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铃不是系铃人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易中天 本章:一、解铃不是系铃人

    设立由每邦一位代表组成“11人委员会”,标志着费城会议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那就是妥协、让步和折中。

    这也是许多代表的愿望。实际上,当麦迪逊(弗吉尼亚)、威尔逊(宾夕法尼亚)、汉密尔顿(纽约)、鲁弗斯·金(马萨诸塞)这些代表大邦利益的国权主义者和路德·马丁(马里兰)、兰欣(纽约)、佩特森(新泽西)、贝德福德(特拉华)这些代表小邦利益的邦权主义者吵得不可开交时,不少冷眼旁观的代表都表示出他们的忧虑和不满,有些人的态度和立场甚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最早表示出不满的是弗吉尼亚的伦道夫。6月16日,全体委员会讨论弗吉尼亚和新泽西两套方案,兰欣和佩特森联手出击,查尔斯·平克尼认为整个问题已经摊牌,会场气氛十分紧张。这时,伦道夫并没有为自己的方案作辩护,而是说,当务之急是形势紧迫,挽救共和国的命运已迫不及待。如果我们不能提出办法,就背叛了人民的委托。值此危及存亡之秋,我们必须挺身而出,制定宪法,千万不好错过建立全国政府的最后时机!

    当然,伦道夫也批评了佩特森方案中的武力倾向。这也是梅森的意见。在6月20日的会议上,梅森说,佩特森先生自己也承认,他的方案不靠武力无法落实,因为税款收不上来。那可是最违反自然和最令人难受的做法。用死亡来惩罚不纳税,是一种连专制主义都不敢使用的暴行。但比起用军队收税来,还算是仁慈。用军队去收税,刺刀就不分有罪还是无辜了。不过,作为弗吉尼亚代表,梅森也表示,尽管他渴望建立一个全国政府,但决不同意废止各邦,或者把各邦贬到无足轻重的地步。他指出,制宪会议既然有这么多俊杰,总不至于弄出个毛病成堆的政府来。

    如果说在6月20日,梅森还基本上是反对邦权主义的,那么,他在6月25日明确表态支持全国议会第二院由各邦议会选举(请参看本书第四章第三节),就显得意味深长了。其实,许多代表的态度都耐人寻味。比如佐治亚代表皮尔斯,就在6月29日的发言中说,建立邦联时定下的这个平等表决权,使目前处理公共事务的困难之源。为了公共利益,必须牺牲邦与邦之间的界限。至于他自己,虽然来自一个小邦,但自认为是邦联的公民。

    如果说作为一个佐治亚人,皮尔斯持这种态度并不奇怪,那么,里德的态度就非同寻常了。里德是特拉华代表团团长,会议一开始就说自己的代表团受本邦授权的限制,不得同意改变平等表决权的规则。但是在6月29日,他却表示他还没有自私到不希望建立总体政府的程度。他还说,要建立一个总体政府,所有的邦就必须合为一体。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甚至同意汉密尔顿的方案。

    格里的态度也很有意思。6月8日,格里曾表示,全国议会如果拥有对各邦立法的表决权,就会把各邦视为奴隶。这样的念头,绝不能同意。然而在6月29日,格里却接着皮尔斯发言,说我们从来就不是一些独立的邦,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邦和邦权的鼓吹者,酒醉般死抱着他们的主权观念不放。他认为,目前的邦联,是处于危机之中。国家的命运,将由制宪会议决定。因此他发出悲叹:来到这里时,大家像兄弟,共同属于一个家庭。我们似乎事先应该随身带来政治家谈判的精神。

    在6月29日发言的还有马萨诸塞的戈汉姆。他希望小邦不要时时刻刻只顾反对,应该想想究竟是谁做出的让步大。联盟就此决裂,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对小邦就尤其不利,因为弱者更需要法律和政府的保护。想想看吧,脱离了联盟,特拉华的局势将会怎样?新泽西又会怎样?新泽西原本就是东泽西和西泽西两个部分联合而成的,如果分裂,将会如何?看来,再没有什么比各邦想想中的危险更主观的了。显然,联合对于各邦的幸福是必要的,他们的联盟也需要一个坚强的总体政府。只要大家愿意留在这里,就某种合适向人民推荐的方案达成一致,我戈汉姆就愿意奉陪到底。

    这些发言其实代表了一种急欲寻求折中和解的倾向。但是大邦和小邦却互不相让。斡旋调解的任务,也就历史地落在了中等邦的肩上,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康涅狄格。

    康涅狄格代表团一共3个代表,奥立维·艾尔斯沃斯,罗杰·谢尔曼,威廉·萨缪尔·约翰逊。谢尔曼的情况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这里只说艾尔斯沃斯和约翰逊。艾尔斯沃斯是康涅狄格代表团中最年轻的一个,出席会议时42岁(约翰逊60岁,谢尔曼64岁)。他曾经连续6年担任康涅狄格派往大陆会议和邦联议会的代表,后来又担任了康涅狄格最高法院大法官。皮尔斯的制宪会议代表性格描述说他思路开阔宽广,演说流畅雄辩,对事物的理解明断深沉,对自己的责任专心致志,是一位极具政治家才能的人。

    艾尔斯沃斯在费城会议上的表现可以分为两段。前一段主要是听,从6月20日才开始积极发言。但这位先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会议进入第二阶段的第一天,他就提出动议,将制宪方案中“全体政府”National Government这个称谓,改为“合众国政府”Government of ted States。我们在第三章第三节提到过,这个动议是与会代表未经表决就一致同意的。它意味着国权主义者和邦权主义者心照不宣的暗中妥协:麦迪逊他们不再坚持一定要单一制民族国家,佩特森他们也同意建立一个总体政府。双方私下里其实都有这个意思,只是苦于找不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说法。艾尔斯沃斯的动议,就给了他们一个各自都觉得进退裕如的说法,一个大家都无话可说的说法。因为他们的国家本来就叫合众国。至于这个合众国到底实行什么样的政体,那就看两派各自的能耐了。不过,有了这个说法,再想搞中央集权制,只怕就很难。所以,到6月20日,大多数人基本上接受了折中的意向。这是艾尔斯沃斯的功劳。

    有了这一成功的开始,后面的调解就顺理成章。

    6月29日,艾尔斯沃斯正式提出他的调解方案。我们必须记住,6月29日,是制宪会议的一个重要日子。头一天,富兰克林提议进行祈祷,祈求上帝保佑。这一天,戈汉姆、里德、皮尔斯、格里纷纷发言,焦虑不安的心情笼罩会议上空,折中和解已成为人心所向。在这个时候艾尔斯沃斯提出妥协方案,可以说正是火候。

    艾尔斯沃斯说,既然联邦议会第一院的席位分配,已决定不再遵循邦联条例的规则,那么,第二院席位的分配,就应该和邦联条例规定的一样。因为我们部分是国家,部分是联盟。第一院实行比例制,符合国家原则,保障了大邦;第二院实行平等制,符合联盟原则,保障了小邦。在这样一个中间立场上,就可以实现折中。如果不能实现折中,那么,我们这个会议,不仅是徒劳,而且比徒劳还糟糕。可以肯定,除了马萨诸塞,东部各邦中没有一个会不把邦视为平等的政治社会。没有一个会同意在议会两院都排除邦的平等发言权,也没有一个会愿意与自己宝贵的权利分手。要知道,大自然连最小的昆虫都赋予了自卫的能力,何况是邦?自我捍卫权,是小邦的命根子。一旦有人企图剥夺他们的这种权利,马上就会把美利坚拦腰斩断。而且,斩断之处,大约就在这个部分的某个地方。

    这是极有政治远见的。因为1861年的南北战争正式因此而起。而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所谓斩断之处,不在别的地方,就在麦迪逊和伦道夫所代表的弗吉尼亚。

    艾尔斯沃斯的这个方案后来被称作“康涅狄格妥协案”。这是十分准确的。因为提出和阐述这个方案的,都是康涅狄格代表。阐述者是艾尔斯沃斯,提交给委员会的谢尔曼,牵头者则是约翰逊。约翰逊提出这个设想是在同一天,即6月29日,但发言比艾尔斯沃斯早。毕业于耶鲁大学、曾获得耶鲁大学硕士学位和哈佛大学名誉硕士学位的约翰逊,是哥伦比亚学院的第一任校长,他的父亲则是哥伦比亚大学前身国王学院的第一任校长。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家教和学历,约翰逊看问题往往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极为透彻。6月29日,约翰逊第一个发言。他说,先生们的立场不同,这场争论就将永无休止。你们一方视各邦为人民选区,另一方视各邦为政治社会。应该说,这两种想法都有道理。那么,与其让这两个方面相互对垒,不如把他们结合起来——议会两院,一院代表人民,一院代表各邦。

    这真是精彩至极!既然“一个state,各自表述”,何妨“一个议会,两个代表”?而且,第二天,即6月30日,艾尔斯沃斯还特地申明,他们的意见五偏爱或偏见,因为他代表的邦(康涅狄格)不大不小,正好居中。

    可惜麦迪逊他们不肯接受。不但不接受,还说康涅狄格最没资格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康涅狄格在信守邦联誓约方面其实乏善可陈。这话立即引起艾尔斯沃斯和谢尔曼的抗议。艾尔斯沃斯说,不管别人怎么讲,我们这个邦一直全心全意地支持邦联。查查军队的花名册就知道,在独立战争中作战的康涅狄格军人,人数远远超过弗吉尼亚。谢尔曼则说,每当麦迪逊要证明邦联条例有缺陷时,他就谴责各邦所犯的过失。这样说话,犯不着吧!

    这就让许多代表感到不安。如果连调解方的意见都不能容忍,这个会还怎么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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