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恶人治村——2 可怕的村霸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陈桂棣春桃 本章:第二章:恶人治村——2 可怕的村霸

    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一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大小,并不取决于它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与政权相接合的组织力量尤为强大。中国农民尽管人数众多,可是他们过于分散,没有足以抵御压制的组织资源,而乡村干部却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合法代理者。如果这个代理者,哪怕只是其中的少数人,把国家政权的意志抛到一边,凭借政权的组织资源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将是十分可怕的!

    张桂全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他正是凭借着村委会副主任(当地唤着“副村长”)的实权,同时借助着一个庞大的家族势力(七个儿子),就在小张庄一手遮天,成为横行乡里的“村霸”。

    一九九七年,他明知县里下达的征收小麦的数量与一九九六年的数量一样,他却硬性要求每人增加五十斤。为了聚敛财富,他可谓生财有“道”,“五税一费”就是他任意增收的苛税杂费:谁家饲养一头猪,就得多交四十五元钱;谁家盖了新房,就要多交一百五十元至五百元,交多交少,全由他的“金口玉言”说了算;全村所有的老房子,每户都要交五十元;谁家种花生,一亩便交十元钱;谁家添了拖拉机,每辆就是五十元。张桂月倾其所有刚刚购置了一辆“小四轮”,还未启用便先交了四十五元,如今人去物尚在,这辆崭新的“小四轮”正静静地躺在防雨棚里,似在为他的主人默哀。至于“计生扶育费”,谁也弄不懂“扶育”二字的意思,计划生育罚款的钱数更是由着他随心所欲,并且大多数是打白条子不入账的。

    一方面,巧立名目,收刮民财,多多益善;另一方面,按规定应上缴的“提留款”,以及由他私设的“五税一费”,张桂全全家却又是分文不出,一毛不拔的。

    依仗着手中的权力,他侵占土地,霸占鱼塘,侵占公物,贪占公款,已是恶贯满盈。这样的一个恶棍,怎么就当上了村委会的头头呢?再说,他只不过是个村委会副主任,村主任和村支书又干什么去了?是与他一起同流合污还是做了闭口菩萨?对于这些,采访中我们始终困惑不解。

    后来,了解了张桂全的历史,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就更加感到不可思议。原来,小张庄存在的问题,远不止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混乱,基层组织建设上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是令人吃惊。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当时已是小张庄村委会主任的张桂全,就曾因贪污和奸污妇女,被固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这期间,小张庄合并到了张桥村,张桂全还正在刑期之中,却摇身一变,成了张桥村村委会的副主任。村民们说,张桂全根本就未经过大家的民主选举,完全是乡党委和村支部个别领导人强行指派的。

    虽被判刑仍在刑期,这样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却照样可以被两级党的组织委以重任,这就使得五毒俱全的张桂全非但恶习不改,反而变得有恃无恐,更加凶残。

    严格地说,张桂全这种人的行为方式,已经具有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村中恶霸的基本特征,但确实又是与那时的恶霸在性质上有着不小的区别,因为那时村中的这类人横行霸道民愤极大,但土地的规模一般都不大,浮财也不多,而且,并没有获得法理意义上的村公共权力的位置,然而,张桂全不光能够任意霸占土地、侵吞浮财,并且获有法理意义上的村落公共权力,因此,张桂全这样的村干部,就比封建社会农村中的恶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张桂全父子故意杀人案,虽然只是个“个案”,但“张桂全现象”却足以让我们忧心忡忡。在采访中,我们发现,现在农村中“恶人治村”的现象已经触目惊心地凸现出来,张桂全不过是当今中国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作中特殊机制产生出的一个生动标本。

    结论和思考无疑都是十分容易做出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够杜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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