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他的耳坠 本章:第28节

    他的大脑构造仿佛与他人不同,丁茵教他的心口不一、逢场作戏,他一样也学不会;他就是心里想什么都会全部表现在脸上,高兴了要说,不高兴也要说。

    也是因为这点,楚瀛才能用他的弱点狠狠拿捏他吧,呜哇哇哇太悲惨了。

    “可是怎么办呢?”楚瀛走过来,陪他蹲下,注视着他头顶的发旋道,“我就是觉得你比很多人、很多事物都要有趣。一看见你我就走不动路了,只想把你放在我一睁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丁厌侧着脸抬起眼眸,他自己意识不到他这些接近小动物的动作和神情;可在对方眼中,他像极了正在囤粮却被打断的花栗鼠、从睡梦中惊醒的牡丹鹦鹉、或是惊慌失措的小白兔……随便什么,总之是美丽的、灵动的、毛茸茸的小动物。

    实在是,太可爱了。

    楚瀛的手放到他的后颈上,抚弄他的发尾和耳后体温偏高的肌肤。

    起初丁厌是感到寒毛倒竖,但那只手切真温柔,掌心不够光滑,带着清晰的肌理纹路,触摸着他敏感处的皮肤,引起阵阵异样的酥麻。

    “你不要摸了!”丁厌挥开对方后退道,“我老实告诉你,我怀疑你心理畸形有特殊癖好,你再碰我我就拿刀捅你。”为以防万一,他带了一把多功能小刀。

    楚瀛笑得埋下脸,笑过了整理好表情道:“那我也没有办法证明我没有特殊怪癖啊,无论我怎么做,你都会觉得我有事隐瞒你,我在伪装欺骗你。”

    “因为你就是在隐瞒和欺骗我呀。从三个月前到现在,你自己数数你骗了我多少次?”

    “我不是有意的。你还记不记得我问过你,如果你想知道我的事,我会对你知无不言,但你说你不想知道,因为你对我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知道哪些事是该对你说的,又有哪些事是你不想听的。”

    他又在用他的口才碾压我。丁厌说:“你不要模糊重点了,你只要承认你是个谎话连篇的坏蛋就够了。”

    “行,我是个谎话连篇的坏蛋,”楚瀛认输道,“我做的所有事,都是在为我的恶行赎罪。”

    “这还差不多……”丁厌仔细地盯着那张脸,顿然感到自己的疑虑皆为虚妄幻想;楚瀛哪里用得上处心积虑地诱骗猎物落网,都长成这样了,勾勾手指便能引无数倾慕者趋之若鹜。

    天哪,我没喝醉啊——连我这么想了,人果真是视觉系动物,极易被美色蒙蔽双眼……

    这种欣赏是无关性别的,长得好看的人总能受到优待,此时他对楚瀛卸下的防备心,便是他给予这份美貌的优待。

    楚瀛:“为了向你表达歉意,我有一件礼物要送你。”

    他怎么每次见面都要送我礼物……丁厌心里的狐疑变成了些许不易觉察的期待。

    开着灯和暖气的车内,丁厌被冻得冰凉的手指回暖发麻,他揭开那只方方正正的盒子,拨开交叠的包装纸,一双黑色的浅口高跟鞋躺在盒中,花枝式样的鞋跟镶嵌着金色标识,红色绿色的毛绒小球叠坠在后;鞋面点缀着褶饰,前半段高雅,后半段俏皮。

    他爱不释手地摸着那几颗绒球,“这也太可爱了……”

    鞋底的码数是39.5,他恰好能穿;即便不穿,光是放在鞋架上养眼,也相当怡然幸福啊。

    “喜欢就好,上次弄坏了你一双鞋,一直想找机会补偿你,但没看到合适的;这是圣诞节特别款,希望你现在收到也不算迟。”

    丁厌盖上盒盖,沉淀澎湃的心情。

    ——我不能受宠若惊,不能大惊小怪,不能感激涕零,这是他赎罪补偿我的,我受之无愧……

    啊啊啊好喜欢啊!

    他怎么总能挑中我喜欢的东西!

    丁厌的满心喜悦难以自抑,拽着前排楚瀛的胳膊,倾身凑上去亲了亲对方——

    “奖励你!”

    被他亲了,楚瀛不觉诧异,只是笑着,似乎真的很沉浸于与分享他快乐的时刻。

    “还想玩吗?还是回家?”

    “回家回家。”丁厌迫不及待想回去试一试他漂亮的新鞋子。

    楚瀛的手搭在方向盘上,又问:“你想回哪个家?”

    父母家什么都没有,所以……他答道:“回我的家!”

    前座的人不再多言,按照他的意愿驱车上路。

    凌晨的高速公路冷寂空旷,零点整一朵朵绚烂烟花在天边绽放,照亮整片夜空。

    丁厌看向窗外发呆,这就是所谓的心想事成吗?得到的皆是想要的,没有交付条件,无需讨价还价。

    他眼眶一湿,不愿眨眼地仰望着天幕中的彩色花火,烨亮的光彩映在眼底。

    他轻声说:“谢谢你啊,这是我成年后过的最充实最快乐的一次新年。”

    第29章 连衣裙29

    凌晨一点半, 丁厌解锁公寓的门,回到自己久违的小家;今天行程虽满,他却丝毫未感到困倦, 进门就先去浴室洗澡,他喜欢在身体最轻盈放松的状态下试换女装, 更有仪式感。

    但他洗完澡出来, 楚瀛人却不见了。他发消息问:你去哪里了0.0

    他只是单纯地询问对方的去向, 没有别的心思,也希望楚瀛不要把这当作某种暗示。

    楚瀛:我在这边, 你弄好了过来。

    :过来干嘛……

    丁厌的眼前闪过上千帧少儿不宜的画面,他千真万确还没准备好和男人那个什么。

    楚瀛:你不饿吗?我做了点吃的。

    :哦!我换好衣服就来!

    嗐!原来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也不一定吧。丁厌的脑回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楚瀛那一肚子心眼儿, 还是小心为上。至少要立场坚定地申明自己绝不可能陪他玩什么稀奇古怪的py……

    如果能只停留在亲一亲的阶段就好了, 只亲的话, 他还是能学着慢慢接受的。

    ***

    宵夜是加餐, 适量就好。楚瀛从冰箱拿出一块金枪鱼排,解冻、腌制、调汁、配菜,总共花了将近40分钟。

    丁厌给他发微信时,他正好在切番茄。

    当他在锅底淋上橄榄油,将腌好的鱼排送入升温的锅中,适逢门铃响了。

    楚瀛不慌不忙地走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身量细瘦的高个子女孩, 她穿了一条裙摆有蓬度的小黑裙,光裸双腿玉白无瑕, 脚上的高跟鞋后跟缀着红的绿的娇俏绒球;她是黑色长发, 戴了一支十分卡通的麋鹿角发箍, 发丝间晃荡着雪白的兔毛耳坠。

    没有化妆, 只浅浅地涂了一层山莓色唇釉。

    丁厌的瞳色深, 一双眼睛亮而有神, 侧肩从他的身体与门的夹缝间溜进他的房子,嗅了嗅空气,说:“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鱼排浸润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和美妙的肉香,在焦黄的肉质表面撒上胡椒、盐、香料,再等待几分钟,由银亮的铲子铲起,盛进洁白的圆盘。

    红艳艳的多汁番茄也用余温煎过,熟烂地摆在盘边,饮料是两杯柠檬汁;富有营养而清淡的一餐就做好了,主菜与餐巾、刀叉、玻璃杯一同摆放到桌上。

    丁厌望向他的眼神,难得带有几许崇拜,“你是会做饭的。”

    楚瀛:“你不会做饭?”

    丁厌拿起餐刀切下一块鱼肉,小口品尝,然后喝了点果汁道:“我不会做,我太笨了。”

    “这和聪明笨有什么关系?熟能生巧而已。”楚瀛习惯先吃配菜。

    “不,做饭多少还是需要天赋的。”丁厌说,“我记性不好,火候和口味都没法掌握,还时常分心把锅底烧糊,就是性格不合适……”

    “但你都能学会开车,学做饭又有什么难的?”楚瀛道。

    丁厌:“你非得让我说出,我就是懒、不爱碰锅碗瓢盆和油烟,你才满意是吧。”

    楚瀛发笑道:“很抱歉。”

    一块鱼排的份量哪够填饱肚子,但夜里吃多了不好消化,所以六七分饱足矣。丁厌爽快地结束用餐,用餐巾擦了擦嘴,喝光了酸酸甜甜的柠檬汁。

    “感谢款待!改天我也请你吃饭!”

    “嗯,好。”楚瀛同时放下了餐具,然后端着杯子喝水,并问,“还想要甜品吗?”

    丁厌抿着嘴唇,说:“如果……你家有冰淇淋?”

    “还真有。”语毕,楚瀛去冰箱拿出一桶香草味的冰淇淋,洗了两只新杯子,挖了三颗球,摘下两片薄荷叶点缀,插上小勺子递给他。

    丁厌在看手机,头也不抬地伸手接下杯子。他在家时拍下了今夜的装束po到小号上;除夕夜熬通宵当夜猫子的网友不在少数,火速集结在他的评论区和点赞列表。

    -第一!迟来的圣诞节福利?

    -啊啊啊啊姐姐头一次发腿照

    -这鞋什么牌子的,好可爱……

    -老天爷啊,维纳斯看了你也要自惭形秽

    -美女新年快乐!

    楚瀛窥见他的手机屏幕,道:“这么说,他们是先于我看到你这身打扮的?”

    “可是你能看见脸呀,他们又看不见。”丁厌识趣地翻过面放下手机,吃了口冰淇淋,咬着勺子感触道,“你好像哆啦a梦,我想要什么你都能给我。”

    “我有那么胖吗?”楚瀛也不会当真计较他发照片,坐下解决自己那份甜品,吃相斯文而不失效率。

    “我哪儿知道,我又没看过……”丁厌说完,真想扇自己两耳光,这说的什么话这是。

    也许是吃多了,脑子短路了;我的大脑为什么天天短路呢,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两瓣聪慧的脑花。

    “那你想看看吗?”

    “啊?”

    楚瀛又笑了,勺子搁到空杯子里。“有时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明显是真傻呀……丁厌想了想,没说。哪有人会承认自己傻的,傻子也有自尊的啊。

    对方换了话题,“鞋子怎么样?大小合适吗?”

    丁厌:“刚好合适,你怎么会知道我穿39码半?”

    “看出来的,我很关注你。”楚瀛的两条手臂靠在桌面,是松弛亲近的姿态,“不过我主要是想问,舒适度如何,磨脚吗?”

    “新鞋子哪儿不磨脚的,尤其是女鞋,特别是高跟鞋。”丁厌颇有心得道,“你别误会,这和价位没关系,五百、一千、六千这三种价格的高跟鞋我都买过,每一双都会磨出血,大概就是美丽的代价吧。”

    “穿着这么辛苦,但还是喜欢?”

    “嗯!”丁厌畅谈起感想,“我是男的,痛了难受了还可以脱掉,穿回男装;但我的前女友,她也不矮,可每次去应酬,她的上司就要逼她穿得正式点,其实就是要她穿裙子和高跟鞋,她那几次回家脚趾都肿了,疼的要命,所以她恨死那个老头了。”

    曲荷选择出国读博,也有工作环境不如意的原因。

    楚瀛追问:“那你是如何安慰她的?”

    “我只能为她按摩,帮她上药、贴创口贴。”丁厌气馁道,“安慰人我不会,她常说我一张嘴就暴露智商,还说我要是个哑巴就好了。可我也没有那么烦人呀,只是嘴有点笨。”

    “你们这些聪明人,就爱从我这种笨蛋身上找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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