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3月的早晨,雾特别大,白乎乎湿漉漉的雾浓得化不开,将临江市紧紧地包裹着。城中能见度很低,人们连伸手可及的东西也看不清楚。汽车大灯小灯都开着,慢得像蜗牛,一辆接一辆,仿佛被竹签串在一起的冰糖葫芦。
其实,在城中开车还稍好一些,只要盯着前边汽车萤火虫般的尾灯慢慢开,不会有太大问题;城外就不同了,路上几乎没有车,眼前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到,车灯射出去的强光被雾无声无息地吸收了,根本看不到路,车就好像钻进了云彩里。
一辆白色的丰田轿车是这样开出城的:司机和副驾驶座上的人都把车门打开,由副驾驶座上的人盯着马路牙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找不到马路牙子时,司机就寻找马路中间的白线,以此来保证车始终行驶在道路的右侧。
这辆车行驶到滨江大道中段时贴着马路牙子停了下来,前后的红灯不停地闪烁着。
车内共两个人,都坐在前排。开车的是一个三十五六岁的男人,长得很英俊,最惹人注目的是挺拔的鼻子和往外鼓的眼睛,鼻子使他显得英气勃勃,眼睛则给人以咄咄逼人之感;他的发型是流行的板寸,看上去精力充沛,永远有使不完的劲。他穿着一身名牌休闲服,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这糟糕的天气一点也没影响他的情绪,他看上去精神饱满兴致很高。
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个小他四五岁的女人,长得不算漂亮,但很有味道,她身上同时具有两种截然相反的东西:纯洁和放荡。别人知道她有多纯洁,他知道她有多放荡。大雾不但没破坏她的兴致,反而使她产生了隐秘的冲动。
雾让他们感到身在别处,在一个非现实的地方。右边他们看不到熟悉的临江,看到的只是雾;左边他们看不到近在咫尺的防波堤和堤上绿烟般的垂柳,看到的只是雾;前后他们看不到水泥路面,看到的同样只是雾。雾就是一切。
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汽车,只有雾。
也没有声音,城市的声音被雾吸收了,传不到滨江大道。过分的静谧让人产生置身于广漠原野和史前世纪的错觉。
他们很喜欢这种错觉。这种错觉让他们感到自由、安全和浪漫。车一停下来,他们就吻到了一起……
身体燃烧起来,他们从前排转到后排,很快就做起那种事来。他们各自施展着手段,在狭小的地方将那事做得登峰造极。女人说让我就这样死去吧,男人说我陪你。女人五官扭曲,变得越来越丑,也越来越痛苦;性爱中的丑让人心动让人爱怜让人迷狂,性爱中的痛苦则让人兴奋让人释放让人回归,在此,丑与痛苦都具有了与字面意思完全相反的含义。男人忽然感到一丝不安,这是人在欢乐的极致时必然会产生的一种感觉,因为谁都知道极致的欢乐总是稍纵即逝的;但男人不会让这一丝不安影响他的情绪,他要摆脱它,于是他更紧地抱住女人。
快感让他们的肉体像气球一样上升、上升、上升,一直到进入天堂。甚至白色的丰田车也在大雾中漂浮起来,被雾托举着,轻盈地上升,并在上升的过程中生出一对洁白的翅膀,动作优雅地拍打着一团团白雾,朝天堂飞去。
突然,他们跌落到了现实中。他们停下来,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一动不动。他们竖起耳朵谛听着,刚才他们听到一种声音,好像有人在敲车窗,他们要确定那是不是幻觉。
窗外的雾好像更浓重了,隔着车窗玻璃他们什么也看不到,看到的只是半透明的白色,抑或灰白色。
没错,是有人在敲车窗,而且又敲了一次。
男人和女人都没表现出丝毫的惊慌失措,他们只是有些被打扰的懊恼。他们一点也不想中断他们正在做的事。他们僵硬地等着,等着那个不识相的家伙无趣地走掉。他们没有回应敲窗声。玻璃上贴有太阳膜,外边的人看不到里边的情形。
他们交换一下眼色,意思是刚才的喊叫不知外边的人听见了没有?尽管车密封得很好,但也难说,毕竟她喊得太放肆了。
又响起了敲窗声,而且越来越刺耳,如果不是玻璃结实说不定车窗已被敲破了,可以感到外边的人正在失去耐心或者说正在变得愤怒。男人非常恼火地想,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
男人和女人敛声屏气,身体僵硬得像木雕泥塑。他紧紧抱住女人,把脸埋进她衣服里。他有些沮丧,这沮丧让他更为恼火。他的好兴致全被破坏了。女人的好兴致也全被破坏了。他们的身体让他们感到不自然。
已经没必要继续用沉默来与外边的人对峙了,男人想打开车门收拾敲窗者。敲窗人竟然把脸贴到车前挡风玻璃上往里看,他可能什么也看不到,为了看见里边,他用手擦了擦玻璃上的水雾,脸又贴了上去。脸被挤压得变形了,看上去不像是一张脸,倒像是一个小小的没表情的屁股。男人注意到这个人戴着帽子,好像还不是一般的帽子,而是警帽。他凛然一惊,感到脊椎都是凉的。
他与女人交换一下眼色,女人显然也看到了隐隐约约的警帽,她的惊吓并不亚于他。女人的手紧紧捏着他的大腿,如果是平时他早就疼得叫起来了,可此时他似乎毫无知觉。男人考虑着爬到前排驾车逃走的可能性以及后果,一时间犹豫不决。再一想,他们并没看清警察的面孔,不要说隔着车玻璃,就是不隔玻璃,这么大的雾他们也不可能看清对方的面孔。反过来想一想,警察也不可能看清他们,说不定警察看到的只是一团昏暗而已。再说,女人的丈夫在北区当警察,他怎么会到这儿来呢。想到此,他们惊魂稍定,提起的心又回到了胸腔里,继续在那儿怦怦跳动。
镇定,男人告诫自己,千万别失去风度。他为刚才的慌乱感到一丝羞愧。他拍拍女人捏着他腿的手,对女人摇摇头,意思是:别怕,不会是你丈夫。女人可能也想到了这一层,给他一个眼色,意思是:但愿如此!
女人的手松开了。她为自己刚才的紧张感到一丝羞愧。女人其实并不害怕她丈夫,她很爱她丈夫,她丈夫也很爱她。她告诉过丈夫她以前的性行为,她并不认为性是一种堕落,也不认为性与道德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她丈夫曾经很痛苦,但最终还是理解了;她丈夫说她具有双重人格,她自己则从未往这方面想过。她清楚丈夫是个正人君子,不会干出敲车窗这种下三滥的事。
男人放开女人,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不管是不是女人的丈夫,他可不愿让这个家伙看到他的狼狈样。女人也很快整理好了衣服。
女人揿动按钮,放下自动玻璃。此时,即使外边的人是她丈夫,她也能坦然面对。
男人想阻止女人已经来不及了,他是想再谨慎一点的,万一是女人的丈夫怎么办?
车窗已经落下,一颗小脑袋出现在车窗外,在向里边张望。尽管雾很大,毕竟近在咫尺,他们看清了这个人并非女人的丈夫。女人的丈夫比这个人要高大魁梧,也比这个人有气质得多。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湿漉漉的雾运动着,有的上升,有的下降,有的左移,有的右飘,重重叠叠,扑朔迷离。在男人和女人眼中,这雾仿佛被他们的情欲所感染,扭动着,挣扎着,撕扯着,融化着。
他们由衷地喜欢这浓重的雾,喜欢在雾中的感觉。雾是诗意的,是梦幻的,是忘忧的,是欢乐的,是可以用来享受的。可是,现在他们不得不先打发这个可恶的警察。
警察看着他们,脸上挂着嘲讽的笑容。警察大概没想到他们会这么镇定,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或者是他觉得对峙很有意思吧,目光与目光无声地较量着。
看来警察不认识车中的男人,男人更不认识这个警察了,全市那么多警察他哪能都认识。这样很好,男人想,不知这个警察得知他身份会是个什么反应呢?
“你们在干什么?”警察问道。
“不干什么。”男人没好气地说。
不要说他们做的事是不便于说的,即使便于说,他也仍然会这样回答他。
“看雾?”警察调侃道。
“也许吧。”男人瞪警察一眼,他感觉自己的目光像刀子一样,他说,“你不觉得这雾很美吗?”
“是很美,要不我就不出来了。”
“你的工作还和天气有关?”
“不,是和兴致有关。”
男人感到心头之火一蹿一蹿的,一个小小的警察竟然在他面前谈兴致,而他的兴致正是被这个家伙破坏掉的,能不让他恼火吗?
“你是哪个派出所的?”男人严肃地问道。
“少管!”警察针锋相对,也忽然变得严肃起来,“证件——”
男人觉得有必要亮出他的身份了,可是他并没带证件。他心中嘀咕:在临江市我还需要带证件,真是笑话!无论到哪里,他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字就行,甚至连名片都不需要。
他矜持地说:“我叫骆远征。”
警察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坚持要证件。他说:“少废话,证件!”
见鬼,遇到新警察了!骆远征想,他竟然不知道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再一想,也难怪,平时很少有人直呼他的名字,大家都叫他骆局长,尽管他实际上只是副局长。于是他说:“你知道市公安局有个骆局长吗?那就是我。”
“少废话,证件!”
女人一直不动声色,她像旁观者一样看着骆远征与这个警察口头上较量。她一边觉得这个警察简直是个木头,一边早就想调侃骆远征了:看看,还局长呢,别以为自己已经大名鼎鼎了,连手下的警察都不知道你,还管你要证件呢?她越想越觉得这事好玩,头脑中突然蹦出一个俗语“大水冲了龙王庙”,用这儿真是太恰当了。刚才被打扰的不快已经烟消云散了。
顺便交代一下,女人也是市局的,户籍科副科长,名叫林岚。她看骆远征气得脸色发青,就对那警察说:“你是南湾派出所的吧,怎么连市局的骆局长也不认识了?”
“你,证件!”
“你们所长是冯贵,副所长是钱程,没说错吧?”林岚也有些生气了,这个人竟然也问她要起了证件。
“少废话,证件!”
看来这个家伙只会说这几个字,而且还这么粗鲁。林岚不说话了,她看一眼骆远征,意思是:你收拾他吧!
这个警察竟敢喝斥他身边的女人!骆远征快气疯了,恨不得马上把这个家伙处理了。
是啊,一个堂堂市局的副局长,哪受得了这个!
“你是南湾派出所的吗?把你们所长叫来!让他来问我要证件!”骆远征都气得快要骂人了。
“少废话,证件!”
“证件,证件,我从不带证件!”若是平时他早就给派出所的冯所长打电话了,今天,他不想张扬,传得沸沸扬扬对他没什么好处;再说,这件事说出去也没面子,人们该说他一个堂堂的市局副局长竟连一个小小的警察都摆不平,那多窝囊!他像一个炸药包,被点了火:这个白痴,怎么这么不识相!
“这个行吗?”他刷地把手枪掏了出来。
他想,手枪就是证件,在中国除了军人只有警察可以带枪,难道手枪还说明不了身份吗?
他掏出枪只是想说明身份,仅此而已。
他不知道枪怎么一下子就到了那警察手里,一是他没防备,二是警察出手之快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
作为一个在公安上干了多年的人,枪被下了是一种耻辱。他开始是愕然,旋即,本能地感到了恐惧,因为警察把枪口对着他,甚至抵住了他的鼻子。
“枪里有子弹!”他提醒警察。
“是吗?”
警察打开保险,扣动扳机,他可能认为这是验证枪里是否有子弹的最好办法。
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骆远征惊呆了,因恐惧而膨胀的眼球快要蹦出眼眶,嘴巴大张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听到了撞针击发子弹的金属碰撞声,听到了弹壳中火药的爆炸声,听到了子弹的出膛声,随之,他感受到了巨大的撞击,仿佛有一根棍子硬生生地塞进了他脑袋里。“不!”他大叫道,但是声音没发出来。
完了,一切都完了!他的意识正在分崩,如同炸弹爆炸时那些飞翔着的咝咝叫着的灼热弹片。许多东西在他头脑中一闪而过,就好像有人将一卷底片在他眼前刷地拉过去,他知道那是他生命的瞬间映像,但他已经捕捉不到了。但是在头脑的另一个区域,死亡如同一道闪电,刹那间照亮了他贮藏记忆的黑屋子,一切都清晰可见,他在时光中逆向旅行,回到过去……刚提升时他在镜子中看到的那种踌躇满志的眼神……第一次失恋时在桥头徘徊的身影……一片开满鲜花的原野……童年的一缕金色阳光……一个关于死亡的梦……妈妈……黑暗……他又回到了母亲的子宫,回到了“无”。在头脑的第3个区域,他对现实有着清醒的认识,生命结束得太匆忙了,他甚至来不及留下遗言,那么他想留下什么样的遗言呢?来不及想了,但有一点意思他是一定不会遗漏的,那就是:原谅我!再就是……他听到了一声尖叫……
子弹从骆远征的人中射进去,从后脑勺出来,一股血喷射到座位后边放东西的平台上和车后边的玻璃上。林岚发出一声尖叫。她的嘴还没合拢,一粒子弹已射入她嘴中,也是从后脑勺穿出来。
林岚头脑中的残存意识不比骆远征弱。她比骆远征晚死了十分之一秒,这十分之一秒她头脑中塞满了恐惧,仿佛一群猛兽闯入了她头脑;她看到自己的灵魂逃离躯体,从窗口飞出去,在空中痛苦地扭动,如同被割断喉管的小鸡在作垂死挣扎。灵魂是灰白色的,和雾相似,又略有不同,总之,起初能分辨哪是雾哪是灵魂,但一秒钟之后就分辨不出来了,灵魂融入了雾中……雾可真大啊,丈夫出现在雾中,她对丈夫说我爱你……惩罚,多么可怕的惩罚……城市消失了……我在哪里……青青……尖叫声在空中回荡……
那警察嘬起嘴唇吹一下枪口,吹去残留的火药味,关上保险,把枪塞入裤子口袋中,四下看看,周围除了雾还是雾,什么也看不到,此处仿佛是一个孤岛。他正了正帽子,从容朝西走去,好像是一个悠闲的散步者,而不是一个刚杀过人的凶手。几秒钟的工夫,他的渐渐模糊的身影就完全消失在雾中了。
雾还是那么大,好像要故意遮掩什么似的,久久不散。
骆远征和林岚的尸体将近中午时才被人发现,报案的是一个女清洁工。这名清洁工开始扫这条路时就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白色丰田车,扫完马路时这辆车还在那儿停着,她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多想,只是往回走时故意绕到车边往里瞥一眼。这时雾小了一些,但能见度仍然很低,城市也仅仅是呈现出模糊的轮廓而已。她并没期望能看到什么,只要车窗关着,她原本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她当然不会把脸贴到车窗上往里看。但车窗偏偏是打开的,那一瞥吓得她魂飞魄散,她丢了扫帚就跌跌撞撞往家跑,事后看到她的人都说她像个疯子。她跑回家关上门才感到魂魄又回到了躯壳中,10分钟后她才镇定下来,要丈夫陪着她到街上打电话报案。
马启明是在中午得到妻子被杀的消息的。
中午回到家,他觉得妻子应该在家的,可是妻子不在;他问正在看电视的女儿青青,青青说她很早就出去了。
他打妻子的手机,手机响了4声才有人接,接听的不是妻子,而是一个声音很陌生的男人。他说让林岚接电话。对方问他是谁。他说:“我是她丈夫!”手机里没声音了,但并没挂断,他就耐心地等着。这段时间很漫长。女儿将电视的声音调得很小,过来看着他,可能觉得他拿着话筒却不说话的样子有些奇怪。
手机里终于又传来了声音,是另一个男人,声音特别低沉,说:“你妻子被人杀了,在滨江大道。”
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本能地问道:“你说什么?”
对方又重复了一遍。
他感到天都塌了,腿有些发抖,接下来他不知道自己又问了些什么,放下电话后,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
女儿神情严肃地看着他。电视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能听出正在播报午间新闻。
“你在家待着,爸爸出去一下。”他的声音变得连自己也感到陌生,仿佛说话的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
女儿看着他,眼神既天真又茫然。
出门前他为女儿泡了一袋方便面,女儿始终站在那儿看着他做这做那,眼神一成不变,仿佛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没理会女儿。
马启明骑着摩托车来到滨江大道。
江边的雾比市内稍大些,到了近处,人们还都像是影子。现场已被封锁,他硬闯进去,没人拦得住。
有人在照相。
有人在做记录。
他先看到骆远征,后看到妻子。骆远征的头歪在妻子肩上,眼睛瞪得很大,上嘴唇豁开,成为一个黑洞。妻子嘴张着,仿佛在呼喊,从嘴里流出来的血已凝固了,变成了赭色。有人认出他是林岚的丈夫,表示不幸的同时,很客气地请他离开现场。
他从里边出来,横过马路,翻过防波堤,来到江边。雾中的汉江茫茫苍苍,东流的江水很平静,像一条灰色的道路。不远处有一老人在垂钓,钓竿伸进了雾中。
他坐在岸边点了一支烟。一支烟抽完,他将烟头扔入江中,站起来,翻过防波堤,回到路上。公安人员仍在勘察现场。他没再进去,只是又看了一眼那辆白色的丰田车。他骑上摩托车,一踩油门,钻进了雾里。
他没回家,而是来到了父母家。父母看他脸色不好,问他怎么啦。他说没什么,然后就抽烟。抽完一支烟,他从父母家出来,骑上摩托去岳父岳母家,岳父岳母看到他一个人来,还以为是两口子吵架了呢;问他,他说没有。又问林岚和孩子呢,他不回答,只是闷着头抽烟。抽完一支烟,他打声招呼,骑上摩托车回家。
到家后,看到他临出门时泡的那包方便面还在桌子上,女儿动都没动,他也没说什么。他钻进卧室,坐到床上,又点燃一支烟。
女儿站在门口说:“刚才婆婆打来电话,问妈妈到哪儿去了,我说不知道。问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我说没有。再早,奶奶打来电话,问你们是不是生气了,我说没有。她又问妈妈在不在家,我说不在。”
他没说话。
“爸——”
他抬起头,看着女儿。
“爸——”
女儿走到他身边,他把女儿搂进怀里,紧紧地搂着。他的身体在抖动,烟从他手里掉下来,掉在地板上,他用脚把烟踩灭。
女儿只有6岁,却再也见不到她妈妈了。
他把女儿搂得过紧,女儿让他松开手。
他把女儿放开,女儿说:“爸,你哭了。”
他摇摇头,咬紧牙关忍住不哭。
他背着女儿擦一把眼泪,起身到卫生间去洗脸。他打开水龙头,水哗哗地流着,他撩水冲刷眼泪,却怎么也冲不完。他把水龙头开大,索性让眼泪和自来水一起都泄入脸盆中。他知道女儿在看着他,可他不愿让女儿看到他流泪。女儿还太小。
他流了一会儿眼泪,感觉眼睛舒服多了,他洗了洗脸,用毛巾擦干。他回到卧室,脱掉制服,先给派出所的张副所长打了一个电话,说他下午不去所里了,然后到厨房去做饭。从时间上看,这应该算是晚饭了。女儿跟在他后边,看他做饭。
他问女儿今天都干什么了,女儿说画画。他让女儿去把她画的画拿来给他看。
女儿去拿来两张纸,举起来给他看。
一张画的是一个穿风衣的女人,一张画的是一个穿警察制服的男人,不用猜就知道她画的是谁。
他想起来了,妻子今天的确是穿着风衣,是她很喜欢的那件茶色风衣。在丰田的后座上,妻子将风衣下摆撩起来放在腿上,可能是怕压皱吧,她就是那样死去的。风衣上有一团血迹,看上去像是墨水泼翻在那儿。
画上风衣的扣子如同一串长长的眼泪。
他让女儿把这张画着妈妈的画保存起来,好好保存起来。
马启明对自己的婚姻生活一直很满意。他和妻子都是洛阳警校毕业的,在学校时他们只是互相知道对方,没有更多的交往,参加工作后才在朋友的撮合下走到一起。婚后很快就有了女儿。妻子是那种过于单纯的女人,她直率地向他坦白过自己婚前与异性的交往史,包括她的性史。他感到异常震惊:一是她看上去单纯,经历却比较复杂;二是她的坦率,让他有些受不了。他痛苦一阵,然后向自己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更看重什么?理智告诉他,答案是:爱情!他们彼此相爱,这就够了。这件事让他理解了什么叫做信任,也让他感受到了信任的沉重。
时光荏苒,她一直保持着对他的信任。不久前她对他说,她可能爱上了一个人。他没问她爱上了谁,只是问她还爱他吗。她说她依然爱他,只是激情不再。他警告她不要为了寻求刺激而去与异性交往。她说她好像是遇上了新的爱情。他问她旧的爱情怎么办,她说那是一坛老酒,不会变质的。他又一次为妻子的坦率而烦恼。他不知道妻子坦率的动机,而且永远不可能知道了。
他猜想和妻子死在一起的骆远征可能就是妻子新近爱上的人。他希望这个猜想能够被证明是错误的。可事实却相反,他的猜想百分之百正确。尸检结果证明他妻子死前和骆远征做过爱,她的体内还残存有骆远征的精液。
这个结果很让人尴尬,但并不意外。
他是第二天在市公安局里得知尸检结果的。向他通报情况的是刑侦大队长来超。
他对来队长说,希望他们对尸检结果保密,特别是不能让他父母和岳父岳母知道。他妻子对双方的老人都很孝敬,尤其是对他父母更是嘘寒问暖,比亲闺女做得还好。他不想让岳父岳母蒙羞,也不想让父母对儿媳妇有什么不好的看法。
来队长问他对这件事怎么看。他说人已经死了,应该让死去的人安息。
这天的雾一点儿也不比昨天的雾小,以至于屋里大白天都开着灯。他时不时地看一眼屋外的雾,想弄明白为什么这种白乎乎的雾引起他一种否定的感觉。他心里顽固地认为雾中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即使被证明是真实的,他也认为不真实。院里人影幢幢,很可能都在忙着昨天的案子,但他同样感到不真实。一只黑乌鸦从窗外掠过,也是不真实的。他感到四肢沉重,肉体是不真实的。他在这儿坐着,坐在不太友好的来超面前,这种处境是不真实的。随之,来队长的问话也是不真实的。
他弄不明白来队长怎么会愚蠢到这种地步,竟然怀疑他——他会是一个杀害妻子的人吗?
“你恨你妻子吗?”
“不。”他摇摇头说。
“她给你戴绿帽子你还不恨她?”
“不。”他又摇摇头。
“你知道妻子有情人吗?”
“不知道。”他再次摇了摇头。
“昨天早晨8点到9点你在哪儿?”
“我在值班。”他说。
“有谁可以作证?”
“我7点50分到所里,随后张猛也到了,我们都没吃早饭,就一块去老王家喝牛肉汤。喝罢牛肉汤我们回到所里,就这些。”
“然后呢?”
“我就待在自己办公室里看报。”
“你把这些情况写写。”
“什么时候要?”
“现在。”来队长说,“你就在这儿写吧。”
来队长吩咐人给他拿来纸和笔,并“顺便”缴了他的枪。他感到非常震惊,怒火中烧,跳起来抗议。
两个警察按住了他。来队长说:“这都是为你好。”
听来队长的语气,好像是怕他想不开,做出愚蠢的事来。他有些精神恍惚,来队长一定看出来了,要不来队长不会这样对待他。他现在享受着犯罪嫌疑人的待遇:被审讯和失去自由。他的心乱了,妻子的死已让他的心乱了,现在他的心更乱了。他认为他的处境是不真实的,他们一定弄错了,他们很快就会明白过来,然后向他赔礼道歉。他虽然准备原谅他们,但也很难保证不说几句牢骚话发泄发泄胸中的愤懑。可是现实并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
他选择了配合。因为他也是警察,所以理所当然地对这种职业表现出了足够的尊重。中午前他写好了“情况说明”,交给来队长。来队长看都没看,就塞进了口袋。
他看一眼外边的雾,想着中午为青青做什么饭。离家的时候,女儿的眼神让他难忘,他有一种揪心般的疼痛。女儿肯定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因为她没问昨天夜里她母亲为什么没回来。他问来队长:“我可以走了吧?”
“不,还不行。”
“为什么?”
“还需要你配合做些调查。”
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也就是说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想他们大概要做些核实工作吧,他很可能要到晚上才能回去。他想给女儿打个电话,说他中午有事回不去了。然后他还要给母亲打个电话,让她去照看一下青青。如果母亲问起林岚,他就支吾过去,等晚上回去再告诉她实情。另外,也该告诉岳父岳母实情啦。
可是他一个电话也没打成,他刚掏出手机,就被没收了,吵闹也没用。
“你现在还不能打手机,”来队长说,“我们会通知你家人的。”
“我女儿中午吃饭怎么办?”
“你放心,不会让她挨饿的。”
来队长这时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怜悯般地看他一眼,这一眼让他不寒而栗。
中午,他被送到了看守所,单独关在一间有铁栅栏的屋子里。这儿通常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他曾多次来过这儿,那时的身份与现在不同,是他往这儿送犯罪嫌疑人,而今天是他被别人送到这儿。他无比愤怒,大喊大叫;押送他的人对他有些不客气,动作有些粗鲁。而看守所里的人对他倒是不错,劝他先吃点东西,把心放宽,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他中午没吃饭,他还不习惯看守所的饭菜。他天真地想着晚上就会被人放出去,可晚上没人来放他。他晚饭也没吃。他有些担心女儿,但无法与外面联系。
夜里他又饿又冷,心乱如麻,一刻也睡不着,时而困兽般地在只有几平方米的小屋子里踱来踱去,时而坐到硬板床上长时间发呆,像一截无知无觉的木头。
小屋中黑糊糊的,什么也看不到,但他能感觉到湿漉漉沉甸甸的雾正从窗缝中丝丝缕缕地渗入,来与他为伴。雾,他想,说不定已经渗入了他心中,要不他怎么会如此迷惘、困惑和沮丧呢。他一会儿想想妻子,一会儿想想女儿,一会儿想想父亲母亲,一会儿想想岳父岳母,一会儿想想自己……什么也想不明白……所有的一切都搅在一起,像一团雾……
第二天早上,马启明头发乱蓬蓬的,眼窝深陷,目光呆滞,面色灰暗,走路摇摇晃晃的,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来队长来提审他时,都有些认不出他了。
他以为来队长是来放他的,谁知可怕的命运才刚刚开始……
再叙述下去有些过于残忍了,简单地说,在7天7夜车轮般不间断的审讯后,他承认他杀了人,他气若游丝地说:“我承认,我什么都承认。”
这时他愿意承认世上一切罪行,无论多么可怕,无论多么令人发指,无论后果多么严重。他只希望尽快死去,对他来说,死亡不啻为一种幸福。他承认杀人的动机是:因为发现了妻子的奸情,出于妒忌和仇恨而行凶。
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动机,也是一个完全站得住脚的动机。遗憾的是他没能帮助来队长找到凶器,那把行凶杀人的手枪下落不明,为此他没少吃苦头。审讯人员到他提供的一个个地方搜寻了几次,自然是一无所获。他们不愿再瞎折腾了,就反复问他是不是把手枪扔江里了;他还能说什么呢,只得说是。
一个月后,法院进行了审判,马启明当庭翻供,辩护律师也为他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后法院仍以“证据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判处他死刑。
楔子虽然画上了句号,但并不等于故事已经结束。明眼的读者一下子就能看出其中还埋藏着秘密。是的,的确如此。可是要洞悉这秘密却不容易,甚至需要穿过下面这个曲折而惊人的故事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