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爱看”,就有“新闻价值”?不敢苟同。
且不说这“读者爱看”是真的爱看,还是报刊编辑忖测的爱看,这样的推论,本身就很有问题;比方说,我是“读者”,我“爱看”娱乐版编辑洗澡,很明显,这就很有“新闻价值”,很值得这个编辑把自己的美态或丑态拍下来,捎回编辑部,当头条。
好了,这时候,你会说:“编辑没有名气,有名气才会有‘读者爱看’,才想知道这个名人的一切,包括她怎样洗澡。”于是,针孔摄录机,就可以悄悄伸入这个“名人”的浴室,不惜一切,要拍到一个光屁股。
因为“读者爱看”,这个“光屁股”,才有“新闻价值”。
因为“读者爱看”,报刊老板和编辑的权力,可以无限膨胀;只要财力雄厚,可以派上百人包围你的房子,用所有高科技器材对付你;不是为了发掘什么“真相”;不是为了揭发什么政治丑闻,纯粹因为“读者爱看”这个名人用什么样的厕纸,“读者爱看”这个名人有没有良好的大便习惯。
最不堪的实例是:记者,在舞会里专门偷拍女人裙上的经血;编辑,专文推介这几点著名的秽迹。
只要界定为“读者爱看”,就可以不惜一切挖掘;于是,读者,给一点点丑化了,没有人再会尊重这种报刊的读者;因为,读厕纸人的,最关心的“文字”,只是裙子上那几点血。
大家都在合力羞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