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天堂/Out of Paradise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恩斯特·威廉·赫尔南 本章:再别天堂/Out of Paradise

    如果要我告诉你更多拉菲兹的故事,我想我得追述到早先我和他初识的时期,并补充现存记事中某些被刻意隐瞒的空白。虽然我这样做,实际上也只能在巨大的空白中略补一二,但希望你们相信,我已尽力、忠实地揭露我这位朋友的底细。现在,真相已经伤害不到他了,我会描绘每一个细节,披露出事件的全貌。无可讳言,拉菲兹确是一个恶徒,掩饰事实对怀想他并没有好处,然而在今天以前,我都替他尽力遮掩,略去令人憎恶的部分,只是强调其补救的行为。如今也许我又会重蹈覆辙,又会被不肖拉菲兹那种强过英雄豪杰的潇洒魅力所蒙蔽,但至少,我决定不再有所保留,我将恳切地全盘说出那桩拉菲兹伤我最深的事件。

    我怀着沉痛、关怀及至今不变的忠诚写下往事,同时也慢慢忆起他如何引我盲目陷入犯罪、诱惑的深渊,做出那桩“三月十五日事件”。你可以说那是个羞耻的任务,但相较于几个礼拜后他玩弄我的那个坏把戏,它还算是有点良心的咧!那第二桩坏事,证明了两个反社会分子的荒唐,而且或许早在几年前就已人尽皆知了也说不定。当然,我有些私人理由必须对这件事保持缄默,因为这件事不只跟我有关系,对拉菲兹而言也是一大耻辱;但最重要的是,另外有一个朋友也被牵累其中,我珍视她的程度远胜于拉菲兹,即使到现在,我也不愿让她的名字跟我们有所瓜葛而遭玷污。

    在犯下那件疯狂的“三月十五日事件”前,我和她已经订有婚约——当然,女方的亲友只愿承认是“据了解”。不过他们无法直接干涉,而我和她也只是基于礼貌不予反抗。我们相处的很好,只是我的一文不名是个问题。这也是那夜我会在赌输牌局并乱签空头支票后,跟拉菲兹求援的远因。那件事情发生后,我还偶尔见过她,不过我故意让她认为我不愿跟她分享我内心的想法,最后还去信说要结束跟她的一切关系。那个礼拜的记忆是如此清晰!那是一段绝无仅有的五月下旬,那段日子我甚至痛苦得无心细究报纸上的运动报道。拉菲兹在那场罗德球场举行的板球比赛中,是唯一一位具有撑完全局实力的板球手,但我一直没有前去观赛。在跟约克夏队的对抗赛里,拉菲兹独得百分,也因为这件事,拉菲兹才会在回艾伯尼大厦的途中跑来找我。

    “我们必须好好大吃一顿,庆祝这次特别的比赛。”他说,“这真是我毕生千载难逢的好成绩,而你,小兔宝,你看起来似乎也很需要好好喝上一杯。我们就约在丽晶咖啡馆碰面,八点整?我会先去订位并挑瓶好酒的。”

    在丽晶,我一股脑把我的烦恼全倒出来告诉他,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我这件事,我迫不及待的说出所有的经过,以致我们那一瓶正点的好酒没有一下就被鲸吞而尽。他的怜惜之情溢于言表,对我而言,这远甚于几句世故的劝导。他希望我打一开始就告诉他这个复杂的情况,而既然我没有,他现在也只能劝我应该彻头彻尾放弃。这并不是因为我不能赚钱养活她或我有没有能力赚干净钱的问题。我告诉拉菲兹说,她是一个孤儿,自小就是跟着一位贵族姑妈生活在乡村,有时则到花园官邸区一个势利的政客家中小住。我相信那位姑妈现在对我仍稍有同情,至于姑妈那位显赫的哥哥,则是从一开头就不把我放在眼里。

    “海克特·凯鲁瑟!”拉菲兹喃喃重复着这个令人憎恨的名字,他的眼神冷酷地望向我,“我猜你不常看到他吧?”

    “几百年也见不上一次,”我回答,“去年我在那栋华宅住了两、三天,不过他们既没问我一声,也不招呼我,那个老怪物势利的不得了。”带着眼镜的我不禁苦笑起来。

    “那栋房子很棒吗?”拉菲兹问,看着银烟盒上自己闪烁的面孔。

    “屋顶高耸的那种,”我告诉他,“你一向很清楚那些花园官邸区的房子,不是吗?”

    “不算清楚,小兔宝。”

    “好吧,它算是那里最阔气豪华的一栋了,那个老混账跟克雷啬斯王一样有钱,算是一座城市中的乡村庄园。”

    “窗子锁得紧不紧?”拉菲兹轻松地问起,递上烟盒。

    一听到这句话,我从他的烟盒上缩手了,我们的目光相遇,他的眼神中闪现着快乐和恶作剧的表情,这种大胆邪恶的光芒,在两个月前毁灭了我,而且一次又一次地摆布我,直至事件落幕。然而这一次我决定拒绝它的魅力,我决心搬出铁盾抵挡。拉菲兹根本不用把他的计划说出口,光看那副微笑、那张热切的脸,我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我以同等强烈的决心把座椅用力往后一推。

    “门儿都没有,”我强调,“你要我在一栋我用过餐的房子,一栋她停留有一个月之久的房子——不要说出口,拉菲兹,否则我马上起身离去。”

    “不要激动嘛,喝完咖啡和酒,再走也不迟。”拉菲兹笑着说,“来一根苏利文吧,这是雪茄中的皇家极品。依我看,只有老凯鲁瑟还住在那里时,才值得你犹疑,不是吗?”

    “你是说他不在了吗?”

    拉菲兹擦亮一根火柴递给我:

    “我只是要告诉你,我亲爱的小兔宝,花园官邸区已经听不见那个人的名字了。你不是告诉我你有一整年没听过那些人的消息了吗?这就充分解释了我们这桩小小的误解了。我想的是那栋房子,而你在意的是房子里面的人。”

    “不过现在谁住在里面呢,拉菲兹?如果凯鲁瑟已经搬走,谁又能买下那栋华宅?而你又如何知道它仍然值得一探?”

    “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是龙马丙爵士。”拉菲兹讲出答案后,把烟圈吐向天花板,“你看起来像是没听过他的大名。你读报纸时大概只愿屈就于板球和赛马新闻吧!像你这样是没办法了解时下这些贵族的动向的;至于其他两个问题则不值得回答,你当然不知道我为何知道,我自然有这种本事,就是这样。说实在的,龙马丙爵士夫人拥有的钻石,绝对不输凯鲁瑟夫人,而我们的好机会就在于,她收藏珠宝的地方正好跟凯鲁瑟小姐一样——当然,接下来就要看你肯不肯指点我那个藏宝的所在罗。”

    是的,我曾从凯鲁瑟先生的甥女那里得知,老凯鲁瑟在他那个时代算是号时髦人物,他精研过窃贼的技术,以求能靠自己防患于未然。我仍记得他们一楼的窗户用什么方法巧妙地上闩、上套窗,而所有朝内院房间的门又是加上什么坚固的耶鲁锁,而且位置摆在不容易想到的地方,就算人在房间内都很难发现。原本在入睡前锁紧所有门窗并收好所有钥匙是仆人的职责,但是唯独书房保险盒的钥匙是由多疑的屋主亲自保管,而且那个保险盒藏在极为隐密的地方,以致我从未靠自己发现过。但我还记得非常清楚,她曾经向我展示那个保险盒(她的心灵纯真无瑕),笑着说即使只是一些小饰品,每晚她也会很慎重地把它们锁进去。它就塞在书架末端的后墙内,里面专门存放凯鲁瑟夫人那些俗丽的首饰。不用说,龙马丙一家人一定也会好好利用这个设计。既然已经人过境迁,我便毫不犹豫地告诉拉菲兹他想知道的情报,我甚至还在菜单背后画了张一楼室内格局的草图。

    “你果然相当聪明,能注意到这种门里面的暗锁。”他边把草图放进钱包边说,“我猜你大概已经不记得,前门是不是也装有一个耶鲁锁?”

    “前门没装,”我迅速回答这个问题。“我刚好知道,因为我有一次拿过大门的钥匙——那次我们打算一起去看戏。”

    “谢谢你,老弟。”拉菲兹赞叹地说着,“这些就是我想知道的事,小兔宝,好小子,今晚太棒了。”

    每当拉菲兹在使什么坏主意时,就会冒出这句话,我惊讶地望向他。我们的雪茄才点燃没多久,但他已招手要买单了。抗议也没用,没一下,我们已经站在街上了。

    “我要跟你一块去。”我边说边伸手拉住他。

    “别胡闹,小兔宝。”

    “这才不是胡闹,那屋子的每一寸土地,我都知之甚详,而且既然它已经易手换了主人,我更不需顾忌;再说,‘我到过那里’的另一层意义等同于‘妙贼的一次机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好了。”

    我讲得热血沸腾,不过我这个朋友可不像平常那样赞许我。我们沉默地穿过丽晶大街,我又伸手紧紧拉住他的袖子。

    “我认为你最好不要涉入,”当我们抵达另一个路口时,拉菲兹开口说:“我这次用不上你。”

    “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不是都帮了你很大的忙?”

    “没错,小兔宝,但老实说,今晚你就派不上用场了。”

    “但是我了解它的楼面布局,而你不了解。这样吧,”我补充说:“我只带你熟悉地形,不分你半点收获。”

    这样的恳求方式,通常都是他想说服我时使用的,所以,眼看着轮到他被招降,我不禁暗自窃喜。只是,拉菲兹是爽爽快快地笑着屈服,不像我,常常是勃然大怒接受。

    “你这小兔崽子,”他轻笑着,“不管你去不去,该你的就会给你。不过,说真格的,你难道不怕会想起那位姑娘?”

    “想又有什么用?”我低吟着,“你也同意我放弃她算了。我很高兴早在你告诉我之前,我就下定决心,而且已经在礼拜天写信给她。现在都已经礼拜三了,她却没有捎回只字片语,枯等她的回应实在让我快发疯了。”

    “你是不是寄到花园官邸去了?”

    “不是,我寄到她的乡下老家,但不管她人在哪里,这会儿也该回信了。”

    我们走到他在艾伯尼的家,双双在靠皮卡地里街边的回廊下停步,一根又一根地抽着雪茄。

    “你不回去看看回信是不是已经来了?”

    “不必了,也没什么好处。就算来得及把话说清楚,难道就能改变必须分手的事实吗?说什么都太晚了,我已经放弃她,而且准备要跟你大干一票。”

    那只全英国最神乎其技的投球妙手,突然很敏捷地拍落在我的肩膀上。

    “太好了,小兔宝,就这样说定,如果魔鬼真的已经进入你的血液里,你也要保持清醒。等你抽够了这根雪茄,我们最好就别再抽了,如果想尽快适应你的新职业的话,对于这类嗜好,你得学着收放自如。时间也剩下不多了,小兔宝,坦白说,我其实很高兴你能陪我一起去。”

    我对这段在他房间度过的空档,留有鲜活深刻的印象。当时我认为这件案子,应该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有幸提供重要情报的机会。我的眼睛不是盯着时钟看,就是望着拉菲兹拒绝打开的酒柜瞧。他也承认此刻的心情好像是恭逢某人的大驾。在这个行业中,拉菲兹算是世界级的顶尖高手,而对我这个生手而言,若不经一番恐惧的煎熬,便不算通过考验。即使如此,在这节骨眼我也只能强自镇静,而且开始有点怀疑拉菲兹之所以突然找上我,可能是他早有腹案。

    突然,我迅速而绝望地痛恨起眼前逼近的事。我不只是不愿如此这般踏入那栋屋子——我血液中那股冲动已逐渐蒸发掉,恢复了判断力——更让我不安的是,我怀疑我们这样一头栽入这桩大案子只是一时兴起。我鲁莽地向拉菲兹坦白这些想法,不过我真是喜欢他,因为他很体贴的承认这些都是世界上最自然的感觉;而且他还向我坦承,早在几个月前他就开始觊觎龙马丙夫人的珠宝,在那次戏剧演出的头场,他就坐在他们身后,而且犹豫了很久该不该采取行动;当时,他只剩下详细的地形资料要搜集,而这部分也因为我难得的机缘而取得。直到此刻,我才知道原来他手上还有一连串等着下手的华宅名单,只是每个计划都尚缺临门一脚,譬如,庞德街珠宝商那个案子,得找一个信得过的帮手;而眼前这事,最要紧的就是取得详细的地形资料;接下来那桩计划,则得等到礼拜三晚上,那位退休的检察官照惯例早早上床后才能进行了。

    我多么希望能让全世界的人看到、听到他向我叙述这些秘密勾当时的神采,闻闻他最爱的苏利文雪茄。不管是他的外表或言语,都不可能令人联想到他的丑行,做为一个旁观者,我从未听过拉菲兹讲过粗鄙的话,他不会乱赌咒,在我记忆中,也从未讲过一句脏话。拉菲兹永远打扮光鲜,就像正要赴宴一般,但不是像常人酒足饭饱后的那种模样。他那头柔软的鬈发,虽然比别人长些,但长度永远适中,就算在这样的年纪,还是乌黑的像墨汁,而他那表情丰富的脸庞,至今仍光滑油亮,找不出多少皱纹。他的贼窝也是散乱而很有品味,有雕饰精细的书架、上好的老橡木橱柜,墙上还随意挂着瓦特西和罗西提斯的画作。

    我们大约在还不到午夜一点前驾着小马车抵达肯辛顿教堂,我们停得稍远,没有在通往废墟的私人入口下车。原因除了拉菲兹天生不爱走直达的路外,也是因为我们被一个在女皇厅举行的舞会阻断去路,因为舞会人潮这时已蜂拥至凄清的街道上,那些人都是潜在的目击证人。因此,拉菲兹带我穿过小路走向教堂街,再穿过窄巷进入花园官邸——他竟然跟我一样熟悉这栋大宅第!我们先停在对街观察动静,看到房子仍未完全熄灯,还有一些很微弱的光线穿越门缝,其中马厩的光线最强,不过它位于离马路较远的地方。

    “那是一个漏洞,”拉菲兹说。“女士们一定出去过了——希望她们累垮了。她们或许会比仆役们早些入睡,不过跟我们做这行的一样,她们通常也受到失眠的诅咒。有一个人还没回到家,我猜那是这栋房子的少爷,不过像他这种翩翩美男子,大概今天晚上不会回来了。”

    “另一个亚力克·凯鲁瑟,”我喃喃自语,想到那一家子中我最不喜欢的人。

    “他们可能是一对兄弟,”拉菲兹接口说,本城所有的浪荡子他打听得一清二楚。“唉,小兔宝,我还是不确定我到底需不需要你?”

    “为什么?”

    “如果只有前门上锁,而且你所描述的上锁法也是正确的,那我就可以像那个少爷一般轻轻松松地进入这栋宅第。”

    他轻轻的摇响他腰间用链子系住的万能锁,那样子就像一般诚实的老百姓带着他们的钥匙。

    “你忘了还有那些内门跟保险盒。”

    “的确,你那时也许能帮上忙。但我还是很不愿意这样带你闯进去,小兔宝,那实在没有必要。”

    “那就我来带你。”

    我回答着,一马当先穿过那条宽阔、偏僻而且深宅大院分据两旁的马路,好像我是哪一家的主人似的。我猜想拉菲兹可能还留在原地,因为我一直没听到他后面跟来的脚步声;但当我在大门边转身时,发现他已站在我背后。

    “我应该教你怎么走路的,”他摇头低语着。“你不该使用脚后跟。你就走路边的草地吧,当成在走舷板。碎石路最吵人,而花床则会泄露行迹。等一等,我必须带你通过这一段。”

    这是一段入口车道,借由大门上射下的光线,可看到车道柔软的碎石路已被来往的车辆犁出成形的轨痕,踩在上面,每一步都有示警之虞。拉菲兹用手臂揽着我,轻捷似豹子地慢慢通过这个危险地带。

    “把鞋放进裤袋里——这就是这种帆布鞋的美妙之处!”

    他在台阶上小声吩咐着,那束轻巧的万能锁叮当微响,他挑了两支后,弯腰开始试着开锁,动作优雅的像个牙医,试到第三支便成功进入大门了。当我们站在门毯上,他轻轻合上大门时,里面的钟敲起我熟悉的半点报时声响,我忍不住吓得抓起拉菲兹的袖子,这半小时的兴奋都随着钟声流逝了!在昏暗的光线中我慌乱地四处张望,帽架和那张橡木长臂靠椅都跟以前一模一样,拉菲兹冲着我笑,打开大门要让我脱逃。

    “你说谎,”我小声挤出一句话。

    “我才不做那种事,”他回答说:“家具虽然还是海克特·凯鲁瑟的家具,但这栋宅第已经属于龙马丙爵士,不信,你看这个。”

    他弯下腰捡起一封被丢弃的电报,抚平它;“龙马丙爵士”,在微光中我读出上面的铅笔字。事实似乎无可置疑,我的朋友果然像拉菲兹所说的,已将这栋房子连带家具转让出去了。

    “好吧!”我说,“关上大门。”

    他无声无息把门关上,连扣上门栓也悄无声息,好像它包了橡皮一样。

    接下来我们要对付的就是书房的房门。我拿着一盏小提灯和一瓶石油,而他则拿着万用钥匙和大型的螺旋钻子,他瞥了一眼,决定放弃去动那把耶鲁锁,它位于门的上方,大约距把手有一尺高;至于那一连串的锁孔,则与他眼睛同高,他很快地开始动手起来。这时大厅的时钟又再度响起,这两声钟鸣在沉静的厅堂中回荡着,而后,我们终于突破房门进入书房。

    拉菲兹下一个要料理的事是让百叶窗上的警铃消音(使用一条取自帽架上的丝巾),同时先去打开窗帘和窗户以便预留逃走的退路。幸运的是这是一个天气稳定的夜晚,没什么风扰,而后他就开始向放在书架后的保险盒下手,我则站在门口把风。我大概在那里站了二十分钟左右,期间不断听到大厅吵人的钟走声,而身后那个温柔的拉菲兹牙医也唏唏唆唆不停整治着保险盒嘴,所以忽然听到第三种声响时,真把我吓坏了,它是楼上回廊一个小心细微的开门声。

    我舔湿干涩的嘴唇,打算对拉菲兹发出警语,不过他的耳朵跟我一样尖锐,而且更胜一筹,当我转头时他已熄掉提灯,而后,我可感觉他的呼吸正吐向我的后颈。当下已经没时间说什么,更不要说来得及关上房门,当那个人拿着蜡烛缓缓下楼时,我们只能挨在门口屏息站着。

    书房的门与在大厅右边最下面那段楼梯正好成直角,以致我们不可能知道他是谁,除非那个人与我们采平行方向;不过由长裙沙沙的拖地响声,我们判断这个人一定是位女士,而且一身从剧院或舞会归来的打扮,当那闪烁的烛光进入我们的视线范围时,我不知不觉地倒退,接着,就在来者近在咫尺的当头,一只手很迅速、坚定但轻巧地捣住我的嘴巴。

    我是可以原谅拉菲兹这样做——不然我下一刻就要大声哭出来了!那个拿着蜡烛的女孩,那个深夜还穿着晚礼服的女孩,那个拿着信件的女孩,是此时此刻全天下我最不想碰到的女孩子——因为我正在这栋屋主看在她面子上才接纳我的华宅中行窃哪!

    我已经完全忘记拉菲兹,我忘了此刻对他无可饶恕的怨恨,忘了他赏脸移开手前我还被捣着嘴巴。我的世界只剩下那个女孩,我的眼中和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事情。她并没有听见或看见我们,也没有左张右望,只是径自走向大厅另一头的一张橡木小桌。在桌子上,有个人专用的寄信箱,她俯身用烛光照耀着探看数次,里面空空如也。

    吵人的时钟滴答滴答响个不停,她挺起身站直,把蜡烛放在桌上,两只手握着她的信,忧郁的脸上闪过一丝甜蜜而惹人怜爱的困惑,这让我忍不住眼角泛着泪光。泪眼朦胧中,我看到她打开那尚未封缄的信封,再一次重读她的信,仿佛她打算再做部分修改。不过现在再写信,时间真的是太晚了,突然她由胸怀中掏出一朵玫瑰,并设法把它压平放入信中,此时我忍不住大声呻吟。

    我怎么忍得住?那封信是写给我的!我可以确信,就像我当场从她肩后探看一样确信。她一向坚贞,没有第二个人能让她在这样的深夜费心写信并致赠玫瑰,这也是她唯一写信给我的机会;没有人会知道她写了信,而且她体贴备至地欲以一朵取自她温暖胸怀的红玫瑰,减轻我该当承担的斥责。然而,我做了什么事?我变成一个擅闯私宅的窃贼。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发出呻吟,她抬头四望,而我身后的那双手也及时按住我,让我动弹不得。

    我认为即使在那枝微弱的烛光下,她也应该看到我们了,但她只是勇敢地瞪着我们的方向不发一言,我们也丝毫未动,只剩下大厅的时钟继续不停走着,每一响滴答声都如同重重的鼓声击向我们的耳膜,这样的对峙持续约有一分钟,宛如一场令人窒息的噩梦。突然,在前门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及警铃,我们三个都同时被惊醒了。

    “是他们的少爷。”

    拉菲兹在我的耳边低语,同时将我拖向他早先预留好退路的窗户,然而当他首先往外跳后,却发出一声尖叫阻止我跟进。

    “退回去,退回去,我们掉进陷阱了!”

    我一时僵在原地,看到他把一个警察推倒在地上,而后飞奔过草地,后面紧跟着另一名警察,第三个警察则朝着窗口跑来,此时我别无选择的只能再次退回室内,而且在大厅中被迫与我失去的爱人面面相对。

    这时,她还没认出我来,而且看来就快昏倒,我冲向前抱住她,我的触摸让她吓醒过来,她很快的甩开我,喘着气说:

    “你,跟他们一样,你,跟他们都一样……”

    我实在受不了了,只能再度冲向书房的窗户。

    “不是那条路,不是那条路!”她痛苦地喊着,伸出手来拉着我,“往这里,这里。”

    她低语着,将我拉向一个楼梯底下的衣橱,那里面挂满帽子和外套,她将我塞进去后,带着啜泣关上橱门。

    楼上房间的门纷纷打开,有人喊叫,有人回应,警铃就像发生了火灾似的传遍每一个房间,我耳朵中不时传来在楼上回廊奔跑及下楼的声音,我不知道我为何要把鞋子穿上去,但我知道我已经准备甚至可以说是渴望走出去,彻底放弃自己。但不用说,你也知道是什么或是谁阻止了我——我听到她的名字。我听到他们对着她呼喊着,好像她已经晕了过去,我认出那个让我最深恶痛绝的声音——亚力克·凯鲁瑟,这只蠢钝、浪荡至极的畜牲,正无耻地呼喊着她的名字;我听到她微弱的回应,但不知说得是什么,她在回答旁人严厉追问的问题,从接下来的问话,我知道她并没有昏倒。

    “他在楼上吗,小姐?你确定?”

    我听不到她的回答,我猜她只是用手指向楼梯口,而后我的耳朵又传来拍哒拍哒的各种脚步声,赤脚的,穿着鞋子的,这些脚步声重新引发我对自身安危所产生的恐惧,但很快这些谈话声、脚步声便越过我的头顶,越来越远、越来越高,我迟疑着要不要赶快飞奔而出,同时我听到另一个轻快的脚步声逼近。在最深的绝望中,我冲出去面对那个保护我的人,不得已地正视这件我深感羞耻的事。

    “动作快一点!”她低声喊着,并断然指着阳台的方向。

    然而我只是僵立在她面前,她的严厉让我顽强起来,卯起脾气不在乎任何结果;同时我又看见那封她写的信,它早已被揉成一团。

    “快走!”她顿脚说着,“如果你曾经在乎过我就快走!”

    这声轻喊,不带痛恨,不带轻蔑,而是一种直接发自内心的祈求,我即将止灭的男子气概又被燃起,在她面前,我最后一次挺直腰杆。我转身,并如她所愿地离去,这完全是为了她,而非为我自己。离开时,我听到信纸被撕裂的声音,碎纸片片飘坠到地面上。

    然后我想起拉菲兹,真恨不得立刻把他杀死!无疑的,他已一路平安地回到艾伯尼。我的人生与他何干,是不是?没关系,反正我们两个之间是彻底完蛋了,一切都到此为止。这可恨的夜盗事件啊!我一定要跟他说清楚!我要叫辆车离开这里,朝他那栋该死的房子开去,不过现在我先要设法逃离眼前的陷阱。然而,正打算往外冲的我赶紧停步,因为有人正在搜寻马路和庭园间的灌木丛,一盏警用的照明灯在月桂树间闪烁着,同时有个身着晚礼服的年轻男人在碎石车道指引他。我准备闪避这个年轻人,但就在我才退出碎石道时,他却冲了过来——这人竟然是拉菲兹!

    “哈罗!”他对我喊着,“你也来参加这场舞会啊?想必你已经进去晃过了,是吗?你最好来帮忙找找那个躲起来的人;没事,警察大人,这位绅士也是由女皇厅过来的。”

    于是我们加入协寻,开始演出一出英勇而白搭的捕盗秀。后来,更多的警察抵达了,其中一位暴躁易怒的巡佐,给了我们手挽手一起离开现场的好借口——不过当然是拉菲兹将他的手伸向我的臂弯。一待走出那处令我蒙羞的所在,我便用力甩开他的手。

    “我亲爱的小兔宝!”他夸张地喊着。“难道你不知道我为什么回来吗?”

    我粗鲁地回答说,我根本不想知道也不在乎。

    “我差一点就完蛋了,”他接着又说,“我已经跳过两、三座围篱,但是追我的家伙跑起来像飞的一样,他把我逼回大街,转向高街,简直就是顺着点灯的路线,如果他匀得出一口气来叫唤同伴的话,我早就被追上了。还好到转角处我找到机会脱下外套,并翻到那张进去女皇厅的门票。”

    “所以你早就准备要去参加那场舞会?”我咆哮着。

    对拉菲兹来说,带有一张舞会或伦敦当季的任何娱乐节目门票,绝非凑巧。

    “我根本不管那是什么舞会,”他回答说,“我只是需要找个洗手间换装,脱掉那件太醒目的外套,不过我待会儿要去拿回来了。虽然这种事是司空见惯,但我也知道一旦回到现场,难保不会碰到认识的人,如果我根本不在意你,小兔宝,我就不必再冒险回来找你。”

    “听起来好像是你回来救了我。”我忍不住应嘴,“但是你欺骗了我,你用计诱骗我进了那栋屋子——这不像是你会做的事,拉菲兹,我也绝对不会原谅你和你所做的一切。”

    拉菲兹再度挽起我的手臂,我们已经靠近花园官邸区的高街入口,而我实在是太悲伤了,无法阻止他再继续解释,原本我是不打算给他机会说话的。

    “好了,好了,小伙子,这里面并没有什么欺骗的诡计,”他告诉我,“我已经尽力引开追兵,好让你脱身,可是你没听从我的劝告。”

    “如果你告诉我实情,我会反应快一点,”我反驳他的话,“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你已经安全脱身,尽可大肆吹嘘你这趟大冒险,你根本不在意我到底碰到了什么事。”

    “就是因为我在意,我才会回来。”

    “你大可不必自找麻烦啊!错误已经造成了,拉菲兹……拉菲兹,难道你真的不知道那女孩是谁吗?”

    我的双手再次用力抓住他的臂膀。

    “我大概猜得到。”他的语气几乎跟我同样沉重。

    “是她救了我,不是你!”我说,“这就是这件事最残酷的地方!”

    我用一种莫名的骄傲说起她那部分的经过,因为他,我已永远失去她了。转上高街后,故事说完了,在一片静默中,传来女皇厅微弱的乐音。我招了一辆正经过的出租马车,拉菲兹转过身来。

    “小兔宝,”他开口说,“现在说抱歉也无补于事,说抱歉只会侮辱了这件憾事。只是你要相信我,小兔宝,我敢向你发誓,我绝没想到她会在那栋屋子里。”

    在我内心深处我确实相信他了,但我说不出口。

    “是你自己告诉我,你写信到乡下给她的。”他又补充说。

    “对,那封信!”我接着说,又感到另一阵刺骨的悲痛:“她今晚写好准备偷偷丢进邮堆里的那封信,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回音,我原本明天早上就可以收到它,现在却永远看不到了,也永远不会再从她那里得到只字片语,这辈子或下辈子都别想了。我不会把它全归咎于你,你跟我一样不知道她刚好在这里,但你谎称她家人搬家的事,我却不会原谅你。”

    我激动地说出心底的话,此时出租马车已在路旁等着我上车。

    “我已无话可说了,”拉菲兹耸耸肩,“不管我有说谎没说谎,我的目的都不在邀你加入这次行动,我只是想让你毫无罪恶感地透露一些消息给我。但是,关于老海克特·凯鲁瑟和龙马丙爵士的事,确实无半点虚假,而且除了你,大概任何人都猜得到是怎么回事。”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几乎等于告诉你了,小兔宝,一次又一次。”

    “那么你现在就直说了吧!”

    “如果你读过报纸,我就不须多费唇舌了;但既然你真的想知道,事实就是:老海克特·凯鲁瑟荣列在英皇诞辰的叙爵名单中,而他选择了‘龙马丙爵士’这个封号。”

    他竟然认为这种模棱两可的说词不是谎言!我咬着嘴唇,无言的转过身,带着新的恨意与鄙视,搭车回到我蒙特街的居所。没错,它不全是谎言,但这样半真半假的话正是最卑劣的谎言,真不知拉菲兹还能再怎么堕落!在此之前,我们彼此间还存有某种信任和尊重——虽然只是窃贼与窃贼之间的默契——但现在是全毁了。拉菲兹欺骗了我,他完全毁掉我的生活,拉菲兹对我所做的一切,一如我加诸在她身上的种种伤害。

    然而,虽然我用最恶毒的话诅咒他,也非常不齿他的欺诈恶行,但在我内心也不得不承认,事情的发展是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他没有要伤害我,他从未有一点伤害我的念头。说实在的,那根本算不上什么诡计。拉菲兹的理由确是理由,千真万确他是说过龙马丙这个爵位是新近颁授的,而将来可以继承这个贵族身份的也只有亚力克·凯鲁瑟。他已经给我够多的暗示了,但我却迟钝的浑然不觉,而且他也不只一次劝阻我别跟他一起涉险,他如果明讲了,我可能会拼老命阻止他。我不能昧着良心说拉菲兹没有尽从我意地讲求荣誉,以维系我们之间的友谊。看来,我要求的似乎是一个超凡的圣人,能完全区分开动机与结果;但我,只是个凡人,在这件事上实在无法超然。

    接下来那难熬的几天中,应该不会再有人怪我不看报纸上的新闻了,我细读每一则可能牵涉到花园官邸珠宝案的消息,而那些报道让我至感安慰。首先,它只是抢劫未遂,没有损失任何东西,而且,曾与其中一名窃贼近身接触的受害家属,也无法具体描述窃贼的形貌,甚至在整个案子的侦办中制造了更多的混淆。

    我说不清楚我读这些报道时内心的五味杂陈。我心中仍怀着一丝模糊的希望,直到今早我收到她退还了我给她的礼物后才破灭。它们只是一些书,因为她的长辈不准她随便收受珠宝类的礼物;除了被退还的书之外,一个字都没有,纵然我可以确定是由她亲自打包的。

    我虽已决心不再跟拉菲兹来往,但心中颇后悔做这个决定。想想,我已经丧失了我的爱情,赔上了我的荣誉,现在我还必须刻意疏远他,他的社交对象一向可以弥补我的损失。雪上加霜的是我的财务状况,我一直在等我的银行发出破产通知。但说穿了,这并不是理由;事实是,我热爱拉菲兹。不是因为我们曾经共患难,更不是因为那些不义的财富,完全是为着他这个人,他的乐观、幽默、惊人的胆识和无以伦比的勇气与内涵。但对于自己这样渴望与他再次重修和好,我深感厌恶,于是仍坚持我当初那个冲动的决定。只是我的怒气很快便消散了,当拉菲兹主动修好而前来找我时,我是十分高兴的欢迎他,只差没有大声欢呼。

    他就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出现,实际上,事情也才没过几天,但我已觉得度日如年。然而我却感到透过烟圈注视我的那个眼神,比起以往略微黯淡些。当他试探性地谈到那件无法回避的事情时,我真是松了口气。

    “你有她的消息吗?”他问。

    “这么说吧——”我回答他,“拉菲兹,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能不能不谈这事?”

    “这么糟吗?”他叫着,表情是既惊讶又失望。

    “对,”我告诉他,“就这么糟,都结束了。你以为会怎样?”

    “我不知道,”拉菲兹说,“我只是认为,一个愿意解救男人脱离险境的女人,也许还会进一步帮助他,避免他重蹈覆辙。”

    “我看不出她有这么做的必要,”我老实的回答,同时情绪也跟着低落下来。

    “你有收到她的回音吗?”他继续追问。

    “她已经把我那些不起眼的礼物退还回来,而且没有交代只字片语。”我说,“这样也算是一种回音吧。”

    我甚至无法对拉菲兹坦白,我只送过书给她。他又问我是否可以确定退还礼物的是她本人。这是他最后一个问题,因为我的答案够清楚了。到现在我还不太明白,当他用手拍拍我的肩膀时,是深感遗憾还是倍觉解脱?

    “所以你现在已经正式被逐出天堂了,”拉菲兹宣布着,“我不确定那是不是天堂,不然我早去逛它一逛了。好了,小伙子,如果他们不要你,在艾伯尼还有一处随时接纳你的地狱。”

    此时,在他诡异的戏谑笑容下,我却清晰读到其中隐含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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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之〈三月十五日〉故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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