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五节

    一夜,独自裸身躺在棉缎被单下,丹尼尔·布兰克思及,这世界或许只是另一个世界的梦。这并不难想象:某处另一个星球住着有知有觉的高等智力居民,以一个共同的梦做为游戏。地球就是他们的梦,充满幻想、丑怪、邪恶——这些不理性的东西都被他们从日常生活中排除,但留在梦里抒解压力,当作好玩。

    那么我们全是飘忽轻烟。我们是另一个世界午夜异象的生物,我们的生活如梦般不合逻辑,也如梦般写实。我们只存在于陌生人的噩梦,他醒来——微笑着回想自己的睡眠编出的疯狂纠结情节——我们便死去。

    布兰克觉得,认识希莉雅·蒙佛之后,他的存在似乎便多了一种如梦之感,那种朦胧飘渺、充斥阵阵激烈闪光的梦。他的生活变得全是变数。沉入自己的杂乱梦境之前,他纳闷,不知程序设计好的AMROK II是否能在微秒间打印出个中意义,一种事关重大的东西。

    “不,不。”希莉雅·蒙佛聚精会神说道,向前倾身被烛光照及。“恶不只是善的付之阙如,不只是不做什么,而是做了什么,是一种行动。你不能只因那男人把他国家的贫乏资源投入重工业而让人民饿死,就说他邪恶,那是他的政经决策,也许对,也许错。我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但我认为你们说他邪恶是错的,恶其实是一种宗教。我想他只最个好心的笨蛋,但并不邪恶。邪恶包含了聪明才智与蓄意意图。你说不是吗,丹尼尔?”

    她突然转向他。他手一抖,几滴红酒洒出,滴落在没熨烫的亚麻桌布上,像浓稠血滴晕开。

    “唔……”他慢慢说道。

    这晚她请众人吃饭:布兰克、莫顿夫妇及安东尼·蒙佛在空荡沁寒的饭厅围坐,巨大餐桌点着蜡烛,足以容纳两倍人数绰绰有余。晚餐平淡无奇,上菜的是伐伦特和一个黑胡髭显而易见的粗壮中年妇人。

    餐具正被收走,他们喝着一瓶枯涩的薄酒莱,话题转向目前正访问华府的某个新成立非洲国家的独裁者,那人穿白滚边背心,肩上戴枪套。

    “不,山姆尔,”希莉雅摇头,“他并不邪恶。你这词用得太宽松。他只是个贼,或许贪婪,也或许存心报复仇家,但贪婪和报复是不入流的动机。真正的恶具有一种高贵,一如所有信仰。信仰意味着完全降服,放弃理智。”

    “那谁算邪恶?”芙萝伦斯·莫顿问。

    “希特勒?”山姆尔·莫顿问。

    希莉雅·蒙佛缓缓环视全桌“你们不了解。”她轻声说。“我说的不是为野心而邪恶。我说的是为邪恶而邪恶。不,希特勒不算。我指的是恶的圣人——看见愿景并遵循的男男女女,就像基督教圣人体察到善的愿景而遵循。我不认为现代有任何圣人,不管善的还是恶的。但这可能性仍然存在,在我们所有人身上。”

    “我了解。”安东尼·蒙佛大声说,众人全惊讶地转头看他。

    “行恶只因为好玩。”男孩说。

    “对,东尼。”他姊姊温和说道,朝他微笑。“因为好玩。我们到书房喝咖啡吧,那里有炉火。”

    楼上房间里,赤裸的灯泡在烧,宛如一轮积尘的月。房里有退潮和蠕爬生物的气昧。丹尼尔·布兰克一度听到微弱的笑声,纳闷不知是否东尼在笑,又为何而笑。

    他们一丝不挂躺着,戴着她提供的墨镜盯视对方。他瞪着她看——但她是否瞪着他看?他分辨不出。但盲目的眼面对他盲目的眼,白色皮肤映衬黑圆镜片,他再度感到那种战栗的幸福,那种神秘。

    她的嘴缓缓张开,长舌滑出,疲软垂在干燥双唇间。她是不是闭着眼?是不是看着墙?他仔细瞅看,在黑色镜片后看见一抹遥远的闪光。她一手在自己两腿间蠕动,嘴角出现一小颗唾液泡沫。他听见她的呼吸声。

    他向她凑近,她移开,喃喃说起什么,其中一些他了解,但大部分内容成谜。“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他想叫,但没开口,因为怕事实可能不如他所预期。因此他沉默,听她喃喃自语,感觉她的指尖拨拉着他敏感的皮肤。

    遮盖她眼的黑变成洞,变成窟,穿透皮肉、骨头、床、地板、房子、土地,终于穿透进入遥远黑暗的远方。他沿这两道空荡走廊飘去,被她赤裸的双手拉扯。

    她的喃喃声始终未停,绕圈又绕圈,盘旋接近,但始终不明说她要什么。他纳闷是否有字词可以描述她要的东西,如此他才能相信它存在。若它没有名字,没有字词可以为它贴上标签,那么它便是一种超越他理解能力的绝对现实,无垠无涯一如他正加速穿越的黑暗,被她饥饿的双手拉扯。

    “我们查清她的底细了!”芙萝伦斯·莫顿笑。

    “唔……没有全盘摸清,但查到了一些!”山姆尔·莫顿笑。

    他们深夜出现在丹尼尔家门前,穿着两套一样的衣服:蓝色麂皮牛仔裤和流苏夹克,很难相信他们是夫妇,他们简直像没有性别的双胞胎,都有瘦巴巴的身体、鸟般的五官、头盔似的涂油头发。

    他请他们进门喝一杯。莫顿夫妇紧挨彼此坐在沙发上,手握着手。

    “你们怎么查到的?”他好奇问道。

    “我们什么都知道!”芙萝伦斯说。

    “到处都有我们的眼线!”山姆尔说。

    丹尼尔·布兰克微笑。这几乎是事实。

    “非常有钱。”芙萝说。“她的外祖父。石油,钢铁。赚了一大票。但坐享其成的是她父亲。他除了英俊外貌之外没遗传到什么,人家说他是他那一代全美国最英俊的男人,在普林斯顿外号叫‘美男子蒙佛’。但他没能毕业,就被踢出来了,因为搞上了——某个人。是谁来着,山姆尔?”

    “某个院长夫人或者厨房女仆之类的。总之,那是二零年代末的事。然后他就娶了那堆石油和钢铁,捐了一大笔钱给罗斯福的竞选基金,以为可以捞个大使做做,派到伦敦、巴黎或罗马。但罗斯福没那么没大脑——他任命蒙佛为‘巡回代表’,把他弄出了华盛顿,这招很聪明。蒙佛夫妇爱死了这头衔,到处喝酒乱搞,成为全欧洲的话柄。希莉雅出生在洛桑。但后来情况变质了,她父母跟纳粹走到一块儿,老爸向国内热心报告希特勒是多么了不得的善心绅士。罗斯福自然开除了他。之后,就我们所能查到的,他们开始四处闲混,过着品味高级的生活。”

    “希莉雅呢?”丹尼尔问。“东尼真的是她弟弟吗?”

    他们惊诧看着他。

    “你是纳闷?”芙萝问。

    “还是猜到?”山姆问。

    “我们没搞清楚。”她承认。“没人知道实情。”

    “大家都在猜。”山姆表示。“但都只是八卦。没人真正知道。”

    “但东尼有可能是她儿子。”芙萝点头。

    “年龄符合。”山姆点头。“但她从没结过婚。这一点谁都知道。”

    “有些传言。”

    “她是个奇怪的女人。”

    “伐伦特又是谁?”

    “他跟她什么关系?”

    “跟东尼呢?”

    “她不在本地的时候都做什么?”

    “而且回来之后满身瘀青?她究竟在做什么?”

    “为什么她父母不让她待在欧洲?”

    “她是怎么回事?”

    “她究竟是谁?”

    “我不在乎。”丹尼尔·布兰克低语。“我爱她。”

    万圣节那一夜,他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他要人从贩卖部送色拉和黑咖啡上来,边吃边读预定翌日提交生产理事会的企画书的最后定稿:就是他打算让AMROK II掌握大权,决定杰维斯-伯强每一份杂志广告与内容页数比例的计划。

    在他读来,这份企画书中肯、合逻辑且具说服力,但他看出其中缺乏热情,跟保单一样乏味,跟公司法讼案一样无趣。他把企画书扔在桌上,坐在那儿瞪着它。

    他知道错在自己:他失去了兴趣。这计划当然可行、合理,但在他看来已经无足轻重。

    他也知道自己对此漠不关心的理由:因为希莉雅·蒙佛。跟她相比,跟他与她的关系相比,他在杰维斯-伯强的工作不过是成年男孩玩的游戏,只像是中国象棋或大富翁。他一步一步走,按照规矩玩,但却没有受到触动。

    他坐在那儿闷想,不知她会把自己带到何处。最后他离座,拿风衣和帽子穿戴起来,把企画书草稿留在桌上,跟晚饭剩菜和塑料杯里冷掉的咖啡渣为伍。前往主管专用电梯途中,他瞥进计算机室的窗,夜班人员一身白衣,绉胶底鞋缓缓浮过软木地板,漂在一场无菌梦境中。

    狂风夹雨阵阵吹洒,放眼看去没有出租车。布兰克竖起风衣领,把帽檐往下拉、朝第八大道奋力前进。要是叫不到出租车,他就在四十二街搭穿越市区的公交车到第一大道,然后搭前往上城的公交车。

    霓虹招牌闪闪发亮。色情商店提供按摩和身体彩绘。一家唱片行提早抢过圣诞节,传出新奇歌声,是狗吠版的〈普天欢庆〉。一个长面疱、穿带刺马靴的妓女,在他经过时喃喃说道:“乐一下吧?”他熟知这一带藏污纳垢,不予理会,这些跟他都没关系。

    他快走到四十二街地铁票亭时,一群少女吃吃笑着接近,身穿亮眼的红黄绿色蓝派对服装,没扣的大衣敞开,长发被风吹在身后飞扬。布兰克盯着她们看,纳闷何以如此美女会出现在这么一条糟糕的街上。

    这时他看出来了。这些全是扮女装的男孩和年轻男子,正要前往某场万圣节变装派对。满身丝绸蕾丝,足蹬晚宴鞋,假发飘扬,洋红唇膏和眼影,刮了毛的腿穿着尼龙裤袜,胸前塞衬垫,手舞足蹈,恣意大笑。

    柔软手指按在他臂上,一个嘲弄的声音说:“丹!”

    是安东尼·蒙佛,回眸顾盼,撩动一头在雨中发亮如火的波鬈金发。接着,隔几步走来的是又瘦又高的伐伦特,身裹黑色雨衣。

    丹尼尔·布兰克站在那儿看这群疯狂人物沿大道走远,听见吶喊和吵闹的叫唤。然后他们都不见了,只剩他徒然呆瞪。

    她离开了一天,两天,一星期。或者,就算她没有真的离开,他也无法跟她通话,只听到伐伦特说“蒙佛小姐公馆”,然后告诉他她不在家。

    他逐渐注意到,这些没有解释的缺席总是跟着他们在楼上房间的情欲仪式之后而来。次日,满心激切情爱和快感记忆的他打电话去,会发现她不在,或者不肯跟他通话。

    他认为她在操弄他,径自跳着她那别富意味的芭蕾。她接近,碰触,退后。他跟进,她笑,他碰触,她爱抚,他伸手,她退开,朝他勾手指。这舞蹈令他欲火焚身。

    有一次,见到四天不在的她时,他发现她疲惫、虚脱,手臂和腿上满是黄色瘀痕,一双紫色眼圈。她不肯说先前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只是软垂无力躺在那里,不加抵抗,坚持要他凌虐她。盛怒之下他照做,她却谢他。这也是她计划的一部分吗?

    她是一团古怪言行。通常她都打扮整齐,洗过澡喷过香水,长发梳得发亮,指甲修剪涂蔻丹。但一夜她来到他公寓,模样活像巫婆。他发现她没洗澡,扮演邋遢荡妇,以嘲弄的眼神看他,满口脏话,令他无法抗拒。

    她玩奇怪的游戏。一夜她穿起童装毛衣,坐在他膝上叫他“爸爸”。另一次——她是怎么猜到这招的?——她带来一条金炼,坚持他拴在他苗条的腰上。她咬他,他以为她爱他爱得发狂,但当他伸手向她,她却不在那里。

    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不在乎。只有她有意义。她以他分辨不出的语言念诗给他听,然后舔他的眼。一夜他想吻她——颊上无辜的一吻,问候的吻——却被她一拳揍在下颚。紧接着她又跪倒在地,摸索他。

    她的独白始终没停。她可以沉默好几小时,然后突然跟他讲起罪与爱与恶与神以及性为何应该超越性行为。她是不是在训练他?他认为是,并努力学习。

    她离开了将近一星期,回来后,他请她吃晚餐,但那一晚并不惬意。她沉默孤僻,只正眼看过他一次,然后就低下头,右手中指轻轻碰、摸、抚着白色桌布。

    她立刻带他回家,他乖乖跟着走上蛛网楼梯。在楼上房间里,赤裸站在刺眼的橙黄灯光下,她把非洲面具拿给他看,然后她告诉他她要他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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