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浮影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仁木悦子 本章:六、浮影

    我们并没有再去一趟露娜洋裁店的必要。但是在去车站的路上通过店前的路是条快捷方式。

    我们来到可以看得到露娜之时,哥哥突然拍我的肩膀说:

    “悦子,妳看!那边。”

    有个大块头的男人推开店的玻璃门快速地走出来。有张黝黑的脸、浓眉——啊,一定是砧警官。

    “一定是来向音子夫人间一些事情。”

    我跟哥哥说。

    警官弯着宽阔的肩膀,边沉思边走着,我和哥哥沉默地跟在后面,过了店门前,在下一个转弯,哥哥加快脚步靠近警官,因为听到脚步声,警官回头看,一看是哥哥,不客气地说:

    “啊,是你呀!”

    这人的不客气,今天也不是第一次。

    “妳没上学啊?”

    “现在是放秋天的温书假。”

    我回答说,我不知砧警官是不是一位能干的刑事,但对于他常无视于我的存在而只跟哥哥说话这一点,我实在非常讨厌。哥哥问:

    “那事件解决了吗?”

    警官痛苦地摇着头。

    “有犯人的线索吗?”

    “没有。钱和贵重物品都完好如初,所以并不是窃盗,此外我也不认为是色情狂所干的勾当,无论是怨恨或其它理由,我想是与被害者熟识的人所干的事。但有一点不明白的是那女人为什么会去明知主人不在家的屋子里去?而且是晚上。”

    “你确定是晚上吗?你不认为是白天就去了那房子吗?”

    “根据近越常夫家的欧巴桑的申述,她昨天下午四点左右做完全部家事关好门窗后就回家了。普通时候会稍晚一点才回家,但星期二主人不在,不需要准备晚餐,所以就早一点回家,因此至少了解一件事实,至少下午四点以前,内海房子还没出现在那房子内。”

    “内海夫人和近越先生已交往很久了吗?”

    “听说是四个月前开始的,她和近越的太太是校友,所以以前多少知道这个人,但真正亲密交往还是今年夏天才开始的事。”

    “原来如此,所以近越夫妇才大吵一顿,四个月前完全分居了。”

    “我不太清楚,昨晚你也在场时,近越说是因为工作上的方便才分居的。”

    哥哥苦笑。

    “这类事情用常识判断就知道了吧,况且音子太太三个月前开始饲养一只大狗,因为一个女人单身生活,所以担心会有危险。”

    “狗,她没跟我说到这些话啊!”

    “但,近越的不在场证明呢?”

    “似乎可以成立。火车站前名叫‘筑前’的烤肉店的主人证明了近越于问题时刻里在自己的店里。”

    “稍等一下,推定死亡时刻是几点?”

    “被害者打电话给令妹时是晚上八点十六分之后,换句说,我想一定是八点十八分至八点二十分之间。你们赶到时尸体已冷却,所以应该不会是八点二十分以后。不过这是在完全信赖你妹妹的证言之下所做的推定时刻。”

    “责任重大啊!悦子,没关系吧!”

    “没关系。我的表一星期只慢一分半钟。但,解剖的结果和八点二十分一致吗?”

    “解剖的结果还没出来,所以不知道,但从各种情况来考虑,这时刻应可认为是妥当的。况且这件事件,依据解剖的推定,也不能说是非常正确。其理由或许你们也注意到了。犯罪现场的书房里开着暖炉,而且是放在尸体的正后方。尸体放在温度高的地方时,会比普通时候更早呈现死后僵硬,所以很难推定死亡时刻。”

    “是啊!那房间的热度真会闷死人!是欧巴桑将暖炉打开的吗?”

    “不是。那位欧巴桑说自己回家之时绝对没打开暖炉,而且入秋以来都还没用过暖炉。”

    “那么,是那犯人为了弄乱死亡时刻而做的啰?砧警官。”

    “我猜一定是这样。犯人还做了另一项破坏犯罪时刻的事。”

    “那是什么呢?”

    此时哥哥的喉咙深处因吞下唾液而出声,砧警官瞪着大眼看着哥哥。

    “你想是什么呢?仁木雄太郎先生你是比谁都先到现场的难道你会看漏了吗?”

    “是座钟吗?正方形的。”

    “是的。你看到的时候,那个钟是什么样子?”

    “掉在桌子底下的地板上,好像是被害者要倒下时碰到桌子,在那一刹那掉下的。而字盘上的玻璃破裂,指针停在八点五分。”

    “是这样吗?犯人为了掩饰行凶的时刻,胡乱地把指针往回拨,而后敲打地板的。”

    “你怎么知道的?”

    “理由有二。第一、假设是八点五分行凶的话,被害者就不可能在八点十六分打电话给你。退一步假设,打电话的不是被害者内海房子本人,而是有人模仿她的声音……”

    “模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声音能模仿,那叫声所表现的恐怖感绝对假不了。即使是多么有名的演员也无法发出那种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知道了、知道了,小姐,我只是假设而已,我断定被害者不是在八点五分被杀,事实上还另有依据。”

    “另有依据?”

    “是这样的。假设那时钟是在被害者倒下时落下自然停止的话,行凶的时间也不是八点五分,而应是七点三十五分,因为,近越这个人有将时钟拨快三十分钟的习惯,因为他主张所有的事情都比他人快三十分钟,所以那座钟也拨快三十分钟。”

    “哦?昨天也这样吗?”

    “是的,昨天也和往常一样将时钟拨快三十分,就这点,欧巴桑也证明没错。因此,假设犯人没有在时钟上动手脚的话,正确的行凶时间应是七点三十五分。但是却有证据可以证明七点三十五分以后被害者还活着。”

    “那是怎么一回事?”

    “昨晚七点四十五分左右,附近的蔬菜店的老板娘经过那房子,而且从书房的窗户看到内海房子,这女人平时常在近越家进进出出,所以认识内海房子,是个非常利落的女人而且所叙述的事情非常清楚,因此我认为她的证言可以探信,关于时间方面也很清楚的说出七时四十五分,并不是说特别戴有手表,而是刚好此时听到附近私营铁路电车行走的声音,或许你也知道,新宿、汤本之间的电车是中途不停站,而且是边走边鸣声,而下行列车经过自己住家附近时是七点四十五左右,实际调查看看也应是如此,普通的电车都一样且经常经过,所以不能成为时间的证明,但这种电车的声音很特别,所以这女人下意识的就注意到时间,因此应可以采信。此外,依据这女人的叙述,昨晚七点四十五左右经过杂木林要去办事的途中,经过了近越家的侧面,那时书房里点着灯,从窗户里看到内海房子的侧面而且也听到讲话声。”

    “讲话声?还有谁在场吗?”

    “是的。另一个人站在窗户旁边,因为逆着光线所以只看到黑色轮廓,但确定是男的。内海房子面向窗户坐在椅子上对另外一个人用很强烈的口气不知在说些什么。”

    “强烈的语气?——是不是吵架?”

    “这不太清楚。或许是吵架一也或许是傲慢的声音。蔬菜店的老板娘是这么说‘摆出一副高傲的笑脸’,所以与其说是吵架,倒不如说是在向对方夸耀些什么。本来,房子这女人对谁都是这种讲话态度,尤其对男人更是如此。”

    “砧警官,你是不是认为那男人是犯人?”

    “是这么想的,但至今还不能断定。因为犯人也可能是女性。昨晚在那房子里毫无疑问地除了被害者之外,至少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是从烟蒂来推测的吧!”

    “你看见了书桌上的烟灰缸了吧,仁木先生。”

    “看见了。”

    “是什么样子?”

    “烟蒂堆得满满的,全部都沾有口红,但很明显有二种颜色,所以知道,有两位女性,而吸法较为奢侈的我想可能是被害者……”

    “是的,沾有玫瑰色口红的烟蒂是‘渴望’牌的,而掉落在尸体旁边的也是这种牌子。你是否知道那女人除了‘渴望’牌以外什么都不抽。另一种是‘和平’牌,抽得短短的,是一种非常吝啬的抽法。房子的主人近越先生抽的是和平牌,所以昨天中午那烟灰缸放满了和平牌的烟灰蒂,但欧巴桑说在回家之前烟灰缸已清理干净。因此从沾有口红这一点来看,应不是近越先生抽的烟蒂,另一种和被害者的口红有明显的差异,是一种较鲜亮的颜色。因此昨晚那房子里,除了被害者之外至少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是的。”

    “此外还有一点事实,昨晚附近的高中生看到两个女人从那房子里出来。因为天色已暗,看不清楚服装和脸,但不是穿长裤而是穿裙子,所以绝对是女性。说是身材高的那一位拉着矮的那一位走出来。”

    “那高中生没听到她们的讲话声吗?”

    “只有听到她们拚命在讲话的声音,似乎是用很严厉的声音在骂着。即高个子一边骂矮个子,一边拉着她不知往那里去,但这少年的话不太可靠,时间也不太清楚,约是八点至八点半。”

    “这雨人之中不太可能有内海夫人,哥!”

    我脱口而出:。

    “不能说是不可能。假设其中一人是内海夫人的话,一定是高个子的那一位。如此一来问题是她是从那里打电话的。是离开房子后再回书房打电话的?还是在别的地方打电话的?——但,砧警官。”

    “什么?”

    “那女人在书房被杀这事是不容怀疑的吧,有在他处被杀而后运来的可能性吗……”

    “那绝对不可能。由那血喷溅的样子来看,被害者是被文镇所击倒这事情是错不了的专实。”

    “悦子说,内海夫人叫着‘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来的?’,此时突然有人出现,若把那人推断是犯人也可理所当然的。”

    “是啊!但是,那个人是蔬菜店老板娘所看到的男人,或高中生所看到的女人,或是全然不知道的第三者——”

    砧警官曲弯着嘴唇哺哺地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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