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必须专门来研讨一下三株与政府的关系。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话题,在体制转型期的中国,一家企业如果没有与政府部门取得并保持一种协调性的关系,那将是非常难壮大的。反之,如果过于亲密,也可能发生一些意料之外的灾难。
在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三株有一套秘不示人的理论。这一理论在当年的三株公司内部被列入“绝密”级。
从三株创业那日起,三株在公共关系的处理上就从不吝啬。为了扩大三株的影响面,结交天下名流,三株经常召开各种主题和规格的专题研讨会,聘请政府、传媒的主要官员出任三株的顾问等等,在短短一两年时间内便编织了一张十分庞大的关系网络。很显然,三株的最初动机是单纯的,由于国内消费市场,特别是保健品市场的竞争十分惨烈,三株通过这张关系网自然可以为自己避开不少的陷阱和障碍。
在尝到了甜头之后,三株突然发现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资源。
于是,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在三株的一些内部文本中便出现了很多与此相关的言论。
吴思伟在1995年6月的三株地区经理扩大会议上便谈到:“……我们对下半年的第二项重点工作现在做一个部署。要求各指挥部,在所有的省与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医药管理局建立经济共同体关系。时间定在7月30日以前。怎么建设,各有千秋,情况不同。但原则上讲,大家先去接触,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出……对竞争激烈的地区一定要设立信息科,有专门的组织机构,配备两名专职干部,从事这方面的专职工作。”(摘自《三株实业》第18期,三株集团1995年6月地区经理扩大会议专刊)
7月,吴思伟在沈阳公司再次对他的“利益共同体”理论进行了阐述。他说:“中国的民营经济从晚清直到民国就是一个官商结合的经济,现在正开始着第二次官商结合,公私合营也合进去了,民国是官商结合,到现在又出现了官商合营的问题。现在的情况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改革,要求它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有自己的利益,即便没有这个,它也需要有自己的福利等方面的要求,所以现在是官商结合的又一个年代。企业要想蓬勃地发展,必须与官方结合起来,政府在合法的前提下倾注全力给你支持,它给你支持还是漠视不管,对企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他还具体地谈到了如何组成利益共同体的方法:“……跟他们搞合作搞联营,药政部门每个月都要搞宣传,你宣传我出经费,跟你一起协办,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广告法的宣传我都出钱,由他们去操作,劳务费等都打进去……我们协助你进行广告法的宣传,怎么花都是你的事,而费用我们全包了。必须建立与这些部门单位间的良好关系,然后再建立个人间的良好关系,这些工作做不好,不要想做任何事情。”(摘自《三株实业》第19期,1995年7月25日)
与吴思伟相似,吴炳新在一篇由他署名的《三株营销新思路》一文中,明确提出了一个“让基层卫生局做我们的代理商”的工作目标。他写道:
“最近,我们接待了××卫生局局长的来访。他提出要做我们××地区的代理商。卫生局找上门来跟我们合作,这是我们巴不得的,我们认为可能他是有代表性的,将这一经验在全国推广,就使我们打开了另一条销售渠道。
“现在的基层政府机关、医药部门都很困难,都想着搞点额外收入增加机关的费用开支来源,跟我们合作,将使他们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按常规来说××卫生局的做法是有代表性的。
“卫生局既管医院,又管医药商店,连医药批发公司都归它管,那么由它往下推,一切都合法化了,经营渠道一下就打开了,这是件好事。
“按照这个思路,各个公司在向周边进军的同时,都要注意卫生局这里,争取他们的合作。就要他们发财嘛。我们就给它出厂价,让他们往外批发,我们再派上一个人给他们进行指导,给他们印上报纸,告诉他们怎样进行宣传,这样来看,我们在开拓周边市场方面,很可能走出一条捷径。我们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思路。”
在可以收集到的三株公司内部文件中,我们不时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
“北京刚结束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通过了整顿医药市场的决定,小聪聪母液已被查封,这对我们是一个警告。因此,总部要求加强社会环境建设,搞卫生厅、药政处、卫生局、药政科是近期工作重点。想尽一切办法,运用巧妙的形式,去与他们搞关系,共建、合作、宣传药政法10周年等等……此项工作是重点之重点!!”(1995年5月26日,三株营销企划中心发给各地区总经理、各直属公司总经理、各子公司经理的传真件)
“让卫生局牵头进医院,一方面共同的经济利益把我们双方绑在一起,这样外部环境问题可彻底解决,另一方面震慑了其他经销商。鉴于此,7月份我们公司决定开展‘红十字’行动,通过各种相关部门、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实体,大规模向医院进军。”(三株某分公司发表在1995年6月27日《三株实业》第17期上的经验介绍,文末有吴炳新的批示:同意试行)
这些言论和观念以内部文件的方式在三株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灌输、传播,自然便生发出一些具有“三株特征”的公关行动。比如,三株的不少分公司在一些地方的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明察秋毫基金”,在公安局设立了“保一方平安基金”,在一些县市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三株口服液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席卷全国,并如此轻易地开展各种引人注目的大型活动,不可否认,吴氏父子所谓的“利益共同体”理论及实践在其中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除了与政府部门建立这种不无暧昧、隐晦的公共关系之外,三株在对竞争对手的态度上则是十分坚决和无情。1995年8月,三株公司专门发出了一个编号为第25号的关于《三株公司信息工作规范》的文件,文件要求:
根据信息,进行系统分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对策(例如,对其违法广告进行举报,对其义诊活动进行破坏等)。
特殊使命:
1. 与各地区经理紧密配合,通过我们的公共关系,通过种种手段拉拢、瓦解竞争对手的公共关系,使其为我们服务。
2. 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在对手的内部建立“线人”。
(1) 对竞争对手内部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调查,寻找合适人员,通过直接、间接方式,联络感情、施以恩惠、建立长期关系,为我们提供对手的内部信息。
(2) 针对部分竞争对手有关招聘启事,派人应聘或通过他人介绍进入对手内部任职,建立我们自己的情报员。
从这些充满敌意和战斗气息的文件,我们可以窥见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保健品市场竞争之惨烈和戏剧化。或许,在这样的竞争氛围中,三株并不是唯一在进行这些操作的企业,它肯定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只是从这样的一个侧面,我们对“三株神话”会有一个更为人文及社会化的考察。
所以,我们说,研究一家中国企业的兴衰,往往应当多考虑非经济的要素。很难说这些企业是被谁击败的,关键在于,企业与整个社会及市场均处在一种不规范的动荡的大气候中。恩格斯说过,“原始积累的每个毛孔都充满了血腥”。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在初创期为了攫取超额利润和加速原始积累的速度,都或多或少地会采取一些非正当乃至不可告人的战术。然而,在企业跃上平台,步上稳定发展之后,企业家则应迅速修正,以更为透明化、规范化的方式来从事企业的经营活动。
一个与此相关的话题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似乎有“道德分裂”的病症,他们往往是旧体制的冲决者,他们对社会的进步、民族的复兴有着一份十分纯朴的信念和责任感。可是,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他们则又往往是经济秩序的破坏者,是一个完全忘却了哪怕是最起码的品格道德的功利主义者。这样的分裂,最终损害了作为一个阶层存在的社会认同。三株集团在其晚期稍稍出现市场危机后,便爆发了大规模的人员逃亡,由此可见,有相当多的三株员工对这家公司缺乏由衷的文化认同和道德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