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者和千里眼声称,只要他们处在消失的人——失踪者或者死者——可能留下某些气息的地方,他们超能力的范围就可以得到扩展。同样,据说谋杀者也会怀有无法控制的冲动,想重返死亡现场。星期天的早晨,莫尔斯一直在考虑,谋杀约瑟夫斯的人是否曾经在作案之后回到过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他觉得答案很可能是“回去过”,这是他从星期五晚上开始所能想到的几个积极观点之一。不知为什么,他的头脑已经完全不听使唤。
星期六,他下定决心抛弃调查这个神秘案件的全部念头,这个案子本来就和他毫无关系。他上午又请教了西比尔,但最终决定还是不去因弗内斯。
下午,他在电视机前浪费了两个小时看唐卡斯特的赛马。他感到焦躁无聊——那么多书可以看,那么多唱片可以听——但是他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他到底想要什么?星期天上午他还是无精打采,甚至连《世界新闻报》上的色情图片精选集都不能让他提起兴趣。他阴沉地瘫坐在圈椅里,目光在书架上色彩斑斓的书脊上扫过。波德莱尔的作品可能适合他现在的心情?里王子是怎么说的来着?“富有却无能,年轻却已是老人……”莫尔斯的感觉突然好了很多。真见鬼!
他既不是无能,也没有变老——完全不是!现在应该行动了。
他拨了那个号码,她接了电话。
“喂?”
“罗林森小姐?”
“是我。”
“您可能不记得我了。我——我上星期一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见过您。”
“我记得。”
“我在想——呃——今天早晨去教堂——”
“您是说,我们教堂?”
“是的。”
“您最好现在动身——十点半开始。”
“哦。我知道了。啊——呃——非常感谢。”
“您突然对我们产生了很大兴趣,探长。”
她的口气带着友好的调侃,莫尔斯还想和她说话。
“您知道我去了星期五晚上的音乐会吗?”
“当然。”莫尔斯为这句“当然”感到傻气少年般的欣喜。继续,伙计!“我——呃——后来我没有看到您。其实我没有意识到是您在表演。”
“金色假发很让人吃惊,不是吗?”
“谁的电话?”里面有人叫她。
“什么?”莫尔斯说。
“没事。是我妈妈一问您是谁。”
“哦,我明白。”
“啊,我刚说,您最好赶快走,如果您要——”
“您也去吗?或许我可以帮您——”
“不,今天早晨不去。我母亲的哮喘病又犯了,我不能离开她。”
“哦。”莫尔斯隐藏了自己的失望,愉快地告别,挂上电话的时候说了声“见鬼!”不过,他要去。他不是想见鲁思·罗林森,而是想去感受那里的氛围——寻找那一点点气息。他告诉自己,那个叫罗林森的女人在不在那里都一样。
回想起来,这是他十几年来第一次参加教堂礼拜,莫尔斯觉得这肯定是一次不寻常的体验。
他觉得,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肯定和其他圣公会教堂一样“高跟”。当然,教堂后面没有献金处,讲道坛上也没有宣称教皇无谬误的公告;但好像和天主教堂没有什么区别。
没错,布道是关于圣保罗对贪婪和肉欲的无情谴责,但是整个礼拜仪式还是围绕着弥撒来进行。开头并不是很好,莫尔斯迟到了两分钟,然后不小心坐在了教堂管理员的座位上,这一下子就让那些正跪着忏悔的人们略显尴尬地小声议论起来。幸运的是,后面的位置很有利,他可以和其他人同步站起、坐下、跪地,当然很多画十字和屈膝的动作都是条件反射之外的轻微动作。最让他感兴趣的是祭坛旁边聚集的教堂工作人员,每个人都在尽力完成自己的角色:圣事主持人、执事、副执事、换香人和随从、两位侍祭和四位火把手,指挥他们的是一位面色悲恸的年轻司仪,他的双手平放和道德发表的宗座意见受到圣灵指引,因而永无谬误。英国圣公会没有这种教义。
在身前,摆出永久祈祷的姿势。这几乎像是歌舞表演,每个人都训练有素:俯身、画十字、跪地、起身,动作丝毫不差,莫尔斯觉得踢踏舞团完全应当好好效仿。同样训练有素的教民也能配合这些动作,突然坐下,突然又站起来,时而悲痛地回应。坐在莫尔斯旁边的女士很快发现他是个新手,不断在他鼻子下面猛点礼拜项目的正确页码。
她用尖尖的女高音颂唱圣歌,用语经过精心挑选,每个长音“哦”都变成了颤抖的“唷”;于是,“哦,上帝”都变成了“唷;上帝”。礼拜开始的时候,米克尔约翰在过道里轻快地穿行了三次,向视野里的所有东西泼洒圣水,这位女士每次都祈求万能的上帝洗尽她的罪过,把她变得比雪还要洁白。
但是有件事情对莫尔斯有利——他会唱大多数圣歌,有一阵他觉得自己几乎可以盖过右边的“唷,唷,唷”。而且他还学到了一些东西。从米克尔约翰对本周剩余节目的通知来看,这次弥撒显然比他想象中复杂得多。弥撒仪式好像有三种,“简单”、“高级”和“隆重”;而且,莫尔斯怀疑,如果简单弥撒没有那么精美,如果没有唱诗班——甚至没有风琴手——那么,不幸的劳森从教堂塔楼上面跳下摔得粉身碎骨的时候,默里斯在教堂里会做什么见鬼的事情?可能人们有时候去教堂就是因为想去教堂,但是……不管怎样,很有必要深入调查这些不同种类的弥撒。而且还有别的事情——这件事情很能引起联想。除了莫尔斯自己之外,所有教民都在差点没地方坐的教堂管理员的带领下,平静而坚定地走到祭坛栏杆旁边,领取圣餐面包和葡萄酒,而根据森严的传统,教堂管理员是最后领取圣餐的人。约瑟夫斯以前就是教堂管理员。遇害的那天晚上,他肯定是最后跪在祭坛栏杆旁边的人。约瑟夫斯当晚肯定喝了一点圣酒。而且病理学家说,他的胃里有一些非常可疑的物质。可能吗?约瑟夫斯可能是在圣坛前被下毒的吗?莫尔斯观察了礼拜仪式的最后部分,显然,手里拿着酒杯的圣事主持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结束的时候他可以除掉所有证据。他这样做不需要任何借口,因为这是他工作的一部分:洗涤圣杯,擦干净,然后放在碗柜里等待下次仪式。是的。这样当然比较棘手,毕竟祭坛上站了很多人,就像今天这样,然而约瑟夫斯被害当晚,祭坛上的工作人员肯定要少很多。这件事情也值得调查。不过,还有一个障碍:圣事主持人自己要把圣杯里的残渣喝完,而且还要当着所有教民的面。但是他可能只是假装喝酒,事后把酒倒在洗盘里吧?或者,当时圣杯里可能什么也没剩下……有这么多的可能性……莫尔斯迈出凉爽的教堂,走向阳光照射下的谷物市场,他感到自己的想象飘上了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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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在小说第一章描述的利利普特国,政治力量按照鞋跟高低分为“高跟党”和“低跟党”,其中“高跟党”象征英国圣公会的高教会派。</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