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饭厅对他是一场噩梦。他停顿、碰撞、闪避、退让,有时几乎无法前进,最后总算走到了,而且坐在了她的身边。那刀叉的阵容叫他心惊胆战。它们带着未知的危险耸起了鬃毛。他出神地凝视着它们,直望到它们的光芒形成了一个背景,在这背景上出现了一系列前甲板的场景:他和伙伴们用刀子和手指吃着咸牛肉,拿用瘪了的匙子从盘里舀着浓酽的豌豆汤。他的鼻孔里冒出了变质牛肉的臭味,耳朵里听到了同伴的吧唧吧唧的咀嚼声,伴以木料的吱嘎和船身的呻吟。他望着伙伴们吃着,认为吃得像猪移。那么,他在这儿可得小心,不能吃出声来。千万要时刻注意。
他往桌上瞥了一眼。他对面是亚瑟和他的哥哥诺尔曼。他提醒自己他们都是她的弟兄,于是对他们油然产生了暖意。这家人彼此是多么相亲相爱呀!露丝的母亲的形象闪入了他的心里:见面时的亲吻,两人手挽手向他走来的情景。在他的世界里父母和子女之间可没有这样的感情流露。这表现了她们的社会所达到的高雅程度。那是他在对那个世界短短的一瞥中所见到的最美好的事物。他欣赏,也感动,他的心因那共鸣的柔情而融化了。他终身为爱而饥渴,他天性渴求爱;爱是他生命的有机的要求,可他从不曾获得过爱,而且逐渐习以为常,僵硬了。他从不知道自己需要爱,至今如此。他只不过看见爱的行为而深受感动,认为它美好、高雅、光彩夺目而已。
莫尔斯先生不在场,他感到高兴。跟那姑娘、她的母亲和哥哥诺尔曼结识已经够他受的了——对亚瑟他倒知道一些。那爸爸准会叫他吃不消的,他肯定。他仿佛觉得一辈子也没有这样累过。跟这一比,最沉重的苦役也好像小孩子的游戏。突然之间要他做那么多不习惯的事,使他感到吃力。他额头上沁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衬衫也叫汗湿透了。他得用从没用过的方法进餐,要使用陌生的餐具,要偷偷地左顾右盼,看每件新事怎么做;要接受潮水般涌来的印象,在心里品评和分类。对她的渴望在他心里升起,那感觉以一种隐约而痛苦的不安困扰着他。他感到欲望催逼他前进,要他跻身于她的生活圈子,逼得他不断胡思乱想,不断朦胧地思考着如何接近她。而且,在他偷偷窥视对面的诺尔曼和其他人,要想知道什么时候用什么刀叉时,心中也在研究那人的特点,同时不自觉地衡量着、鉴定着——一切都是因为她。同时他还要谈话,听别人谈话,听别人之间的谈话,必要时作回答,而他的舌头又习惯于信马由疆,常常需要勒住。还有仆人也来给他添乱。仆人是一种永无休止的威胁,总悄悄出现在他肩头旁。全是些可怕的狮身人面兽①,老提出些难题、哑谜,要他立即作答。在整个用餐期间一个疑问总压在他心头:洗指钵。他毫无来由地、持续不断地、数十次地想起那东西,猜想着它是什么样子、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他听人说过这类东西,而现在他随时都可能看见它。也许马上就能看见。他正跟使用它的高雅人士坐在一起用餐呢——是的,他自己也要用它了。而最重要的是,在他意识的底层,也在他思想的表面存在着一个问题:他在这些人面前应当如何自处,抱什么态度?他不断匆忙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有过怯懦的念头:打算不懂装懂,逢场作戏。还有更怯懦的念头在警告他:这事他准失败,他的天性使他不够资格,只会让自己出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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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狮身人面兽:即斯芬克斯,出于希腊神话。它出现在底比斯城外的大路边,对过路人提出谜语,猜不出的人便被它吃掉。
在晚餐的前半他为确定自己的态度而斗争着,一直沉默无语,却没想到他的沉默却让亚瑟前一天的话落了空。亚瑟前一天曾宣布他要带个野蛮人回家吃饭,叫大家别大惊小怪,因为他们会发现那是个很有趣的野蛮人。马丁•伊甸此刻不可能知道她的这位弟弟竟会那样说他的坏话——尤其是他曾帮助他摆脱了那场很不愉快的斗殴。此刻他就这样坐在桌边,一方面为自己的不合时宜而烦恼,一方面又迷恋着周围进行的一切。他第一次意识到吃饭原来还不仅具有实利的功能。他进着餐,却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在这张桌子旁边进餐是一场审美活动,也是一种智力活动。在这里他尽情地满足着对美的爱。他的心灵震动了。他听见了许多他不懂得的词语,听见了许多他只在书本上见过、而他的熟人谁也没有水平读得准的词。在他听见这类词句从露丝那了不起的家庭的成员们嘴边漫不经心地流出时他禁不住欢喜得浑身颤栗。书本上的浪漫故事、美和高智力变成了现实。他进入了一种罕见的幸福境界。在这里,美梦从幻想的角落里堂而皇之地走了出来,变成了现实。
他从不曾过过这样高雅的生活。他在角落里默默地听着,观察着,快活着,只用简短的话回答她,“是,小姐”,“不,小姐”;回答她母亲,“是,夫人”,“不,夫人”;对她的两个哥哥则抑制了海上训练出来的冲动,没有回答“是,长官”,“不,长官”。他觉得那样回答不妥,承认了自己低人一等——他既然要接近露丝,就决不能那样说。他的尊严也这样要求。“天呐!”有一回他对自己说,“我并不比他们差,他们知道讲多我所不知道的东西,可我照样可以学会!”然后,在她或是她母亲称呼他“伊甸先生”的时候,他便忘掉了自己傲慢的自尊,高兴得脸上放光,心里发热。他现在是个文明人了,一点不错,跟他在书本上读到的人并肩坐在一起用餐,自己也成了书本上的人,在一卷卷的精装本里过关斩将。
但是,在他使亚瑟的话落空,以温驯的羔羊而不是野蛮人的形象出现时,他却在绞尽脑汁思考着行动的办法。他并非温驯的羔羊,第二提琴手的地位跟他那力求出人头地的天性格格不入。他只在非说话不可时说话,说起话来又像他到餐桌来时那样磕磕绊绊,犹豫停顿。他在他那多国混合词汇中斟酌选择,有的词他知道合适却怕发错了音;有的词又怕别人听不懂,或是太粗野刺耳,只好放弃。他一直感到压力。他明白这样地字斟句酌是在让自己出洋相,难以畅所欲言。何况他那爱自由的天性也受不了这种压抑,跟他那脖子受不了浆硬了的枷锁十分相像。何况他也相信他不能老这样下去。他天生思维犀利,感觉敏锐,创作感强烈得难以驾驭。一种想法或感受从胸中涌出控制了他,经历着产前的阵痛,要找到表现和形式。接着他便忘记了自己,忘记了环境,他的老一套词语——他所熟悉的言语工具——不知不觉地溜了出来。
有一次,他拒绝了一个仆人给他的东西,可那人仍在打岔,纠缠,他便简短地强调说:“爬啊!”
桌边的人立即来了劲,等着听下文,那仆人也得意洋洋,而他却悔恨得无以复加。不过他立即镇定了下来。
“‘爬啊’是夏威夷的卡那加话,是‘行了’的意思,”他解释道,“刚才我是说漏了嘴。这词拼写作p-a-u。”
他看见她盯住他的手,露出好奇与猜测的目光,很愿意作解释,便说——
“我刚从一艘太平洋邮轮来到海湾,那船已经误了期,因此在穿过布格特湾时,我们都像黑鬼一样干着活,堆放着货载——你大约知道,那是混合运载。我手上的皮就是那时刮掉的。”
“啊,我不是那个意思,”这回轮到她忙不迭地作解释了,“你的手跟身子比起来似乎太小。”
他的脸发起烧来,觉得又叫人揭出了一个短处。
“不错,”他不高兴地说,“我的手不够大,受不起折磨。我的胳臂和肩头却又力气太大,打起人来像骡子踢一样。可我揍破别人的下巴骨时,自己的手也被碰破。”
他不满自己说出的话,很厌弃自己。他又没管住自己的舌头,提起了不高雅的话题。
“你那天那样帮助亚瑟真是见义勇为——你跟他并不认识呀,”她策略地说,意识到了他的不满,却不明白原因何在。
他反倒明白了她的意图,不禁心潮乍涌,感激莫名,又管不住他那信口开河的舌头了。
“那算不了什么,”他说,“谁也会打抱不平的。那帮无赖是在找碴儿闹事,亚瑟可没有惹他们。他们找上他,我就找上他们,抡了几拳头。那帮家伙掉了几颗牙,我手上也破了一层皮。我并不在乎,我见到——”
他张着嘴,打住了,在快要落入堕落的深渊时打住了。他完全不配跟她呼吸同一种空气!这时亚瑟第二十次谈起了他在渡船上跟那帮醉醺醺的流氓之间的纠纷;他谈到马丁•伊甸如何冲入重围解救了他。这时马丁•伊甸却皱紧了眉头在想着自己那副傻相,更坚决地思考着该对他们采取什么态度。到目前为止他肯定并没有成功。他的感觉是:他毕竟是局外人,不会说圈内话,不能冒充圈内人。若是跳假面舞准得露馅。何况跳假面舞也跟他的天性不合,他心里容不下装腔作势。他无论如何也得老实。他目前虽不会说他们那种话,以后还是可以会的。对此他已下了决心。可现在他还得说话,说自己的话。当然,调子要降低,让他们听得懂,也不能叫他们太震惊。还有,对于不熟悉的东西不能假装熟悉,别人误以为他熟悉,也不能默认。为了实行这个决定,在两位弟兄谈起大学行话,几次提到“三角”时,马丁•伊甸便问:
“‘三角’是啥?”
“三角课”诺尔曼说,“一种高级数学。”
“什么是‘数学’?”他又提出一个问题。诺尔曼不禁笑了。
“数学,算术,”他回答。
马丁•伊甸点了点头。那仿佛无穷无尽的知识远景在他眼前闪现了一下。他见到的东西具体化了——他那异于常人的想象力能使抽象变得具体。这家人所象征的三角、数学和整个知识领域经过他头脑的炼金术一冶炼便变成了美妙的景物。他眼中的远景是绿色的叶丛和林中的空地,或是闪着柔和的光,或为闪亮的光穿透。远处的细节则为一片红通通的雾寓所笼罩,模糊不清。他知道在那红雾的背后是未知事物的魅力和浪漫故事的诱惑。对他,那颇像是美酒。这里有险可探,要用脑子,要用手,这是一个等着被征服的世界——一个念头立即从他的意识背后闪出:征服,博得她的欢心,博得他身边这个百合花一样苍白的仙灵的欢心。
他心中这熠熠闪耀的幻影却被亚瑟撕破了,驱散了。亚瑟整个晚上都在诱导这个野蛮人露出本相。马丁•伊甸想起了自己的决定,第一次还原到了自我。起初是自觉的、故意的,但立即沉浸于创造的欢乐之中。他把他所知道的生活呈现到了听众的眼前。走私船翠鸟号被缉私船查获时他是船上的水手。那过程他亲眼目睹,大有可讲的。他把汹涌的大海和海上的船与人呈现到了听众面前。他把他的印象传达给了他们,让他们看到了他所看到的一切。他以艺术家的才能从无数的细节中进行选择,描绘出了五光十色闪亮燃烧的生活场景,并赋予了它行动。他以粗犷的雄辩、激清和强力的浪涛席卷了听众,让他们随着他前进。他常以叙述的生动和用词的泼辣使他们震惊。但他在暴力之后总紧跟上一段优美的叙述,在悲剧之后又常用幽默去缓解,用对水手内心的乖戾和怪僻的诠释去缓解。
他讲述时那姑娘望着他,眼里闪烁着惊讶的光。他的火焰温暖着她,使她怀疑自己这一辈子都似乎太冷,因而想向这个熊熊燃烧的人靠近,向这座喷发着精力、雄浑和刚强的火山靠近。她感到必须向他靠近,却也遭到抵抗,有一种反冲动逼使她退缩开去。那双伤破的手令她反感,它们叫劳动弄得很脏,肌理里已嵌满了生活的污秽。他那脖子上的红印和鼓突的肌肉叫她反感。他的粗鲁也叫她害怕;他的每一句粗话都是对她耳朵的侮辱;他生活中的每个粗野的侧面都是对她灵魂的亵渎。可他仍不断地吸引着她。她认为他之所以能对她有这种力量是因为他的邪恶。她心中最牢固树立的一切都动摇了。他的传奇和冒险故事粉碎着传统。生命在他那些唾手可得的胜利和随时爆发的哈哈大笑面前再也不是严肃的进取和克制,而成了供他随意摆弄颠倒的玩具,任随他满不在乎地度过、嬉戏,满不在乎地抛弃。“那就玩下去吧!”这话响彻了她的心里,“既然你想,就偎过去,用双手按住他的脖子吧!”这种想法之鲁莽放肆吓得她几乎叫出声来。她估计着自己的纯洁和教养,用自己所有的一切跟他所缺少的一切作对比,却都没有用。她望望周围,别的人都听得津津有味;若不是见她的母亲眼里有骇异的表情,她几乎要绝望了。不错,母亲的骇异是如醉如痴的骇异,但毕竟是骇异。这个从外界的黑暗中来的人是邪恶的,她母亲看出来了,而母亲是对的。她在一切问题上都相信她母亲,这次也一样。他的火焰再也不温暖了,对他的畏惧再也不痛苦了。
后来她为他弹钢琴,声势煊赫地向他隐约地强调出两人之间那不可逾越的鸿沟。她的音乐是条大棒,狠狠地击在他的头顶,打晕了他,打倒了他,却也激励了他。他肃然悚然地望着她。鸿沟在他心里加宽了,跟在她心里一样。可是他跨越鸿沟的雄心却比鸿沟的加宽增长得更快。他这堆敏感的神经丛太复杂,不可能整个晚上默视着一条鸿沟无所作为,特别是在听着音乐的时候,他对音乐敏感得出奇。音乐像烈酒一样燃起他大胆的激情。音乐是麻醉剂,抓住他的想象力,把他送到了九霄云外。音乐驱散了肮脏的现实,以美感满溢了他的心灵,解放了他的浪漫精神,给它的脚跟装上了翅膀。他并不懂她弹的是什么。那音乐跟他所听过的砰砰敲打的舞厅钢琴曲和吵闹喧嚣的铜管乐是两回事,可是他从书本上读到过对这类音乐的提示。他主要依靠信心去欣赏她的音乐。起初他耐心地等待着节奏分明的轻快旋律出现,却又因它不久便消失而迷惘。他刚抓住节奏,配合好想象,打算随它翱翔,那轻快的节奏却在一片对他毫无意义的混乱的喧嚣中消失了。于是他的想象便化作惰性物体,摔到了地上。
有一回他忽然感到这一切都含有蓄意拒绝的意思,他把捉住了她的对抗情绪,力图弄明白她击打着琴键所传达给他的信息,却又否定了这种想法,认为她用不着,也不可能那么做,便又更加自由地沉浸于旋律之中。原有的欢乐情绪也随之诱发。他的脚再也不是泥脚,他的肉体变得轻灵飘逸;眼前和内心出现了一片灿烂的光明。随即,他眼前的景象消失了,他自己也悄然远行,到世界各地浪游去了。那世界对他非常可爱。已知的和未知的一切融会为一个辉煌的梦,挤满了他的幻想。他进入了一个阳光普照的国度的陌生的海港,在从没人见过的野蛮民族的市场上漫步。他曾在海上温暖得透不过气来的夜里闻到过的香料岛上的馨香又进入了他的鼻孔。在迎着西南贸易风行驶在赤道上的漫长的日子里,他望着纵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在身后的碧海里沉没,再望着纵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从前面的碧海里升起。场景如思想一样倏忽来去。他一时骑着野牛在色彩绚丽、宛如仙境的彩绘沙漠①上飞驰;一时又穿过闪着微光的热气俯瞰着死亡谷②的晒白了的墓窟。他在快要冻结的海洋上划着桨,海面上巍然高耸的庞大冰山熠耀在阳光里。他躺在珊瑚礁的海滩上,那儿的椰树低垂到涛声轻柔的海面,一艘古船的残骸燃烧着,闪出蓝色的火苗。火光里人们跳着呼啦舞③。为他们奏乐的歌手们弹奏着叮叮当当的尤克里里琴④,擂着轰隆作响的大鼓,高唱着野蛮的爱情歌曲。那是纵情于声色之乐的赤道之夜。背景是衬着一天星星的火山口轮廓,头顶是一弯苍白的漂浮的月牙儿。天穹的低处燃烧着南十字座的四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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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彩绘沙漠:美国亚利桑纳州中部偏北的一片高原沙漠,在科罗拉多河以东,以岩层色彩斑斓得名。
②死亡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部和内华达州北部的一个干燥高温的沙漠盆地,其中有西半球陆他的最低点,低于海平面282英尺。
③美国夏威夷的波利尼西亚女子跳的一种动作类似哑剧的舞蹈,又叫草裙舞。
④一种吉他型四弦拨奏乐器。
他是一架竖琴,一生的经历和意识是他的琴弦,音乐之潮是吹拂琴弦使之带着回忆和梦想颤抖的风。他不光是感受。他的感知以形象、颜色和光彩的形式积聚,并以某种升华的神奇的方式实现他大胆的想象。过去,现在和将来交汇融合。他在辽阔而温暖的世界上踟蹰,并通过高尚的冒险和高贵的业绩向她奔去,他要跟她在一起,赢得她、搂着她、带着她飞翔,穿过他心灵的王国。
这一切的迹象她在转过头去时都在他脸上看到了。那是一张起了变化的面孔。他用闪亮的大眼睛穿透了音乐的帷幕看到了生命的跳跃、律动,和精神的巨大幻影。她吃了一惊。那结结巴巴的粗鲁汉子不见了,尽管那不称身的衣服、伤痕累累的手和晒黑了的面孔依然如故。但这只不过宛如监牢的栅门,她通过栅门看到的是一个怀着希望的伟大灵魂。只因他那在弱的嘴唇不善表达,他只能词不达意地说话,或是哑口无言。这一点她只在瞬间看到,转瞬间那粗鲁汉子又回来了。她因自己离奇的幻觉感到好笑。可那瞬息的印象却萦绕在她心里不去。夜深了,他结结巴巴地告了别,打算离开。她把那卷史文朋和一本勃朗宁借给了他——她在英文课里就修勃朗宁。他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表示感谢时很像个孩子。一阵母性的怜爱之情从她心里油然涌起。她忘记了那莽汉、那被囚禁的灵魂;忘记了那带着满身阳刚之气盯着她、看得她快乐也害怕的人。她在自己面前只看见一个大孩子在跟自己握手,那手满是老茧,像把豆蔻挫子,挫得她的皮肤生疼。这时那大孩子正在结巴地说:
“这是我平生最美好的一夜。你看,这里的东西我不习惯……”他无可奈何地望望四周,“这样的人,这样的房子,我全都觉得陌生,可我都喜欢。”
“希望你再来看我们,”她趁他跟她的哥哥告别时说。
他拉紧帽子,突然一歪身子死命地跑出门去,不见了。
“喂,你们觉得他怎么样?”亚瑟问。
“非常有趣,是一阵清新的臭氧,”她回答,“他有多大?”
“二十岁——差点二十一。我今天下午问过他。没想到他会那么年青。”
我比他还大三岁呢,她和哥哥们吻别时心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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