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你的规则出你的洋相(3)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敖 本章:用你的规则出你的洋相(3)

    大家懂了吧? 这个支票,高雄市政府这一块钱支票,打这个官司是为拿到贰佰叁拾肆万捌仟陆佰伍拾陆块这个钱。为什么呢?建立我们的威信。政府常常说,国家有威信,政府有威信,你李敖破坏政府威信。我们老百姓也有威信。什么威信?我告你就告死你,绝不饶你,就好像斗狗一样,一口咬住你,咬住你以后,不是咬住块肉就算了,嘴巴还拧你这肉,这么凶悍。我要一块钱的意思就是:为了一块钱我都会一次一次地去高雄去闹,为了赚这一块钱,何况这二百多万? 我一定跟你打到底的,打到你们怕了我为止。果然,这个官司,打了五年半,打到最高法院来,上上下下,发回高等法院,又上最高法院,又发回。最后,法官被我烦死了,同意他们赔我钱。大家懂我这个强盗哲学吗?他们就(因为)有我在,那四个字改写了。什么改写了?我们过去讲“民不聊生”,他说:现在是“官不聊生”,如果人民像你李敖这么刁,就叫刁民。可是“刁民”我们不是乱闹的,我们是很细腻的,很合法的,用你的规则出你的洋相,并且绝对没完没了,这样子啊。

    所以,我的女儿在北京也好,在华盛顿也罢,只要你向这个社会争取你的合法的权利,争取你的够水准的水准,你就要准备付代价。这话我不是对我女儿一个人讲,我是现身说法告诉大家。大家以为我乱打官司,绝对是错误的,我绝对是按照规则来打官司。我过去打过很多官司,现在不景气,我的官司比较少。请大家注意我下面用的动词,我的官司现在只剩下13个了。你知道我过去打了多少官司?为什么我这样地刁?我并不想打官司,我告诉你我心里的真正感觉,我心里感觉我要意大利,我搞个黑手党,你惹了我了,我把你做掉,这多痛快啊。揍一顿,这多痛快啊。可是,我知道,这不是正规的路。我们要求我们的国家进步,就是要主张法制,我们相信法律。

    这个例子的意思就是你们政府不守法,查禁了我的书,然后你们要用假民主表现戒严解除了,(这就)给我一个机会,我要用戒严解除的机会来反过来跟你算账。换句话,我要报复你。你不有什么“国家赔偿法”吗?就要你赔偿给我看,我可以闹到这个程度。后来我才后悔,我后悔什么呀?就是我为什么只把三万多本书放在我妈妈在台中的家里,为什么不多放一点啊?多放一点那赔得更多啊——他没收的越多,查禁的越多,那赔钱赔得更多啊。因为,这书要卖都卖不了这么多钱,只有查禁,我才拿到这么多钱。为什么呢?没有折扣,每本书都按照定价来赔我钱。最后,他们没有办法,他们说:“你要钱吗?”我说:“我不要钱,我要书,书还给我。”事实上,按照法律不是赔钱,按照法律是恢复原状,意思是说你把书还给我,你查禁查扣弄错了,你要还给我。他们还不出来了,被他们烧掉了,他们又不能现印,印的话又要被我告——哎,你盗印我的书,你是海盗,政府就是海盗。本来政府是强盗,现在政府变成海盗——海盗版,所以,他们没有办法,才按照法律赔我的钱。大家知道我花这个钱花得多痛快吗? 花得多爽吗?就好像花儿子孝敬你的钱一样,就是那么爽。

    所以,大家知道,从民不聊生到官不聊生,为什么官不聊生?因为你们这官可恶,你们用非法的方法来查禁言论自由,像新戏里面唱的“我打你不许还手,我骂你不许还口,我杀你不许流血”。今天你杀我这么多刀,查禁我96本书,你“解严”了对不对?轮到我反攻了,轮到我跟你算账了。这个支票就是展示给大家,告诉大家怎么样用合法的方法来争取权利。我不需要革命,我也不需要叛乱,我用他们的规则出尽了他们的洋相,花这钱我花得好爽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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