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是一种美式习俗,这个在中文里听起来很像是一个搬运术语的餐桌用语,在美语里被称为Doggy,它的全称系Doggy bag─不是用来装狗的口袋,也不是用狗皮做成的袋子,而是专指用于包装客人在饭馆里吃剩的食物,让客人带回家的那种口袋。
今天的美国饭馆,尤其是中餐馆,侍应生往往不等客人开腔,就把剩菜径自装进doggy bag里去了。不过以前的美国人和中国人一样,一方面会在饭馆里吃剩很多东西;另一方面,既想把这些吃剩的饭菜携带回家,同时更怕因此而丢失脸面。所以,有一次,一个实在忍不住的美国人在多喝了几杯之后,斗胆吩咐侍应生道:“请把我盘子里吃剩的这小半块牛 排用袋子装起来,我想带回家喂狗。是的,我家的狗,You know……”
此人得手以后,Doggy bag就逐渐在餐厅里流行起来,根据联邦调查局传说中的一份尚未解密的关于美国公民及其宠物之饮食习惯的调查报告记载,自民间流行Doggy style以来,约70%美国家庭星期天的早餐在种类和构成上出现了极大改善。与此同时,尽管声称“带回家喂狗”的食客激增,但这些美国家庭里的狗之日常饮食品质却未因此而发生任何变化,更未接到有宠物狗在后院大嚼西冷牛排之目击报告。
相比之下,我们中国人在结账前所面临的客观环境要比美国人险恶得多。这是因为,第一,那时候奉公守法的中国公民绝大多数都还没有养成在家里养狗的习惯?第二,即使那时就已流行在家里养狗,按照我国的善良风俗,不管饭馆里的东西煮得好吃还是不好吃,亦万万不 可以“带回家喂狗”作为合情合理的托词。如果一定要找个比较符合国情的借口的话,大概可以这样告诉服务员:“请你把我盘子里吃剩的这小半条鱼用袋子装起来,因为这条鱼煮得实在太好吃了,我想带回家给负责为我煮饭的爱人同志尝一尝,以改善她的炊事水平。”
现在想来,好在是美国人充当了第一个大无畏的实践者,不然的话,那些有心“打包”的老公们直到今天可能还不是很方便带他们的太太出来吃饭。
其实,有的时候比面子更大的乃是实惠,以我之所见,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各省里最要面子的上海人就开始在喜宴上大搞“打包”活动了。在豪爽的北方人看来,这件事也包括在上海人小器的证据清单之上。俱往矣,今时今日,“打包”不仅不再难堪,而且更引起 “美式”以及环保而成为时髦。而在“打包”的故乡,据说华盛顿许多中国饭馆的服务生往往不等客人开腔,就把剩菜径自装进doggy bag里去了。人的行为及其风尚实在难以用常理推断,在嘴里淡出个鸟来的匮乏年代,我们以对饭桌上的剩余物所公开表现出来的不屑态度来体现我们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富足”,到了丰衣足食,嘴巴里浓得化不开的时候,一个食客的道德水准和文化修养却要证之于“打 包”。都说是物以稀为贵,原来此处的“物”之所指也并不总是鸡鸭鱼肉,有的时候,他也表示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