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个办公室之间奔走了两天之后,洪钧终于获准跨进了监狱的大门。他被带到一间陈设简单的会见室内,过了20分钟,一位狱警带来一个身穿蓝色棉囚服的人。
见面之前,洪钧曾经根据郑建中的陈述想象过郑建国的形象,但是面前这个人却让他深感意外。郑建国身高不足一米六零,体重不过100斤;他那张脸又黄又瘦,还布满了皱纹,真称得上是“脑门上波浪滚滚,眼角光芒万丈”;他的眼球浑浊,目光呆滞;圆圆的头上,有一层新长出来的花白头发茬。看着这个一脸沧桑的小老头,洪钧很难相信他就是那个只有30多岁的土诗人。洪钧知道,10年的监狱生活使这个人提前衰老了。于是,一种同情感从他的心底油然升起。
郑建国拖着不太利落的右腿走到桌边,用迟疑的目光看着洪钧。洪钧作了自我介绍,然后取出郑建中写的信,递给对方。
郑建国接过信,打开来,站在那里慢慢地看了一遍。看完信后,他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问道:“我干啥要上诉?”
洪钧让郑建国坐到桌子旁边的椅子上,自己则坐在他的斜对面,语气平和地说:“首先,这不叫上诉,因为你的案子在十年前就审结了。现在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要求法院再审。至于说为什么,那是因为你哥说你是冤枉的。”洪钧尽量用漫不经心的目光观察对方的神态。
听了洪钧的话,郑建国的嘴角抽动两下,过了一会才慢吞吞地说:“那能有啥用呢?十年前还不是判了。”他停顿了一下,皱着眉头,似乎在努力思考一个重大的问题,然后又问,“我哥在信中说你不是公家的律师。那是啥意思?”
“我是私人开业律师,不挣国家工资。”
“那是谁给你钱?”
“我的客户。比方说,在这个案子里,就是你哥支付酬金。”
“他给你多少钱?”
“这个嘛,你可以去问你哥。当然,是否提出申诉,那是你的权利。”
“你能保证让我出去?”
“不能。我只能尽力而为。不过,我能理解你……”
“不!你不理解!你根本不能理解!10年啦,你知道我是咋过来的?我没罪!我没杀人!为啥让我在这里遭罪?这些年,我可遭老罪啦!老天爷,你咋不睁睁眼啊!呜——”郑建国失声痛哭起来。
一位狱警推门走了进来,刚要张嘴喊话,但被洪钧的手势阻止了。狱警看了看趴在桌子上的郑建国,退了出去。
洪钧心想,如果郑建国真是无辜的,那么这牢狱生活对他来说实在是痛苦的煎熬。是什么信念支撑他活下来的?也许,他根本没有任何信念。人生,就是活着。可是,人一生中才能有几个10年啊,而他还是带着冤屈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监狱中度过的。
洪钧起身走过去,轻轻地拍着郑建国的肩膀。渐渐地,郑建国的哭声变小了,停止了。但他仍然趴在桌子上,就像一个哭累了的孩子。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来,看着洪钧的眼睛,诚恳地说:“洪律师,你说我该咋办?我全都听你的。”
“那好,我有几个问题。如果你不想回答,也可以不讲。”洪钧在目视对方说话的时候习惯半眯着眼睛,似乎是怕自己那明亮的目光使对方感觉不舒服。
“我愿意讲,只要是我知道的。”
“你一直很爱李红梅?”
“嗯哪。”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呢?”
“那……那是因为我后来发现自己配不上她,她只是可怜我,并不真爱我。”
“你知道她爱的是谁?”
“是傻狍子,就是肖雄。”
“能讲具体点儿吗?”洪钧睁大了眼睛。
郑建国停了片刻,似乎是在清理自己的记忆,然后讲述起来——
红梅吧,不仅模样长得好,心眼儿也好,对谁都挺热乎的。要是哪个小伙子生病让她知道了,一准煮碗热面条给你送来。开始大家伙不知道,还以为她有那个意思,弄得那小子也五迷三道的,不知自己姓啥了。时候长了,大家伙才知道,敢情她对谁都这么好。
红梅的脾气也好。小伙子们有事儿没事儿都爱跟她逗两句,她也喜欢跟小伙子斗嘴,真的假的,从不生气。有时,你整两句带色的话,她也就骂你两句,并不真上火。不过,你跟她只能动嘴,动手动脚可不中。
有一次,我们机务排的几个小子晚上闲着没事,瞎扯。一个小子说他敢跟红梅亲嘴。吹呗!没承想,旁边一小子跟他较真儿,说红梅一个人在食堂准备夜班饭,你也甭亲嘴,只要你敢亲她手一下,就给你打半斤白酒。俩人较上劲了。结果,大家伙派我去扒眼,因为我那会刚上机务排不久。
我悄悄绕到食堂的饭厅里,从卖饭口的一个缝往里看——红梅正在切莱,那小子果然来了。进屋后,他问红梅今晚上吃啥。红梅说吃——好像是土豆洋白菜。他又说你一个人干活不闷得慌。红梅说那你就陪陪我。他又说那我就帮你切菜吧。红梅说成。那小子过去接过菜刀,又趁势抓起红梅的左手往嘴边凑。红梅稍稍一愣,但还没等那小子的嘴挨上她的手背就扬起右手给了他一个大耳刮子,并把他臭骂一顿。红梅生气的样子还真挺蝎虎,一下子就把那小子给吓跑了,把我也给吓跑了。后来,大家伙都知道了,跟红梅逗,只能动口,不能动手。
我让收割台砸伤了以后,红梅对我是相当的好。她时不常地来看看我,还帮我洗衣服啥的。那阵子,我以为我俩真的处对象了。我还给她写过一首情诗,她也收下了。但说句老实话,我连她的手都没正经拉过!有一次在我家,没别人,我壮着胆子摸了一下她的手。她没说啥,可瞪了我一眼。我知道,她不乐意。其实,我也知道自己长得不咋地,配不上她。可是,她又对我挺好,让我没法断了那份念想。我也挺矛盾的。
有一天晚饭后,红梅来叫我,说有话跟我说。我当时挺激动,换了件干净衣服才出去。我跟她来到房子西头,那圪垯没人。我俩站挺近,她就那么看着我,弄得我是相当的紧张,老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她对我说,她知道我喜欢她,也知道我是个好人,挺聪明,挺能干,但是我俩不能处对象。她说,她已经想了很久,觉着还是说明了的好。
听了她的话,我反倒不紧张了,因为我心里早有准备。我就问她,为啥。她说,她爹和她姐都不同意。我又问她自己咋想。她说,上次我受伤,她老觉着是她的过错,挺对不住我,就想对我好,可是她知道这不是爱情,不能长久。她仔细想过,也觉着我俩不合适。她也挺苦恼的。看着她的样子,我心里也不老好受的,就对她说,没关系,只要她幸福,我咋地都行。她挺感动的,就说谢谢我的理解。最后她说,我俩就要分手了,她愿意让我亲她一下,就算留个纪念,但是不能亲嘴,只能亲脸,就像外国电影里朋友告别一样。我就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我挺满足,因为这说明我俩的关系不同于一般人。而且,这也算是给我俩的关系画上了一个挺圆满的句号。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亲一个女人的脸,大概也是最后一次了。
再说说我跟傻狍子的关系吧。傻狍子这人挺隔路,也挺有心眼。虽说我俩都在机务排,但是很少说话。我知道,他瞧不起我。不过,我这人虽然个头不高,但心气挺高。他不爱答理我,我也就不答理他。再说了,我知道他也喜欢红梅,虽然他嘴上不说,但是我能看出来。他看见红梅对我挺好,心里肯定也不老好受的。不过,后来遇上一件事,我俩就成了朋友。
那年秋翻地的时候,人手不够,我和傻狍子都在拖拉机上打替班。那天半夜,我俩一起去09号地里接班。09号地离场部有四里多地,中间还得穿过一片荒草甸子。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但星星挺亮。我们沿着小道往09号地走。傻狍子那人压根儿就不爱唠磕,我也不爱唠,所以我们就闷头走。听着那草让风刮得沙沙响,我真希望他能说点啥。不过我知道,我俩也没啥可说的。
我们就那么走着,他在前面,我在后面。因为吧,那片荒草甸子上时不常地有狼来,所以我俩一人手里拿了根木棍。说是木棍,就是出场部时在路边捡的树枝子,真遇见狼,也不顶啥用。走到草甸子,我觉得凉飕飕的,老觉着后面有人跟着我,可回头看时又啥都没有。场部的灯光也让山岗子给挡住了,四周都是黑糊糊的,弄得我后脊梁背一阵阵发紧。
突然,我看见身后有两个绿点,像鬼火似的在空中飘着。我走它也走,我停它也停。我的头发根子一下子立了起来。我这人生性胆小,忙叫,傻狍子,你看,那是啥?他停住脚步,走了回来,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这时,那两个绿点又一动不动地悬在了空中,好像是啥东西落在了草尖上。
傻狍子蹲下身去,仔细看了看说,是狼。站在傻狍子身边,我觉着心里踏实多了,便也蹲下去,借着天上的星光,果然在那绿点周围看到了黑糊糊的身子。原来,那绿点是狼的眼睛。那畜生离我们大概有二十多米远,见我们蹲下身,又向后退了几步。
傻狍子站起来说,别管它,然后迈开大步向前走去。傻狍子个子高,步量大,我在后面几乎是小跑着才能跟上。我心想,傻狍子是不是想借这机会整我一下,我俩可是情敌啊!我这一不留神,脚下让一个草墩子给绊了,扑通就摔倒在地上。我这么一倒,后面跟着的那只狼一下子就窜了上来。就在这时,傻狍子几步跑到我和狼中间,举起手中的木棍,和狼厮打起来。我连忙爬起来,也想上去助阵,但是手里那根木棍不知摔到啥地方去了,而且我的右胳膊也不好使,只好从地上抓些草根土块冲那畜生乱扔,拼命地大喊大叫。
不知是傻狍子打的,还是让我喊叫的,还是那畜生看我俩不好对付,反正它跑了。我问傻狍子伤着没有,并想说两句感激的话,但他没容我说便催我快走。这一次,他让我在前面走,他在后面,手里拿着那根还剩半截的木棍。
出了草甸子,又拐过一个山坡,我们终于看见了拖拉机的灯光。来到拖拉机前面,我看见傻狍子那工作服的袖子和裤腿儿都被狼抓破了,而且在他的手背上和小腿上还有好几道血淋淋的爪子印。
自从出了那事以后,我和傻狍子就成了好朋友。这大概也算得上生死之交吧!我发现,傻狍子这人挺有本事。他看的书多,懂的也多。你别看他不爱扯闲篇子,但扯起国家大事来,他还真整得头头是道。我觉着,他一准是个能干大事业的人。不过,我俩从来不谈红梅的事。
有一天晚饭后,天刚黑那会,因为停电,我就去车库那圪垯找点柴油,点灯用。我接了一小瓶柴油,正准备往回走,就看见从场院那边走过来俩人,我就藏在了一辆拖拉机的后面。那俩人越走越近。虽然我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但从那身量和走路的样子,我看出是红梅和傻狍子。他们手拉着手走到车库和烘炉房之间的墙角里。虽然路上走道的人看不见,但是从我待的地方却能看见他们。当然我只能影影绰绰地看见两个紧挨在一起的人影。
我并不是故意偷看他们,但我当时没法走。他们在那圪垯待了一个来钟头,我也在拖拉机后面蹲了一个来钟头。那会,我想了很多。说我心里不难受,那是瞎扯。不过,我也想开了。我配不上红梅,傻狍子才配得上她。这种事情,不能一相情愿……
听到这里,洪钧的心底忽然生起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他对自己说,看来这世界上偷看情人约会的还不只他一个人。
郑建国见洪钧的眼睛似睁似闭,便问道:“洪律师,你是不是觉着我太啰唆啦?”
“不,有点儿疲劳,走神儿。”洪钧说着,站起身来,伸了伸胳膊,问道:“在李红梅被害前后,你见过肖雄吗?”
“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出事前的半个多月。他回场子来了。那阵子公安局的人正找他,所以他没待住,就走了。”
“公安局找他什么事儿?”洪钧又睁大了眼睛。
“那我就知不道了。真的,他在外边干啥事儿,压根儿也不跟我说。”
“你认为肖雄会是杀害李红梅的凶手吗?”
“不,那不能!洪律师,咱可不能为了救自己去陷害别人!而且,傻狍子干啥要强奸红梅呢?红梅已经是他的人啦!”
“如果不是强奸杀人,而是意外呢?”
“啥意外?他俩能有啥意外?那我就整不明白了。不过,我总觉着傻狍子不是那号人!”
“好,不谈肖雄了。你再讲讲案发那天的情况。”
土诗人讲的情况与郑建中讲的基本一样。
“我还有一个问题,”洪钧降低了目光的亮度,斟酌了一下字眼,“那事儿不是你干的,你为什么承认呢?”
“这……”土诗人的目光垂向了地面。
“警察打你了?”
“没……没打我。我也说不清当时是咋想的。反正红梅被人整死了,我自己活着,也没啥意思,就稀里糊涂承认了。我那阵子,确实也有点儿糊涂了。虽说公安局的人没打我,可他们轮流审问我。连着两天不让我睡觉。晚上也不让睡,还往我脸上泼凉水。他们吧,就那么没完没了地逼着我回答问题,那滋味也真不好受!后来,我觉着自己的脑瓜子可能出毛病了,都分不清啥是真事儿啥是做梦了。”
“做梦?做什么梦?”洪钧的目光又亮了起来。
“我确实做过……那种梦,就是跟红梅发生关系的梦。那都是在这个案子发生以前的事儿。我梦见自己起夜,在院子里见到红梅在撒尿,就跟着去了她屋,要跟她发生关系。开始她不同意,后来就同意了。我做过好多次,每次都会跑马,就是……射精。有时候,我夜里睡不着觉,还会想着那梦里的事儿,也会跑马。案子发生那天早上,在红梅的屋子里,我看见她下身光光的,就跟我梦里看到的样子差不多。后来,公安局的人反复审问我,有没有跟红梅发生过关系。就这一个问题,他们连续问过一百多次。问来问去,我自己也糊涂了。兴许我真的和红梅发生过关系?那时候吧,我也是真的扛不住了,就想能早点儿结束。所以呢,我就承认了。反正我不承认也没啥用。他们说红梅的身上有我的精液,我不承认,他们也能定案。”
“你真的只是做过那种梦,实际上并没有和李红梅发生过性关系?”
“那当然。假如我真的和红梅有过那种关系,就是枪毙我,我也不觉着冤枉了!”
洪钧把身体向后仰了仰,用右手向后梳拢了几下头发,若有所思地问道:“那么……你有梦游的毛病吗?”
“啥叫梦游?”
“就是夜里睡觉的时候起来干一些事情,但是自己不知道,就像做梦似的。比方说,你说梦话吗?”
“小时候听我哥说,我爱说梦话,后来就知不道了。不过,我可没有你说的那啥梦游的毛病。我睡觉可老实了。你信不?”
“我相信,你是个老实人。”凭直觉,洪钧相信郑建国说的话是真实的。凭理性,他也认为郑建国不是强奸杀人的凶手。但是,郑建国会不会在梦游状态下干出那些事情呢?他记得在美国时曾听说过一个梦游杀人的案例:一个青年人在梦游状态下用刀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经过辩护律师和精神分析专家的共同努力,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无罪。洪钧的目光从郑建国的脸上移到了手表上,然后,他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委托书,让郑建国在上面签名。洪钧见郑建国用左手写字,随口问道:“你是左撇子?”
“不是,我的右胳膊让康拜的收割台砸伤了,后来练的。”
“那你的右手还能写字吗?”
“不能,只能端个碗、拿个刷牙缸唔的,别的啥也干不了。”
“我看你的右腿好像也有毛病,也是那次被收割台砸的吗?”
“不是,这……是在这圪垯被人打的。”
“谁打的?”
“同号的。在这个地方,你打不了别人,别人就能打你。像我这样的身架儿,也就只能挨打。刚进来的时候,我不明白,还跟别人争竞两句啥的,没少挨打。后来我整明白了,不就是伺候他们嘛,我服了,挨打也就少多了。就是有一次,我真急眼了。不怕你笑话,我在写一本小说,就写我自己的事。管教同志挺支持,还给我买稿纸。我写了挺老厚一摞稿纸,结果让我们号的老大给撕了。那书稿就是我的命啊!我是真急眼了,就跟他拼了,在他胳膊上咬下来一块肉。他也真下了狠手,打得我趴了半个月,腿骨也折了。咳,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
洪钧一脸同情地摇了摇头,又问:“你的小说写完了吗?”
“写完了一遍,还在改。”
“叫什么名?”
“《人若犯我,我就憋屈》。我觉着,这书名放在我身上,挺合适的。”
会见结束了。郑建国跟着狱警走了出去。他在门口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洪钧,那眼神里充满了期望。
洪钧用力点了点头,然后举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他看着郑建国缓慢离去的身影,心底升起一种匡扶正义的使命感。他右手握拳,用力在身侧绕了两圈,然后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出监狱。
坐在从哈尔滨到滨北的火车上,洪钧回想着郑建国的故事,心中升起许多感慨。于是,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初恋,又想起了肖雪。也许,因为这里正是肖雪的故乡——
……肖雪来自哈尔滨,是人民大学法律系最漂亮的女生,而且多才多艺,因此校园里有很多暗恋和追求的人,包括洪钧。肖雪大概喜欢被多位男生同时追求的感觉,所以迟迟不做抉择,让那些男生忽而神魂颠倒,忽而六神无主。在肖雪的两个主要追求者中,洪钧似乎并没有占到明显的优势。虽然那位学生会主席郑晓龙没有洪钧的高大身材和英俊相貌,但是他有着哲学家的思维和外交家的口才,而且他很善于利用同学之间的关系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洪钧和郑晓龙没有公开宣战,但是二人心照不宣,都很执著地投入到这场竞争之中。为了得到肖雪的青睐,洪钧不惜把宝贵的时间投进他并不怎么喜爱的舞厅。肖雪很欣赏洪钧的风度和学识,但她竭力对二位“候选人”一视同仁。为了参加北京市高校自行车比赛,她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外出练车,因而就需要陪练。洪钧和郑晓龙便轮流承担这项“任务”。
在颐和园北面遭遇“绊马索”的第二天,洪钧和肖雪到海淀区公安分局报了案,并得知最近在该地区连续发生了多起类似的“绊马索”抢劫案,市公安局二处大案要案科的侦查人员也已经介入,决定并案侦查。没过多久,他们得知该案告破,据说还很有偶然性。侦查人员在蓝旗营一带“摸底排队”时发现了一个嫌疑人,但是这个人的身高只有一米六五,而多名被害人都声称那两个抢劫犯身材高大,所以侦查人员准备放弃这个线索。然而,一名侦查人员到该嫌疑人家最后核实情况的时候,在院门口一间小屋的窗台上看到一个公共汽车的窗玻璃摇把。他记得一名被害人曾说自己是公共汽车司机,在被抢的背包里就有一个摇把。于是,他“偷”走了那个摇把,立刻找到那名被害人进行辨认。得到确认之后,侦查人员连夜抓捕了那名嫌疑人,经过突击审讯,很快就获得了认罪的口供。随后,侦查人员又抓到了另一名嫌疑人,并提取到相关的证据。至于那个摇把,侦查人员悄悄送了回去,然后经过正式搜查,“转化”为合法的证据。
洪钧和肖雪对两名抢劫犯的身高也有不同的印象。洪钧认为那两个人身材不高,但是肖雪认为那两个人身材挺高。后来,在犯罪侦查学的课堂讨论中,两人还以此为例来说明人的感知差异。老师解释说,当被害人处于恐惧的心理状态下,而且是在昏暗的路灯下趴在地上看到持刀站立的抢劫犯时,往往会对身高做出错误的认知,即认为对方很高大。老师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被害人感知误差的案例。
那次课堂讨论之后,洪钧“英雄救美”的故事便在同学中流传开来,二人的恋爱关系也就此得到了公开。
郑晓龙找到洪钧,郑重其事地用广东普通话说:“祝贺你,运气不错的啦!不过,你可不要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我告诉你,如果你掉以轻心,再给我可乘之机,我还是会卷土重来的啦!”
洪钧也一本正经地说:“晓龙兄,承让了。不过,我既然得到了,就不会再给你机会。你就放心吧!”
1985年的春天,洪钧和肖雪都考取了人民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在等待入学那段时间里,他们沉浸在欢乐与幸福之中。当时大多数同学都在为毕业分配而忧虑和奔忙,他们则因考取了研究生而省去了这份烦恼。每天晚上,他们一起去散步、跳舞、看电影、逛公园。他们要充分地享受这段无忧无虑的时光,以便用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心态去迎接下一阶段的紧张学习。诚然,最大的幸福还在于他们沉浸在热恋之中。
这一天的晚饭后,洪钧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东门内小花园的假山下等候肖雪,当然他也没忘记带着那个背英语单词用的小本。抓紧每一点零碎时间来学外语,这是他英语成绩名列前茅的诀窍。6点30分,他的眼睛开始频繁地向通向花园入口处的小路望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频率不断提高。10分钟过去,他的目光已不再回到手中的小本上;又过了10分钟,他开始焦躁不安地来回走动;7点钟,他终于沉不住气了——肖雪有时也故意来迟,但从没有超过一刻钟。他走出小花园,向女生宿舍楼走去。他担心肖雪得了病,正躺在床上等他。然而,他从女生宿舍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回答——肖雪在晚饭前和一个男青年一起出去了!与肖雪同屋的一位女生还对他说:“嘿,洪钧,可别让人家把你的肖雪拐跑啦!”
这天晚上,洪钧失眠了。
第二天上午上课,肖雪踩着铃声跑进教室。课间休息,肖雪把洪钧叫到走廊尽头,抱歉地说:“昨天晚上让你白等了,真对不起!”
“你到哪儿去啦?我一直在你们楼下等到10点钟,你都没回来!”洪钧若无其事地说。
“一个老同学来找我,有点急事。”肖雪诡黠地笑了笑。
“老同学?男的还是女的?”洪钧显得漫不经心。
“你咋这样?”肖雪瞪圆了眼睛。
“我……”洪钧有些不知所措。
正在这时,上课铃响了,他们匆匆向教室走去。快到门口时,洪钧急忙说了一句,“晚上见!”
晚饭后,洪钧又来到花园的假山下。他也觉得自己上午的表现有失风度,便准备好一大堆自我批评的话语。
6点半整,洪钧看到肖雪急匆匆地从那条小路走来。此时,他的心里已然没有任何怨气,他愿意接受肖雪给他的任何解释,便迎上前去,满脸笑容地说:“你今天很准时!”
“不过,我马上就得走。”肖雪说话很急,还看了一下手表,“我怕你又等我,所以来告诉你一声。”说着,她转身就要走。
“你上哪儿去?”洪钧又乱了方寸。
“别担心,我明天再告诉你!”肖雪几乎是小跑着走了。
洪钧觉得百无聊赖,本来想去政法大学找同学聊天,结果却在学校门口看到了等人的肖雪,然后又鬼使神差地跟踪到紫竹院,看到了令他刻骨铭心的一幕。
经历了人生第一次醉酒之后,洪钧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他的腿还有些发软,他的头还有些晕眩,但是他挣扎着去水房用凉水洗了把脸,他觉得大脑清醒多了。同学说要去给他买饭,他谢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食道里仍然有什么东西在涌动。他喝了点开水。
他记得肖雪曾说过今晚还跟他约会之类的话,便决定再到那小花园去一次——当然是最后一次。他拿出电动剃须刀,坐在床边,对着一面小镜子把脸上那本不算重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又拿出一把梳子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经过这一天一夜的磨难,他觉得自己已经解脱了。他想好了要对肖雪说的话。他决定自己这次一定要表现得“特绅士”。他穿好衣服,又擦去皮鞋上的尘土,看了看手表——已经6点30分了。他微笑了一下,心想,这是他在与肖雪的约会中第一次迟到,或者说,第一次这么从容。
当他来到小花园时,肖雪已经在那假山下等候他了。见他来了,肖雪迎上前,关切地问:“你怎么了?今天上午也没去上课。你的脸色儿咋这么白?病了?”
洪钧避开肖雪的目光,看着旁边树枝上那刚刚伸展开的嫩叶,用异常平静的语调说道:“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当然,回不回答是你的权利。”
“啥问题?”肖雪用诧异的目光看着洪钧。
“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洪钧的目光从肖雪的头顶越过。
“去看了一个同学。”肖雪的声音有些犹豫。
“同学?还是前天晚上来找你的那个同学?”洪钧的目光终于落在了肖雪的脸上。
“不,不,是个……女同学。她病了……”这次是肖雪避开了洪钧的目光。
“算了,肖雪。你不会撒谎。其实,也没有必要。”洪钧的嘴角留下一丝轻蔑的微笑。
“我哪儿撒谎啦?”肖雪只能被动地防守。
“你能告诉我那个男的是谁吗?”洪钧毫不留情地乘胜追击。
“哪个男的?”肖雪的嘴只是本能地启动了一下。
“就是在——”洪钧犹豫了一下,没有讲出“紫竹院”三个字——“前天下午到宿舍去找你的那个男的。”
“他呀,噢,他是我原来在哈尔滨的一个同学。你还在为前天晚上的事生气啊?你可真是的!”肖雪终于找到了反击的机会。
“不,一切都过去了。”说到此,洪钧停顿了一下,然后郑重地背诵了俄罗斯诗人普希金那首名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的诗句——“‘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记忆。’肖雪,一切都过去了,我将会永远记住你带给我的美好时光。再见,祝你们幸福!”
洪钧故意把“你们”两个字说得很重,然后一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听见肖雪在后面叫他——“洪钧!”
……
那是火车的汽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