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香港问题的解决,澳门问题的解决比较顺利。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对澳门的政策与对香港是一样的,即奉行“暂时维持现状”“长期打算,充分利川”的特殊政策。1974年,葡萄牙国内发生了民主革命,原来的独裁政体被推翻,建立了民主共和国。葡萄牙新政府推行非殖民化政策,宣布放弃海外殖民地,正式承认澳门是由葡萄牙管理的中国领土,并单方面宣布归还澳门。1979年,中葡两国建交,澳门回归问题被中国领导人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1984年,中英两国举行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的草签仪式,香港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推动了澳门问题的解决进程,也为澳门问题的解决树立了典范。
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透露了一个信息:中国政府对澳门问题将会与香港问题一样,以同一方针解决。
198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应邀访问葡萄牙时,就澳门问题的解决方案和葡萄牙领导人交换了意见。
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应邀访问中国,两国领导人就澳门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友好磋商。双方都认为解决澳门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并初步确定于1986年上半年就解决澳门问题开始谈判。
在多次的磋商与会谈中,由于中葡两国都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谈判的准备工作进展非常顺利,这为正式的会谈取得圆满成功和澳门问题的顺利解决铺平了道路。
从1986年6月30日至1987年4月13日,在历时9个月零14天的时间里,中葡两国进行了4轮会谈。
1986年6月30日至7月1日,第一轮会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2号楼举行。中方代表在谈判中坚持3个原则:一定要在20世纪末即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在恢复行使澳门主权的前提下,保持澳门的稳定和发展;恢复行使主权之后,按照“一国两制”的指导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由于双方的友好合作,会谈取得了一致性意见。
第二轮会谈于1986年9月9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谈在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
第三轮会谈于1986年10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这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一轮会谈。澳门是中国的领土,葡萄牙只是暂时管理,迟早要归还给中国。对于这一点,葡萄牙方而是没有异议的。但当谈判进入最后阶段时,葡萄牙国内出现了推迟归还澳门时间之类的言论。对此,中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工作。1986年11月17日至19日,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应邀前往葡萄牙访问,再次强调了中国政府在20世纪末收回澳门的决心。经过中国政府的努力,很快稳定了葡萄牙方而解决澳门问题的合作立场。
第四轮会谈于1987年3月18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中葡会谈以来时间最长的一轮会谈,前后共进行了6次会议和5次私下磋商。
中国方面会谈中坚持了原则性与策略性相结合的原则,会谈进展比较顺利,双方就大量的具体细节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987年3月26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仪式,宣告:中华人民共和阔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邓小平作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出席了签字仪式。
1987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和批准中葡联合声明。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中葡联合声明及其附件。1988年1月15日,中葡两国交换了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的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开始生效。
1988年9月,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木法》公布,它对于澳门的政治体制、葡后裔居民权益、旅游娱乐业问题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澳门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回归提供了保障。
在澳门12年的过渡期中,由于中葡两国都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澳门的局势一直比较稳定。1998年5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澳门的回归工作正式启动。
1999年12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举行澳门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最早被西方殖民者占据又最后收回的领土、亚洲最后一块殖民地澳门,历经400多年的风雨沧桑,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指引下,回归后的香港和澳门迎来了新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