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是帝国制度成功的实践者。这个王朝享国达四百多年之久,在公元前后各经历二百年,全盛时期国内人口约六千万,势力范围和现今中国的疆域面积相当,在世界上唯有同时代的罗马帝国可以相提并论,在历史上则只有后期的大唐帝国可以并驾齐驱。这是一个历来被中国史家和作家极度恭维的朝代,它甚至被视为我们民族的代表和象征(汉人、汉语、汉字、汉学)。它创造的典章制度被多个朝代沿用,它留下的文化遗产至今让人叹为观止。就连当时北方的匈奴人,也深受汉文化之影响,姓汉姓,说汉语,读诸子百家书,后来起兵反晋时还以"光复汉室"为号召。汉的辉煌,由此可见一斑。
的确,这是一个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做到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王朝,也是有史以来第二次由平民创造的功业。平民执政而非贵族世袭,恰是帝国不同于邦国之处。由是之故,我们宁肯把秦看作帝国制度的预备阶段和见习阶段,而把汉看作真正的"第一帝国"。
奇怪!秦为什么失败,汉为什么成功?
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一定想过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苦苦地思索:秦王朝为什么会如此短命?结论是"仁义不施"。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秦王朝实行的是"暴政"。它甚至因此而被称作"暴秦"。所谓"暴",包括它的横征暴敛,包括它的焚书坑儒,包括它的滥杀无辜,也包括它的苛法酷刑。秦代执法既严,行刑亦酷,而且名目繁多。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黯(又叫墨刑,即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劓(割掉鼻子)、刖(斩去脚趾),然后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中国有句成语,叫"殷鉴不远"。殷鉴,就是殷商灭亡的教训。殷鉴尚且不远,何况乎秦?自然是前车可鉴。
现在看来,秦的所谓"暴政",一半是因为不得已,一半是因为不高明。所谓"不得已",就是在那个其实还有野蛮遗风的时代,如不采取高压血腥手段镇压反对派,靠战争建立的新政权和新制度就无法立足。所谓"不高明",则是如我们在前一章所指出,大秦王朝的统治者虽然将中国从武力社会导入了权力社会,却还没有学会正确和娴熟地使用权力。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它并不需要动用暴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实现依靠暴力无法实现的目的。唯其如此,社会支配资源和分配财富的方式,才终究要从使用武力(典型暴力)走向使用运作成本较低的权力。而且,正因为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所以,在帝国时代的所谓"承平时期",就会有一种温文尔雅的情调和安定祥和的氛围。同样,善于使用权力者,也用不着轻易动武,露出杀机。汉王朝统治者的高明,就在于他们把"硬打压"变成了"软控制", 成功地实现了从武力社会向权力社会的转型。这当然需要学习。上层统治者需要学会使用权力,下层老百姓需要学会适应权力,而学习的最好方式莫过于"无为而治"。好在天赐良机,秦的二世而亡使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不敢也不能再施暴力。包括他们自己在内,全国上下对秦的"暴政"无不怀有切肤之痛,而且心有余悸,记忆犹新。当此之时,除了实行"开明专制",也没有别的办法。何况作为一个替代他人行使绝对权力的集团,如果不给人民一点实实在在的好处,恐怕连他们自己也说不过去。正如黄仁宇先生在《 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一书中所说,他们执掌的皇权,除了"奉天承运"和"为百姓服务"之外,找不到一个能够更好地支持其存在和作为的逻辑。因此,"在一个广大的领域之上行专制,必自命开明";而一个王朝无论最后是否走向专制,在其开国之初,也总是会有一段时间的相对节俭和宽松。
于是,高明的汉高祖刘邦,就做出了两个聪明的决定。一是将秦代名目繁多的刑律简约到只有"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样一句话,即"约法三章";二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的负担,放弃那些暂时可以不要的盘剥 ,即"与民休息"。说起来那时也真苦,就连皇帝都配不起由四匹纯色骏马驾驶的专车,文武百官甚至只能坐牛车,因此都能艰苦朴素,以身作则,克己奉公。高祖的几个子孙也表现出极大的克制力。汉初规定地税不过十五分之一,景帝时又减到三十分之一,不满千钱的贫困户还能得到国家救济。文帝刘恒和景帝刘启,轻刑法,减赋税,亲儒臣,求贤良,自己则恭俭无为,不事更张。这样经过多年努力,就形成了帝国创立以来第一次被史家称羡不已,号称"文景之治"的相对安定繁荣局面。
现在我们已经无法确知,汉初这几位皇帝的克制和让步,究竟有几分出于自愿,几分出于无奈。但可以肯定,帝国在本质上是聚敛的,尽管这种聚敛通常表现为非暴力或者非典型暴力,却不会因此而不是聚敛。作为寄生在帝国躯体上的吸血动物,统治集团如不聚敛就无法生存。之所以说是"寄生",是因为他们在征收了赋税之后,并不像现代国家的政府那样为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服务,而是用于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包括他们的好大喜功。因此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不聚敛,正如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不专制。同样,正如最"好"的专制不过是"开明专制",最"好"的聚敛也不过是"有限聚敛"。它的下限,是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如果在聚敛之余,一般民众尚能维持温饱,即是太平。若能"五十衣帛,七十食肉",那就是盛世了。所谓"文景之治"便大体如此。这就为汉武帝的大显身手提供了一个平台。
这里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比如削藩,比如铸钱,比如土地私有,比如盐铁专卖,比如独尊儒术。所有这些,都是围绕中央集权来进行的。事实上,统一和集权从来就没有停止自己的步伐(比如不动声色地将某些有错或无错的藩国借故削除)。只不过到了汉武帝时,已是全面出击,左右开弓,从政治经济,到思想文化,一直深人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首先是限制民间的财力。这就是盐铁专卖和官方铸钱。我们知道,冶炼、制盐和铸钱,是当时的三大暴利行业。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理所当然地将其全部收归国有。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向豪强让步,允许民间私营,结果给帝国造成极大的危害。公元前154 年,吴王刘壕胆敢领头造反,就因为吴国地处长江下游,煎矿得铜,煮水为盐,雄厚的财力成为他谋反的后盾。覆辙岂能重蹈?因此汉武帝软硬兼施,一面立法严禁盐铁私营,一面招募歇业的盐商铁商为盐官铁官,从此开官营工商业之先河;而那些民营工商业,则从此一直受到帝国的遏制和压榨,只能在夹缝中艰难地生存。
其实这正是帝国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实际上,任何一个集权的社会,一个有可能由集权发展为专制的社会,都不会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因为那会造成一个足以与自己抗衡的财力社会。欧洲的帝国和王国,就是被这样一些由民间资本形成的财力社会搞垮的。中华帝国的维护者们当然不会有这样的"先见之明",预见到资本社会游戏规则对专制社会王纲道统的颠覆。他们当然也意识不到市场经济的自由本性是专制和集权的死敌,但却对工商业怀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忌恨和敌视。比方说,后来明代江南商人沈万三出巨资赞助朱元璋修城墙,并表示愿意搞赏军队,却招致杀身之祸(后改为流放),便是证明。
正是出于这种忌恨和敌视,"重农抑商"的呼声在帝国的历史上不绝于耳,而且从来就是主流意识。早在秦王朝建立之初,秦始皇便"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名为充实国都(内实京师),实则进行监控(外销奸滑),后来又将商人发配去修长城、戍五岭(《 史记·秦始皇本纪》 )。汉则甫一建立,便实行抑商政策,下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吏"。至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 年), 更确定重农抑商为基本国策。此后历朝历代在具体政策方面虽略有变更和松动,但对民间资本和财力社会的忌恨和敌视却不曾稍减。
这种忌恨和敌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想当年,秦的崛起、强大和一统天下,便曾得益于那些富可敌国的巨商大贾(如乌氏倮(luo三声)、寡妇清、吕不韦);而商人势力之大,也足以"建国立君",左右朝局。这就不能不防了。因为可以把你扶上马的,也能够把你拉下马。对那些出生人死血战疆场的开国元勋,尚且要"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何况商人?对担负着保卫帝国和王室重任的武装力量,尚且要严加控制,何况商业?事实证明,对民营工商业的遏制和打压,确实维护了帝国的生存,却使我们民族在进入近现代社会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使帝国陷人王朝更替的轮回之中。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说。
汉武帝和他的先辈们在打击民间资本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解除民间武装。山东豪侠???氏和周庸就是被景帝剿灭的,中原豪侠郭解则为武帝所灭。这同样并不奇怪。帝国是典型的权力社会,而权力社会是从武力社会过渡而来的。因此武力在权力社会中也必定受到制约,而且其制约较财力为尤甚。因为建立和巩固政权,无非靠三样东西――枪杆子、笔杆子、钱袋子。这三样东西,都必须牢牢掌握在统治者手里。何况"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韩非子·五蠢》 ),私人武装和民间思想向来就同为专制与集权之大忌。如果只是街头斗殴小打小闹,问题还不大。如果居然成了一支武装力量,则必被剿灭,比如宋江和方腊。就连那些独往独来的侠客,也是官方的眼中钉。不是要千方百计把他们消灭,就是要千方百计将他们收编,就像《 七侠五义》 里面写的那样。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当天下大乱流寇横行,或者外敌人侵防线崩溃时,允许各村各户村自为战人自为战。不过,那往往也是旧的社会结构解体,新的权力集团诞生的时候。这时,社会将暂时退回野蛮社会或准野蛮社会的无序状态,各种各样政治的经济的势力和集团,都会凭借武力来争夺最高权力。逐鹿中原的结果,是最高绝对权力落入某一集团手中。这时,这个集团就会重新出来制约民间资本和武装,重新将财力和武力纳入权力社会的体系之中。武帝时代正是帝国蒸蒸日上之时,岂容民间武力成了气候?自然要将其与割据的诸侯一并消灭。只不过,诸侯都是皇亲国戚,最好"推恩"(即下令各王国和侯国将土地再分给自己的子孙,最后每个人只有一小块地盘,力量也就削弱,故名为施德,实为分国);游侠不过泼妇刁民,则不妨大开杀戒。
汉武帝打击了民间资本,解除了民间武装,现在他要来对付民间思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