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把收音机的音量调至最高,虽然很吵,但他却置若罔闻,因为,在他俩之间,新一轮的争吵一触即发。他不想再吵了,他真的不想再吵下去了。
维姬说了句什么。
“你说什么?”他扯着嗓门说。
“把声音调低一点儿!你想让我鼓膜穿孔吗?”
他拼命把即将冲出口的话咽回去,并且随即把音量调低了。
虽然这辆福特雷鸟车的空调运转正常,维姬还是用围巾当扇子不停地扇着自己。
“对了,我们现在到哪儿了?”
“内布拉斯加。”
她看了伯特一眼,眼神有些冷,但却没有过激的变化。
“我知道,伯特,我知道这里是内布拉斯加,但是,伯特,我想知道具体的位置。”
“你不是有道路交通图吗,查一查。你不会不识字吧?”
“真够风趣的!我们离开了收费公路,为的就是欣赏这绵延三百英里的玉米地!当然,还有伯特·罗伯逊的幽默和智慧。”
他双手紧握着方向盘,握得太紧了,以至于指关节都变白了。他之所以决定紧握方向盘,原因是,如果他松开手,其中一只可能会飞出去,狠狠地打在坐在他身边的这个昔日校花的嘴上。
他告诫自己说,我们此行的目的是拯救我们的婚姻。没错,我们采用的正是美国大兵在越战中四处抢救村庄的方法。
“维姬,”他小心翼翼地说,“我们离开波士顿之后,我已经在收费公路上连续开了一千五百英里了。一路上都是我一个人开,你不肯开。后来——”
“我不是不肯!”维姬愤怒地说,“我开长途会头痛——”
“后来,我问你是否愿意在支路上帮我导航,你回答说可以,伯特。这是你的原话。可以,伯特。后来——”
“有的时候我真弄不明白当初为什么嫁给了你。”
“就因为说了两个字。”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嘴唇煞白,然后,拿起地图册,野蛮地翻着。
伯特闷闷不乐,离开收费公路是一个错误,而且,也是一种遗憾,因为,在那之前,他们相处得还不错,都能够把对方当正常人看待。表面上,这次海边之行的目的是拜访维姬的哥哥和嫂嫂,但实际上,是拯救他俩婚姻的最后一搏。离开收费公路之前,这个计划似乎就要奏效了。
然而,自从他们上了支路,他俩之间的关系再次恶化。恶化到什么程度?咳,准确地说,已经非常糟糕了。
“我们是在汉堡下的高速公路,对吧?”
“没错。”
“到了加特林才能再回到收费公路上去,”
她说,“还有二十英里,是个小城镇。你认为我们可以到那儿停下吃饭?或者,按照你宏大的计划,我们要像昨天那样,一直开到下午两点再休息?”
他扭头看着她。
“维姬,我受够了。如果要我说,我们应该立刻调转车头,回家,找那个你想见的律师。事情没有按照——”
此刻,她正看着前方,脸上的表情十分冷峻。
忽然,惊讶和恐惧占了上风。
“伯特,当心,你就要——”
他将自己的注意力转回到路上,刚好看见什么东西消失在雷鸟的保险杠下。刹那间,他正准备把脚从油门换到刹车上,他感到什么东西重重地撞击到车的前轮,然后是后轮。刹车!汽车的速度从五十陡降到零,分道线上留下一长溜急刹车的痕迹,他俩的身体也随之猛地向前一冲。
“一条狗,”他说,“维姬,告诉我,是一条狗。”
她的脸惨白,像乡村奶酪的颜色。
“是个男孩,一个小男孩。他刚从玉米地里跑出来,嗯……你吃人了,老虎。”
她抓住门把手,打开车门,探出身子,吐了。
伯特身体直挺挺地坐在雷鸟的驾驶座上,双手依旧没有离开方向盘。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感觉有一股浓烈的化肥味道直往他的鼻孔里钻。
后来,他发现维姬下了车。通过反光镜,他看见她跌跌撞撞地朝车后走去,地上有一个类似破布卷的东西。平日里,她是一个极其优雅的女士,可现在,那份优雅消失了,被夺走了。
这是蓄意谋杀!这是警方的措辞。我刚才没有看路。
他将车熄火,然后下车。微风柔柔地吹过一人高的玉米地,发出一种类似呼吸的诡异声响。
维姬正俯身看着那个包裹卷,他听见她在低声抽泣。
他此时刚好位于汽车和维姬之间。忽然,左侧有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绿油油的玉米地里,一片鲜艳夺目的红色,仿佛有人故意把粉饰谷仓用的油漆泼洒在那个地方。
他停下脚步,朝玉米地看过去。他情不自禁地想(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藏在那个不是包裹的破布卷里)这肯定是玉米生长的绝好季节。一株挨着一株,快要结果实了。如果你纵身一跃,你会迷失在那片整洁、绿荫一片的玉米地里。即使你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你也不见得能回到原地。
然而,眼前,那种整洁被破坏了。好几棵高大的玉米秸被拦腰折断了,耷拉着脑袋。玉米地的深处藏着什么呢?
“伯特!”维姬对着他大叫,“你不想过来看一下吗?你可以告诉你那些牌友,你在内布拉斯加猎杀了什么。你不想——”她说不下去了,继续抽泣着。阳光下,她的影子一动不动地环绕在她的脚边。快正午了。
他走进玉米地,四周很阴凉。他发现,那片油漆涂料其实是鲜血。突然,传来一阵低低的、催人欲睡的嗡嗡声。一群苍蝇围拢过来,舔食着,然后低吟着飞走了……可能去通知同伴们了。再往里走,发现更多染血的叶片。自然,公路上那个伤者的鲜血不可能飞溅到这么远的地方!接着,他发现地上有个东西,刚才在公路上他就看见了。
他弯下腰,将它拣了起来。
在这个地方,整齐的玉米被破坏了。好几棵玉米秸像喝醉了酒似的歪斜着身子,有两棵干脆被拦腰折断了。地面凹陷,还有血迹。玉米在风中婆娑摇曳。他不禁打了个哆嗦,返回到公路上。
维姬已经有些歇斯底里了,不停地对着他乱喊乱叫,一会儿大哭,一会儿大笑。谁也没有想到,他俩的婚姻竟然会有如此戏剧化的结局。他看看她,发现自己此时并没有遭遇到所谓的身份危机,或是生活中艰难的转变,或是其他什么类似的新潮事情。他恨她。他抬起手,狠狠地给了她一记耳光。
她不叫了,用手捂着自己的脸。她的脸通红,依稀可见他的手掌留下的印迹。
“伯特,你去死吧!”她镇定地说。
“我可不这么想,”说着,他把在玉米地里发现的箱子放在她脚下。
“这是什么?”
“不知道。我猜想,这是他的东西。”他手指着脸朝下趴在地上的那个人。从外表看,那个孩子年龄不超过十三岁。
这是一个旧箱子,棕色的皮革已经严重磨损。
箱子用两根晾衣绳绑着,并且打了两个大大的、滑稽的老奶奶结。维姬弯下腰,去解其中一根绳子,发现绳子上有血污,立刻把手缩了回来。
伯特跪在地上,轻轻地把那孩子的身体翻过来。
“我可不想看,”维姬嘴里这样说,但还是无奈地看了一眼。当她的目光落在孩子那双睁得大大的、毫无生气的眼睛上的时候,她忍不住尖叫起来。那个男孩的脸很脏,脸上一副惊恐万分的表情。他的喉咙被割断了。
维姬有些站不稳了,伯特连忙站起身,搂住她。
“坚持住,”他轻声说,“维姬,听见我说话吗?别昏过去。”
他一遍遍地重复着,最后,维姬开始好转,并紧紧地抱着他。正午时分,他们互相搂抱着,仿佛在跳舞,脚下是那个孩子的尸体。
“维姬?”
“什么?”她把头埋在他的胸前。
“回到车上去,把车钥匙拔下来,揣在口袋里。然后,把后座上的毯子拿来,还有我的步枪。快去!”
“步枪?”
“有人割断了他的喉咙。也许那个人正躲在某个地方监视我们呢。”
她猛地抬起头,看着玉米地。一望无际,绵延数里,像海水一样,跌宕起伏。
“我想他已经离开了。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别耽搁了,快去!”
她蹑手蹑脚地朝汽车走去,她的影子紧随其后,仿佛一个黑暗的吉祥物,在正午时分,与她形影不离。当她探身到后排座位的时候,伯特蹲在地上,打量那个孩子:白人,男性,身上没有明显的特征。车从他身上压过去的?没错,但雷鸟不可能割断他的喉咙。刀口欠整齐,看得出来,凶手不太熟练一没有经过军事化的训练,不通晓徒手杀戮的细节要点——但是,结果却是致命的。
这孩子有可能身负重伤,跑上了公路;或者,已经毙命,然后被人拖着,穿过路边三十英尺的玉米地,扔在公路上。假如孩子遭遇车祸的时候还有气息,那么,他的生命在三十秒钟内戛然而止了。
维姬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跳了起来。
她左手抱着那床驼色的军用毯,右手拿着带枪套的短柄气枪,头扭到一边。他接过毯子,将它铺在地上,然后把孩子的身体翻滚到上面。维姬发出一声绝望的呻吟。
“你没事儿吧?”他抬头看了看她,“维姬?”
“我没事儿。”她说起话来显得比较费力。
他揪起毯子的两个边,把尸体裹紧,然后抱起来。哼,还有些分量呢!孩子的头和脚向下垂,身体呈倒U字形,而且,随时会从毯子里滑落下来。
他紧紧地抱着毯子,他们一起往汽车那边走去。
“打开后备厢,”他嘟囔着说。
后备厢里装满了旅行用品,箱包,以及纪念品。维姬把大部分东西转移到后排座位上,然后,伯特把尸体放进去,随手砰的一声关上后盖。他轻松地舒了一口气。
维姬站在驾驶室旁,手里仍然拿着那把装在枪套里的短枪。
“放在后排,你也快上车。”
他看看表,十五分钟过去了,很漫长,感觉像过了好几个小时。
“那个箱子怎么办?”她问。
那个箱子此刻正立在公路的白色分道线上,仿佛印象派作品中的聚焦点。他快步走过去,用手握住破旧的把手,把箱子提起来,但并没有立刻离开。他强烈地感觉到,有人在监视他。他在小说里读过类似的描述,都是些廉价的小说,他以前都不相信。现在,他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他感觉玉米地里有人,可能还不止一个。他们在冷静地判断,看看那个女人是否会从枪套里拔出枪来,在他们动手抓住他,拖他进玉米地,割断他的喉咙之前,向他们开枪射击一他心跳加快,快步跑回到车旁,把后备厢上的车钥匙拔出来,然后进到车里。
维姬又开始哭泣了。伯特发动了汽车,不一会儿,事发地已经从后视镜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你刚才说下一站是哪儿?”他问道。
“嗯,”她再次查看地图册,“加特林,再过十分钟,我们就应该能到了。”
“看看那个地方有多大,是否有警察局。”
“不知道,地图上只是一个小点。”
“希望有治安官。”
他们默默地向前开行了一会儿,道路左侧有一个筒仓。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依旧是一望无边的玉米地。此外,对面方向也没有车辆过来,甚至连农用车都没有。
“维姬,我们离开收费公路之后碰见过什么车吗?”
她想了想,说,“一辆小车,一辆拖拉机,在那个十字路口。”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们上了这条路之后,17号公路。”
“没有,我记得没看见过其他车。”要是在早些时候,这可能又是嘲讽争执的序曲。现在,她透过打开一半的车窗,望着外边绵延的道路和无尽的分道线。
“维姬,你能把箱子打开吗?”
“你认为这样做有意义吗?”
“不知道,试试看吧。”
她伸手去解绳扣(她脸上的表情很奇特——没有表情,但嘴巴却绷得很紧——伯特想起自己的母亲,星期天杀鸡,她掏鸡内脏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伯特重新打开音响。
他们一直收听的那个流行音乐台此刻鸦雀无声。伯特慢慢转着旋钮,红色指针在频道调节器上由上到下慢慢移动,农产品报道,巴克,欧文斯,塔米,维耐特。不管是哪个台,声音都显得很遥远,近乎一种杂音。后来,当红色指针接近调节器底端的时候,扬声器里突然爆发出一个词,很响亮、很清晰,仿佛说话者的嘴唇就贴在仪表盘扬声器的格栅下面。
“赎罪!”咆哮体。伯特感到十分震惊,忍不住嘟囔了一句。维姬跳了起来。
“只有上帝羔羊的血才可以拯救我们!”吼叫在继续。伯特赶忙把音量调低。应该说,这个电台距离此地非常近,非常之近,以至于……没错,就在前面。齐刷刷的玉米地里,陡地升起一个蜘蛛网般的红色三脚架,与蓝天交相辉映。那就是电台的发射塔。
“赎罪是最恰当的词儿,兄弟姐妹们,”音量降低了,听上去更像是谈话,还有背景音:含混不清的“阿门”。
“有人认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能够超凡脱俗就好,仿佛你可以正常工作,正常行走,而不被这个世俗的世界所污染。回答我,这是上帝的旨意吗?”
虽然不太清楚,但是够响亮:“不是!”
“神圣的耶稣基督!”传教士高喊着。此时,从收音机里连续不断地传出高亢、富有节奏的话语,几乎可以赶得上摇滚乐,极具吸引力:“他们何时才能知道那种生活方式就意味着死亡?他们何时才能知道,凡间的薪酬都是由上帝支付的?有没有?有没有?上帝说,在他的庭院里有许多房子。但是,淫乱者,没有份儿!贪婪者,没有份儿!亵渎玉米者,没有份儿!同性恋者,没有份儿!……没有份儿!”
维姬猛地关上收音机,说:“一堆废话,真让人恶心!”
“他说的是什么?”伯特问道,“他说玉米怎么了?”
“我根本没听。”她正忙着解第二根绳子。
“他说了跟玉米有关的话,我记得他说过。”
“我解开了!”维姬话音刚落,放在腿上的箱子打开了。他们刚好驶过一个路牌,上面写着:加特林五英里。小心驾驶。当心孩童。路牌是罗斯福政府竖的。上面有点二二口径的子弹留下的洞眼。
“短袜,”维姬说,“两条裤子……一件衬衫……一根皮带……一根细领带,上面还夹着一个——”她把领带拿起来给他看,领带上面的那个领带夹,镀金部分已经开始剥落。
“那是谁?”
伯特扫了一眼,“我猜,是豪帕隆·卡西迪。”
“是吗,”说着,她把领带放回原处,又开始哭泣了。
过了一会儿,伯特说:“刚才收音机里那段布道,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没有。我小时候听得太多了,已经够我享用一生了。我跟你说过的。”
“你有没有发觉那个声音很年轻?那个牧师?”
她忧郁地笑了一声。
“一个少年,也许吧,那又怎么样呢?那次旅行就是因为这个才如此可怕。他们喜欢趁小孩子的大脑有可塑性的时候,控制他们。他们知道如何往里面灌输制约和平衡情感的东西。你真应该去参加一下那些信徒们组织的野营聚会,我是被我父母硬拉去的。在类似的活动中,有好几次……我的灵魂得到了‘拯救’。”
“想想看,那个叫宝贝霍顿斯的小孩,歌坛神童,只有八岁。每次登台,总喜欢唱那首《依靠在永远的手臂上》。她在台上唱,她老爸在台下发名片,告诉每个到场的人:‘大家为她加油,别让这个上帝的小羊羔失望啊!’还有那个诺曼·斯汤顿,他以前总喜欢上身穿那种小公爵外套,下身穿一条半短裤,四处宣讲地狱之火和点燃地狱之火所需的燃料。那个时候,他才七岁。”
她冲他点点头,而他脸上则是一副惊诧的神情。
“而且,绝不可能就他们两个。电台里没准儿有许多像他们这样的孩子。他们能吸引人们的注意。”最后这两个字,她是咬着牙一个一个吐出来的。
“鲁比·斯坦普奈尔,十岁,一个实施信仰疗法的小女孩。还有格雷斯姐妹,她们每次出场,头上都戴着锡纸做的小光轮,而且——哇噻!”
“怎么了?”他猛地扭过头,看着她,看着她手里拿的东西。维姬正着迷地打量着那个东西。
那个东西是她在箱子的底部发现的,她用手捧着,慢慢拿出来。伯特把车停在路边,他想好好看看那个东西。她把它递给他,一句话也没说。
这是一个十字架,是用玉米皮做的,刚做的时候是绿色的,现在已经枯黄了。不知是谁还用编结在一起的玉米穗把一截玉米棒子芯绑在那个十字架上。玉米棒上的玉米粒大部分都不见了,可能是被人很仔细地用小刀一粒一粒地抠掉了。
剩下的玉米粒组成了一副图案,在黄色的背景下,基本可以看出,是耶稣的受难像。玉米粒做的眼睛被划出一道横向的切口,露出了瞳孔,向外伸展的双臂,靠拢在一起的双腿,最下面是赤裸的双脚。黄白色的玉米棒上还有玉米粒组成的四个字母:INRI。
·“这件手工制品真的很了不起,”他说。
“很可怕,”她的声音单调、不自然,“扔了吧!”
“维姬,警察可能会感兴趣。”
“为什么?”
“嗯,我也说不好,或许——”
“扔了吧!拜托了,行吗?我不想让这个东西留在车里。”
“我把它放在后面。等见到警察,我们就把它交出去。我保证,拜托了!”
“哼,你愿意怎样就怎样吧!”她冲着他喊道,“反正什么都是你说了算!”
他感到很烦,把那个东西朝背后扔了过去,刚好落在后排座位上的一堆衣服里。那对玉米粒做的眼珠子直直地盯着雷鸟的穹顶灯。他将车子驶离路边,车轮下扬起一片沙尘。
“我们要把尸体和箱子里的所有东西都交给警方,”他肯定地说,“然后,这一切就跟我们没有关系了。”
维姬一声不吭,眼睛盯着自己的手。
他们往前又行驶了一英里,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开始向后退去,道路两侧出现了农合和外屋。
在一座院落里,他们看见一群脏兮兮的小鸡,无精打采地在泥土里啄食。谷仓的屋顶上有可乐和咀嚼烟草的广告,但大都已褪色了。他们经过一个高大的广告牌,上面写着:只有耶稣拯救世人的灵魂!他们驶过一家咖啡馆,前面有一个康诺克公司的加油区。伯特决定继续前行,到城里再加油。他真心希望前面很快就有城镇出现,假如没有,也没关系,他们可以返回到这里。刚离开此地,他忽然想起来,那个停车场里空空如也,只有一辆布满灰尘的旧皮卡,好像只有两个轮胎,而且,还都是瘪的。
突然,维姬开始大笑,咯咯地笑,声音很高,伯特感觉她有些歇斯底里了。
“有什么好笑的?”
“那些路牌,”她笑得喘不过气,一个劲儿地打嗝,“你没看见吗?他们把这个地方称作‘圣经地带’,不是在开玩笑吧!哇,上帝,又来了。”
她又发出一连串歇斯底里般的笑声,双手不停地拍打着自己的嘴唇。
每一块路牌上只有一个词儿。路牌倚靠在粉刷成白色的木棍上,木棍竖在路肩的沙土里。从外表看,这些路牌已经有年头了,白色的涂料已经脱落、褪色。每隔八十英尺就有一块这样的牌子。
伯特依次念着上面的字:一朵……云彩……在……
白天……一根……柱子……的……火焰……
在……夜晚
“他们忘了一件事。”维姬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笑声。
“忘了什么?”伯特皱着眉头问道。
“柏马剃须膏,”她握紧拳头,抵住嘴巴,拼命忍住不笑,可是,她那近似歇斯底里的傻笑仿佛发酵的啤酒泡沫,在嘴边流动。
“维姬,你没事儿吧?”
“我没事儿。盼着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回到一千英里之外的加利福尼亚,那个阳光和罪恶并存的地方,到了那里,落基山脉就把我们和内布拉斯加分开了。”
前方又过来一组路牌,他俩默默地念着:拿着……这个……并且……吃掉……上帝……说此时,伯特心中暗想,我为什么立刻把那个不定代词和玉米联系在一起呢?这难道就是分发圣餐的时候他们说的话?他很久没有去教堂了,都记不清楚了。如果在这些地区,他们以玉米饼做圣饼,那应该没什么值得惊讶的。他准备将自己的理解告诉维姬,不过,转而一想,还是算了。
前方是个坡道,下了坡就看见加特林了,总共三个街区,感觉像大萧条时期电影里的某个场景。
“那里应该有治安官,”伯特说。加特林是一个小镇,用不了一天就可以游遍每个角落。可是,他很纳闷,为什么眼前这个在太阳下昏昏欲睡的地方会让自己感觉喘不过气来呢?
他们经过一个限速牌,此地限速三十码。另一块锈迹斑斑的标牌上写着:欢迎来到加特林,内布拉斯加——或任何地方——最美丽的城镇。
人口:5431。
道路两边是布满灰尘的榆树,大都已经病死。
他们先后经过加特林锯木厂、一个76连锁加油站,油品的价格牌在午间的热浪中轻轻摇摆:普通汽油35.9,高挥发性汽油38.9,还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加柴油的司机到后面来。
他们穿过榆树大街,接着是白桦树大街,然后去往中心广场。路边清一色的木头房子,带纱窗的门廊,尖顶,功能齐全。草坪上的草已经枯黄,没有生气。前方,一条土狗独自溜达,不紧不慢地拐进枫叶大街。没走多远,它停下脚步,打量着他们,然后,趴在路边,鼻子搁在爪子上。
“停下,”维姬说,“就在这儿停下。”
伯特没有异议,随即减速靠边。
“掉头。我们把尸体带到格兰德岛去。那儿离这儿不远,对吗?快走吧!”
“维姬,你怎么了?”
“你还问我怎么了?你傻了?”她抬高了嗓门,“这是座空城,伯特,除了我们俩,这儿没有别人。难道你没有察觉到吗?”
他已经感觉到了异样,他此刻依旧可以感觉到这种异样。只是——“有这种可能,”他说,“但是,这是一个小地方,一个只有一个消防栓的小地方。也许大家都在广场上,今天是烧烤节,或者什么宾戈游戏。”
“这儿一个人也没有,”她的语气十分肯定,而且听上去有些奇怪,有些反常。
“难道你忘了刚才那个76连锁加油站了?”
“没忘,就在锯木厂那边,怎么了?”他有些心不在焉,耳畔响着蝉鸣声,那些小家伙正在附近的一棵榆树上打洞呢。他闻到了玉米的气味,还有玫瑰的芬芳,自然,少不了化肥的味道。第一次,这一路上,还是第一次,这些气味离开了公路,进了城。小镇的这种状态,他从未经历过(虽然他多次乘坐联合航空的747从它上空飞越),而且,不知怎的,他感觉一切都不对劲儿,可又说不清楚究竟哪里不对劲儿。再往前走,应该有一家食品店,有苏打机,一家名叫比玖的影院,还有一所以肯尼迪名字命名的学校。
“伯特,刚才的价格牌上写着,普通汽油35.9,高挥发性汽油38.9,这个价格是多久以前的了?”
“至少四年了,”他赞同地说,“但是,维姬——”
“我们已经到了城里,伯特,可是,我们连一辆车都没有碰见!一辆都没有!”
“格兰德岛距此地七十英里,假如我们把他带到那里去,你不觉得有些不现实吗?”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先把车开到法院,然后——”
“不行!”
他妈的,去死吧!简单地说,我们的婚姻为何走向崩溃?不,我不知道,先生。再者,如果你不让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那我就憋住气,不呼吸,憋死算了!
“维姬,”他说。
“伯特,我想离开这里!”
“维姬,你听我说。”
“掉头,快点儿。”
“维姬,你能停一分钟吗?”
“只要你掉头,我立刻就闭嘴。马上,我们快走。”
“我们后备厢里还有一具孩子的尸体呢!”
他冲她大吼。看见她畏缩,看见她崩溃,他明显有些小得意。他稍稍降低了音量,接着说:“他的喉咙被割断了,他被拖到公路上,我把他给轧了。现在,我要去法院,或者类似的什么地方,我要去报警。如果你想步行回收费公路,那你请便。我待会儿去接你。但是,想让我立刻掉头,开车去七十英里外的格兰德岛,假装后备厢里装的只是一袋垃圾,可能吗?做梦吧你!他也是有妈妈的孩子,我要赶快去报警,否则凶手就翻过山,跑远了。”
“你见鬼吧,”她哭喊着说,“我干吗要跟你在一起?”
“我不知道,”他说,“我再也不想知道了。但是,维姬,这种局面还是可以弥补的。”他把车驶离路边。听到轮胎发出的几声吱吱声,那条狗抬起头,但随即又趴下了。
这个街区走到头,就到广场了。在美因路和普莱森特路的交叉口,美因被一分为二。就在那个地方,有一个广场,草坪的中央有一个舞台。
在美因路的另一端,有两栋看似政府机构的建筑。
伯特看见其中一栋上写着:加特林市政中心。
“就是那里了,”他说。维姬一言不发。
沿广场绕行了一半,伯特再次把车靠边停下。
路边有一家快餐店:加特林烤肉酒吧。
“你去哪里?”当伯特打开车门准备下车的时候,维姬问道。
“看看城里的人都去哪儿了。橱窗上写着‘营业’。”
“你不能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
“那你跟我一起去,没人拦着你。”
当他走到车头的时候,她打开车门,下了车。
他发现她面色苍白,瞬间,他有些可怜她了。但是,怜悯又有什么用呢?
“你听见了吗?”他俩站在一起的时候,她问他。
“听见什么?”
“寂静。没有汽车,没有人,没有拖拉机,什么都没有!”
紧接着,从一个街区之外的地方,传来孩子们开心的笑声。
“我听见孩子的声音,”他回答说,“你没听见吗?”
她看着他,愁容满面。
他推开快餐店的大门,里面很干燥,热烘烘的,仿佛刚消过毒。地面布满灰尘,家具的电镀部分已经失去了光泽。天花板上吊扇的木制叶片静止不动。桌子空着,吧台旁的凳子空着,但是,吧台后面的一面镜子破了。另外,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快,他就发现了:啤酒瓶儿的盖子无一例外地都被打开了。那些没有瓶盖的瓶子在柜台上一字排开,真奇怪,像是给到场的人准备的时尚赠品。
维姬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她幸灾乐祸地说:“好啊,你找人去问啊!劳驾,先生,您能告诉我——”
“够了,你给我闭嘴!”可是,他的声音缺乏生气,缺乏力量。此刻,他俩就站在一家快餐店里,夹带着灰尘的阳光透过店铺的大玻璃窗,进入室内。又一次,他感觉有人在监视他。他想起后备厢里的那个孩子,想起方才听见的小孩子的笑声。不知怎的,他脑海里闪现出一个短语,一个具有法律色彩的用语,而且,这个短语在他耳边疯狂地重复着:事先未过目。事先未过目。
事先未过目。
他的目光落在柜台后面图钉钉着的几张已经泛黄的卡片上:鸡肉堡35美分,世界最佳咖啡10美分,草莓大黄饼25美分,今日特价:火腿红眼肉汁加玉米糊80美分。
快餐店里这样的价格标签多久没见过了?
维姬给出了答案。
“你瞧这个,”她的嗓门很尖。
她正用手指着墙上的日历。
“我猜想,供应这种豆类晚餐,应该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说罢,她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
他走上前去,看着日历上的画。画里有一个小池塘,两个男孩正在游泳,一只调皮的小狗把他们的衣服拿跑了。在画的下面,有一行文字说明:加特林木材五金厂的贺礼你们破坏我们维修。
落款是1964年8月。
“我不太明白,”他迟疑地说,“但我肯定——”
“你肯定!”她歇斯底里地喊道,“肯定,你肯定!这就是造成你困境的原因之一,伯特,你一辈子都肯定!”
他转身朝门口走去,她跟在他身后。
“我们去哪儿?”
“去市政中心。”
“伯特,你为什么这么固执呢?你也知道这儿不对劲儿,你为什么不能面对现实呢?”
“我不是固执。我只是想找地方安顿后备厢里的东西。”
他们走到门前的人行道上。伯特又一次感觉到,城里非常安静,而且,空气中还不时飘来化肥的味道。你把黄油涂抹在玉米穗上,再加点儿盐腌渍一下,一口吃下去,不知是何原因,那种化肥的味道就不会再烦扰你了。太阳、雨水、各种人造磷肥加一块,没准儿就是一种牛粪般的健康食品。但是,不知怎的,这儿的味道和纽约的偏远乡村不同,他是在那里长大的。那些有机肥料,不管你怎么描述它,一旦洒进土壤,那股气味,可以说,近似芳香。当然,不能和名贵香水相提并论,上帝,绝对不能,但是,在傍晚时分,一阵春风吹来,裹挟着它飞过刚犁过的土地,那种气味可以让你浮想联翩:冬天即将永远过去;学校的大门再过大约六个星期就要关闭,孩子们即将欢度暑假。在他的心里,这种气味永远和其他的各种清香密不可分。在他看来,这些就是香水:猫尾草、三叶草、新土、蜀葵、山茱萸。
但是,他想,这里跟他的家乡不同。气味很相似,但不是同样的气味。它透着一种淡淡的让人恶心的甜味,一种类似死亡的味道。他在越南战场上当过卫生员,他已经对那种味道相当熟悉了。
维姬安静地坐在车里,腿上放着那个玉米十字架。她双手捧着它,眼睛盯着它看,那种痴迷的神情,伯特不喜欢。
“把它放下,”他说。
“不!”她说话的时候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你干你的,我干我的。”
他挂上挡,将车驶向街角。头顶上,一个废弃的交通信号灯在微风中摇来晃去。左侧,一座整洁的白色教堂。教堂前的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通往大门的石板路两边摆放着一盆盆精心布置的鲜花。伯特靠边停下。
“你想干什么?”
“我想进去看看,”伯特说,“城里就这个地方看上去不像废墟。看看那个布道栏。”
她看了一下。玻璃下面,用木钉固定着一排字,整整齐齐的:权利和仁慈——行走在玉米地里的他。日期是1976年?月24日——上个礼拜天。
“行走在玉米地里的他,”伯特说着,转动钥匙,熄了火。
“上帝九千个名字中的一个,我猜,是内布拉斯加的专用。一起进去看看吗?”
她脸上没有笑容。
“我不跟你进去。”
“好吧,随你。”
“离开家之后我还没有进过教堂,但我不想进这座教堂,我不想待在这个小镇里,伯特。我很害怕,我快疯了。难道我们不能离开这里吗?”
“我一会儿就出来。”
“我也有钥匙,伯特。假如你五分钟后不出来,我就开车离开,把你一个人扔在这儿。”
“别啊,就一会儿。”
“我心意已决,除非你像抢劫犯那样袭击我,抢走我的钥匙。我猜,你有可能那样做。”
“但你以为我不会。”
“对。”
她的小包就放在他们中间的座位上。他一把抓过来。她尖叫一声,伸手去抓肩带。他抢先拿开,她没有成功。他来不及细细地翻找,干脆底朝天,把里面的东西统统倒了出来。在纸巾、化妆品、零钱,以及以往的购物小票中,钥匙扣闪闪发亮。
她扑过去,但他再次领先,把钥匙放进自己的口袋。
“你没必要这样吧,”她哭着说,“还给我。”
“不给,”说着,他冷冷地,没有任何含义地朝她撇了撇嘴,“没门儿!”
“求你了,伯特,我害怕!”此刻,她伸出手,哀求他。
“你肯定只会等我两分钟,然后就不耐烦了。”
“我不会——”
“然后你就开车跑了,一边笑一边对自己说,‘教训伯特一下,下次我想干什么,他再也不敢反对我了。’我们结婚这些年里,这一直都是你的座右铭,不对吗?教训伯特一下,他再也不敢反对我了,嗯?”
他下了车。
“求你了,伯特!”她喊叫着,扭过身子,冲着车门,“听着……我知道……我们先出城去,找个电话亭,行吗?我有各种零钱。我只是……我们可以……伯特,别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
他全然不顾她的哀求,猛地关上车门,靠在雷鸟上,停了一会,拇指抵住自己紧闭的双眼。
她使劲儿地捶打驾驶室的窗户,嘴里咒骂着。等他找到管事儿的人来接管孩子的尸体,她定会给他们留下一个极好的印象。哇咔咔!
他转过身,沿着石板路朝教堂大门走去。就几分钟,他就进去看看,马上就会出来。没准儿教堂还不开呢。
可是,轻轻一推,门就开了,门上的铰链上过油,一点儿声响也没有(之所以上油,他想,是出于对上帝的尊敬。这种解释也未免有些可笑了)。前厅非常阴凉,他甚至感觉有点儿凉飕飕的。
好一会儿,他的眼睛才适应此处的阴暗。
第一件吸引他注意的东西是远处角落里的一堆木制字母,随意地堆放在一起,布满了灰尘。
他好奇地走到近前。前厅异常整洁,一尘不染,而这些物件与此处格格不入,倒是像烤肉酒吧里的日历,陈旧,被人遗忘。这些字母每个有两英尺高,很明显,只是一个部分。他把它们在地毯上一一展开,总共十八个,然后像玩字谜游戏那样,把它们拼凑在一起: BItE CRAG CARGEt ChIBS hUC。
也不对。唯一靠谱的是C CIBS。毫无意义,胡言乱语。
他蹲在地上,摆弄着这些字母,而与此同时,维姬坐在车里,她快要崩溃了。他正准备起身,但突然灵光一闪。他摆放出浸礼会教友(BAPtISt)一词,剩下RAG EC—移动其中两个字母,他拼出了格雷斯(GRACE)。最后的结果是:格雷斯浸礼会教堂(GRACE BAPtISt ChURCh)。原本,这是教堂的全称,被人从教堂外墙上卸了下来,胡乱地扔到了角落里。然后,教堂被重新粉饰一新,结果,人们已经找不到这些字母原来的归属地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格雷斯浸礼会教堂已经消失,这就是原因。
照这样看,现在的教堂是一个什么样的教堂呢?
不知怎的,想到这里,他后背一阵发凉。他迅速站起身,拍打着手上的灰尘。他们拆除了教堂的招牌,结果呢?也许,他们已经把此处变成了菲利普·威尔逊的“现在发生了什么教会”。
可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他有些心烦意乱,不想继续深究下去了。他继续向前走,穿过一个个大门。现在,他发现自己来到了教堂的深处。当他打量着本堂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被恐惧包围,被恐惧挤压。他倒吸一口凉气,在满屋子的寂静中,呼吸声显得异常响亮。
讲坛的后面,一幅巨型的耶稣画像占据了显要的位置。伯特心中暗想:如果在这个地方有什么东西能让维姬神经错乱,那肯定非他莫属了。
耶稣咧着嘴,狡诈地微笑着。他的眼睛瞪得很大,伯特联想起《剧院魅影》里面的朗·钱尼,他有些不安。在耶稣的两个大大的黑眼珠子上,有人(可能是个罪人)淹没在一片火海里。但是,最令人感觉奇怪的是,这个耶稣的头发是绿色的……再细细打量,他发现,耶稣头上那一堆乱蓬蓬的东西原来是夏初季节的玉米穗。那幅画画得很粗糙,但效果却很好,看上去像连环画,出自一位有天赋的小朋友之手——《旧约》里的耶稣,抑或是一位异教徒耶稣,他不是去引导迷路的羔羊,而是可能将他们一一诛杀以做祭品。
在左边一排长椅的尽头,有一架管风琴,伯特说不出这琴到底哪里不对劲儿。他沿着左边的通道走过去,眼前所见让他大惊失色:所有的琴键都被破坏了,就连音栓也被拔了出来……音管里面塞满了干瘪的玉米穗。风琴上面有一块小木板,上面有一行精美的小字——上帝说:只有人类的喉舌才能创造音乐。
维姬说得没错。这个地方真的是不对劲儿。
他打算不再逗留,直接去找维姬,上车,尽可能快地离开此地,不再想市政中心那码事儿了。但是,这让他有些气恼。坦白说,他心中暗想,你得考验她一下,然后,你再回到她身边,向她承认说,一开始,她就是对的。
再拖延一两分钟,然后再出去。
他朝讲坛走去,心想:总有人会经过加特林的。
附近城镇肯定有人在这里有亲属或是朋友。内布拉斯加海岸警察肯定也经常巡逻到此。电力公司呢?交通信号灯已经没有电了。假如城里断电已经长达十二年,他们肯定会知道的。结论:发生在加特林的事情似乎完全不可能。
尽管这样想,他依旧心里发慌。
他踏上通往讲坛的四级台阶,上面铺着地毯。
他望着下面一排排空荡荡的长椅,在半明半暗的教堂里发着微光。他似乎感受到恐惧带来的压力,感受到盯着他后背的那对邪恶的眼睛。
讲坛上有一本巨大的《圣经》,翻开到《约伯记》第38章。伯特扫了一眼,读道:“耶和华在旋风中回答约伯说: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你若明白,只管说吧!”上帝。行走在玉米地里的他。你若明白,只管说吧!请传递玉米。
他手指翻阅着圣书,哗一哗,寂静的大厅里发出干巴巴的低沉声音——倘若真有鬼魂存在,它们可以发出同样的声响。在这样的地方,你很有可能会相信。《圣经》中的一些章节被人撕掉了,他发现,大部分都是《新约》的内容。有人决定用剪刀修订钦定版《圣经》。
《旧约》部分完整无缺。他正打算离开讲坛,突然发现书架的下面一层上还有一本书。他拿了过来,以为是教堂里举行婚礼、坚信礼和葬礼的记录。
封面上印着一行烫金大字,制作手艺比较业余:铲除一切不公,这样,大地会重新变得肥沃,上帝说。伯特看了,做了个鬼脸。
此时,思绪犹如一列火车,伯特不在乎它在哪路轨道上疾驰。
他翻开第一页,一种宽条纹的纸张。他一眼就可以肯定,上面的字是小孩子写的。有些地方,依旧看得出被橡皮擦过的痕迹。虽说通篇没有错别字,可是,那一个个稚嫩的大字,与其说是写出来的,倒不如说是画出来的。第一栏上写着:
阿莫斯·迪根(理查德),生于1945年9月4日1964年9月4日
艾萨克·伦弗鲁(威廉),生于1945年9月19日1964年9月19日
索福尼亚·柯克(乔治),生于1945年10月14日1964年10月14日
玛丽·威尔士(罗伯塔),生于1945年11月12日1964年11月12日
也门·霍利斯(爱德华),生于1946年1月5日1965年1月5日
伯特皱着眉头,继续往下翻。差不多翻到四分之三的时候,记录的格式突然发生了变化:
雷切尔·斯蒂格曼(唐娜),生于1957年6月21日1976年6月21日
摩西·理查森(亨利),生于1957年7月29日
马拉基·伯德曼(克雷格),生于1957年8月15日
书上的最后一条记录是露丝·克劳森(桑德拉),生于1961年4月30日。伯特看看那个书架,又拿过来两本。第一本封面上的标志跟刚才那一本一样,里面的记录格式也一样:姓名和出生日期。
在1964年9月初的记录里,他发现了以下内容:约伯·吉尔曼(克莱顿),生于9月6日,后面紧接着的是,夏娃·托宾,生于1965年6月16日。
括号里缺少姓氏。
第三本书是空白的。
伯特站在讲坛后面,陷入了沉思。
1964年发生了什么事情,跟宗教、玉米……
以及孩子们有关系。
亲爱的上帝,我们祈求您赐福给庄稼。看在耶稣的分上,阿门。
刀高高举起,下面是待宰的羔羊——可是,那是一只羔羊吗?也许,宗教的狂热席卷了此地。
数百公顷的玉米——在风中神秘作响的玉米——将此处与外面的世界隔绝,这里变成了孤独之地。
头顶七千万公顷的蓝天,一片孤独之地。在上帝警觉的眼睛下面,一片孤独之地。这是一个奇怪的、绿色的上帝,一个玉米的上帝,他苍老、诡异、饥饿。
行走在玉米地里的他。
伯特感觉后脊梁一阵发凉。
维姬,我来给你讲个故事。故事的主角是阿莫斯·迪根。他出生于1945年9月4号,出生时的名字是理查德·迪根。他在1964年有了阿莫斯这个名字,取自《旧约》全书,里面那个叫阿莫斯的人是一个小预言家。嗯,维姬,后来——别笑——迪克,迪根和他的朋友们——比利,伦弗鲁,乔治·柯克,罗伯塔·威尔士,以及艾迪·霍利斯等人——开始信教,并且杀了他们的父母。一个也没有留。这难道不可怕吗?说不定,他们开枪把他们打死在床上,用刀把他们砍死在浴缸里,在他们的饭里下毒,绞死他们,或者将他们开膛破肚。
为什么呢?玉米。也许,玉米快要死了。也许,他们不知从何处得到消息,说玉米之所以枯萎,原因是世上的罪孽太多。祭祀不够。他们应该在玉米地,在玉米中间祭祀上帝。
维姬,不知怎的,我敢断定:他们做出了决定,十九岁是他们任何一个人的极限年纪。理查德,我们这个短篇故事的主人公,在1964年9月4号一书上记载的日期——迎来了他十九岁的生日。
我猜想,他们可能杀了他,并把他供奉在玉米地里。
多么愚蠢的行为啊,不是吗?
我们再来看几个。雷切尔·斯蒂格曼,1964年前叫唐娜·斯蒂格曼。一个月前,也就是6月21日,她十九岁了。摩西·理查森出生于7月29日—再过三天,他就十九岁了。你猜,到29日那天,摩西会发生什么事儿呢?
我可以猜得出来。
伯特舔了舔自己干涩的嘴唇。
维姬,还有一件事情。看看这个。约伯·吉尔曼(克莱顿)出生于1964年9月6号。在1965年6月16号之前,没有任何其他出生记录。这期间间隔了十个月。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他们杀掉了所有做父母的,甚至包括已怀孕的。这就是我的猜测。有一个人在1964年10月怀孕了,生下了夏娃。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夏娃,上帝创造的第一个女人。
他手指快速翻动,找到了夏娃,托宾的记录。在那下面,写着:亚当·格林洛,生于1965年7月11日。
他们现在应该十一岁了,想到这里,他身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也许,他们就在外面,在外面的某个地方。
然而,此种状态怎么能够不被人察觉呢?怎么能够秘密进行了这么久呢?
除非这一切都得到了问句中那个上帝的首肯。
“哎呀,耶稣,”伯特冲着寂静的教堂发出了感慨。就在这时,雷鸟的喇叭响了,长时间不问断的噪声打破了午间的沉寂。
伯特跳下讲坛,沿着中间的过道,跑到门口。
他猛地一下推开大门,热辣辣的阳光随之蹿了进来。在耀眼的光芒中,只见维姬直挺挺地坐在驾驶座上,双手紧紧按着方向盘上的喇叭开关,脑袋疯狂地摇晃着。周围,孩子们在聚集。有的在开心地大笑。他们手里拿着刀、短斧、水管、石块和铁锤。有一个小女孩,看样子只有八岁,色的长发,非常漂亮,手里握着一根千斤顶的操纵杆。都是些原始武器。没发现有枪。伯特有一种冲动,很想冲他们大喊:你们谁是亚当?谁是夏娃?谁是妈妈?谁是女儿?谁是父亲?谁是儿子?
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教堂西面隔着一个街区是一所学校,孩子们走出环绕在操场四周的链环栅栏上的小门,沿着小巷胡同,穿过绿色的树林,汇聚在此地。伯特站在教堂门前的台阶上,手足无措。孩子们有的冷冷地看着他,有的相互推搡,指指点点,脸上荡漾着微笑……孩童甜美的笑容。
女生身穿褐色的长款羊毛衫,头戴褪色的遮阳帽。男生,个个像贵格会的牧师,一身黑衣,头上戴着圆顶、宽边的帽子。他们穿过广场,越过草坪,有几个孩子借道1964年前一直被称为格雷斯浸礼会教堂的前院,有一两个孩子距离他非常近,似乎一伸手,就可以碰到他们。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雷鸟轿车。
“快拿枪!”伯特大喊,“维姬,快拿枪!”
不幸的是,她已经被眼前的场景吓呆了,他在台阶上看得真真切切。他不知道,在封闭的汽车里,她是否听见了他的喊声。
他们包围了雷鸟。他们手里的各色工具—锤子、斧头、水管等——开始工作了。我的上帝,眼前这一切是真的吗?他呆若木鸡。一个铬合条从车身上掉落下来,引擎盖上的装饰也腾空飞起。轮胎遭到了匕首的肆虐,汽车瘫痪了。喇叭声一再响起,前挡风玻璃和侧面的窗户在暴力下已经开始破裂……后来,安全玻璃彻底碎了,雪花般的碎片飞人车内,这一下,车内的情形再次清晰了。维姬蜷缩成一团,一只手坚持摁着喇叭,另一只手保护着自己的脸。孩子们伸手进去,找钥匙。她拼命抵挡,喇叭声断断续续,然后,哑巴了。
驾驶室的门被打开了,驾驶室的门已经坑坑洼洼,惨不忍睹。他们想把她拽出来,可她的手死命地抓着方向盘。后来,有个孩子钻进车内,手握着尖刀,随即——他从惊愕中猛地回过神来,三步并作两步,冲下台阶,险些跌倒。他沿着教堂前的石板路,冲他们飞奔而去。有一个男孩,大约十六岁的样子,红色的长发披散在帽檐下,他刚巧转过身,面对着伯特。刹那间,有东西在空气中跳跃。伯特的左臂抽搐了一下。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虽然他俩中间隔着一段距离,但他好像被击中了。疼痛开始发作,迅速而剧烈,整个世界一片灰暗。
他看着自己的手臂,目瞪口呆:一把价值一块五毛钱的宾州大折刀插在他的肉里,像一个奇怪的肿瘤。他身上那件杰西潘尼运动衫的衣袖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他盯着那把刀,不知所措,努力想弄明白,手臂上怎么会长出一把刀呢……可能吗?
当他抬起头时,那个红头发男孩差不多已经到了他跟前。他咧着嘴,信心满满地微笑着。
“哎呀,你个小混蛋,”伯特说。他十分震惊,嗓音嘶哑。
“把你的灵魂送还给上帝,让你在他的宝座前站立。”红头发男孩说着,张牙舞爪扑向伯特的眼睛。
伯特退后一步,把折刀从肉里拔出,反手插入红头发男孩的喉咙。瞬间,血流如注,飞溅到伯特的身上。男孩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身体在原地直打转。他一把抓住那把刀,想把它拔出来,可没有成功。伯特在一旁看着,惊得合不上嘴。他真心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只是一场梦。
那个红头发男孩咯咯地走过他的面前。在那个炎热的下午,那是唯一可以听见的声音。其他孩子在一边呆呆地看着。
这一部分剧本里没有,伯特呆呆地想。维姬和我,剧本里有我们。也有那个逃到玉米地里的男孩。可是,没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恶狠狠地看着他们,他想咆哮:怎么样,喜欢吗?
红头发男孩最后咯咯了一声,扑通一下,跪在地上。他抬头打量着伯特,没过一会儿,握着刀柄的手搭拉下来了,他栽倒在地上。
雷鸟周围的孩子发出一阵微弱的叹息,他们转眼盯着伯特。伯特跟他们对峙着。他感觉越来越好玩了……可就在那时,他发现,维姬不见了。
“她在哪儿?”他问,“你们把她带到哪里去了?”
一个男孩举起手中血淋淋的猎刀,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他咧嘴笑了。这就是唯一的回答。
人群后面传来一个大男孩的声音,声音不高:“抓住他!”
男孩子们开始朝他围拢过来。伯特向后退却。
他们加快了脚步,伯特也提高了后退的速度。短枪,该死的,那把短枪!太远了,拿不到。阳光下,他们的影子在绿色的草坪上移动……他退到了人行道上。他转过身,撒腿就跑。
“杀死他!”有人咆哮。他们在他身后穷追不舍。
他使劲地跑,但没有慌不择路。他绕着市政中心——没有用,他们会把他当作耗子,围追堵截一跑上大街,过去两个路口,就到公路了。如果他采纳了维姬的建议,此刻,他俩已经上了公路,离开这里了。
啪—啪,他脚上的平底鞋落在人行道上。在前面,他看见几栋建筑物,其中有加特林冰淇淋店和——当然了——比玖影院。影院门前的招牌上有一行字,布满了灰尘,有些字母已经模糊得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好像是说伊丽莎白·泰勒主演的《埃及艳后》正在上映。再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是那家加油站,也就是说,马上就可以出城了。
出了城,公路两边,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浩瀚的绿色海洋。
他跑。他已经气喘吁吁,手臂上的刀伤开始作痛。他经过的地方,地上留下点点血迹。他一边跑,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塞进衣袖。
他跑。他脚上的平底鞋重重地踩在已经开裂的水泥人行道上。越来越多的热气从喉咙里向外喷发。他的手臂开始跳痛,脑海里响起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你能一直跑到邻近的城镇吗?你能坚持在双向车道的柏油公路上跑二十英里吗?
他跑。身后传来他们的声音,他们比他年轻十五岁,他们的速度比他快,他们追上来了。啪—啪—啪,他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他们一边跑,一边相互招呼。伯特胡乱地想,在他们眼里,可能五级大火都不及今天的事情有趣。他们数年之后也不会忘记今天这一幕的。
他跑。
他跑过加油站,那是出城的标志。他气喘吁吁,胸口憋闷。他跑啊跑,人行道在他的脚下逐渐消失。
要想摆脱他们,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只有一个机会。建筑物被他甩在身后,小镇也被他甩在身后。玉米地仿佛波涛汹涌的大海,瞬间聚集在公路的两边。风中,形状如刀剑般的绿色枝叶发出喃喃的低语。那儿,在玉米地的深处,在最深处,在最阴凉的地方,一人多高的玉米,一行行、一排排……
他跑过一块路牌,上面写着:你此刻正离开加特林,内布拉斯加——或任何地方——最美丽的城镇!欢迎再来!
我肯定会再来的,伯特黯然神伤。
他像一名即将冲过终点的短跑健将,全速冲过路牌,然后左转弯,穿过公路,脚上的平底鞋都跑掉了。他进入玉米地里,瞬间,他就被玉米包围了。成千上万株玉米围绕在他的周围,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绿色的海洋之中。它们掩护了他,他终于体验到了一种意想不到的轻松与自在。
与此同时,被重物压制的心肺似乎得到了解脱,他的呼吸顺畅多了。他低着头,顺着田埂向玉米地深处奔跑,枝叶随着他肩膀的移动,开始颤抖。跑了二十码,他开始右转,此时,他和公路处于平行的状态。
他不停地跑,始终低着头,这样,他满头的黑发就不会暴露在黄色的玉米穗中。他朝前方跑了一会儿,穿过数排玉米,然后再次转身,背对着公路,毫无规律地东跑西窜,朝玉米地的纵深处进发。
最后,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额头贴着地面。
他只听见自己的喘息声,心里不断地重复一句话:感谢上帝,我戒了烟,感谢上帝,我戒了烟,感谢上帝,我戒了烟——后来,他听见了他们的动静。他们吵吵嚷嚷,有的时候相互推搡(“嘿,别挡着我的路!”)。
他再次振作起来。他们此时在他左侧的某个地方,从嘈杂声可以判断出,他们缺乏良好的协作能力。
他把手帕从衬衣里面掏出来,折叠好,看了一下伤口,然后把手帕重新塞回到老地方。尽管他持续奔跑了那么久,但出血似乎已经止住了。
他又休息了一会儿。突然,他意识到,他感觉很好,体力比以往那些年都要好……只是手臂还有些抽痛。他感觉自己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他和啃噬他婚姻的无形妖魔斗了两年之后,突然发现,自己正在解决一个实实在在的(虽然有些不可思议)问题。
他对自己说,这样想不对。他的生命处在极度的危险之中,他的妻子被掳走了。她现在可能已经遇害了。他努力回想维姬的模样,想借此赶走自己心中那份幸灾乐祸的感觉,可是,她的脸始终没有出现。相反,他脑海里浮现出的却是那个喉咙上插着一把刀的红头发男孩。
此时,他开始意识到,玉米的芬芳直往他的鼻孔里钻。风儿从玉米梢上吹过,发出各种声音。他因此而感觉安慰。不管玉米地里曾经发生过什么,现在,这儿是他的避难所。
可是,他们越来越近了。
他弓着腰,开始奔跑,沿着进来的那条路,飞速向前奔跑,拐弯,迂回,穿越一排又一排的玉米。他尽量让自己处在他们声音的右侧,然而,暮色时分,想做到这一点越来越困难了。他们的声音已经听不太清楚了,时不时地被玉米的刷刷声所干扰。他跑几步,停下来听一听,然后继续跑。
地里的土很结实,他脚上只穿着袜子,走过的地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又跑了一阵子,他停下脚步,夕阳落在他右边的作物上。他低头看看表,七点十五分。玉米梢被残阳染成红色,而他所处的地方依旧黑暗,深不可测。他昂起头,聆听。日落了,风儿也随着停了,一棵棵玉米静静地矗立,把自己的清香释放到温暖的空气中。假如他们还在地里,他们有可能离得很远,也有可能躲在附近偷听。可是,伯特还是不相信,小孩子,即使是些疯狂的家伙,也绝不会安静很久的。他想,他们毕竟还是些孩子,他们不会考虑后果,他们没准儿已经放弃行动,回家去了。
他转过身,太阳已经落在地平线上那些形状不一的云彩上。他继续走。如果他走对角线,追着夕阳走,那么,他迟早能够到达17号公路。
他手臂的剧痛已经转成钝痛,甚至可以说,差不多是一种快乐的感觉,先前那种幸灾乐祸还在心底转悠。只要不离开这里,他决定让这种感觉继续存在,他不会为此内疚,除非他必须面对加特林的警察,向他们讲述一切。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可能了。
他猫着腰往前跑,他从未如此警觉过。十五分钟后,太阳就像地平线上突出的半个皮球,他再次停下脚步,此时,他感觉进入了某种他不喜欢的状态。一种说不清楚的恐惧。
他抬起头,玉米开始沙沙作响。
伯特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只不过他刚刚才把这个现象和另外的东西联系在一起。风平浪静。
声音从哪儿来的呢?
他警觉地看着四周,真有点儿希望能够看到那些孩子,身穿贵格会的牧师制服,手持匕首,面带微笑,从玉米林里悄悄出来。没有。只有那种沙沙的声音。从左侧传来。
他开始朝着那个方向移动,不再需要费力地穿梭于一株株玉米之间。很自然,田埂刚好通往他要去的方向。田埂在前面断了。到头了?不是,前方有一块空地,声音就是从那儿发出的。
他停下脚步,突然感觉很害怕。
玉米的气味非常浓烈,他感到有些反胃。茂盛的玉米吸收了太阳的热量,他意识到,他浑身沾满了汗水、谷壳,以及蛛丝般的玉米穗。他身上应该有虫子在爬……但没有。
他呆立在原地,眼前,玉米纷纷退后,留出一块圆形的空地。
这儿没有摇蚊,没有蚊子,没有苍蝇,也没有羌螨。他和维姬谈恋爱的时候,喜欢把羌螨叫做“跟屁虫”。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对往事的回忆让他突然感觉怅然若失。此外,这里连乌鸦的影子也没有。玉米地里没有乌鸦,怎么可能?太奇怪了!
在白昼最后一抹光亮中,他扫了一眼左侧的玉米。他发现,每一片叶子、每一根根茎都完好无损。这显然不可能。没有萎黄病的迹象。没有脱落的枝叶,没有蛾子的虫卵,地上没有坑洞,没有——他瞪大眼睛。
上帝,连一根杂草也没有!
一根都没有!玉米间的距离是一点五英尺,没有毛线稷,没有曼陀罗,没有茅草……什么也没有。
伯特睁大眼睛,仰望天空。西方越来越暗,不规整的云朵拥挤在一起。在它们的下方,金色的光芒慢慢淡去,变成粉红,变成暗黄。用不了多久,黑暗将取代一切。
到时候了,去那片空地看看,看看那儿有什么——这难道不是冥冥之中决定好了的吗?他一直都想抄近路返回到公路上,可最后还是回到了这里。怎么会这样呢?
他心怀恐惧,走到田埂的尽头,来到空地的边上。幸运的是,他还可以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他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的肺部似乎没有足够的空气。他拖着仿佛灌了铅的双腿,满脸是汗,眼珠凸起。
“维姬,”他轻声喊道,“哎呀,维姬,我的上帝——”
她被固定在一根横杆上,仿佛一件可怕的战利品,手脚伸开,手腕和脚踝处均被铁丝捆绑着,那种带刺的铁丝在内布拉斯加任何一家五金商店都可以买到,七十美分一码。她的眼珠子被抠了出来,眼窝里填满了玉米穗。她嘴巴咧开,呈喊叫状态,里面塞满了玉米穗壳。
在她的左侧,有一具尸骨,包裹在外面的白色长袍已经腐朽。尸体的下颌骨呈开启状,黑洞似的眼窝开玩笑般地盯着伯特,仿佛那个格雷斯教堂的临时替身牧师正在说话:不可怕,倒在玉米地里,死在这些异教小魔头们的手里,不可能,按照摩西律法,眼睛被挖出,也不可怕——在尸体的左侧还有一具尸体,身上穿的不是白色长袍,而是蓝色制服,也已经高度腐烂。那人头上的帽子遮住了眼睛,帽子顶部有一个绿色的徽章,上面写着:警察局长。
就在这时,伯特听见了动静:不是孩子们的脚步声,而是某个更大型的东西,穿过茂密的玉米,朝空地这边来了。不是那些孩子,绝对不是。
孩子们晚上不会到玉米地里来,这是一个神圣的地方,这个地方属于行走在玉米地里的他。
伯特猛地转过身,准备跑路。他之前进入空地的路径消失了,玉米围拢过来,一排排的玉米,仿佛铜墙铁壁。它越来越近,你能够听见玉米秆被它推动的声响。你甚至听见了它的喘息。他内心充满了宗教的狂热和极度的恐惧。空地对面的玉米突然变成了黑色,仿佛一个巨大的黑影将其完全笼罩。
来了。
行走在玉米地里的他。
他来到玉米深处的空地上。伯特看见一个巨大的身形,高耸人云……绿色的身体,红色的眼睛,有足球一般大小。
身上散发出的气味仿佛存放在某个阴暗谷仓里长达数年的干玉米穗壳。
他开始大叫。可是,他的叫声没有持续太久。
没过多久,一轮膨大的猩红色满月升上了天空。
晌午,玉米地的孩子在空地上集合,他们看着两具受难的骨架和两具尸体……尸体还没有变成骨架,但也快了。早晚的事儿。在这里,在内布拉斯加的腹地,在玉米地里,除了时空,什么都是浮云。
“看,昨晚我做了个梦,上帝在梦中给我作出了指示。”
包括马拉基在内,所有人扭过头,既恐惧又困惑地看着艾萨克。艾萨克只有九岁,但是,自从一年前玉米夺走了戴维的性命之后,先知的角色一直由他扮演。戴维十九岁,在生日那天走进了玉米地,那个时候,正巧黄昏,夏季的热风在一排排玉米之间穿梭。
此刻,大帽子下面的那张小脸非常严肃。艾萨克继续说:“在梦里,上帝只是一个影子,在成行的玉米后面徘徊。他对我说的那些话,数年前,对我们的哥哥们也说过。他对这种祭祀,非常不满意。”
孩子们有的叹气,有的抽泣,他们望着四周高墙般的青纱帐。
“上帝说:我不是给过你们场所吗?你们可以在那里屠杀、祭祀。我不是给过你们恩宠吗?可是,这个人亵渎了我的旨意,因此,我亲手完成了这次的祭祀。就像多年前逃脱的那个蓝衣人和假牧师一样。”
“蓝衣人……假牧师,”他们窃窃私语,他们不安地互相对望。
“因此,上帝对我们的恩宠从十九载的播种和收获降低到十八,”艾萨克冷酷地往下说,“但是,这份恩宠会像玉米那样,开花结果,生生不息。我将赐福于你们,恩泽于你们。”
艾萨克说完了。
所有人的目光转向马拉基和约瑟夫,此地只有他俩十八岁。其余几个同龄的孩子都在城里,总共是二十人。
他们等待着,想知道马拉基的反应。马拉基曾带领大伙追杀雅弗,大伙把雅弗当作亚哈斯,为上帝所诅咒。马拉基割断了亚哈斯的喉咙,并把他的尸体扔出了玉米地,这样,他腐臭的肉体就不会污染玉米,不会造成庄稼的霉变。
“我服从上帝的旨意,”马拉基轻声说。
玉米地似乎发出了一声赞许的叹息。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为了防止进一步的罪恶,女孩子们将用更多的玉米棒制作更多的耶稣受难像。
那天晚上,所有已经超过受宠年纪的孩子,无言地走进玉米地,来到那片空地上,希望上帝能继续青睐他们。
“再见,马拉基,”露丝喊着。她郁郁寡欢,冲他挥着手。她的小腹突起,那里面有马拉基的骨肉,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无声地流淌。马拉基没有回头。他的背挺直,他淹没在玉米地里。
露丝转过身,仍然在哭泣。她心中孕育着一份对玉米的仇恨,有的时候,她甚至梦想,等干旱的九月来临,玉米的根茎已经枯死,极易燃烧,她一手拿一根火把,走进玉米地。尽管如此,她同时对它又有一份惧怕。夜里,在玉米地里,有生灵在走动,什么都逃不过它的眼睛……甚至包括人们心底的秘密。
黄昏过后,夜幕降临。在加特林周围,玉米在风中婆娑,在风中低语。它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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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