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给未来系好安全带——保险

类别:综合其他 作者:赵文锴 本章:第二章 给未来系好安全带——保险

    给未来系好安全带——保险

    人们因为厌恶风险而规避风险,保险就应运而生。保险是人们为了对付由意外事件——疾病、事故或其他不幸——引起的财务风险而购买的安全性。人们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换回一个承诺,即如果所保险的事件发生,保险公司将进行赔偿。保险并没有消灭风险,而是转换了风险:风险原来由投保人自己承担,现在由保险公司承担。

    通俗地讲,其实“保险”就是“互助”,互相帮助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保险公司就是提供了一个许多人互助的平台。在我们传统的社会里,家里发生了意外的不如意的事情,我们都会通知亲戚朋友并请他们来帮忙,但是亲戚朋友是有限的,能发挥的力量也是有限的。

    假如一个人现在得了非常严重的病,他的家人通知亲戚朋友来帮忙,能写出100个名单都很不错了,假设平均一个人拿出1000元来帮忙,总共合起来也不过10万元,这看病都非常紧张,如何能照顾家人今后的生活呢?但是,假使这个人有10万个亲戚朋友,每一个人只要拿出10块钱,就能凑到100万元的大数目。一个人拿出10块钱是太容易了,但是要认识10万个亲戚朋友,却谈何容易?恐怕一辈子也认识不到那么多人。然而,通过保险,就能帮你去结交十万个亲戚朋友,而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发生最不如意的事情时,我们都会拿出10块钱来帮他,凑成100万解决他的经济危机。有一天,最不如意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别人也都拿出10块钱,凑成100万来帮忙我们。所以保险其实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制度。保险公司不过是公平合理地收集、管理、分配这些互助基金的中间人而已。我们平时帮助人愈多,当发生急难时,别人也帮助我们愈多。

    关于买保险的意义,新浪网上的一篇博客说得很精彩:

    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是年初的计划。目的是为了防范万一自己出现重大疾病或者更严重的事情也就是身故后,能够给自己的家庭提供一份保障。

    有人说,买保险是对家庭负责任的一种行为。我想有道理。

    人有旦夕祸福,生命是脆弱的。这些年身边亲朋好友不时传来的坏消息让我们在珍惜生命的同时也感受到个人是那么渺小。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万一不幸降临,我不希望我的亲人们从此要过上颠沛的生活。

    我爱我的生命,我更爱我的家人。与其让上苍来保佑我的健康,不如通过自己的行动来给我的家人更多实际的保障。

    因此,保险的意义应该超出其本身的价值,换个角度说,应该不是用合不合算来衡量的。

    买保险主要是为了规避风险,即花少量的保险费,避免大的经济损失。这就像一把保护伞一样,能为未来提供一份保障。

    保险的分类标准非常多,不同的学者、不同的教科书有不同的分法。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保险分为若干类型。我们主要使用以下五个标准: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实施的形式、业务承保方式、保险机构的性质,把保险分为五大类。

    1.个人保险与商务保险

    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和商务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或家庭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商务保险是以工厂、商店等经营单位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

    2.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与责任保险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又可以分为:海上保险、火险、运输险、工程险等;在人身保险中又可以分为:人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等;在责任保险中又可分为:雇主责任险、职业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

    财产保险是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的保险。广义的财产险包括有形财产险和无形财产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根据实施形式的不同,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它是由国家颁布法令强制被保险人参加的保险,如交强险、建工险、公众责任险等。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由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而实现的保险,绝大部分保险属于这一类。

    4.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根据国内保险机构的性质,保险又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对个人投保而言,社会保险是基本,商业保险是补充。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个人、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个人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本人或其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法制性、固定性等特点,每个在职职工都必须实行,所以,社会保险又称为(社会)基本保险,或简称为社保。

    社保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保险,参加社保的好处也有很多。其一,单位、国家分担了社保的大部分保费,个人所缴比例很小。其二,享受国家的补贴。如养老、医疗等,国家给参保人不少补贴,相当于国家给参保人的福利。

    商业保险又称为金融保险,是指按商业原则所进行的保险。这种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疾病、伤残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商业保险根据保险的范围或保险标的不同,又分成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5.原保险与再保险

    根据业务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原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承担直接的、原始的赔偿责任的保险。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以其所承保的风险,再向其他保险人进行投保,与之共担风险的保险。

    如果家庭没有相应的保险,人们心里就不踏实,但是保险也不是越多越好。虽然保险多,保障也多,但投保是需要成本的,家庭投保的根本原则是以尽可能小的代价获得较全面的保障。所以在买家庭保险的时候,还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1.要量力而行

    量力而行就是购买保险的投入必须与家庭的经济状况相匹配。首先,你必须了解自己家庭的收入水平,并预估未来的收入能力,计算出收支结余。在此基础上,再算出可用来购买保险的资金,专家推荐保险支出最好占收支结余的10%-30%。这样,才能确保你的保险不会无力支付,也不会出现保险投资比率不足的情况。

    2.要按需选择

    按需选择原则就是根据家庭所面临的风险种类选择相应险种。因为针对家庭和个人的商业险种非常多,并不是每个都适合你的家庭。你必须识别家庭所面临的风险,根据风险种类和发生的可能性来选择险种。例如,家庭中男主人是主要收入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且从事危险程度较高的工作,则此家庭的首要保险就应该是男主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保险。

    3.要优先有序

    优先有序的原则就是重视高额损失,自留低额损失。确定保险需求的首要考虑是风险损害程度,其次是发生频率。损害大、频率高的损害优先考虑保险。对较小的损失,自己家庭能承受得了的,一般不用投保。而且保险一般都有一个免赔额,低于免赔额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应该放弃低于免赔额的保险。

    4.要合理组合

    合理组合原则就是把保险项目进行科学的组合,并注意利用各附加险。许多保种除了主险外,还带了各种附加险。如果你购买了主险种,如果有需要,可也购买其附加险。这样的好处是:其一,避免重复购买多项保险。例如,购买人寿险时附加意外伤害险,就不需要再购买单独的意外伤害险了;其二,附加险的保费相对单独保险来说较低,可节省保费。所以综合考虑各保险项目的合理组合,既可得到全面保障,又可有效利用资金。

    5.不要轻易退保

    退保后将遭受几重损失:一是没有了保障。二是退保时往往拿回的钱少,会有损失。三是如果万一以后要投保新保单,则要按新年龄计算保费,年龄越大,保费越高,且同时还需考虑身体状况,有时还要加费处理。

    如果实在需要用钱,有两种方法可以减少损失:第一是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第二就是变更为减额缴清保费。按照一般规定,投保人未能在保费到期日后60天之内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将中止,保险公司暂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投保人仍有两年的时间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因此,经济状况好转时还可以申请合同复效。复效的保单仍以投保时的费率为基础计算保费,与重新投保相比,保费不会因年龄增长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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