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 《红楼》文化(5)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周汝昌 本章:第一层 《红楼》文化(5)

    提起剧曲,元代之极盛时期,所有人物、社会之多样性、多面性最可惊叹,英雄、少女、忠孝节义,无所不有,悲欢离合情节也丰富无比,却不以“情”字作为标目,而是在第一支曲子里作出了概括,昌言一切故事的感动人心,总在一个“情而已”。

    这又是一个“突破”式的明言至理,影响了。

    那么,和又有什么异同呢?

    是受了的感召,这无疑问;但它更是“接过”了所有的“情”——从的“圣人之情见乎辞”直到宋玉、曹子建、王实甫、冯梦龙等所有的“情”字而加以再扩充再提升,最后写出了“大旨谈情”四个大字。

    这个“大旨”是以前未曾有的,超越了洪公。这方是中华文化的一个真内核——因为它比仁义道德的儒教更为高尚广大。

    儒教不敢多谈“情”,把人的真情装裹在伦常、社会的人际关系的“服饰”箱框里,而曹雪芹则把这“情”从那箱框里“释放”出来,并且赋以更新、更高、更大的精神文化涵义和容量,比那更真、更善、更美。

    的“情”,已不再仅仅是“人际关系”了。

    真善美,这种口号式的理想标准早已盛行于世,但在乾隆时代,尚无此种提法。那么,说曹雪芹彼时就倡导“真善美”,这话“通”吗?又有何为证?

    先说“证”,有了证自然“通”就不必再辩了。

    《红楼》一书,开卷到第五回,提出了“真”的问题,在此以前就先提出善与美的标准。三者俱见于书内,不是向外搜求比附。

    第五回写“太虚幻境”的对联,开口即道出“假做真时真亦假”的妙理与感慨之言。他说人世常常是真假不分,以假混真,而人们偏偏甘愿崇假而弃真——于是真不如假,真的反而当成假的。脂砚一条批语云:

    一日卖了三千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

    可见其感慨之深且重也!

    所以,宝玉这个被误解的人,事实本乎真,憎恶假东西。流行说法,说他“反封建”,其实他对伦常礼法并未“反”过,他处处重礼,只是厌恨世俗假礼假应酬,其中并无真情,全是“演戏”——有的还不如戏之含“真”。

    他祭晴雯特笔提出“达诚申信”之大义,何尝反对“封建道德”?他说,如是真情悼念,只供上一杯水,一片真诚感召,那受祭者是会来享的。

    ——哎呀,这不是“迷信”吗!

    呜呼!人们怎么理解贾宝玉(或写出了他的那位曹雪芹)的心意?

    他是说,世俗之讲道德,说仁义,多无实谛,只是变质弄成了一派假外表!他之崇真恶假,证据已明。

    再讲善与美。

    也是开卷不久,就提出了“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小才,或微善……”这是有意的谦词。善虽微,已是性情之本;才虽小,又即美好的材质。

    什么样的善才是至善?曰以情待人,即以真情体贴他人的甘苦辛酸,悲愁喜怒,这才是最大的善心——不是仅仅救济贫寒、舍衣施米的慈善行为。因为,那种救济举措,也有真有假,有搏名,有取利。

    贾宝玉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这方是出自深衷的真美。一念似微,功德至大。

    至于美,那倒不必烦言而自明。这部伟大悲剧性小说,本身就是一部悲壮而哀艳之大美。书写一百零八位女儿,脂粉英雄,闺阃豪杰,美好的心田,才华的表现,精能的才干,高洁的品格……一一具备。她们“命定”在薄命一司之中,流逝于沁芳之闸,即悲即美,亦美亦壮。

    能达斯境,真、善、美三者合而一体者,是谓中华文化之精华,民族审美之命脉,何其伟丽崇弘而难以数语尽也!

    末后,附说一义:贾宝玉的至真至诚的“情”,由人及物,一视同仁。他的“平等”“博爱”观与西方的也并不相同。他视鱼儿燕子与己为同类,可以交感,体其悲音,谅其情愫。他说凡物皆有情、有理,与人无异。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本真,这就是中华文化的“化及草木,赖及万方”的精神境界。

    中华文化是个至大至高的题目,岂是小文如本篇所能尽万一;只因是为了讲说名为小说而实具吾华夏文化的精义在内,故为之简言浅讲,略申大概。倘能有助于理解,则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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