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着她的话,缓缓眨了几下眼睛,“……我不是囚犯?”
曾阿婆奇怪地瞥了他一眼,“当然不是,只不过我听长官说你行动受限,不能离开罗马的领地。你注意不要踏过界碑就是了。啊对了。”曾阿婆忽然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哎呦一声站起来,从围裙兜里拿出一只信奉,“这是同盟军发放的第一个月的伙食费,每个新来的流民都有的。”
唐逸迟疑着接过信奉,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打世币现金。
这叛军还真是奇怪啊,不仅没有把他关进监狱,还给他送钱。这是不是就是他们笼络人心的手段?
亦或是,怕他留在军营里,会对水银造成影响,所以干脆把他扔出来?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未免高估了他对水银的影响力。
那么其他人呢?他们也被归类为流民了吗?
虽然不能离开罗马,但是这种程度的自由也太高了点吧?他可是海妖战队的成员,难道不是他们的死对头么?
看唐逸一脸懵逼的表情,曾阿婆捶了捶腰,回到门口继续坐在小马扎上剥豆,“年轻人,趁着第一个月赶紧去找份工作,不然以后可就没人救济了。”
唐逸讷讷点了点头,刚刚转身,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又回头问了句,“阿婆,送我来的人是只送了我一个人来吗?还有其他人吗?”
阿婆摇摇头,语气笃定,“没有,就你一个。”
……
……
唐逸揣着一张大面值的世币,试探性地踏出了小旅馆,茫然地在陌生细窄的街巷间无头苍蝇一般转了一会儿,在一家简陋到不可思议的面摊吃了碗手擀面。陌生的味道,陌生的环境,令他恍然生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座城市里除了最基本的电器,没有看到任何电子信息产品,甚至连电脑都没有见过。就连卖面条的也不过是用古老到唐逸觉得新鲜的计算器上算了找零的钱,然后从一只小盒子里找出零钱给他。
唐逸简直要以为自己穿越到好几个世纪之前去了。他简直无法想象,在没有电脑的地方要怎么生活。
可是看他邻桌那几个聊天划拳的男人,似乎他们还挺开心的?
唐逸叹了口气,低下头继续往嘴里扒拉面条,吸溜吸溜几声。他忽然想起来那次带着水银去燕都他最喜欢的拉面馆吃面,逼着水银跟他一起吸面条的场景。
吧嗒一声,一直也不肯落下的泪,就这么毫无防备地掉落一颗,在面汤里溅起一朵小小的水花。唐逸用力细细鼻子,胡乱地用袖子抹了把脸。他大口地呼吸几口,压下胸口再次涌上来的闷痛。
他告诉自己,其实也没有那么糟。
虽然对于现状还是一知半解,不过,在哪里不是活着呢?
他已经死里逃生了那么多次,现在至少他还有条命在,他一定可以熬过这段。至于以后会怎么样,想那么多干嘛?
太多的计划,太多的希望,最后也只能用来幻灭。
他决定,明天先去叛军军营那边问问其他人的消息,如果实在没有头绪,或许先找一份工作也不错。
他还是得生活下去的。
第88章 自由同盟(3)
唐逸在一家名叫“兔脚酒馆”的地方找到了工作,名义上是酒保,实际上由于酒价便宜地处市集附近,客人鱼龙混杂,时常有闹事的情况,店主看上唐逸一身结实的肌肉,要求他在必要的时候充当打手的角色。
酒保的工作按理说不难,倒酒收钱就是了。他甚至不用离开吧台,因为端酒端菜是另外那个女服务生的工作。不过这个酒馆在那些搬运工、机械修理师、矿工这类糙爷们占比重比较大的人群中比较出名,所以每天一到晚上七点以后的高峰期店里就挤得水泄不通,忙得焦头烂额。这些汉子们的脾气通常也不怎么好,做了一天苦力一肚子的火儿没处发泄,态度通常就很差劲。唐逸当然不买他们的帐。上工第一天,一个客人因为嫌他上酒慢而将一杯啤酒都泼到了他脸上,唐逸飞起一脚就将那个比他高半头的汉子踹出了店铺。因为这事老板差点把他开除。
唐逸当时心想如果丢了这份工作下一份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找到,而且也快要到交房租的时候了,于是压下一肚子的脾气,认错态度良好,并保证以后不会随便动手打人。老板其实看唐逸身手那么凶悍,当时一脚出去整个呜泱呜泱的酒馆里顿时鸦雀无声的场面那么酷炫,心里也不大想让他走。店里有这么个人坐镇,他就不用再烦心那几个喜欢赊账吃白食的无赖了,于是也就只是扣了他当天的工钱,不了了之。
渐渐地方圆七八个街区内都知道兔脚酒馆里的酒保不能惹,大家对待店员们的态度也跟着礼貌起来。那个名叫丽莎的女服务生万分感谢唐逸,因为托他的福再也没人敢随便拍她的屁股了。
逐渐地唐逸的新生活开始走上正轨。每天一觉睡到十一点,简单洗漱一番后出去吃个早饭,一点半到酒店报道,擦桌子摆椅子把啤酒桶从酒窖搬出来,下午两点酒店开张,一直忙到凌晨十二点,关门算钱打扫卫生,然后去市集那些还没关的夜市摊位上随便吃碗盖浇饭,回家睡觉。一日一日三点一线,也很少和别人交流。
然而他脸上若不是有那道疤也算是非常英俊耐看的类型,即便是现在在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间也算得上帅气。有一天打烊后,丽莎有点忸怩地来到他面前,双手有些紧张地拿着餐盘,漂亮的脸颊红红的,半敞的衬衫领口可以看到一截雪白的胸脯。她问他要不要一起去看露天电影。
唐逸愣了片刻,犹豫了一下,谎称自己那天跟朋友约好了要出去。看着丽莎失望离开的背影,唐逸心里也不大好受。
丽莎是个善良美丽的姑娘,能看上他是他的福气。可是他却条件反射地拒绝了。
晚上唐逸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眼前反反复复都是那个银白色的身影。他不是没有恨过水银,刚开始的那几天他甚至有想过要不要冲进军营去把水银揍一顿。可是后来他又觉得,想这些实在是没有什么用。
这种事,聚聚散散原本就是很平常的。不能因为别人不喜欢自己就杀人放火吧?那样他岂不是成了和lee一样的变态。
更何况从一开始水银就跟他说的很清楚:他们不可能是恋人,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是他自己忘记了自己的位置,想要的越来越多,终于给自己挖了个大坑,然后把自己埋了进去。
唐逸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他在这里已经呆了快一个月了。水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