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村上春树 本章:23

    片刻,两名刑警折回房间。这回都没有落座。我仍呆呆地眼望霉斑。

    “你可以回去了,已经可以。”渔夫声音淡漠,“辛苦了。”

    “可以回去?”我愕然反问。

    “询问结束了,完事了。”文学接道。

    “情况发生了很多变化,”渔夫说,“已经不便继续把你留在这里了。可以回去了,辛苦了。”

    我穿上满是烟味儿的夹克,离座立起。缘故尚不明了,但看来还是趁对方变卦之前快快溜走为妙。文学送我到门口。

    “跟你说,昨天晚间就已看出你不是犯人。”他说,“鉴别和解剖的结果,证明你同此案毫无瓜葛。所剩精液的血型不符,也没发现有你的指纹。不过,你有所隐瞒,所以才留住不放,以便从你嘴里敲打出点什么。你有所隐瞒这点我们看得出来,凭直觉,凭职业直觉。那女子是谁,提示一下你总可以做到吧?然而你由于某种理由隐瞒下来。这是不对的。我们没那么容易蒙混,老手嘛,况且人命关天。”

    “对不起,你说的我莫名其妙。”我说。

    “也可能还要劳你前来。”他从衣袋里掏出火柴,用火柴杆按着指甲根说,“动起真格来,我们可是要一追到底的。这回要准备得万无一失,即使你把律师拉来,我们也眼皮都不眨一下。”

    “律师?”我问。

    但此时他已消失在建筑物里边了。我拦辆出租车赶回住处,往浴槽里放满水,慢慢地将身体沉入其中。然后刷牙、刮须、洗头。浑身全是烟味儿。鬼地方,蛇洞一样。

    洗罢澡,我煮了些花椰菜,边吃边喝啤酒,接着放上一张阿萨,普拉依索库在康特·贝西管弦乐队伴奏下演唱的唱片。唱片华丽无比,16年前买的,1967年。听了16年,百听不厌。

    随后我稍睡了一觉。出门拐弯,又转了回来——便是这种睡法。约睡了30分钟。睁眼醒来,才不过1点钟。我拿起游泳衣和毛巾塞进手提袋,乘上“雄狮”赶去千驮谷室内游泳池,畅畅快快游了1个小时。如此好歹恢复了人的心绪,食欲也多少上来,我给雪挂去电话,她在。我告诉说已经从警察署脱身出来。她冷冷地说那好么。我问吃了午饭没有,她说还没有,早上到现在只吃了两块奶油馅点心。饮食生活照样不成体统,我想。我说这就去接,一起去吃点什么。她嗯了一声。

    我驾起“雄狮”,绕过外苑,沿着绘画馆前的林阴道,从青山一丁目驶至乃木神社。春意一天浓似一天。在我滞留赤坂警察署两个晚上的时间里,风的感触已变得温情脉脉。树的叶子愈发育翠迎人,光线已失去棱角,变得和蔼可亲,就连城市的噪音也如田园交响曲一般娓娓动听。世界如此美好,肚子也觉得饿了。太阳穴里边硬硬的异物不知何时已经消失。

    我刚一按门铃,雪便跑下楼来。她今天穿一件迪巴特·包伊运动衫,外套茶色真皮夹克,肩上挎一个帆布挎包。挎包上别着斯特雷、斯特利和查尔卡俱乐部的纪念章。好个奇妙的搭配,不过也无所谓。

    “警察署有意思?”雪问。

    “一塌糊涂,”我说,“和乔治的歌唱同样一塌糊涂。”

    “唔。”她无动于衷。

    “这回给你买个爱尔维斯的纪念章,替换一下。”我指着挎包上查尔卡俱乐部的纪念章说道。

    “怪人。”她说。果然词汇丰富。

    我首先把她领进一家像样的饭馆,让她吃了用全麦粉面包做的烤牛肉三明治和青菜色拉,喝了真正新鲜的牛奶。我也吃了同样食物,喝了杯咖啡。三明治味道不错,酱汁清淡爽口,肉片柔软滑嫩,用的是地地道道的山萮末和西洋芥末,味道势不可挡。这才叫做吃饭。

    “喂,往下去哪里?”我问雪。

    “辻堂。”

    “那好,”我说,“就去辻堂。不过为什么去辻堂呢?”

    “我爸爸住在那里,”雪答道,“他说想见你。”

    “见我?”

    “他人并不那么坏的。”

    我喝着第二杯咖啡,摇摇头说:“我不是说他人不好,是想说你爸爸为什么要特意见我。你向爸爸提起我了?”

    “嗯,在电话里。告诉他是你把我从北海道领回来的,还说你给警察带去回不了家。结果爸爸就通过一个认识的律师向警察打听了你的情况。那人在这方面交游很广,相当讲究现实。”

    “原来如此,”我说,“是这样!”

    “顶用吧?”

    “顶用,顶用得很。”

    “我爸说了,说警察没权利扣住你不放,你要是想回去,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去,在法律上。”

    “知道的,这个。”

    “那干吗不回去?说声回去不就完了!”

    “问题没那么简单。”我稍想一下说,“或许是自我惩罚吧。”

    “不一般。”她支着下额说。词汇确够丰富。

    我们坐着“雄狮”往辻堂驶去。偏午多时,路上车少人稀。雪从挎包里掏出很多磁带,放进音响。从鲍勃·马利的《去国离乡》到冥河乐队的《机器人先生》,各色音乐在车内流淌不止。有的兴味盎然,也有的单调无聊,但都同窗外景致一样稍纵即逝。雪几乎没有开口,舒舒服服靠着座席欣赏音乐。她拿起我放在仪表板的太阳镜,戴上,吸了一支弗吉尼亚长过滤嘴香烟。我则默默地集中精力开车,不时地变换车挡,眼睛盯视远处的路面,仔细地辨认每一个交通标识。

    有时候我很羡慕雪,她今年才13岁。在她眼里,一切都是那样的新鲜,包括音乐、风景和世人。想必同我得到的印象大相径庭。我在过去也是如此。我13岁的时候,世界要单纯得多。努力当得报偿,诺言当得兑现,美当得保留。但13岁时的我并不是个特别幸福的少年。我喜欢一个人呆在一边,相信孤单时的自己,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容不得只有我自己。我被禁個在家庭与学校这两大坚不可摧的樊笼之中,感到一阵阵焦躁不安。一个焦躁的少年。我恋上了一个女孩儿,这当然不可能如愿。因为我连恋爱为何物都一无所知,甚至没有同她说过几句话,我性格内向,反应迟缓。我很想对老师和父母强加于我的价值观大唱反调,却吐不出相应的言词。无论干什么都干不顺当。同无论干什么都左右逢源的五反田恰成对比。不过,我可以捕捉到事物新鲜的风姿,那实在是令人快慰的时刻。香气四下飘溢,泪水滴滴的人,女孩儿美如梦幻。摇滚乐永远是摇滚乐。电影院里的黑暗是那样的温柔而亲切,夏日的夜晚深邃无涯而又撩人烦恼。是音乐、电影和书本陪我度过这几多焦躁的日夜晨昏,于是我记住了科克和涅尔逊唱片里的歌词。我构筑了独有我自己的小天地,并生活其中。那时我13岁,与五反田在同一个物理实验班。他在女孩儿们热辣辣的目光中擦燃火柴,优雅地点燃煤气喷灯,忽地一闪。

    他为什么偏偏羡慕我呢?

    令人费解。

    “喂,”我向雪搭话,“给我讲讲穿羊皮那个人的事好吗?你在哪里遇见他的?又怎么晓得我见过他?”

    她朝我转过脸,摘下太阳镜,放回仪表板。然后微微耸下肩:“那之前能先回答我的提问?”

    “可以。”

    雪随着菲尔·科林斯的歌声——犹如醉了一整夜后醒来见到的晨光那样迷蒙而凄婉的歌声哼唱了一会儿,随后又把太阳镜拿在手里,摆弄着眼镜腿的弯钩。“以前在北海道时你不是跟我说过吗,说我在你幽会过的女孩儿当中我是最漂亮的。”

    “是那样说过。”

    “那是真的,还是为了讨我欢心?希望你坦率地告诉我。”

    “是真的,不骗你。”我说。

    “同多少人幽会过,这以前?”

    “数不胜数。”

    “200人?”

    “不至于。”我笑了笑,“我没有那么好的人缘,倒不是说完全没有,但总的来说仅限于局部。幅度窄,又缺乏广度。充其量也就15个左右吧。”

    “那么少?”

    “惨淡人生。”我说,“暗,湿,窄。”

    “限于局部。”

    我点点头。

    她就我这人生沉思了一会,但似乎未能充分理解。勉为其难,年纪太小。

    “15人?”她说。

    “大致。”我再次回顾了一下我那微不足道的34年人生之旅,“大致15人。顶多不超过20人吧。”

    “才20人!”雪失望似的说,“就是说在那里边我是最漂亮的啰?”

    “嗯。”

    “没怎么同漂亮女孩儿交往过?”她问。接着点燃第二支烟。我发现十字路口站着警察,便抢过扔出窗口。

    “同相当漂亮的女孩儿也交往过的。”我说,“但顶数你漂亮,不骗你。这么说不知你能不能理解:你的漂亮是自成一格的漂亮,和别的女孩儿不同。不过求求你,别在车里吸烟,从外面看得见,而且熏得车子满是烟味。上次也跟你讲过,女孩儿小时吸烟吸过量,长大会变得月经不调。”

    “滑稽!”

    “讲一下披羊皮那个人。”我说。

    “羊男吗?”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你说的呀,前几天的电话里。说是羊男。”

    “那样说的?”

    “是啊。”

    道路有些堵塞,等信号等了两次。

    “讲讲羊男,在哪里遇见的?”

    雪耸耸肩:“我,并没见过羊男,只是一时的感觉。看见你以后,”她把细细长长的头发一圈圈缠在手指上,“我就有那种感觉,感觉有个身披羊皮的人,你身上有那种气氛。每次在宾馆见到你,我都产生那种感觉。所以才那么问你,并不是说我特别了解什么。”

    等信号的时间里,我思考着雪的这番话。有必要思考,有必要拧紧头脑的螺丝,拧得紧紧的。

    “所谓一时的感觉,”我问道,“就是说你心目中出现了他的身影,羊男的身影?”

    “很难表达,”她说,“怎么说好呢,反正并不是说羊男那个人的身影真真切切地在眼前浮现出来,你能明白?只是说目睹过那一身影的人的感情像空气一样传到我身上,眼睛是看不见的。虽说看不见,但我可以感觉到可以变换成形体——准确说来又不是形体,类似形体罢了。即使能够将其原封不动地出示给别人,我想别人也根本摸不着头脑。就是说,那形体独有我一个人明白。哎,我怎么也解释不好。傻气!喂,我说的你明白?”

    “模模糊糊。”我坦率回答。

    雪皱起眉头,咬着太阳镜的弯钩。

    “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呢,”我试着问,“你感觉到了我身上存在或依附我而存在的某种感情或意念,并且可以将其形象化,就像描绘象征性的梦境一样?”

    “意念?”

    “就是思想冲动。”

    “嗯,或许,或许是思想冲动,但又不完全如此。还应该有促使思想冲动形成的东西,那东西又非常之强——大约可以称为意念驱动力。而我便感觉出了它的存在,我想是一种感应。并且我可以看见它,但不像梦。空白的梦,是的,是这样的,空白的梦。其中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身影。对了,就像把电视荧屏的亮度忽儿调得极亮忽儿调得极暗时一样。虽然上面什么也看不见,但若细细分辨,肯定有谁存在其中。我感觉出了那个,感觉出了那里边有个身披羊皮的人。不是坏人,不,甚至不是人,但并不坏。只是看不见,像明矾画似的,有是有的,知道有,但看不见。只能作为看不见的东西看,没有形体的形体。”她伸下舌头,“解释得一塌糊涂。”

    “不,你解释得很好。”

    “当真?”

    “非常出色,”我说,“你想说的我隐约明白,但理解还需要时间。”

    穿过町中,来到让堂海滨后,我把车停在松林旁边停车场的白线内。里面几乎没有车。我提议说稍微走一阵。这是4月间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午后。风似有若无,波平浪静。海湾那边就像有一个人轻轻拉曳床罩一般聚起道道涟漪,旋即荡漾开去。波纹细腻而有规则。冲浪运动员只好上陆,穿上简易潜水服坐在沙滩上吸烟。焚烧垃圾火堆的白烟几乎笔直地伸向天空。左边,江之岛犹如海市蜃楼一般依稀可辨。一只大黑狗满脸沉思的神情,沿着水岸交际处迈着均匀的小快步从右往左跑去。海湾里渔舟点点,其上空海鸥如白色的漩涡,悄无声息地盘旋不止。海水似也感觉到了春意。

    我们沿着海边的人行道,朝着藤泽方向一路慢慢走去,不时地同乘着英国“美洲虎”轿车或自行车的女高中生擦肩而过。到得一处合适的地方,两人坐在沙滩上观海。

    “时常有那种感觉?”我问。

    “不是时常,”雪说,“偶尔。只是偶尔感觉得到。能使我感觉得到的对象没那么多,寥寥无几。而且我尽量避免那种感觉。一旦感觉到什么,我就迫使自己去想别的。每当意识到可能有所感觉,我就啪一声关闭起来。那种时候凭直感意识得到。关闭之后,感觉就不至于陷得那么深。这和闭上眼睛是一回事。只不过半闭的是感觉。那一来,就什么也看不见。有什么是知道的,但看不见。如此坚持一会儿,便再也看不见什么,对了,看电影当预感要出现恐怖场面的时候不是闭起眼睛吗?和那一样,一直闭到那场面过去。闭得紧紧的。”

    “为什么要闭?”

    “因为不愉快。”她说,“过去——更小些的时候——是不关闭的。在学校也是,一感觉到什么就说出口来。但那样弄得大家都不痛快。就是说,我连谁将要受伤都晓得,于是对要好的同学说‘那人要受伤的’。结果那人真的受了伤。这样有过几次,大家都把我当成什么妖怪,甚至管我叫‘小妖’,风言风语。我当然伤心得不得了。从那以后就什么也不再说了,对谁也不说。每当看见什么,感觉到什么,我就不声不响地把自己关闭起来。”

    “可我那时候没有关闭吧?”

    她耸耸肩:“像是太突然了,来不及。那图像冷不防地浮现出来——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在宾馆酒吧里。当时我正在听音乐,听流行音乐……什么都听,迪兰也好,鲍易也好……嗯,反正是我正听音乐的时候。我没怎么提防,整个身心放松下来。所以我喜欢音乐。”

    “就是说你大概有预知能力吧?”我问,“比如你可以事先知道谁将要受伤等等,对吧?”

    “说不准。我觉得好像和这个还不大一样。我不是预知什么,只是感觉得出其中存在的征兆。怎么表达好呢,每当发生什么之前,总有一种相应的气氛吧?明白不?譬如玩高低杠摔伤的人,总有粗心大意、盲目自信的表现吧?或者得意忘形什么的。对这种情绪上的波动,我非常非常敏感,它像块状空气一样,危险——每当我闪过这一念头,那空白梦境般的图像便倏地产生出来。是产生,是发生,而不是预知。尽管图形模糊不清得多,但毕竟发生了,而且我能看见,使我觉得此人可能烧伤,结果真的烧伤了。但我什么也不能说,这滋味很不好受吧?自我厌恶!所以我才关闭起来。一旦关闭,也就避免了自我厌恶。”

    她抓起砂子玩着。

    “羊男真有其人?”

    “真有。”我说,“那宾馆里有他住的地方。宾馆之中还有另一个宾馆,那是一般人看不见的场所,但的的确确保留在那里。为我保留,为我存在。他就在那里生活,把我同许多事物连接在一起。那场所是为我设的,羊男在那里为我工作。假如没有他,我和许许多多的东西就连接不好。他负责这方面的管理,像电话交换员一样。”

    “连接?”

    “是的。当我寻求什么,打算同其连接起来的时候,他就为我接上。”

    “不大明白。”

    我也学雪的样子,捧起细砂,让它从手指间漏下去。

    “我也不大明白,是羊男对我那样解释的。”

    “羊男很早以前就有?”

    我点点头:“嗯,很早就有的,从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他的存在,觉得那里有什么。不过其成为羊男这一具体形体,则是不久前的事。随着我年龄的增长,羊男开始一点点定型,其所在的世界也开始定型。什么缘故呢?我也不得而知。大概是因为有那种必要吧。年龄增大以后我失却了很多很多东西,因而才有那种必要。就是说,为了生存下去,恐怕需要那种帮助。但我还搞不清楚,也许有其他原因。我一直在考虑,但得不出结论。傻气!”

    “这事跟谁说过?”

    “没,没有。即使说估计也没人肯信。没有人理解的。再说我又说不明白。提起这话今天还是第一次。我觉得同你可以说得明白。”

    “我也是头一次说得这么详细。这以前始终没有做声。爸爸妈妈倒是知道一些,但我从未主动说起过。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这种话还是不说为好,本能地。”

    “这回能互相说出来,真是难得。”

    “你也是妖怪帮里的一个哟!”

    返回停车场地的路上,雪讲起她的学校,告诉我初中是何等惨无人道的地方。

    “从暑假开始一直没有上学。”她说,“不是我讨厌学习,只是讨厌那个场所。忍受不了。一到学校心里就难受得非吐不可。每天都吐。一吐就更受欺侮了,统统欺侮我,包括老师在内。”

    “我要是和你同班,绝不会欺侮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

    雪久久望着大海。“不过因为漂亮反遭欺侮的事也是有的吧?况且我又是名人的女儿。这种情况,或被奉为至宝,或被百般欺侮,二者必居其一,而我属于后者。和大家就是相处不来,我总是紧张得不行。对了,我不是必须经常把自己的心扉愉偷关闭起来吗?这也就是我整天战战兢兢的起因。一旦战战兢兢,就像个缩头缩脑的野鸭子似的,于是都来欺侮,用那种低级趣味的做法。简直低级趣味得叫人无法相信,羞死人了,实在想不到会那么卑鄙。可我……”

    我握住雪的手。“没关系,”我说,“忘掉那种无聊勾当,学校那玩艺儿用不着非去不可,不愿去不去就是。我也清楚得很,那种地方一塌糊涂,面目可憎的家伙神气活现,俗不可耐的教师耀武扬威。说得干脆点,教师的80%不是无能之辈就是虐待狂。满肚子气没处发,就不择手段地拿学生出气。繁琐无聊的校规多如牛毛,扼杀个性的体制坚不可摧。想像力等于零的蠢货个个成绩名列前茅,过去如此,现在想必也如此,永远一成不变。”

    “真那样看待?”

    “那还用说!关于学校的低俗无聊,足足可以讲上一个钟头。”

    “可那是义务教育呀,初中。”

    “那是别的什么人认为的,不是你那样认为。你没有义务非去受人欺侮的场所不可,完全没有。而讨厌它的权利你却是有的,你可以大声宣布‘我讨厌’。”

    “可往后怎么办呢?就这样下去不成?”

    “我13岁时也曾经那样想过,以为人生就将这样持续下去。但不至于,车到山前必有路。要是没有路,到那时再想办法也不迟。再长大一点,还可以谈恋爱,可以让人买胸罩,观察世界的角度也会有所改变。”

    “你这人,真是傻气,”她吃惊似的说,“告诉你,如今13岁的女孩儿,胸罩那东西哪个人都有的。你怕是落后半个世纪了吧?”

    “噢。”

    “嗯,”雪再次定论,“你是傻透了!”

    “有可能。”

    她不再说什么,在我前头往停车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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