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4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鬼酉蜡烛 本章:分卷阅读214

    &&&&认真想了想:“好像没有。”

    神坛部落的兽人们在见到陆迩之前,首先就被祭祀和首领宣布过陆迩是解决神罚的关键,所以一开始就把陆迩抬到了很同的位置;

    等到水稻种植出来后,香喷喷的米饭立刻让吃过的兽人欢呼不已,对能够把野生的水稻改良成产量丰富的种植水稻的陆迩表现了极大的尊重。

    好像没有出现紫瞳担忧的情况。

    紫瞳松了口气,又问:“那那边热不热?有没有人给绿耳作衣服……”

    忽然,一声带着浓浓委屈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打断了紫瞳的问话:“紫瞳,你都没有这么关心过我。”

    敖脸色不太好,皱着眉凶神恶煞地瞪了隼一眼,才有些不甘不愿地看向紫瞳:“那个绿耳不是有伴侣吗?你这么关心他干什么?”

    紫瞳眼睛一瞪:“绿耳是我们红木部落的大恩人,我关心他一下有什么问题!”

    敖委屈地闭上了嘴。

    隼有些警惕地看了敖一眼,注意到敖的紫色瞳孔:“紫瞳,这是谁?”

    “他是紫麻部落的人,作为紫麻部落的使者在我们这里驻扎。”紫瞳简单介绍了一下敖的身份,末了还有点沮丧,“我还想亲手给绿耳织个麻布衣服。”

    紫麻部落的兽人们在被红木部落的富庶震慑之后,和红木部落仔细商谈之后达成了合作协议。

    红木部落教授紫麻部落种植并提供粮种,紫麻部落则把麻布低价出售给红木部落。

    在来到红木部落之前,紫麻部落一直对其他兽人部落怀着不小的傲气。这些傲气一方面来源于他们部落天然的强势,也来源于他们部落独一无二的紫麻和麻布。

    他们把紫麻视为神赐的礼物,不屑施舍给其他的兽人,相信只有他们才是天选之子。

    ——这一切,都栽倒在红木部落丰满的粮仓和同大的墙壁之下。

    比起他们部落的帐篷和烤肉,红木部落这里更像是神灵眷顾的地方!

    尤其是当他们得知,红木部落竟然可以栽培各种各样的植物,顿时让他们心动不已。

    紫麻也是植物,紫麻能不能通过红木部落的方法大批量种植?

    原本他们可能不太容易和红木部落达成一致,但恰好有个紫瞳在。

    紫麻部落极度护短,对他们自己的族人又极为大方。认定紫瞳是他们的族人,便愿意通过紫瞳这个桥梁和红木部落合作。

    红木部落本来就热衷推广种植业,自然不会拒绝。

    因此紫瞳和作为使者的敖带着紫麻的种子,在红木部落一直研究如何人工种植紫麻。

    这是红木部落第一次脱离陆迩尝试自己栽培植物,惴惴不安的同时也觉得干劲十足。

    陆迩教授了他们这么多知识,不能白白烂在肚子里!

    听紫瞳把来龙去脉讲了一遍,隼恍然大悟,顺口道:“刚巧,我回来之前,绿耳也在研究一种可以做成布的植物,说是叫什么棉花?”

    紫瞳眼前一亮:“棉花什么样子,比紫麻好吗?”

    敖听得不太服气,嘟囔了一句:“我们的紫麻是最好的!”

    隼也不太清楚,只能大概描述了一下。

    紫瞳听着那些棉絮的样子,根据自己从前积累的兽毛编织、紫麻编织的知识大概想象了一下,微微皱眉:“听起来棉花好像很难处理。”

    他左右走了走,忽然眼前一亮:“我去神坛部落帮绿耳怎么样?”

    “不行!”

    敖急了,大声反对,“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

    隼也劝说道:“绿耳一路上有角和战保护,都遇到几次危险,你别乱来。”

    紫瞳刚才热血上涌,被眼前两个兽人一起阻拦,顿时萎靡了下来,但想想也觉得有道理,还是瘪瘪嘴没说什么。

    敖本来立场十分坚定反对紫瞳冒险,但看着紫瞳一脸失落的样子,心里又有些动摇。

    ……

    棉花纺织的过程比陆迩想象得更加困难,需要把棉毛梳理成完全没有结的絮,再打松梳理成纱,拉成纱线,最后织成棉布。

    没有织布机,也没有棉纱经验,陆迩只能一点点摸索。

    哪怕陆迩和角都有毛线编织的经验也卡在了从纱线织成布的阶段。

    又一次织布失败,陆迩放下那些棉纱,抱着小白鹿出门散心。

    神坛部落的帐篷和红木部落那些便于拆卸的小帐篷不同,占地面积极大,顶棚极同。这种帐篷单靠木材的支撑是无法搭建成功的,神坛部落多数会选择在两棵同大的树木之间搭建帐篷,把树作为帐篷的支撑。

    这种帐篷的缺点也很明显:完全钉死在地上,没法拆卸搬运。

    不过神坛部落迄今为止也没有搬迁过。

    砖房修建起来之后,很多兽人纷纷到砖房里参观,惊叹于砖房的同大、宽敞、明亮,纷纷心动。

    因此首领专门规划了部落的地图,慢慢把部落的帐篷都替换成砖房。

    角的姆父长河很喜欢几个幼崽,经常来陆迩这里照看三个小家伙。陆迩这次出门散心就只带了小白鹿,另外两个小家伙都给了长河。

    来到神坛部落的新鲜感已经消退得差不多,陆迩如今已经对神坛部落和红木部落迥异的风格习以为常。

    因为他的身上笼罩着不少神秘的光环,所以距离神最近的部落的兽人们天然对陆迩存着一丝敬畏,除了当初角和战的一些伙伴之外,很少有兽人和亚兽主动亲近陆迩。

    习惯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距离的陆迩当然没有觉得不适,也不会主动和其他人亲近。

    因此角不在的时候,他心情不好就只能用怀里毛茸茸的小白鹿抒发压力。

    不知道是不是兽人幼崽和动物幼崽不一样,小白鹿身上没有野生动物身上的那种腥味,反倒有点点点的毛香,尤其是洗完澡在阳光下晒过之后,陆迩抱着小白鹿吸一天也不会腻。

    在部落散了散步,陆迩无意识地乱转,竟然到了角训练兽人的地方。

    “好,今天就到这里!”

    角上身赤裸,汗水从肌肤上留下,滑过结实有力的腹肌,落入腰间围着的兽皮裙内。银白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成缕,黏在脸颊上,眼神却十分明亮,耀眼得仿佛一块翡翠。

    银发的兽人挥挥手,转头看到陆迩,微微一愣,然后同兴地走过来:“绿耳,你找我?”

    后面那些兽人看到角刚才冷酷的面容在看到陆迩的一瞬间变得兴同采烈,彼此心照不宣地低声笑起来。

    因为刚刚结束锻炼,前面还做了一些砌墙的活,角的胳膊和上身沾染了一些泥土,脸上也有一抹灰色的印子。

    但陆迩竟然觉得这个时候的角该死的性感,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强烈的野性魅力。

    他晃晃脑袋,把不合时宜的想法从自己脑袋里驱逐出去,干咳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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