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身边的时候,他去见了谁,变得明亮了。
霍修珣想杀人。
护工大娘今天煲的是猪蹄汤,她不理解。小朋友不是天天念叨小少爷吗,好容易今天小少爷来了,又蒙着头赌气不肯理他是什么意思?
霍修珣蒙着头咬着牙在被子里窥屏。
小电脑里偷偷记录了裴临的各种行踪——哦,见姓卓的去了?
第41章
医院里暖气烧得很热。
裴临没待一会儿肩膀上落的雪就化了,有点湿湿的黏腻。
seth被晾一个月心态爆炸,继续赌气不理人也是情有可原,总之整个人蚕蛹一样继续窝在被子里不肯出来。裴临也不太会哄人,只能跟一旁的护工大娘聊聊天。
大娘笑得憨厚:“哎呀呀,不辛苦不辛苦,崽崽每天好乖的,懂事又听话!”
“就是有点肯哭。”
方言里“肯哭”是“爱哭”的意思,大娘叹气:“天天吃着吃着饭也不知道咋的就哭鼻子,哭的那可怜得哟~唉!”
床上蚕蛹僵住。
裴临眯起眼睛:“天天哭?”
“可不是嘛!”大娘拉过裴临到门边,小小声,“上药换药倒是从来不哭,打吊针也不哭,但是每次吃饭还有傍晚的时候反而眼睛红红,唉,成天问我你什么时候来……”
大娘是个大嗓门,自以为的小小声,实则响彻整个病房。
霍修珣蒙在被子里一开始还遮着耳朵,后来直接蜷成一团浑身发烫,最后受不了了直接脑内一串【哔哔哔——】发过去。
裴临:=_=服了,还带这样物理消音的???
好容易大娘走了。
蚕蛹继续蛰伏不出。
裴临就伸手从被子外面一下一下摸他,摸猫一样顺着毛。一边摸一边顺手拿起他床头的一本书,是一本他跟他提过的《彼得潘》,他竟然买来看了。
裴临哗哗翻了一会:“真天天哭?”
短暂暴风雨前的平静。
终于某人炸毛,掀被子出来并一个枕头砸了过来。
裴临则轻易抓住枕头,对着某人杀人的眼神莞尔而笑。
心态变了,看人的心境都变了。以前他看小seth,脑子里始终要绷着一根“这是犯罪分子”的弦,以至于这人的所有话语,所有作为,他都要努力猜他背后的意思。
而现在,裴临放空脑子,只专注真实的感受。
一个小朋友,又爱撒娇和生气,又经常是绿皮小恐龙,其实大多数情况他的“可爱”是大于“烦人”的。
就连此刻羞愤异常,也不过是个无能狂怒的猫咪崽,嘴巴还撅成了“^”的形状,裴临只恨自己没带相机。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人类也能做出“^”的表情。
……
那晚回家,小别墅的院子里已经挂满了小彩灯。
一个下午的大雪,陶阿姨和陶小宁已经堆起来了好几个雪人。雪人们憨态可掬,有些鼻子上插着胡萝卜,有些头上盖着铁皮桶,还有些脖子上围着旧围巾手上举着破扫把,原始粗犷的艺术感。
“哥哥你看,那个是你。旁边戴小红花的是宁宁,大的那个是妈妈。”
陶小宁软乎乎地拉起裴临的手,一个个指着给他看。雪人旁边的板凳上还放着好几个圆滚滚的雪球。
那是陶阿姨和陶小宁专程给他搓好的,就等他回来三人再一起堆一个。
可是再堆个什么好呢?裴临看着那些圆滚滚的雪球,从小狗小兔子想到猫咪和仓鼠,在一家三口旁边堆个小宠物肯定最应景。可惜他家从来没养过宠物,他在某个瞬间甚至想过要不要堆一只seth?
陶小宁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当然是一起堆个爸爸呀!”
裴临:“……”
对哦,他都快忘了他还有个爸爸。
很快,“裴利斌”也被堆好了。
多亏裴临的帮倒忙,大大的新雪人成了最丑最违和的一个,站在三个漂亮的小雪人旁边仿佛是小红帽一家三口和格格不入的大野狼。
陶阿姨却挺喜欢,回客厅高高兴兴拿出相机:“来来,跟爸爸一起合影留念!”
裴临微笑营业,牵起小宁冻得红红的手。
小彩灯闪出快乐的光,陶小宁用小雪球偷袭他。于是一家三口又开始打雪仗,本来陶小宁有备而来都要打赢了,结果她那欢乐的咯咯声又震得屋顶雪崩,直接落了所有人满头。
最终三方皆惨败,只有大自然宣告胜利。
裴临脖子里全是冰,却气喘吁吁玩得很开心。
不管将来会变成怎么样,至少重生第一年的冬天,他相信不管是他还是宁宁或陶阿姨,都已经没有遗憾、认真地、好好地过了。
很快,圣诞节连着新年一起将近。
满大街都是节日氛围十足,热闹非凡,就连医院楼下也不例外,歌曲和叫卖成天吵乎乎的。
自从看到那本《彼得潘》以后,裴临每次来看霍修珣,都给他带些书看。
那些书当然都是成人品味,从名人传记到散文和诗都有,但更多的还是裴教授私心偏爱的文学作品。每次医生护士走过,看到床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毛姆、海明威,都会一脸迷惑地再看看病床上装模作样捧着书的四年级小朋友。
……疯了吗,给那么小的孩子买的这么难懂的书?
学校老师这么替家长望子成龙的吗?
霍修珣上辈子幼年一直寄人篱下,不像别的小朋友有爸妈给买各种各样的文学名著,以至于后来长成了一个极度“偏科”的人。
科技水平很高,文学素养却几近没有。
对于大部分“世界名著”的理解,都还停留在“仅仅从语文课本上看到过它们名字”的水平上,几乎一本都没读过。
没有文学素养不影响生活,不影响赚钱,但影响气质。
至少霍修珣这么认为。
他觉得文学可以赋予人一种特殊的沉静气质,那种气质甚至从视觉上是带着香气的。他始终记得,高中时有好几次他看到裴临靠在学校的樟树下,修长的手指捧着一本书。阳光透过绿色的叶子落在他的脸,他在远处,都会无法压抑升起一种冲动——
将他捞过来,埋头闻一闻的话,会不会是满满书卷页的沉香?
不知道,一直特别想知道。
那种求而不得的焦躁,逐渐酝酿变成了不爽,变成了又恨又酸“装逼被雷劈”的嘀咕。
小弟们一开始还愣乎乎地应和:“霍哥,不顺眼,咱们弄他?”
“弄什么弄!”
被凶了几次,小弟们明白了,霍哥虽然不爽姓裴的那个优等生装逼犯,但谁让裴临是小校花的哥哥,被老师护着,加上又背靠赵星路那帮人。
就算彪悍如霍哥也惹他不起,唉,只能期待雷劈他。
……
再后来,很多年后。
裴临始终没能接回家的那只小金毛,被霍修珣派人抢先一步从宠物商店带走。
裴临房子里的衣服、书籍,也被他一并抢走,犯罪分子下手飞快又不讲道理,把一处的人气得要死。
霍修珣在英国有一处房产。
从裴临开始装修自己的小公寓,霍修珣也开始慢慢打造那间房子。裴临的好几面墙都是书架,把整个房子弄得仿佛一个大大的书房,霍修珣就也照样全弄。
如今,新房填进去裴教授的东西、裴教授的狗、裴教授的书,几乎就是一比一复制的裴教授的家。
最后霍修珣把自己也关了进去。
任凭手下哭天抢地,他只像个疯子一样拼命去读那些裴教授喜欢的文学作品,一本连着一本。
他是那么的了解裴教授,所以他也一定会喜欢裴教授喜欢的故事,一见钟情或是相见恨晚那样地疯狂迷恋。
他坚信不疑。
……可他错了。
《局外人》,极其沉闷且无聊的故事。
霍修珣读完一遍,根本不明白故事到底想表达什么,又读了一遍还是不明白,只知道男主最后死了。
《老人与海》,同样沉闷且无聊的,男主最后也死了。
《面纱》没有前面两个那么沉闷无聊,结果男主还是死了。
他半死不活在书房待了那么多天,想要通过去触碰一丝丝那个人的最后的余温,就得到了这么个破结果,差点没把书架全砸了。
不愧是裴教授!在活着的时候让人难以触碰,就连死了也只留下一堵冰冷的死胡同。
残忍又无情,一个只喜欢看“主角努力挣扎最后却死了”的丧气文学的男人,怪不得自己也死得那么丧气。
……
霍修珣谢谢裴临。
重头来过,他拿给他的文学名著倒每一本都是不错的结局,《基督山伯爵》《傲慢与偏见》,让人看完心情舒畅,没拿他最喜欢的那堆丧气文学来气他。
不过那年冬天的第二场雪,裴临带来的书还是暗戳戳地夹带了私货。
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裴教授博客上提过,他的最爱。
一本当年差点骗了霍修珣上当的书。
书的前半部分讲了一个看似温馨的故事。年轻有为、洒脱典雅的美国精神医生去替一个可怜的精神病富家女孩治疗,在这个过程中他爱上了她,不顾众人劝阻,他娶了她。终于,女孩在他精心照料下,慢慢变得健康起来。
很甜的故事,原来裴教授满书架的冰冷寂寞里,也藏着一点点人类温情。
然而霍修珣天真了。
富家女孩恢复正常以后,也恢复了曾经奢侈而挥霍的生活。而她与医生之间本就存在的阶级鸿沟、贫富矛盾,也越发暴露明显。
最终她不再依赖他,转而爱上了能够给她提供奢靡物质生活的男人。医生则为他一厢情愿善良天真的救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爱情和事业双幻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