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人说你杀了一条狗。你气色很糟。想喝杯咖啡吗?”路易丝·门罗。路易丝·门罗指着马路对面正对着法院的皇家博物馆,冲他咧嘴笑着。
“与敌人亲善?”
“那里有家不错的咖啡厅。”她说。
她拾掇得很像样子——黑色套装,白色衬衫,高跟鞋。
她昨天穿的是t恤、牛仔裤和一件绒面革夹克。
他觉得她穿牛仔裤最好看,不过这套西装很漂亮。
她的脚踝很美,他哥哥要是看到,会说“像在车床上转出来的”。杰克森可算是个脚踝控。女人身上的每个部分他都喜欢,不过他格外钟情于漂亮的脚踝。对路易丝·门罗的脚踝浮想联翩可不太好,这种行为自然来自那个坏杰克森,那个潜伏在他头脑中的邪恶替身。好杰克森,坏杰克森。
这两个家伙这些天真是打斗正酣。杰克森不愿去想,要是坏杰克森打赢了会怎么样。杰基尔博士最终战胜海德先生了吗?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呢?他不知道,他没看过那本书,只看过那部电影《玛丽·赖利》,其实也只是看过一半,当时看的是录像带(乔茜选的),因为之前吃了披萨,看到一半他就在沙发上呼呼睡去了。
“那条狗不是我杀的,”杰克森说,“它刚好死了。也许所有人都不这么认为,不过狗确实是会因为自然原因死亡的。我想你还没找到她吧?那个死了的女孩?”
“没有,抱歉。”还没有这个回答会更合适一些。她说“抱歉”,就好像是他在求他们找那个死去的女孩,可这本就是警方应当处理的案件。杰克森猛然间瞥见了特伦斯·史密斯,他将电话紧贴在自己耳边,正走出法院的大门。
“嗨,你。”杰克森叫道,跳起来就要跟上他。路易丝·门罗拉住他的衣袖,将他拽了回来,说:“安静点,老虎,你不想再回法庭受审吧。”特伦斯·史密斯伸出两根手指向他致意,然后钻进了一辆出租车。
“谎话连篇的杂种。”杰克森嘀咕着。
“大家都这么说。”
“所以你虽然是无辜的,但还是认罪了?”路易丝·门罗沉思着问道,她面前放着一杯牛奶咖啡,而杰克森则像喝药一样灌下了三人份的浓咖啡。
“你肯定是个天主教徒。”
“我母亲是爱尔兰人,”杰克森说,“她非常虔诚。我让她很失望。”
“我是天主教徒,又是苏格兰人,这简直是厄运成双——天主教徒已经够糟的了,还老是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那你让你母亲失望吗?”杰克森问道。
“不。她让我很失望。”
“认罪似乎更容易一些。”
“合情合理啊,布罗迪先生,因为你是来自颠三倒四国的吧?”布罗迪先生,朱莉娅以前就是这么称呼他的,那时候他们才刚认识,这种叫法赋予他的姓氏以一种私密而充满挑逗意味的感觉,好像他是摄政时期浪漫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现在她会直接叫他“杰克森”,老夫老妻似的。
“我只是觉得这样会快一点,要是提出无罪申诉,就要启动庭审程序,我还得找个律师,有许多繁杂的手续,那就不是一次出庭可以解决的了。而且我没有目击证人,对方受了伤,而我在被指控的时候根本没有提过自己的伤。”他抬起手来给她看,原本还要掀起衬衣展示下那些青紫的“战利品”,可是博物馆高雅的氛围让他放弃了后者。
“我的持剑手。”他抱憾地说。
“他踩你的手了?”她说,“是你倒在地上的时候踩的?你还不申诉你是自卫?你这傻子。”
“有人这么说过我了。”
“你从前是个警察,一贯表现良好,这是你第一次犯法。”
“我弃明投暗了。”
“为什么?”
“我想知道那边什么样。”
“什么样?”
“暗得很。”两肋疼痛得让他眯起了眼睛,他龇牙咧嘴地叹了口气。他不想再说这件事了。
“费我思呢,”他说,“查到什么没有?”
“我昨天让杰茜卡跟进这条线了。电话号码簿里没有这家公司的条目——”
“想不到,想不到。”
“企业登记所那边也没有什么线索,这家公司既没有电子邮箱地址,也没有网页,互联网上能找到的叫费我思的商家倒是成百上千,做的生意从代人遛狗服务到提供露骨的色情作品,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不过没有哪家可以明确看出是设在爱丁堡本地的。分区特别职务队的人说,他们连叫费我思的桑拿浴房都没听说过,叫这个名的膝上舞俱乐部也是一样闻所未闻。”
“你们应该去找那种粉红卡片,到电话亭、公共厕所、酒吧、俱乐部,这些地方去找。”杰克森开始体验到一种久违的感觉,有一刻他并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感觉,可是后来他明白了,那是办案的感觉,想尽办法将断裂的线索连起来,想尽办法让连起来的线索通向一个答案,这些足以让人精神亢奋。(跟我说实话,杰克森,你觉得自己没有阳刚之气吧。)“你们找街妓问过吗?”她说:“我知道你开始转动警察的触角了,把它们收起来吧。”她的嘴唇被她咬出血过,他看到那上面有个伤疤,看来她是经常咬嘴唇的。她看起来自制力那么好,可是这种让自己出点血的行为表明她可能患有多种导致行为异常的神经官能症。他想到了吃自己尾巴的蛇,大口大口地把自己吞吃掉。他不知道她来法院做什么。他没有问,他只是说:“昨晚袭击我的那个人,特伦斯·史密斯,你也可以叫他本田男,他跟昨天的一起道路暴力事件有关。他是个躁狂的疯子,完全无法无天,会让你想到北欧的狂暴武士。”
“你看到了吗?你是做什么的呀,难道是职业目击证人吗,四处游荡寻找罪案现场?”
“不是,我是被诅咒了。”她笑着说:“谁诅咒你了?”他说:“我想是我自己吧。”因为他就是个傻子。她笑起来像变了个人似的。
“我看到他在大街上拿着根棒球球棒要打一个人,而几小时之后,这家伙又想要对我不利,他威胁我,让我对自己看到的事情守口如瓶。他知道我的名字,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那你是那次道路暴力事件唯一的目击者吗?”
“不是,”杰克森说,“有好几十人都看到了。他没看到我,照道理说他应该去找那个插手阻止了他的人才对——有个人把公文包扔到他身上了。说不定他也已经警告过那个人了。”
“说不定他就是想行凶打劫,没别的,威胁之类的都是你联想到的。”
“联想?”她一直那么专注地听着,他还以为她是相信他的。他一下子觉得灰心丧气了。
“看看现有的证据吧,”她说,“你说你目击了一场道路暴力事件,那次事件的所谓行凶者后来袭击了你,可事实是你自己对袭击对方的指控已经认罪了;你说你发现了一具死尸,可是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死尸的存在。你是个百万富翁,可你到处闲逛,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出现,给自己找麻烦。我们得承认,杰克森,证据对你很不利。”他的名字意外地从她口里出现,这比她提到他的经济状况更让他惊讶,不过他马上想到,她肯定调查过他的背景了。她可不是个傻子,而他则是头上有罪名,身上有淤青。他说:“你的嘴唇上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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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