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凯特·阿特金森 本章:第四十二章

    杰克森拼命克制住自己想要打哈欠的冲动。镜篷里空气混浊,热得够呛。具有反讽意义的解构浪漫主义作品,台上那个正在介绍几位作家的形容枯槁的女人说,她的话好像并不是专门说给面前的观众听的。杰克森不知道她说的这是什么意思。她穿着一件低领上衣,从裸露的皮肤中可以看到那嶙峋的胸骨,而衣服包着的两只干瘪的乳房则无力地悬垂着。来人带这女人去好好吃一顿吧,杰克森心想。他脸上还是面无表情的样子,脑海中却浮想联翩地显现出朱莉娅双乳的模样,这对乳房他近来少有机会看到。路易丝·门罗的乳房要小得多了,这一点不用看到她光着身子的样子也能知道。不过至少她还是有的,这毫无疑问。他不应该去想路易丝·门罗光着身子的样子。

    他感到一种仿佛与有夫之妇通奸而产生的内疚情绪深深地刺伤了他。彻头彻尾的坏家伙。

    然后,他注意到,这里那种看起来好像不用上班的人就更多了,国家的经济怎能不垮塌呢?还有谁是真正在工作的呢?那些被剥夺权利的外国人——名叫玛丽尤特和索菲娅的女孩。还有电脑怪杰们,成百上千脸上长着粉刺、从来没有见过阳光的男孩子,开在金融区的旅馆套间,那些卖橘子的人,也就这些了。当然,还有紧急情况救援单位,这些部门是从不休息的。他不知道朱莉娅今天会做些什么。他态度谨慎地看了一眼手表,也许她正跟某个人吃午饭。演戏不算是真正的工作,从任何角度来说都不是。

    马丁显然应该躺在一间拉上窗帘的房间里听听舒缓的音乐,可是他歇斯底里地坚持要来书展,虽然今天的活动在杰克森看来好像无关紧要。有位记者想要采访马丁,杰克森同他小声交流了几句。

    “再议。”杰克森对那个人说,其实他并不想表现得这样不近人情。他今天实在没有心情同别人纠缠。

    从星期二开始,马丁身上似乎发生了许多事。

    当然杰克森身上也发生了许多事,不过马丁可是平白无故地获得霉运的眷顾的。

    “我把笔记本电脑朝开本田车的人扔过去之后,电脑就没了。”杰克森在夏洛特广场的书展会场里同马丁碰面的时候,他急促地说。

    他似乎有些精神错乱了。当然,各种各样的精神错乱也多得很。杰克森不是很肯定马丁是否属于精神错乱的第二种类型,不过马丁看来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或许有点太过条理分明了,这让杰克森感到有那么点嫌恶。

    “因为医院方面担心开标致车的人可能存在脑震荡的情况,所以我到旅馆里跟他待了一个晚上。他的名字是保罗·布拉德利,可是事实证明:这根本不是他的名字,因为根本没有这个人。他并不存在。可是他确实存在的呀,你看到他了,不是吗?他有把枪,一把韦林。可接下来我失去了知觉,我觉得是他给我下了药,然后他偷了我的钱包。我根本不介意这个,可是我救过他的命啊。”

    “一把韦林?”杰克森问道。马丁怎么会懂枪支的?还知道韦林呢,看在上帝的分上。

    “然后有人闯进了我的办公室,嗳,不是闯进,没有强行闯入的迹象,不过地板上有张糖纸——”

    “一张糖纸?”

    “我不吃糖的!而且现在发现保罗·布拉德利根本就不存在!可他是我的不在场证人啊。”

    “不在场证人?”

    “发生了一桩谋杀案。”

    “谋杀案?”杰克森得修正一下自己刚才的观点:也许这就是精神错乱的第二种类型。

    “有人在我家里被谋杀了!理查德·莫特,一个滑稽演员,然后他给我打了电话。”

    “等等!理查德·莫特在你家里被谋杀了?”

    “是的。然后他给我打了电话。”

    “嗯,你说过了。”马丁知道真实和虚构之间的区别吗?别忘了他可是个作家。

    “不是他打的,我知道不是他。凶手肯定拿走了他的手机——他的手机已经找不到了——然后他用那个手机给我打了电话。”

    “为什么打?”

    “我不知道!”

    “好了,好了,冷静点。”杰克森叹了口气。

    你跟别人说了六个字而已(你有什么事吗?),好像你把灵魂都抵押给他了。

    尽管马丁的话句句听来都是匪夷所思,不过他的故事还是有点可信度的。再说杰克森有资格去说别人吗?他不是还想救一具落水的死尸,他不是用自己意念的力量杀死了一条狗吗?杰克森不知道马丁是不是还跟他母亲住在一起。并不是说这有什么不好,杰克森就会非常愿意跟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实在太过短暂了。不,马丁不跟他母亲住在一起,他跟理查德·莫特住在一起,不是吗?“不是住在一起,”马丁纠正他的说法,“他只是因为过来参加艺术节,要在我这里住一段时间。实际上,我根本就不认识他。我甚至都不喜欢他。如果杀死他的凶手下一个要杀的是我,那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些告诉警方,马丁。”

    “不!”

    “把你的手机交给他们,他们就能想办法查出那通来电是怎么回事了。”

    “不!”他们这帮人还挺爱吵。不管是杜格尔·塔维特,还是E.M.沃森,他都从来没有听说过。说起来,在昨天傍晚之前,他连亚历克斯·布莱克也没有听说过。到书展来的路上,他拐到一家书店里待了一会,在书店的咖啡吧里把亚历克斯·布莱克的一本小说粗粗地翻了一遍。小说里反映的是某种反乌托邦的英国社会,无关宏旨但又无伤大雅,贵族和猎场看守人充斥在纸间——可是这些人好像都没有性生活(这一点跟马丁给人的中性感觉是吻合的)。谋杀似乎荒谬地成了某种清白无碍的日常事务,随之而来的也不过是些并不怎么讨人嫌的尸体,这就像是星期天晚间档的电视节目情节,可以在泡着热水澡,喝着一大杯热可可的时候轻松享用。农奴们并没有揭竿而起,他们在枷锁中怡然自得,满心欢喜,而散发着陈腐气息的特权阶级也并未毁掉尼娜·赖利那充满原野气息而又温和有礼的心境。

    “别去那儿,赖利小姐,”她那个男仆说,“那可不是一个可爱的年轻姑娘应该看的东西。”尼娜·赖利有个助手,他们这些人不都有助手吗?蝙蝠侠身边的罗宾。我发现了一个重要情况,伯蒂。我必须见你。有个叫伯特的人曾经是他哥哥弗朗西斯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是焊工,都喜欢玩橄榄球。在弗朗西斯的葬礼上,伯特悲痛得难以自持(对于哥哥的葬礼,杰克森能记起的也只有这个了),他站在墓穴边哭泣,喉头哽咽着,那种男性化的笨拙的抽泣样子,这个壮汉大概自从断奶之后就从来没哭过。弗朗西斯是自杀的,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杰克森现在觉得这就是他哥哥会做的事。

    “你这个笨蛋,该死的杂种,弗朗西斯。”伯特冲着正被抬入墓穴的棺材愤然喊道,接着就有两个人生拉硬拽地把他从墓口拉开了。别人叫弗朗西斯向来都是叫他的全名,他从来不是“弗兰克”或者“弗兰”。

    他因此具有了某种尊严,这种尊严他这一生可能都从来不曾真正得到过。

    他姐姐的葬礼没有给杰克森留下任何记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参加,那时他正跟一个邻居待在一起。贾德太太。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到贾德太太了,同样久违了的还有她家房后会客厅里那加了厚软垫的剪绒毯的煤烟味,她嘴里那颗为她稍稍添上些吉普赛的浪荡风致的装在上颚犬齿位置的金牙,虽说这个跟煤矿结下终身不解之缘的人(父亲是矿工,丈夫是矿工,儿子也是矿工)其实处处都循规蹈矩。杰克森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去参加尼亚姆的葬礼了(他还记得他当时穿着的那套黑西装,那种廉价的毛毡面料,这套西装他之前从未见过,之后也再没看到),可是真到了要走的时候,他却怎么也迈不动步子,听到他父亲说,“该走了,儿子,”他只是默默无言地摇着头。弗朗西斯粗声粗气地说,“来吧,杰克森,要是你不去跟她好好说声再见,你会后悔的。”可是杰克森对于没去参加那个可怕的葬礼从来没有后悔过。不过弗兰西斯说得没错,他也从来没有跟尼亚姆真正说过再见。

    那年他十二岁,还从来没有穿过西装,再次穿上西装也是好多年以后了(弗朗西斯的葬礼看来并未重要到要穿西装的地步),他对葬礼那天所有的记忆,就是穿着向其他人借来的并不合身的西装,坐在贾德太太家厨房里的小桌边上,一边吃着鸟眼牌的鸡肉馅饼,一边喝着甜茶,瞧见那桌子上铺着的塑料桌布斑斑点点都是烟灰烫出的印子。记住的竟都是这样的事,真是奇怪。

    伯蒂,这不是意外,这是谋杀!

    他本以为咖啡吧里会有人走到他面前,带着轻蔑的嗤笑问他是打算把这本书买下来呢,还是准备坐在这里看上一整天的免费书,不过他后来发现,根本没人会管这事,只要他乐意,他真可以一整天都坐在那里,在一杯难以下咽的牛奶咖啡和一块更难下咽的蓝莓松饼陪伴之下,不用付一个子儿就将亚历克斯·布莱克的全部作品看个遍。没有人工作,所以书也是免费的。

    杰克森不大看小说,几乎从来不看,也就在度假的时候会偶尔翻翻谍战或是惊悚类的作品。

    他更喜欢真实的故事,看真实的故事会让他觉得自己是在获取知识,即使他看完就忘个精光。他其实并不觉得小说有什么意义,但是他不会四处去说,因为那样别人会觉得你是个下里巴人。也许他就是下里巴人。朱莉娅非常爱看小说,她手边永远有本阅读正酣的小说,不过说起来,她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是建立在这样那样的虚构故事的基础上,而他的整个职业生涯却都是建立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

    他对艺术同样不在行。印象派所有那些模糊的图像都无法激起他一点共鸣,他曾经看着那些无穷无尽的睡莲,然后心里想着,这有什么意义呢?而宗教画则让他感觉像是置身天主教堂。他喜欢具象派美术,那种能够告诉别人某件事的画。

    他喜欢维米尔,所有那些冷静超然的室内场景表现的都是他所能触及到的生活琐事,永远定格住了的某个时刻,要知道生活并不是圣母玛利亚的传奇经历,也不是无休无止的睡莲,生活是细碎的平庸——手捧罐子倒着牛奶的女人,坐在厨房桌边吃着鸡肉馅饼的男孩。

    很明显,塔维特是个傲慢无礼的讨厌鬼,而E.M.沃森(这算是个什么名字)简直就是怪胎:她或者是个身材奇差的女人,或者就是个穿着女人衣服的男人。异装癖总是让杰克森搞不懂。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穿戴过一样女性的衣物,除了有次和朱莉娅出去散步,问她借了条羊绒围巾来戴,结果那天下午他就被颈上那种软绵绵的感觉和那股香水味弄得叫苦不迭。马丁似乎对E.M.沃森向他暗送的秋波毫无所知,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这家伙确实给人一种禁欲的感觉,他让杰克森想起牧师或是修士的形象。E.M.——尤斯塔西娅·玛格丽特,还是爱德华·马尔科姆呢?不管她叫什么,这位E.M.就别再对马丁白费心思了。在“签售帐篷”里(刚开始,他把名字看成了“唱歌帐篷”,这让他觉得既惊奇又困惑),杰克森像个秘密行动人员那样站在马丁身后,他不禁觉得自己有点滑稽。整个书展就是帐篷大集会,这有那么点让他想起军队的营地。突然间,他记起了昨晚大帐篷里的气味,那种帆布盖在草地上的熟悉的气味。疯狂的俄罗斯女孩,像个女土匪头子,她的匕首抵着他的咽喉。

    每当下一个等待签名的读者走向马丁的时候,他那抬起来看着对方的脸总是透着几分紧张,就好像他觉得那个要来杀他的陌生人马上就会出现似的。杰克森不明白,如果他那么不放心自己的安全,又为什么要来参加活动呢。

    “我不会躲起来的,”马丁说,“人必须正视自己所惧怕的。”按照杰克森的经验,通常来说,人最好还是避开自己最为惧怕的事情。有的时候,真是不知进退非真勇啊。

    “可是与此同时,你又担心某些人会找到你?那个偷了理查德·莫特手机的人,那个闯进你的办公室的人?”

    “不对,要来找我的不是某个人,”马丁说,“要来找我的是囊括万有的公理。”

    “囊括万有的公理?”马丁说得这好像是个人似的,启示录的四名骑手的护驾者。

    “我曾经犯过罪,”马丁说,“现在是时候要惩罚我了。以眼还眼。”杰克森很想说些让他振作起来的话。

    “得啦,马丁,甘地是不是这么说过,‘你也以眼还眼,我也以眼还眼,那世界人民都瞎了’?”

    不管怎么说,应该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八十年代核裁军运动某次示威游行,他在维持治安的时候看到队伍里有人穿的t恤上就印着这行字。去年在朱莉娅的劝说下,他参加了一次反战游行。由此可见,他的生活发生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很抱歉,”马丁说,“你来帮我的忙真是太好了。”杰克森并不介意,保护马丁这份差事具备一份工作该有的所有必要条件,他终于可以做些什么,而不用成天无所事事了(尽管这份差事做起来似乎同无所事事没什么差别)。近身的一对一保护其实并不是他所擅长的,不过他年轻的时候学习过保镖的细则,知道其中的要领。

    “有我在,没人敢把你怎么样,马丁。”他请他放宽心。这种话只有电影里的人才说,不过马丁听了似乎觉得很满意。

    杰克森不知道马丁犯过什么“罪”。在公交车靠站点停车吗?写那些胡说八道的小说吗?马丁做得很好,彬彬有礼地签名然后微笑。

    杰克森朝他竖起了大拇指以示鼓励。接着他转回身来,发现她就站在他身边。

    “老天啊,”他低声说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吓人?”他开始找那把匕首——没看到并不代表它就不在她身上。在前世里,在上一个王朝的统治下,他觉得她会是个间谍(或者,很可能是个刺客)。

    也许今世里的她也是。

    “好吧,疯狂的俄罗斯女孩,”他说,“你怎么样?”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一句话也不说就将一张照片递到他手里。

    照片里是一个背对海堤站着的女孩,不知是在哪里拍的。

    “圣安德鲁斯一日游。”疯狂的俄罗斯女孩说。

    他不能老是这么叫她。她说过——她说了什么呀?找乔乔。这好像不太可能。那是妓女的名字。

    “你的真名是什么?”他问她。对杰克森来说,真名向来是很重要的。我的名字叫杰克森·布罗迪。

    她耸了耸肩,说道:“塔蒂亚娜。也不是什么秘密。”

    “塔蒂亚娜?”杰克森不知道这名字是否与“提泰妮娅”同源。他看过朱莉娅在某个戏剧学校排演的《仲夏夜之梦》中饰演仙后的剧照,她光着脚,几乎赤身裸体,她那蓬乱到惊人程度的头发披散着,头上戴着花环。一个野姑娘。但愿他当时就能认识她。

    “对,塔蒂亚娜。”

    “那照片里的女孩呢?”

    “莉娜。她二十五岁。”照片里阳光明媚,女孩的头发被风吹得四散飘动,小小的十字架在她耳垂上依稀可见。他的美人鱼。她看起来同塔蒂亚娜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她的眼神要柔和得多。

    “所有人都说我们像姐妹俩。”塔蒂亚娜说。

    塔蒂亚娜不会使用过去时态,杰克森注意到,那个死去的女孩因此继续留在了已不再属于她的现在里。他想到了自己以前工作的时候看到过的所有那些死去女孩的照片,忧郁又像沉重的铅块那样在他心里往下坠。

    乔茜有好几本相册的照片,里面记录了玛莉自从出世以来的成长历程。有一天他们都将回归尘土,或许之后会有某个人找到一本相册,从跳蚤市场或者汽车后备箱集市或者将来可能会有的任何其他市场里,然后这个人也同样会为这段已经消逝的不为人知的生命感到伤悲。

    塔蒂亚娜用自己尖锐的肘部在他受伤的肋部撞了一下,发着嘶嘶声说道:“当心点。”

    “十字架耳环是怎么回事?”他问。

    “她在首饰店里买来的,圣詹姆斯广场的首饰店。一对给自己,一对给我——是礼物。她信教。好人。碰上了坏人。”她点起一根烟,望向远处,那样子好像正在看着什么不甚可见的东西。

    “非常好的人。”

    看到那根香烟,穿着书展t恤的男孩子快步向她跑了过来。她只看了他一眼,那孩子就自动停在了二十步以外。

    “我发现了她,”杰克森说,“我发现了你的朋友莉娜,可是后来又找不到她了。”

    “我知道。”她从他手里拿走了那张照片。

    “你昨晚告诉我要少管闲事,”杰克森对她说,“可是现在你却自己跑来了。”

    “女孩子有改变心意的权利。”

    “我的想法是,特伦斯·史密斯想杀你是因为你知道你的朋友莉娜是怎么死的。是他杀了她吗?”塔蒂亚娜把香烟扔到了地上。穿着书展t恤的男孩原本还在她那具有杀伤力的目光的安全距离之外打转,这时候疾步冲过来,捡起了那个还在燃烧着的烟头。他看起来像是那种为了保护其他人会把自己的身体扑到手榴弹上的男孩。

    “特伦斯·史密斯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杰克森问道。

    “他帮坏人做事,坏人法子很多。他们有熟人。”杰克森觉得这话说得实在太不清不楚了。

    “我怎么才能找到他?”

    “我告诉过你了,”她有些生气地说,“真心为您安家。”她向他靠过来,样子有些吓人,两只绿眼睛死死地盯住他。

    “你真笨,布罗迪先生。”

    “把实情告诉我。是特伦斯·史密斯杀死莉娜的吗?”

    “再见。”她说着,朝他挥了挥手。他开始没有意识到,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再要挥手就显得像是在故意挖苦人了。然后她就走了,一闪身消失在了那些热切的爱书者中了。

    杰克森成功地将马丁从E.M.沃森别有企图的魔爪中扯开。

    “她更喜欢别人叫她贝蒂·梅。”马丁小声地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杰克森。

    “是吗?”杰克森说。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

    “你没有车,是吧,马丁?”

    马丁的车停在他家外面的街道上,昨天早上他把它扔在那里了。罪案现场的封锁带把整条私家车道都拦在了里面,能够看到不同级别的警察正从房子里走进走出,有穿制服的,也有便衣。

    杰克森不知道他昨晚在草地公园里逃跑之后,警方是否已经确认了他的身份。很可能没有,不过最好还是离那张疏而不漏的法网远点。马丁肯定跟他是一样的感觉,杰克森刚刚拿起一份地产报,他就拿过来盖住了自己的脸。如果马丁真的接到了杀死理查德·莫特的凶手打来的电话,那么他现在就是知情不报,连带着杰克森也成了他的同犯。想到自己身上居然重复累加起了那么多罪名,杰克森只能长叹一声。

    他想起了穿着粉色制服的玛丽尤特,一个女仆,也是朋友,她在我们负责打扫的一栋房子里发现了一个被人杀死的男人。又是费我思。他们似乎把触角伸到了杰克森去过的所有地方。你说联系吗,我说的就是联系。马丁是怎么知道他们的呢?“都是些和气的女人,”马丁说,“优秀的清洁人员。穿着粉色衣服。”

    “你怎么付钱呢?”

    “当面付现金,给管家。我通常会给她们留点小费。”

    “她们就没人……叫我怎么说呢,马丁?她们就没人提供点特殊服务?”

    “当然没有。不过有个叫安娜的好姑娘提到过要帮我给冰箱除霜。”

    “好的。要我开车吗?”杰克森说,突然间觉得跃跃欲试。马丁的那辆威达一点也不诱人,不过它至少有四个轮子和一台引擎。

    “不,不用,没关系。”马丁礼貌地说,好像他是帮杰克森的忙一样,看在上帝份上。他说着就钻进了驾驶座,发动了车子,那车子像袋鼠一样跳跃了几步之后,终于开起来了。

    “放松离合,马丁。”杰克森喃喃道。他其实没想把这话大声说出来,没有人会喜欢有个不开车的后座司机(在当前的情形下是前座司机)在那儿瞎指挥,至少他的前妻曾经一再地这样提醒过他。如果说女人其实是混迹在人群中、未被识破身份的神的话,那么男人活在这世界上又有什么意义呢?“对不起。”马丁说,他差点擦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快递员。杰克森很想从他手里抢过车子的驾驶权,不过或许还是让这家伙感觉到自己正在掌控着什么才好,尽管这种掌控很糟糕。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顺便问一句?”马丁说。

    “我们要去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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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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