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J.R.沃勒 本章:第二章

    印第安人在月光下赶路。菱背响尾蛇也在朝着某个方向挪动着,目的鲜明坚决,或至少看起来目的明确。一些植物在劲猛的夜风中摇曳弯曲,投下阴影,响尾蛇就像另一团阴影在其间瞬息穿梭,直到它游动在地面上的身影愈行愈远,微不可见。

    帕布罗已精力集中,打好背包。只有半公里要走了,腿脚也开始打颤,既然他已离休息的地方这么近了,那就不妨充分地体会一下疲惫的感觉。下一趟行程他可得买支更好的手电来行路,还得要求负重轻一点儿。他已经这么决定了。虽然要对自己所应付的人提要求需要小心谨慎,但至少他可以礼貌地询问下一趟是不是能把重量减轻些。

    如果不成,那他也只能暗自叹口气,背上人家给他的东西,然后拿着钱上路。往北方跑一趟单程所能拿到的报酬是他妹妹在加工出口区指美墨边境的加工出口区和自由贸易区。卖命半年的薪水。美国人沿着边境三三两两地种了些植物。对于一个曾在一处四十公顷的岩石地上做农场工的人而言,梦想在塞拉马德雷墨西哥著名山脉,盛产矿物。凉爽湿润的山脉上拥有一座小庄园已经不是奇思异想,而是可以实现的美梦了。他梦想有树有水、孙儿绕膝,小孙子拉着他的手,和他一起漫步森林,在清涧里垂钓,正是这幅美图在那些漫漫长夜中支撑着他,让他的腿得以带他穿过北部那些高高的、寂寥的山峰。

    帕布罗走向泥砖屋,就在那儿,索妮娅已仔细梳好了头发,并又检查了一下那两盏灯,确保两盏灯、且只有两盏灯在面朝斯莱特溪谷的窗口闪烁。一个苦力,很可能是那个表情严肃、穿着破裤子的小个儿男人——轮到他了,她猜想——该在今晚某个时候到。他会饥饿难耐,臭不可闻。而她则会给他些玉米饼子,让他睡在地板上,然后确保他在太阳升起之前离开。紧接着她会擦洗地板,并把泥砖屋的三个房间都通通风。

    在主屋那儿,温切尔·迪亚抬头看了看洗涤槽上的挂钟,十一点四十三分,离他上次抬头看钟只有七分钟。他把两副纸牌叠在一块儿洗了洗,开始晚上的第二次维吉尼亚里尔单人牌戏,这个游戏难度非凡,极富挑战性,足以搏得扑克高手的青睐。

    离温切尔·迪亚的厨房西方偏北处,厄尔巴索城正舒展着肢体,在欲盈的月亮下依然未眠。在一个卡车驿站坚硬的、沾染油污的站顶上,一个和帕布罗身高一样、体重相差两磅不到的男人站在那里,他的目光穿过了汞汽灯,遥望着一轮明月。他走出强光,再次向上仰望星辰,那些星辰比他记忆中透过洛杉矶的薄霾能够瞧见的还要多。银河在夜空中拉出一条柔和的宽带,他感觉这皎皎天河从未离他如此近过。

    “马蒂,你准备好了吗?还是你打算一辈子就这么瞅着天空啦?”

    “不。”

    “什么不?”

    “我准备好了。你好了吗?”

    当他的同伴往一个皮夹里塞零钱时,马蒂走到一辆奶油色的林肯大陆前蹲了下来。他很小心地不让泥土弄脏自己昂贵的套服以及套服下价值八十美金的白衬衫,探到副驾驶座的挡泥板下头,碰了碰用管道胶带粘在引擎支架上的金属盒。

    “下头一切正常吗?”

    “对,不错。这些盒子依然粘得很紧。”

    康尼车开出了卡车驿站,转向I10大道,特别定购的宽为EE、十三号的寇翰牌平底鞋用力踩了踩,车子加速了。

    “再看看地图,”司机说道,“这该死的乡村让人摸不着边,开来开去还是乡下。我觉得我是在一片混账沙漠上或是外星球之类的地方瞎转悠。”

    马蒂打开顶灯,展开了一张得克萨斯地图,手指沿着他们前头的道路移动着。“我觉得我们往东再有三小时,或者三小时再多点儿就能到那个叫做克里尔塞格诺的小镇了。我们就在I10道上开,一直开到范霍恩,然后以九十码的速度向东南方向开。”

    他从里边夹克的口袋中掏出一张纸。“这份人家给我们的手写地图上显示,我们要找的地方过了那个镇还有二十四公里,在一个叫做斯莱特溪谷的地方附近。应该是座桥,挂着个‘斯莱特溪谷’的标识。现在差不多十二点了。我们应该在三点左右到那儿。然后这事就成了,每个人都能去睡觉了。对吧?”

    “马蒂,关上灯。它太刺眼了,灯开着我看不清楚。”

    “马上。我在找那个边境巡逻站的位置。先前我做了标记的……对了,就在这儿。它就在I10道上,沿着这条路往前开大约一小时,在塞拉马布兰卡附近。塞拉马布兰卡,它在英语里的意思应该是‘白色的高山’什么的,对吧?”

    “马蒂,拜托你这混蛋关了这混账灯成不成?”

    马蒂折好了航道地图,把手写地图卷了起来,然后关掉了灯。“一旦我们通过了那个边境巡逻站,我就会感觉好一点儿了。你觉得他们会把咱们拦下来吗?”

    “才不会呢,他们不会管我们的。他们要找的是非法入境的劳工。人家是这么告诉我的。”

    “希望你是对的。我可不想没了这些武器。钻到汽车下头把管道胶带拉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马蒂转了转脖子,从副驾驶座的窗口向外望去,想再看一看天空,真希望自己能好好体会一下月亮——以一种他无法企及的、虽然自己依然拥有却仿佛正逐渐消逝的方式——而在他这乌七八糟的一生中他还从来没有好好研究过月亮。最近他思忖着加入一种宗教,想干点什么来消磨时间,顺便为自己的生活找个焦点。或许去参加后期圣徒会或者耶和华见证会吧。上个月这两个教派的代表都曾登门拜访,并和他谈了谈。他已经认真地看过他们留下的小册子,但看起来都让人觉得迷惑不解,并且教义中都包含了某些义务约束和誓约保证。他不确定自己能否把这些东西融入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中。

    “不管怎么说,这主意蠢透了,把枪粘在那种地方,”他说,同时身子往下滑了滑,让膝盖屈起来,臀部靠在座椅边缘。“如果那些边境巡逻和我们认真起来了,你觉得这把戏能糊弄他们吗?妈的,不可能。这主意蠢透了,对吧?”

    “好吧,是人家让我们这么干的。我们就遵命行事吧。”司机上下打量了马蒂一番。“嗨,你他妈到底想干吗?跳凌波舞还是干吗呢?”

    “我在找那见鬼的月亮。你觉得我还能在这儿干吗呢?蠢透了的主意,就这么回事儿,把枪粘在挡泥板下头。上帝啊,现在我看见它了。多大的月亮啊!瞧见了吗?”

    马蒂有个恼人的坏习惯,不管正说着的是什么话题,他几乎都会以一个问题来结束,有时候这问题需要回答,有时候则不需要。这简直能让人发疯,因为如果你在他边上的话,你得花上一半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有必要回答他的问题,如果有必要的话,就得把另一半时间花在想出个答案上头。

    除此之外,他还有点儿古怪,但总的来说,他还是个有用的家伙。他身上最好的品质就是他丧心病狂、是个好枪手。马蒂并没有超常的智慧,但在工作时他总是镇定冷酷,从不瞻前顾后,并且总看起来对工作有狂热的爱好。他说,从某方面来讲,杀人就和性事差不多。但在擦好枪、上好弹之前他从不进食。这是他坚守的一个规矩。

    司机思忖着马蒂的复杂性,然后摇摇头,点上一支万宝路香烟,稍微提了提速,使劲把康尼车开进了西得克萨斯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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