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柯林·德克斯特 本章:第二十八章

    下午一点五分,鲁思还没有回家,罗林森夫人开始感到不安。她怀疑——其实她知道——鲁思在午饭时间去兰道夫酒店已经成为常态,而现在是她提醒自己的女儿好好尽孝道的时候了。不过最后还是单纯的母性本能占上风;一点十分,电台新闻结束、她的女儿还没有出现的时候,这种本能更加强烈了。一点一刻,屋里的沉寂被一阵刺耳而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罗林森夫人伸出颤抖的手拿过话筒,听到来电者表明身份之后,她的心里涌起一阵恐慌。

    “罗林森夫人?我是莫尔斯高级探长。”

    哦,上帝啊!“什么事?”她不假思索地问,“出了什么事?”

    “您还好吧,罗林森夫人?”

    “是的。哦,是的。我——我刚才想……”

    “我向您保证没什么好担心的。”(但是他的声音里没有一点担心吗?)“我只是想和您女儿说两句话,麻烦您了。”

    “她——恐怕她现在不在家。她——”然后罗林森夫人听到了钥匙插进前门的声音,“等一下,探长。”

    鲁思出现在门口,精神饱满地微笑着。

    “喏!你的电话。”鲁思的母亲说道,把话筒推到她手里,然后靠回到轮椅里,一脸责怪的表情。

    “您好?”

    “罗林森小姐?我是莫尔斯。只是例行调查,真的。我们正在尝试把一些小线索拼起来。我希望您好好想一想,如果您还记得,劳森牧师戴不戴眼镜?”

    “是的,他戴。怎么——”

    “他在看书的时候才戴还是一直戴?”

    “他一直都戴眼镜。至少我看到他的时候都是。是金边眼镜。”

    “非常有趣。您——呃——您记不记得一个流浪汉?您知道,以前经常去你们教堂的那个?”

    “是的,我记得他。”鲁思慢慢说道。

    “他戴眼镜吗?”

    “不,我觉得他不戴。”

    “我也是这样想的。很好。啊,我想就是这些。呃——顺便问一句,你最近怎么样?”

    “哦,很好。很好,谢谢。”

    “你还在做你的——呃——慈善工作?我是说,在教堂里?”

    “是的。”

    “星期一和星期三,是吗?”

    “是——的。”这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她第二次被问到这个问题。现在他会问她通常什么时候去那里——她知道会问的。这就好像听到电台的重播一样。

    “通常都是十点左右,是吗?”

    “是的,没错。为什么问这个?”而她又为什么突然感到这样害怕?

    “其实没什么。我只是——呃——我只是想,你知道,我可能哪天再去看看你。”

    “好的,也许哪天。”

    “那么,照顾好自己。”

    他为什么不能照顾她?“好,我会的。”她听到自己这么说。

    “再见。”莫尔斯说。他挂上电话,心不在焉地盯着窗户外面的柏油天井看了好一会儿。她为什么总是对他这样吝啬?她为什么不能偶尔和他调调情?

    “您问了一些非常奇怪的问题。”刘易斯说。

    “也是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莫尔斯颇为傲慢地答道,“你明白,他们发现劳森的时候,他的眼镜在大衣口袋里——一副金边眼镜。完好无缺。”他拍了拍自己面前桌上的莱昂内尔·劳森牧师死亡案的卷宗,“而且罗林森小姐说他一直戴着眼镜。很有趣,嗯?”

    “您是说——您是说莱昂内尔·劳森不是——”

    “恰恰相反,刘易斯。我是说从塔楼上跳下来的就是莱昂内尔·劳森。我对此非常肯定。”

    “我就是不明白。”

    “是吗?好吧,是这样的。跳楼的近视眼都会在跳下去之前把眼镜拿下来,放在口袋里。因此,自杀者脸上任何玻璃的划痕都可以表明这是谋杀而不是自杀。”

    “但是您怎么知道劳森是近视眼?他可能是——”

    “近视眼,远视眼——没什么区别!道理都是一样的。”

    “您说这些是认真的?”

    “再认真不过了。这就像人们在洗澡之前拿下助听器,睡觉之前摘掉假牙一样。”

    “但是我老婆睡觉之前从来不拿掉,长官。”

    “她戴假牙干吗?”

    刘易斯正要抗议这种幼稚逻辑的不公正,但是他看到莫尔斯在朝他微笑。“不管怎样,您怎么知道这么多关于自杀的事情?”

    莫尔斯好像沉思了几秒钟。“我记不得了。我想是在火柴盒背面读到的。”

    “而且这可以作为依据?”

    “有点价值,不是吗?我们面对的是个非常聪明的家伙,刘易斯。但我就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谋杀了劳森,然后非常小心地摘下他的眼镜,放回眼镜盒里。你明白吗?”

    不,刘易斯不明白,他完全不明白。“我们在这个案子上有什么进展吗,长官?”

    “好问题。”莫尔斯说,“就像我的一个老同学以前说的,‘直截了当地面对这个问题之后,现在让我们跳过去。’我们该吃点午饭了。”

    两个人走出牛津警察局总部的三层石质大楼,走过基督教堂,穿过卡尔法克斯,走到黄金十字酒吧——莫尔斯认定,至少对他来说,必须喝一点酒提神。他一直相信自己的头脑在几杯啤酒下肚之后会更加敏捷,今天他再次习惯性地臆想起来。他明白,他应该立刻去什鲁斯伯里,但是那些向医院门房、护士、医生询问时间、地点、事件、动机之类的事情让他感到反胃。不管怎样,牛津还有一大堆日常工作要处理。

    刘易斯喝了一杯就离开了,莫尔斯继续坐在那里沉思。他头脑里织布机上的梭子正在飞快地编织某种图案,这些图案形成了不同的形状和构图,但是最后都被丢弃。喝完第三杯之后,他的大脑已经停止了活动,只能接受苦涩的现实:他那些奇妙的理论毫无意义,他绞尽脑汁,但是毫无结果。然而他非常确信,在某个地方,只要他能想到是在什么地方,他遗漏了某件东西——这件东西会把迷宫的钥匙交给他。是的,那就是他要做的:钥匙——不过他有教堂的钥匙。是不是就在那里,就在教堂里面,他忽视了某个简单的、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不是直到现在还等待着他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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