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死者是位男性,路德尔福·希尔,四十四岁,他也是半夜在东区小路上被害的。事后警方发现,当时路德尔福已经喝醉了。第二天早上,路人在街角发现了他的尸体,身上布满了刺伤。从伤痕可以推断,这名死者也是死于同一种凶器。
蒙贝尔格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他立刻展开调查。从犯罪历史来看,德国与法国经常出现这种特殊的杀人狂,也就是连环杀人犯。蒙贝尔格深知此类凶犯都有一种共通的心理:他们从来都不会刻意隐藏被害人的尸体,甚至有一些炫耀的成分在内。他们有一种“宣传”的本能。据说这种连环杀人犯都有这种奇怪的心理。我们假设凶手杀人魔—不知是男是女—仅仅为了达到杀人的目的,而随意选择受害者,几乎所有受害者都是素不相识的路人。于是,杀人魔在杀完人之后,就会立刻忘记自己的所作所为。也就是说,他们在杀人之后,立刻就会变为路人甲,与其他人一起,感叹“犯人”的凶残与无情。这类变态杀人犯并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才这样做的(当然也不排除这种成分的存在),而是自然而然就会变成这样。蒙贝尔格想到,昨晚趁夜杀人的杀人魔,第二天早晨可能就成了一位“善良”的普通市民,他的家人也不会察觉任何异样。他一定会很享受地阅读有关自己的报道,听着街头巷尾、酒吧、咖啡馆里的人们对自己的讨论,有时甚至会参与到讨论中去,看着人们的兴奋与恐惧,偷偷享受着其中的快感。谁都想知道的答案,只有自己知道—他当然知道了,因为他就是真凶—他就是如此享受着这种变态的优越感。这就是杜塞尔多夫杀人魔的杀人动机之一。同时,这也是他的弱点。蒙贝尔格坚信,总有一天,该杀人魔会露出马脚。
而市民们对蒙贝尔格的意见也是一天比一天大:“怎么还没抓到凶手?蒙贝尔格到底在干吗?”这是人之常情,虽说蒙贝尔格和他的部下们夜以继日地调查,但可惜除了当事人,谁也不会知道这些。奥利加事件发生后,蒙贝尔格每天晚上都会亲自上街巡逻,期待杀人魔送上门来。可是,天知道他何时才会再犯案。警方的线索只有那块剪刀残片以及卡恩夫人的一小段证词。
卡恩夫人、罗莎·奥利加、路德尔福·希尔。蒙贝尔格警官的书桌上,堆满了这三起案件的资料。他额头上布满了汗珠。也不知道那个杀人魔被捕之前,还要再牺牲多少人的生命。
事件频发的二月过去了。杀人魔好像也要休息,三月份平安无事。四月过后,莱茵河畔吹起微风。接着,五月到了。朦胧的五月,绿色的莱茵河畔聚满了前来野餐的人们。
杜塞尔多夫市有时甚至会变成一座空城。在欧洲巡回演出的小马戏团,也会来到这里,在空地上支起大帐篷。穿着节日盛装的孩子们聚集在广场上,附近还开了各种有意思的小店铺—城外的森林里,年轻的恋人们手挽着手漫步月下。
然而,蒙贝尔格与他手下的刑警们却无暇享受春光。他们虽然掌握了两三条线索,可是却依然无法确定杀人魔的身份,事件陷入了一片迷雾。杀人魔会不会离开了杜塞尔多夫,去了其他大城市了呢?要真是如此,那座城市可就遇上大麻烦了,可是蒙贝尔格还是忍不住会这么想。要不然,杀人魔已经死了?死了就更好了。可人算不如天算,果然……杜塞尔多夫的郊外,有一片叫格拉芙廷伯格的森林。某天深夜,一对恋人正在森林中散步,突然,一个可疑男子掏出一把短刀,从路旁冲了出来。女的仓皇躲避,男的挺身而出,与凶犯搏斗。来人正是杀人魔。他一言不发,向两人发起攻击。须臾,男朋友占了上风。杀人魔见对手有点实力,竟敢空手相搏,反倒让自己的处境堪危,所以他立刻朝森林深处逃去。
两小时后,这对恋人来到了蒙贝尔格的办公室,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报告给了警方。两人的脸上与手上都受了伤,缠着绷带,万幸没有大碍。
“那你有没有看到凶手的脸?”蒙贝尔格问道。
男子还没从兴奋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我没看到。准确地说,应该是看不到。他把头埋在帽子里,没露出脸。我就记得他两眼放光,像个疯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