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要立宪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江城 本章:清国要立宪

    眼看清朝国力渐长,俄国和日本人渐渐紧张起来,入侵清国的动作得再快些才行!

    于是,1904年,黑熊与鬣狗打了起来。

    《辛丑条约》签订后,俄国人和日本人并没有遵守承诺,仍然在中国东北和朝鲜驻扎了大量军队。目的不言自明,都想把这一大块土地扒拉到自己怀里。但这两个国家怎么突然撕破了脸?有三个理由:

    理由之一,也是最最根本的原因,为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尽快蚕食中国。一山不容二虎,两国势不两立!

    理由之二,日本受不了俄国的压迫。甲午战争后,俄国先是逼着日本把辽东半岛还给中国,后来又强迫日本承认俄国在朝鲜与它享有同等地位,把日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朝鲜分走了一半。

    理由之三,沙皇要报仇。十四年前,那会儿还是皇太子的沙皇在访问日本时被日本刺客打了一枪,此仇一定要报!

    俄国陆军总司令库罗帕特金首先发起挑衅:不堪一击的日本猴子,你们的陆军太幼稚,甚至追上我们欧洲最差的陆军也还要一百年!

    没等库罗帕特金飙完大话,日本人率先动手了。

    于是,君主立宪的日本与君主专制的俄国,在中国东北的土地上打了一个大仗,史称“日俄战争”。

    这一次,慈禧宣布中立。也就是说中国只提供比赛场地、提供土人谍探。中国终于当了一回东道主,终于过了一把中立国的瘾。只是苦了东北人民!

    一年多后,仗打完了。

    简单汇报一下战况。

    兵力对比:日军三十万人,俄军五十万。

    伤亡:日军伤亡约十一万人。俄军伤亡约二十万人,被俘约八万人。

    结果:俄国战败,日本由此在中国东北和朝鲜一带获得统治地位。俄国不但被逼承诺以后在这两个地方见着日本老大就绕道走,还被迫把打劫清朝得来的库叶岛南部割让给日本。

    这个结果对于一向看不起黄种人的俄国人来说,实乃奇耻大辱!从此,俄国人下定决心,终有一天要找日本人报仇雪恨找回场子。没想到四十年后,俄国人还真在日本人身上成功复仇。此事后文会讲。

    战斗的结果让朝野上下都感到很惊奇。

    平均身高一米八的俄军打不过一米六的日军!

    日本一个蕞尔小岛国居然击败了庞然大物般的沙俄帝国!

    再联想到十年前的中日甲午之战,朝野上下这次倒是难得意见一致,都认为致使这一切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日本的君主立宪优于俄国的君主专制,是宪政改革令日本一跃成为一流强国!

    君主立宪这个词有点太抽象了,打个粗浅的比方帮助理解吧。

    如果把国家看成一家公司,那么公司的所有权属于皇帝或国王,也就是说皇帝是董事长,而且是世袭罔替的董事长。但是公司的经营权属于一个叫内阁的机构,内阁的头头也就是内阁总理(内阁首相)堪称执行总裁。但董事长和执行总裁总有发生矛盾的时候,这时候怎么办?他们到一个地方吵架协商,这个地方就叫国会或议会。

    大家各自代表一方利益,争吵得很激烈,甚至有时候到了不顾公司大局的程度,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还好,可以制定一个公司章程来规范各种角色的行为,这个玩意儿就叫宪法,不过为了公平起见,董事长和执行总裁不能参与立法过程,因此要把立法权交给国会。

    虽然有了法律,但还是难保有人不按规矩办事,这时候出什么招?照样没有问题,有那么一个独立的机构来专门惩办不按规矩出牌的人,这个机构叫法院。

    内阁、国会、法院分别负责企业的经营权、立法权、司法权,还算互相有个牵制,不至于一家独大。

    不过最高领袖董事长的权力还是蛮大的,他可以发出很多命令,比如批准法律、与其他的公司宣战之类的。若是董事长太昏聩,岂非公司容易倒闭?

    这时候还有一个规则——“内阁责任制”可以用,董事长的命令必须执行总裁签字才能生效,不签字就无效,当然这个规则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在用。

    搞了半天,原来执行总裁才是最大的老板!没错,不过执行总裁不是那么好当的,是要通过国会竞选上台的,不像董事长那样可以继承,所以执行总裁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换人。

    大家算是看出来了,处处都是制衡。没错,这正是历史血的教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导致绝对的欲望,所以权力还是控制一下的好。

    既然君主立宪这么好,那大清帝国有识之士的呼声也就可以理解了。

    立宪!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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