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蔡智恒 本章:4:55

    认识辛蒂蕊拉(Cinderella)是在台北火车站。

    说得明白点,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台南火车站,而认识她则是在台北火车站。

    如果看见可以等於认识,那每个人认识的第一个人,就应该是产婆或护士小姐。

    所幸不管是台南或台北,都在火车站。

    Cinderella?外国人吗?不然怎会有童话故事“仙履奇缘”中灰姑娘的名字?

    不,这只是她的英文名字。

    她说她本名叫欣蕊,於是取了Cinderella这个英文名字。

    『真的跟灰姑娘没任何关系?』我有次好奇地问她。

    「叫Clinton的也不全是美国总统吧!」她总是一贯地随口顶了回来。

    记得那个周末,我从台南火车站搭下午4:55的莒光号往台北。

    在第一月台上等车时,我就已经注意到她了。

    其实也不是因为我无聊,而是很难不看她第二眼。

    就像在一堆柠檬里出现一颗苹果,那颗苹果总是会特别抢眼。

    她穿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暗红色马靴,纯白的短大衣。

    就像中华民国的国旗颜色一样,青天白日满地红。

    她没上妆,却仍拥有一脸素白。

    微卷的浓黑长发散在12月底的寒风中。

    不过由於她的短大衣洁白地可以比美鲜奶,所以她的肤色比较像是豆浆。

    本应如此,不然皮肤白皙的东方女人早被排除在黄种人之外了。

    她悠闲的样子不像在等车,倒像是在欣赏风景,或者是博物馆里的美术名画。

    如果以小说家的角度,她不该属於会在人潮拥挤的火车站内邂逅的那一种人。

    她只应该出现在一杯咖啡就要200元的昂贵咖啡馆里。

    我不自觉地看了她第叁眼,目光相对时,她也不避开,彷佛根本不在乎。

    不在乎看人,也不在乎被看。

    但就像在动物园里的老虎一样,即使只是慵懒地在午後的阳光下打呵欠,

    仍有残存的馀威让人无法亲近。

    火车进站的广播声响起,所有柠檬一拥而上,苹果却还在原处玩弄满地红马靴。

    我被其他的柠檬挤上了车,幸好天气微寒,不然就会闻到一股酸味。

    找到了座位,卸下背包。透过车窗,我发现她只是慢慢地踱向车门。

    「请让一让。」我终於听到她的声音。像12月的风,都有点冷。

    我移到走道,看着她坐在窗边,脱掉短大衣,然後挂上。

    藉着眼角馀光打量着她,黑色的紧身线衫,衬托出她纤细的腰身。

    她拿出CD随身听,戴起耳机,调好座椅,闭上眼睛。

    火车甚至还未起动。

    彷佛受到她的感染,我也试着闭上眼睛,不过却睡不着。

    若要数窗外的电线,视线得经过她的脸庞,虽然她已闭上双眼,我仍然却步。

    那种感觉就像我走在台北最繁华的忠孝东路上不敢穿拖鞋的道理是一样的。

    随手从背包里翻出一本“树上的男爵”,打发时间似地浏览。

    说也奇怪,我背包里有好几本漫画书,但我连拿漫画出来看的勇气也没有。

    原来我阅读的书籍水准高低会跟身旁女孩的气质好坏成正比。

    这有点像在逛书店一样,在诚品时总是利用指尖轻柔地翻过每一页;

    在金石堂时则不在乎是否会把书翻烂。

    「台中过了吗?」她突然张开眼睛,拔下耳机,转头询问正在看书的我。

    『这班火车走的是海线,不会经过台中。』

    「我知道,」她调回座椅:「所以我问“过了吗?”而不是问“到了吗?”」

    『没有“到”台中,又如何“过”台中?』

    「不要玩文字游戏。我只想知道火车现在的位置。」

    『算是过了台中吧!已经快到竹南了。』

    「谢了。」她嘴角勉强上扬,算是挤出一个微笑吧!

    【4:55】〈1〉byjht.

    我再度把主要的视线回到书中,次要的视线仍试着打量着她。

    她的右手轻轻揉弄着右耳环,耳环上面镶了一个正方体的透明水晶。

    在光线的折射下,水晶散发出淡蓝的水样色彩,穿过我的眼镜,有点刺眼。

    「你看卡尔维诺?」她的右手离开耳环的瞬间,问了一句。

    『随便翻翻而已。你也喜欢?』

    「谈不上喜欢,只是不讨厌。我喜欢的是卡布奇诺。」

    『卡布奇诺是咖啡吧!?』

    「我当然知道卡布奇诺是咖啡,但你不觉得跟卡尔维诺的发音很像?」

    『这好像有点……』

    「有点太扯是吧!?我的幽默感不是一般人能欣赏的。」

    她说完後,戴起耳机,再度闭上眼睛。

    等她又张开眼睛时,台北已经到了。

    我下了车,在上楼梯离开月台前,又舍不得似地回头往车厢内眺望。

    她仍然坐着,右手逗弄着右耳环,我彷佛可以看到水晶耳环刺眼的淡蓝色彩。

    我想她可能要坐到这班火车的终点站-松山吧!

    看了看表,10点10分左右,跟朋友约11点在西叁门碰头,还有得等。

    有烟瘾是很可怜的,何况现在公共场合全面禁烟。

    只得走到西叁门外,吞云吐雾一番。

    台北好冷,尤其是飘了小雨的深夜,更是冻到骨子里。

    『Shit!』等人已经不爽,点不着火更让人火大。

    叼着那根烟,突然很想嚼碎它,然後再……

    “锵”的一声,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点了火,凑上来。

    『喔?谢谢。』

    「不客气。同样有烟瘾,我能体会点不着火的痛苦。」

    我点燃了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希望能为肺部带来一丝温暖。

    「等人?」她拉高短大衣的衣领,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头发,问了一句。

    『是的。』我小心翼翼不让吐出的烟雾,迷蒙了我的视线和她的脸庞。

    「我也是。」

    她抽了一口烟,白色的Davidoff。

    「等女朋友?」

    『我不是等女朋友,我朋友是男的。』

    「我也不是等女朋友,」她吐了一个小烟圈:「我等的是男朋友。」

    「为什麽来台北?」她捻熄了烟蒂,回头问我。

    『我住台北,现在台南念书。』我举起左脚,用鞋底也捻熄了烟蒂。

    「我跟你相反。」

    『你念的是?』

    「我今年刚从南部的大学毕业,来台北补托福。」

    『喜欢台北吗?』

    「很遗憾,我不是蟑螂。」

    『啊?』

    「你难道不觉得能在这种拥挤城市过活的人,具有蟑螂性格?」

    『很奇怪的比喻。』

    「没办法,我真的不喜欢台北。」她摇了摇头:「你呢?」

    『我在南部长大,这两年才到台北,还来不及讨厌它。』

    「你的感觉太迟钝。我来台北的第叁天,就想喊救命了。」

    『是吗?幸好我明年又会搬回台南。』

    「那麽恭喜你了。不过可惜的是,台北将少了一只蟑螂。」

    这应该还是她的幽默感吧!我在心里纳闷着。

    「他惨了。」在一阵沈默之後,她又开了口。

    『啊?为什麽?』

    「我最讨厌等人。超过20分钟以上,我会抓狂。」

    『也许是因为塞车吧!』

    「晚上十点多会塞车?我倒宁愿相信他出了车祸。」

    我有点不可置信地看了看她。她若无其事地耸耸肩,微微一笑:

    「你还是无法欣赏我的幽默感。」

    「算了,我自己坐计程车吧!」她在看了手表後突然下了决定。

    『这样不好吧!?你男朋友来了以後找不到你怎麽办?』

    「他让我等待,我令他焦急。很公平。」

    『快11点了,你坐计程车有点危险吧!等我朋友来,我们送你?』

    「不用了。两个陌生的男人和一个陌生的计程车司机,哪种比较危险?」

    『你说得没错,我和我朋友比较危险。』说完後,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进步了,终於可以欣赏我的幽默感。」她也笑了笑。

    她跨进计程车,关了车门。我向她挥手道别。

    她突然摇下了车窗:「喂!接着。」

    我伸手接住在黑夜中划过的一道银色弧线光亮,低头看了看,是她的打火机。

    「送给你的,bye-bye,卡尔维诺。」

    『bye-bye,卡布奇诺。』

    【4:55】〈2〉byjht.

    坐上我朋友的车,脑海里一直想着这个应该算是陌生的女子。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季节的关系,我总觉得她给人的感觉很冷。

    这种人应该在夏天认识,才不需要吹冷气。

    如果在冬天认识,就应了那句成语:“雪上加霜”。

    就在我逐渐淡忘这个女孩时,她却又再度出现。

    这次仍然是在火车站,买预售票的窗口前。

    「Hi!又遇见你了。」她从後面轻拍我的肩膀。

    『是啊!真巧。你也是来买火车票吗?』

    「到火车站不买票,难道买毛线衣?」

    『真是金玉良言,小弟茅塞顿开。』我已经习惯了她的幽默。

    「你买哪天的票?」

    『明天下午那班4点55分的莒光号。』

    「很好,买两张吧!」

    隔天,在月台上,我远远地看到她的微笑。

    这次她穿着浅蓝色风衣外套,米白色直挺牛仔裤,和上次一样的暗红色马靴。

    仍然是青天白日满地红。

    『你那麽热爱中华民国吗?』我打趣地问着。

    「你说什麽?」她起了笑容。

    『我是指你衣服的颜色。』我纳闷地回答,并思索刚刚的玩笑有何不妥之处。

    「喔。」她漫不经心地回答。

    我想不仅旁人很难欣赏她的幽默感,她似乎也很难容许旁人的幽默感。

    在车上,我们继续交谈。我才知道她的名字:欣蕊和Cinderella。

    我们之间,没有曾经共有的经历,也没有同时属於我们的朋友。

    因此,我们的交谈,与其说是找话题,不如说是试着满足对彼此的好奇。

    『你到美国打算念什麽?』

    「教育统计。」

    『只念硕士?还是要念博士?』

    「如果可能,我希望待在国外愈久愈好,最好不用回来台湾。」

    『你那麽讨厌台湾?』

    「很多人都讨厌台湾吧!不只是我。何况,国外的天空比较辽阔。」

    『我觉得想到国外求学或生活,是自己的事,没必要扯到台湾的环境。』

    我深吸了一口气,企图让自己的胆子强壮一点。

    『台湾的环境确实很烂,但也不用说成好像因为台湾太烂,而“逼”你

    不得不到国外去求学或生活。』

    『每个人当然都有权利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或求学机会,』我看了她一眼:

    『但追求的同时,也该勇於承认自己的欲望,而不必找代罪羔羊。』

    「你教训得很好。」她的口气依旧冷冰。

    『对不起。这是一个想出国却又无法出国的人的酸葡萄心理作祟,你别介意。』

    「我是说真的。我一直很想出国,却从不知道为何要出国。」

    她的声音变得柔和:

    「而通常用来说服自己的理由,就是“台湾很烂”,或是“大家都出去”。」

    她用右手摸了摸右耳垂,叹口气说:

    「有时想想,去国外镀了一层金,好像也不能改变什麽。」她呢喃说着。

    『那你男友怎麽办?』

    「他?应该快分了吧!」

    『啊?为什麽?』

    「跟他在一起时是年少无知,现在我想离开他了。」

    『不会是因为上次在台北火车站的事吧!?』

    「即使没发生那件事,我跟他仍然是名存实亡。所以,我很庆幸。」

    她又用右手再摸了一次右耳垂,彷佛松了一口气地说着。

    顺着她的动作,我不禁瞥了一眼她的耳朵,透明水晶的耳环却已经不见。

    穿了耳洞的耳垂,似乎透露出一些空虚。

    『今天怎麽没戴耳环?』

    「谁规定穿耳洞就必须戴耳环?」

    『嗯…我只是问问,没别的意思。』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也只是回答,不代表我不高兴。」她淡然地回答。

    【4:55】〈3〉byjht.

    交谈似乎结束,只剩下火车的引擎声,和後座小孩吵着要吃鱿鱼丝的哭闹声。

    这种沈默的气氛,从嘉义持续到新竹。

    她左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她的视线总是停留在远方。

    而这种远方,随着火车的移动而移动。

    天空中飘过的云,铁轨旁奔驰的树,农田上矗立的广告标语,

    都不能干扰她的视线。

    「那个水晶耳环是他送给我的情人节礼物。」

    在火车快到新竹,列车长用客家话提醒要下车的旅客别忘了随身的行李时,

    她突然开了口。在我还来不及反应该接什麽话时,她又接着说:

    「我还为了这副耳环,特地去穿了耳洞。」她又摸一下右耳垂。

    如果我没算错,这是从开始沈默的嘉义算起的第六次同样的动作。

    「那时我们南北相隔,想念他时,我总会戴上耳环,抚摸耳环上的水晶。」

    第七次了。

    「今年毕业,到台北补托福,刚开始时很高兴,因为不用再忍受相思之苦。」

    『现在呢?』我终於掌握住空档,插进一句话。

    「现在发现,一段不再需要思念的感情根本不叫感情。」

    『有点难懂。』

    「思念是用脑子想,相处是用眼睛看。可以思念的感情总是比较美。」

    『为什麽呢?』

    「因为脑子容易美化,眼睛却只能笨拙地反应现实。」

    她终於叹了一口气,在第八次之後。

    「算了,我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去思念他了。」

    我不忍心再去计算她抚摸右耳垂的次数,沈默地思考她刚刚所说的话。

    一如沈默的她。只是沈默的我正在思考,沈默的她是否正在思念呢?

    我想她一定以为拔掉耳环就可以抛弃曾有的感情,断绝所有的思念。

    但即使透明水晶的耳环已经不见,她仍会不知不觉地抚摸着她的右耳垂。

    她希望给她自己所有不思念他的理由,却还保有思念他的习惯。

    有形的耳环易丢,无形的感情不是说抛就能抛的。

    因为可以轻易抛弃的,又怎能叫感情?

    「终於到台北了。」她穿上外套,微笑地看着我:

    「一起去吃个东西吧!我该请你。」

    『Why?』

    「唷!讲英文喔!难道你忘了我还没给你车票钱吗?」

    她突然很灿烂地笑着。我不禁看得呆了……

    也许因为她的笑容很灿烂,也许只因为我没见过她如此轻松而不带低温的笑容。

    虽然我知道在南极的冰山上也会看到太阳,但总无法将冰山和太阳联想在一起。

    「车票是571元,我们去吃顿好一点的吧!」她兴致勃勃地提议。

    『你不是要“请”我?』

    「你觉得可能吗?」

    『我想一定不可能。』

    「知道就好。因为认识我算你倒楣,所以还是把这571元用掉比较好。」

    『好吧!』

    我们在台北火车站附近找了家西餐厅,那是一家服务生微笑地很夸张的店。

    通常这种西餐厅的价位会跟服务生的微笑成正比。

    我们边吃边聊,她开始诉说她的大学生活,还有她在台北的悲惨岁月。

    悲惨是她用的形容词。

    对我而言,一客500元的牛排才叫悲惨。更惨的是,还得加一成服务费。

    『要加一成服务费真的很没道理。』走出餐厅,我有点不情愿地抱怨。

    「当然要加呀!不然人家为何要很有礼貌地微笑说着:“欢迎光临”呢?」

    『我倒宁愿服务生骂我:“干嘛要来”?然後省下这一成服务费。』

    「你的幽默感比我还奇怪。」她又灿烂地笑着。

    『不敢不敢。在你面前,我的幽默感只是比较具有人性而已。』

    「你拐弯抹角地骂我喔!」她用开玩笑似地口吻说着。

    没想到她也跟一般的女孩子一样,会开这种正常的玩笑。

    【4:55】〈4〉byjht.

    「还有21元,吃什麽呢?」大概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她的语音有点发颤。

    「哇!那里有卖红豆饼的,」她指着一个在对街的欧巴桑:「吃红豆饼好吗?」

    『OfCourse,Whynot?』

    「你又讲英文了。别忘了,正在补托福的我,可是处於英文程度的最高峰呢!」

    『是是是。以後不敢献丑。』

    「其实你只是发音不太准,语调不太对而已。我还是听得懂你讲的英文。」

    开口说英文,除了发音和语调外,还能剩什麽呢?

    我们各买了20元的红豆饼,一拿到红豆饼,她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你刚刚没吃饱吗?』

    「有呀!刚吃得好饱。」

    『那你怎麽还吃得下?』

    「女人如果能够抗拒美食的诱惑,就不会有那麽多间的瘦身中心了。」

    我点点头,算是附和。

    「还有一块钱……」她摸了一下右耳垂,低头沈思一会,最後说:

    「我乾脆给你电话号码好了,你待会打公共电话给我。」

    她拿出纸笔,写了8个数字,递给我。

    『我怕一块钱不够用。』我笑着将纸条摺进外套的口袋。

    「是吗?敢跟我打赌吗?我绝对不会让你投第二块硬币的。」

    她又回复冰封状态,原来南极就算会出太阳,也仍然有黑夜。

    而我突然发现,她摸耳垂的动作和那只水晶耳环的淡蓝光彩一样,都有点刺眼。

    『很晚了,你怎麽回去?』

    「我在这附近租房子,用走的就行。」

    『需要我送你吗?』

    「不需要。我不喜欢让人知道我住的地方。」

    『嗯。那麽再见了。』

    「你还是可以用英文说bye-bye的,不要怕被我笑。」

    说完後,她又笑了出来,拿出一块钱硬币:「记得打电话给我,路上小心。」

    我回到家,随手把红豆饼搁在餐桌上,拿出口袋中的纸条,再出门打公共电话。

    『请问……』

    「不用问了,这里只有我。」她很快地打断我的话:

    「你到家了没?」

    『已经回到家了。你呢?』

    「废话!你电话打假的吗?」

    我打了一下脑袋,暗骂自己的愚蠢,然後思考着要怎样继续?

    「那你干嘛还跑出来打公共电话?」

    『不是说好要打公共电话吗?』

    「那麽你身上也一定只有一个一块钱硬币罗!」

    『对啊!』

    「真笨!我们又没打赌。给我你的电话,我10分钟後打给你。」

    我不加思索地念出电话号码,连该犹豫该怀疑该兴奋或该婉拒的考虑时间也没。

    「嗯。是我。」10分钟後,她在电话那端的开头就是如此简单。

    『你的电话只有你,我的电话可未必只有我喔!』

    「我相信你一定会乖乖地待在电话旁等我的,不是吗?」

    她的笑声透过话筒,反而有种稚嫩的感觉。

    『你说对了。』被她的笑声感染,我也轻松多了。

    不晓得是因为电话线可以提高她声音的温度,还是电话中的她原本就不冷,

    我觉得跟她在电话里聊天是很安全的。

    所谓的安全,是我不必担心我脱口而出的任何一句话,会引她射来一支冷箭。

    曾有那麽一段时间,我忘了我们只能算是不熟的朋友,或甚至连朋友也谈不上。

    有点像是入了戏的男主角,当他情不自禁地搂住女主角并发誓一生一世爱她时,

    却忘了在导演喊Cut後,她可能只是别人的黄脸婆,拥有与他无关的喜怒哀乐。

    或是急着坐Taxi去宾馆和有钱人幽会。

    也许她甚至会抱怨刚刚男主角的拥抱太紧。

    我只记得她打电话来时,刚过午夜12点。

    这时的Cinderella应该已经换去一身的华服,脱掉那双玻璃鞋。

    没有华服和玻璃鞋的伪装,Cinderella才叫灰姑娘,而非她自以为的高贵公主。

    而当我挂上话筒时,仙女的魔棒失效,我才知道已经发生了什麽事。

    「早上10点整,台北火车站西叁门口见!」记得她是这麽说的。

    我却忘了我是如何答应的。

    我甚至忘了我是否有答应。

    我只是看看墙上指着四点的钟,然後计算着还剩下几个小时的睡眠。

    【4:55】〈5〉byjht.

    我知道她不喜欢等人,所以我提早到西叁门等她。

    但不喜欢等人的人通常会有个坏习惯,就是会让人等。

    就像会嫌饭不好吃的人通常都不会煮饭的道理是一样的。

    『嗯,你好。』我打声招呼。

    「唷!这麽客气?好像我们是陌生人一样。」她歪着头微笑着。

    『去哪?』我问她。

    「你听我的?还是我讲你听?」

    『那还不是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呀!一个是请求,一个是命令。」

    她煞有其事地说着,好像很认真地在区分两件容易混淆的事。

    「不过不管是请求还是命令,只要让我当家就好了。」她笑得有点狡猾。

    『好吧!当家的,您作主就行。』

    所以,我发现了跟她在一起的好处:我永远不必担心要去哪里杀时间的问题。

    她总是可以临时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後挑选出当时她心理的第一志愿。

    俗语说:万事起头难。起了头後,以後似乎就不难了。

    从那天起,上至看电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都会在一起。

    这样算约会吗?有时我心里会闪过这个问题。

    如果从旁人的角度,我们可能像是不做肢体接触的恋人。

    除了我们的肢体一直没有交集外,其它情侣们约会时该会出现的现象我们都有。

    唯一缺乏的是,我们从不争吵。

    理论上,争吵是不好的。

    但矛盾的是,人们的感情通常要累积到一定程度,才有资格争吵,也才会争吵。

    我常怀疑,是否应该说是我们根本吵不起来,而不是没有争吵的机会。

    她讲话的语气像冰,脾气也像冰,生气的样子更像冰。

    既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无法使冰块燃烧吧!?

    每当早上起床後,深夜睡不着,下午无所事事时,

    我总是会很理所当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时会想拿杯子倒水来喝。

    如果爱情的本质像口渴的欲望,

    那麽她只是我解决欲望的过程?还是我满足欲望的方法?

    换言之,她是杯子?还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话:“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缘造色为情生。”

    为何你会对她产生感情呢?那是因为她的样子已经深印在你脑海。

    为何你的脑海里会有她的样子呢?那是因为你已经对她产生感情。

    原来生命的本质是个回圈,连爱情也是。

    而当我惊觉时,我已陷入了回圈。

    唯一可拉我跳出这个回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环,或者说是她抚摸耳垂的动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里所唱的:

    “爱与不爱都需要勇气,於是我们都选择了逃避。”

    她逃避心理对他的思念,我则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实。

    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黄义交,那麽“他”就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忌讳。

    有一次,她模仿电影“流氓大亨”中,锺楚红的对白:

    「爱过一次,元气大伤。」

    这是她最接近忌讳的一句话。但也只有这麽一次。

    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为她也忘不了抚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你会告诉我吗?」

    『假设,只是“假设”,你没有男朋友的话,你会喜欢我吗?』

    「“如果”你喜欢我,“假设”我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告诉我吗?」

    『“如果”我喜欢你,“假设”你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喜欢我吗?』

    在如果与假设之间,我们同时坚持着嘴巴的最後一道防线。

    【4:55】〈6〉byjht.

    也许,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场男女一样,谁也不愿意先松口。

    好像先松口的人会背负先沈沦的耻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风险。

    就像传说中的鹬跟蚌,互不相让的结果,便是等着渔翁来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

    可惜情场上永远只有鹬跟蚌,从来就没有渔翁。

    所以我和她不仅都不是赢家,连输得一败涂地的权利也没有。

    不知道是第几次我们同坐那班4:55的火车,我只记得那天仍是个周末。

    那次她的话似乎特别多,多到竟然还露出她的腰围。

    在火车快到桃园,我正准备等她头壳坏去也露胸围时,她突然转移话题问我:

    「听过“4:55”这首歌吗?」

    『我没听过。是中文歌吗?』

    「是英文老歌,它是“爱你一万年”的西洋原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听吗?」

    『好啊!』

    她拿出CD随身听,把耳机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准备好了吗?要注意听喔!」

    我点点头。

    她用食指贴近嘴唇,比了个“嘘”的手势。

    然後按下了PLAY键。

    【YesIsawyouatthestation

    Longdistancesmile

    Youwereleavingfortheweekend

    Catchingthe4:55

    Withyounew……】

    「好听吗?」听得正入神之际,她拔掉了我的耳机。

    『很好听。为什麽突然想到这首歌?』

    「你很聪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聪明,而不是通灵。』

    她彷佛故意忽视我的抗议,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後来我才知道,她要表达的是歌词中的第叁句和第四句。

    因为两天後,她从桃园中正机场离开台湾,到了美国。

    那是我最後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号。

    她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bye-bye。

    当然更没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虽然这是可以预期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发生时,我还是无法接受。

    我想莫名其妙的开始势必要伴随着莫名其妙的结束。

    甚至当我用“开始”来形容我和她之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为我们可能未曾开始。

    也许,我跟她不是不能开始,也不是不想开始,而是不敢开始。

    她在美国的日子,我仍然口渴。

    每当用杯子倒水喝时,我都会想:她是杯子?还是水?

    曾经认为她只是杯子,於是想换杯子来喝水。

    但後来发觉,即使她只是杯子,我还是会固执地当她是水。

    因为如果换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

    我想,我将会因为这种变态似地坚持而枯萎很久。

    「喂。讶异吗?」一星期後,我却又听到她的声音。

    『当然讶异!你一切好吗?』

    「还好,快适应了。」

    『你走时怎麽没告诉我?』

    「告诉你干嘛?你又不会跟我一起出国,那麽何必知道。」

    『起码我可以去机场送你啊!搞不好我们可以在机场来个泪而别。』

    「少无聊了。快把笔拿出来,我念电话号码给你。」

    『MayIspeaktoCinderella?』这是我第一次打国际电话,我练了好久。

    「ThisisCinderellaspeaking…MayIhaveyourname,please?」

    『YoucancallmeNumberone!』

    「Whatdoyoumean?」

    『你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说!」

    『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你的英文那麽烂,谁听得出来!」

    虽然我们仍能很轻易听到彼此贴心的问候,但我们的距离,

    已经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和气候,甚至是心情。

    「我们真的离得好远,远到足以让你听不到我的心跳声了。」

    「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

    「喂!你知道吗?其实下雪时没想像中冷呢!」

    「偷偷告诉你,这里的台湾同乡会会长好像很喜欢我喔!你该加油了。」

    「我发觉我有梅花性格喔!梅花是愈冷愈开花,我则是愈冷愈兴奋。」

    与电话相比,我比较喜欢收到她的信件。

    不管是有贴邮票的信,还是E-mail。

    除了说些生活学业上的琐事外,她最常重复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号火车。

    因为她一直很怀念跟我同坐4:55火车的回忆。

    她还说她曾在纽约火车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车,不过是在第九月台。

    「管它的,我就上了车。反正在美国,到哪里都是陌生。So…Whocare。」

    不知道为什麽,我总觉得只身在国外念书的女孩子,是不该没有眼泪的。

    起码在碰到端午节或中秋节之类的节日,总该象徵性地流下几滴眼泪意思一下。

    可是不管是在电话或信件中,我从未听见或看见她示弱。

    她总试图去“证明”她是快乐且不孤单,并尽可能炫耀异乡新鲜有趣的生活。

    即使述说她的车子在雪地里抛锚也是如此。

    有一句俗话是这麽说的:“帅哥跟美女一样,你愈证明你是,你就愈不是。”

    那麽,她愈证明她快乐,是否代表她愈不快乐呢?

    毕竟真正的帅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证明。

    【4:55】〈7〉byjht.

    「耶诞节有一个月的假期喔!我回台湾找你。」电话中的她兴奋地说着。

    『好啊!需要我去接机吗?』

    「不用了。我到家会CALL你。」

    『嗯。』

    「干嘛反应这麽平淡?你应该要雀跃万分呀!」

    『是是是。我真是高兴到无尽头啊!』

    「笨蛋!」

    「嗯。是我。」回到台湾的她,声音听起来是如此地近。

    『嗯……』我有点激动地说不出话来,毕竟九个多月没见面了。

    「明天出来见个面吧!」她没变,邀约总是用惊叹号,而不是用问号。

    『When?andWhere?』

    「假装我们要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第一月台见!」

    『我能认得出你来吗?』

    「废话!你中华民国国民当假的吗?青天白日满地红总该认得吧!」

    我很轻易地认出她,即使火车站里仍然挤满了柠檬。

    但让她像苹果的,不知道是那熟悉而远远的微笑?还是青天白日满地红的装束?

    『你好像没变。』

    「会吗?你不觉得我变漂亮了?」

    『不,应该说变得更漂亮了。』

    「你倒是变得会说话了。」

    『去哪?』我也是没变,习惯让她当家。

    「我特地出来让你看我一下而已,只有10分钟。待会我爸妈要帮我洗尘。」

    『我已经看到了,那麽?』

    「那麽你就可以瞑目了。」

    『你的幽默感还是没变。』

    「很好,你仍然可以欣赏我的幽默感。我先走了,晚上再CALL你。」

    可能是巧合,她刚转身离开,火车汽笛声也响起。

    4:55的莒光号,还有她跟我,同时离开台南火车站的第一月台。

    「嗯。是我。」开场白没变,但声音哽咽了。

    『你怎麽了?在哭吗?』

    「难道笑会是这种声音吗?」

    『为什麽哭呢?』

    「我看到了一样东西。」

    『什麽东西?』

    「你很聪明的,应该知道。」

    这次我突然通了灵,我猜她看到了那副水晶耳环。

    『然後呢?』

    「我在想我以前为什麽那麽傻?为什麽不让我先认识你?」

    『於是?』

    「於是我气自己的无能,连忘掉一个人也做不到。」

    『因此?』

    「因此我更气了,我把它丢到窗外。」

    『然而?』

    「我发觉我好心疼。」

    『结论是?』

    「我……我好像根本忘不了他,尤其在知道他也到了美国以後。」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她的哭声让我联想到杯子破碎的声音。

    我想,已经破碎的杯子,再也无法盛水了吧!

    耳畔彷佛又响起那班4:55火车离站的汽笛声……

    『Cinderella,放那首“4:55”的歌来听吧!』

    「你现在要听?」

    『嗯。请把CD音量开大声一点,我才听得到。』

    「为什麽突然想听这首歌?」

    我没回答,只是叫她也一起听。

    就像我们第一次在火车上共用耳机来听“4:55”一样。

    与其说是她不能挣开那副水晶耳环的枷锁,

    倒不如说是我无法忍受水晶耳环的刺眼光彩。

    所以,再见了,欣蕊。

    不,你说过我仍然可以说英文的。

    【Sobye-byeCinderCinderella

    Everythingjusthastochange……】

    你也是很聪明,应该会知道这句“4:55”歌词的意思。

    jht.于199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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