次的自由行为。这段神话强调这次行为所导致的痛苦。由于想超越自然,想脱离自然及其他的人类。使他裸露,使他觉得羞耻。他是孤独而自由的,但也是无权力和恐惧的。新获得的自由显然像是一个天罚;他脱离天堂的可爱的枷锁,获得了自由,但是他却不能自由地去管理自己,去实现他的“个人人格”。
“解脱”与积极的自由,亦即“自由而为”是不一样的。人之脱离自然乃是一项漫长而延续的过程;大体而言,他多少仍与他已脱离的世界维持关联;他仍是自然的一部分——他居住的土地,以及那日、月、星辰。还有那树木与花草,动物与人群,都和他有着关系。原始的宗教证明人之与自然为一体的想法。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自然,是他的人性世界的一部分,换言之,他仍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
这种原始关系阻止了人类的充分发展人性;这些原始关系阻止了人类理性与批评能力的发展,这些原始关系使人们只有透过家族,社会或宗教的社会的媒介,才能发现自己和他人,而不能以人的身份,来发觉自己和他人。换言之,这些原始的关系妨碍了人的发展,使他不能像一个自由、自决而有生产性的个人般的发展。但是,这不过是就一方面而言,就另一方面而言,这种与自然、家族、宗教的同一性,使个人有安全感。他属于而且根深蒂固地生活在一个有组织的整体中,在这个整体中,他拥有一个无可怀疑的位置。他可能受到饥饿或压迫的痛苦,但是,他不会受到所有痛苦中最痛苦的一种——那就是全然的孤独与怀疑。
我们看到,人类日渐获得自由的过程,与个人生长的过程。有着相似的辩证性质。一方面,这是日益增长力量与统一的过程,这是日益可以控制自然,增长理智,日渐与其他人类团结的过程。在另一方面,这种日益个人化的过程,却意味着日渐的孤独、不安全,和日益怀疑他在宇宙中的地位,生命的意义,以及日益感到自己的无权力及不重要。
如果人类发展的过程是谐和的,如果这个过程是按着某一计划而进行的,那么此种发展的双方面——日益增长力量及日益个人化——就会完全地平衡。但是,事实上,人类史就是冲突与奋斗的历史。在日益个人化的过程中,每进一步,人们便遭到新的不安全的威胁。原始的束缚一旦被割断了,便不会修复;一旦丧失了天堂,人就不能重返天堂。只有一个可能的,有生产性的办法,可以解决已个人化的人与世界的关系,那就是:他积极地与所有的人团结起来,以及他自发自动的活动——爱和工作——藉着这种办法,而不是藉着原始的关系,以一个自由而独立的个人身分,再度把他与世界连接起来。
然而,如果人类个人化过程所依赖的经济,社会与政治环境(条件),不能作为实现个人化的基础,而同时人们又已失去了给予他们安全的那些关系(束缚),那么这种脱节的现象将使得自由成为一项不能忍受的负担。于是自由就变成为和怀疑相同的东西,也表示一种没有意义和方向的生活。这时,便产生了有力的倾向,想要逃避这种自由,屈服于某人的权威下,或与他人及世界建立某种关系,使他可以解脱不安之感,虽然这种屈服或关系会剥夺了他的自由。
自中古时代结束以来的欧、美历史,就是个人“脱颖而出”的历史。这个过程始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到了现在,似乎已达到巅峰状态。足足用了四百多年的时间,人们才拆毁中古世界,挣脱了最明显的种种约束。但是,虽然在许多方面,个人已成长了,神智与情绪方面都有所发展了,而且在文化方面获致空前的成就,但是“解脱”与“自由而为”之间的差距也增长了。在欧洲,解脱任何束缚与不能积极实现自由及个人化,这两者之间不均衡的结果,导致一场恐慌的对自由的逃避,有的逃入新的束缚中,有的则至少变得完全漠不关心。
笔者打算从分析中古时代及近代初期的欧洲文化,来开始研究自由对现代人的意义。在这段时期,西方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剧变,同时,人的人格构造也随着发生同样的剧变。接着,一种新的自由概念发展出来,这种概念在新的宗教理论中,予以表达出来。现代文化的基础建在此一时期,是故,如欲了解现代社会的自由,必须从此时期开始,因为此一现代人形成阶段,较以后任何时期更明显地使我们可以认清自由的暧昧意义;即是:一方面人日渐地脱离外在权威而独立,而在另一方面,个人则日益感到孤立,结果,感到个人无足轻重与无权力。研究人格构造新因素的起源,可以增加我们对这些新因素的了解,因为从根本上来分析资本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基本特点,我们就可以把这些特点,与不同于西方的一种经济制度及一种人格,加以对照比较。这种对照比较可使我们更为了解现代社会制度的许多特点,以及此一现代社会制度如何塑造生活于此制度中的人们的个性构造,和更进一步了解由于此种人格改变而产生的新精神。
在下一章中,读者可以发现,经过详细地分析过后,宗教改革时期,和现在有很多类似之处。事实上,尽管这两个时期有许多明显的差异,但是,在自由的暧昧意义方面,自十六世纪以来,可能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像宗教革命时期,更类似我们这个时代。现代民主制度的人类自由与自治的观念,都是产生于宗教改革的时期,然而,人们虽然强调这一点——尤其是在非天主教国家——但是,却忽略了另一面,就是:对人性的邪恶,个人之不重要与无权力的强调,以及对个人想要服从外在权威的强调。个人无价值的观念,个人之在根本上不能自立,以及个人之需要服从外在权威,这一切也是希特勒理论的主题,可是,希特勒理论的主题却不强调自由与道德的原则,而自由与道德的原则却是新教的产物。
这种理论上的相似并不是惟一的相似,使得对十五、十六世纪的研究,可以做为了解当前时代的一个特别有结果的起点。在社会情形方面,这两个时期也有基本相似之处,笔者将会试着证明,此种相似和理论上的及心理上的相似是有关联的。目前,有极多的人在其传统生活方式上,遭到经济与社会组织革命性改变的威胁;尤其是中产阶级遭到独占权力,资本优越力量的威胁,而且此种威胁增强了个人孤独与无关重要的感觉,对受威胁的人的精神与理性,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