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德·帕尔玛导演的《黑色大丽花》里,闯荡好莱坞的末流女演员伊丽莎白·肖特被杀,因其死状惨烈、生平故事诡秘凄艳成了轰动性话题,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案情进展,警察局里则出现了大批认罪者,主动承认是自己杀死了伊丽莎白·肖特,男女老少都有,自述的动机千奇百怪,成为这部片子里最具黑色幽默的部分。
电影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伊丽莎白·肖特二十二岁时来到好莱坞,想要进入电影界,因为相貌并不出众,她通往大银幕之路异常坎坷,但她性格豪放,迅速成了社交界名人,并被当做“性感女神”。1947年1月体于是为她赋予“黑色大丽花”这样一个称号。案子后来成了悬案,但此后多年,约有五百人主动承认自己是“黑色大丽花”案的凶手。
轰动性的案子后面,总有大批找上门来的认罪者。1932年,美国飞行英雄查尔斯·林德伯格二十个月大的儿子遭到绑架和杀害,警方用四年时间找到了凶手,一个有前科的德国木匠,但在此期间,先后有两百人主动出来认罪。在美国历史上最大的连环杀人案“绿河疑案”侦破期间,二十年时间里,不断有疑犯产生——他们常在对女性实施性侵犯时自称“绿河杀手”。
那些最终被确认的杀人者,也常夸大自己的罪行,杀死著名导演波兰斯基妻子的“曼森家族”、杀人无数的得克萨斯州人亨利·李·卢卡斯都是如此,后者称,二十年间,他在美国和欧洲及日本共杀了六百人。
最令人感到困惑的,还是那些毫不沾边的认罪者。心理学家认为,他们出面认罪,是出于引人注目、与名人和轰动性事件挂钩的病态需求,他们已经急切到不在乎出的是什么名,付出什么代价,只要被人看到、议论、成为旋涡的中心,就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他们让我想起那个著名的笑话,街上有人围观车祸,后来的人挤不进去,大喊:“受伤的是我儿子”,人们给他让出了一条缝,他进去了,也傻眼了:受伤的是一头驴。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对罪案和怪异事物本身的那种迷恋。最经典的,当属“小美后命案”。1996年圣诞节第二天,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市,六岁的“小选美皇后”琼贝尼特·拉姆齐在地下室被杀害。案发十年后,曾是小学老师的约翰·卡尔自首,但证据显示,他当时根本不在现场,DNA也和现场遗留物不符。专家认为,他是过分关注儿童色情物品和儿童性侵犯的案件,以至于会假想自己就是那个“幸运”的凶手。他被迷住了,被自己竟然“不在场”的遗憾给击垮了。
总之,总有那么多人,试图使自己沉闷的生活起点波澜,哪怕是以主动成为疑犯的形式。平静的生活,对一些人是福祉,对另一些人是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