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韩佳慧张晓晓 本章:第七章

    “是谁报的警?”</p>

    “我!我要告他们擅闯民宅,还有弄坏我家的瓷器和字画。”我指着大姐和媒体工作人员。</p>

    大姐看我报了警,有一瞬间心虚,但很快她就挺直了腰板:“警察们,你们来得正好,就是这个小贱人,放狗咬伤了我儿子,你们快抓她。”</p>

    由于我们各执一词,警察把我和大姐,还有媒体工作人员都带回了警局。</p>

    大姐控诉我纵狗咬伤她儿子,她拿出儿子被咬伤的照片,哭得撕心裂肺:“我可怜的儿子啊,从小没了爸,现在还被狗咬。她遛狗都不牵绳啊!”</p>

    民警里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小伙子看了大姐儿子被咬伤的照片,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大姐你别急,遛狗不牵绳就是要重罚,一天天的不讲文明。”</p>

    大姐看有人帮她,哭得声音更大了:“是啊,小伙子,一定要让她赔偿我的损失!”</p>

    我盯着民警小伙子看了眼:“你有证据证明我遛狗不牵绳吗?”</p>

    旁边年纪较大的民警大哥看出我的不快,打着圆场:“小李,没证据前别胡说。”</p>

    民警大哥对我说:“小李之前被狗咬过,特别恨遛狗不牵绳的人,你别介意。”</p>

    我点了点头,表示无所谓。</p>

    小李民警却不乐意了:“我没说错,遛狗不牵绳的人就是应该重罚!”</p>

    “对,一定要重罚她!”大姐附和着。</p>

    “说我纵狗咬人,证据呢?”我轻悠悠地问了一句。</p>

    警察调查了一番,分别询问了我,大姐还有媒体工作人员。</p>

    大姐一口咬定看见我放狗咬人。</p>

    但我否认。</p>

    媒体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看到我养狗。</p>

    警察们还问了我小区的物业还有邻居,他们都纷纷证明:我从来没养过狗!</p>

    小李民警一脸尴尬,轻轻问了一句:“大姐,你会不会认错人了?”</p>

    大姐还理直气壮:“不可能,就是她,我看得清清楚楚!”</p>

    “可你没证据,我可以告你诬陷和诽谤!”我盯着大姐。</p>

    大姐沉默了一会,瘪了瘪嘴:“那我回去再想想。”</p>

    估计她是想回去和我的“好闺蜜”张晓晓商量对策吧。</p>

    大姐和媒体工作人员拍了拍屁股准备走人。</p>

    我斜了他们一眼:“别走,你们的警报完了,我的警还没报呢。”</p>

    “我要告你们非法侵入住宅,和损坏私人财物!”</p>

    大姐拍了拍桌子:“你要告我,你有证据吗?我们才没有非法入什么侵呢!还损坏财物,谁看见啦?!”</p>

    媒体工作人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选择沉默,没一个人说话。</p>

    我冷笑一声:“谁说我没有证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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