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以调查报告书为依据,清晰再现一下案发当时在场人员的表现吧。
首先,四名银行职员在听到假警官“(炸弹)要爆炸啦!”的喊声后,都惊慌失措,一溜烟地从运钞车边逃离。因此,事后完全不记得自己当时在什么地方干什么。而且,他们对于诸如“自己是如何逃离运钞车的,当时假警官在什么位置”等重要内容也基本上没有记忆。很显然,这四人当时完全被“炸弹”给吓坏了,陷入了彻底的慌乱状态。
就拿那个伸开双臂拼命打手势,以阻止后面开来的汽车靠近的中田为例来说吧。据一名被他拦下的卡车司机回忆说,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后部拖着车罩的奇怪的警用摩托车突然出现,超过我前面的黑色轿车,并命令它停了下来。那名警官走近那辆黑色轿车,不知说了些什么,然后轿车内窜出几个人,其中一个大个子男人(指中田)就挡在我的卡车前面,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可他什么都不说,再看前方,只见黑色轿车下开始冒出火苗。我就拿了灭火器想跑过去救火,可是那个大个子男人口中大叫‘住手,快离开’,拼命阻止我。然后就听见有谁在大叫‘要爆炸啦’,于是我赶忙跑回了自己车内。”这好像才是当时的真实情况。
恰好在这时,另一侧车道上有日本自卫队的汽车驶过,车上的驾驶员也曾想拿着灭火器去救火,但在听到了“要爆炸啦”的叫声后,也只得回到了自己的车里。
对于那名假警官来说,在当时的情况下,谎话随时可能被戳穿。那一刻是犯罪过程中最危险的时刻。可是,他却能够冷静地观察周围的情况,在最佳时刻喊出了这句话,使之达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与他相比,银行职员的行为基本上都是非常本能的,丝毫没有加以思考。事实上,事后明确向探员们描述了这四人当时行为及现场情况的,并不是他们自己,而是碰巧从府中监狱北侧的第六瞭望塔上目击整个案件发生过程的监狱工作人员。
另外,这四名银行职员一开始从案发现场给他们的分行代理行长打电话的目的,并不是要向他汇报劫案发生,并通过他打110报警。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中田是第一个清醒过来,意识到现金被劫的人。他当即向站在他身后的两名年轻职员大吼道:“还不快去打电话!”
可这两名年轻职员,当时连那警察是真是假还没搞清,更不要说弄明白整个事情的真相了。因此,在打给代理分行行长的电话中,也只是汇报说:“现在,我们在府中监狱后门处遭遇炸弹事件,正在接受检查。”
分行代理行长当然被搞得莫名其妙,只好满腹狐疑地拨通了110,问道:“我们银行的运钞车正在接受警方的盘查,请问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故?”
由于这种联络上的失误,造成在上午九点三十一分这一刻,警视厅只是通过无线电向各个分局确认有无警官当时正在府中监狱后门处进行车辆盘查。
一直到九点三十五分,目击案件的行人和府中监狱的工作人员打110报警,警方才真正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同时发出了紧急指令。由于当时得到的情报量非常少,造成了紧急指令中的众多漏洞。
从案件发生,到被警方确认,其间隔了整整十四分钟。这是最为致命的错误,因为那时,罪犯已经换乘其他车辆逃跑了。
虽然在回顾破案过程时,是不能说“假如”这类词的,但是,假如当时是由在场的银行职员直接给警方打电话,并且清楚真实地对警方说明案情的话,那么局面一定会大不相同吧。也正因为如此,警方对这个错误感到非常遗憾而痛心。
结果,警方直到九点四十四分,也就是确认案情九分钟之后,才再次发出了下面这张写清楚运钞车车牌号码的详细的紧急指令:“犯人年龄约十八至二十五六岁,身高一米六五至一米七,穿黑色皮制警服,戴一顶白色警用头盔。被劫运钞车型号为黑色赛德里克(昭和)三十九年型。车号为‘多摩5hA6648’。车内装有三个铝合金钱箱。各单位立即对此种车辆进行停车检查。”
在这则紧急指令的发布过程中,还有一段插曲。
当时打110报警的人都对整个案件的详细经过不太了解,因此,警方没有办法发出内容更详细的紧急指令。
可正好在这个时候,警视厅第八方面交通机动队巡查部长提供了消息。这名巡查部长本来是隶属于位于调布的分队的,那天碰巧去总队接受流感疫苗的注射,在返回分队途中碰巧驾车经过现场,发现了这一情况。他在现场向中田听取了案件的详细经过,然后立刻向附近的居民借了电话拨通了110。如果不是因为有这种“幸运的偶然”的话,详细的紧急指令恐怕要更晚才会发出。
这次发出的紧急指令是被警方称为“最高警备指令第四号”的特殊紧急指令。这种指令会被传达到除伊豆及小笠原群岛等岛屿以外的东京都管区内的八十九个警署。在此紧急指令的指示下,府中及相邻各区警署的所有巡逻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在现场附近展开了搜查。除此以外,第一、第二、第四机动队也相继出动,总计动员警力一万零三百五十人,出动巡逻车六百三十一辆。从九点五十分开始,在各主要干线道路上开始进行停车盘查。同时,在东京市内的国有铁路、私有铁路的各个车站埋伏警员,并派人在火车及车站内进行巡逻。
警视厅同时还向神奈川、埼玉、千叶、山梨等相邻各县警方及配备无线电的出租车公司请求协助。
整个行动,用警视厅干部的话来说,“是当时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搜索行动”。但也正是由于这次行动“规模最大,力度最强”,使得东京地区的交通一时几乎陷于完全瘫痪的状态。
虽然这次搜索行动的延误对于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就像人们预想的那样,被通缉的赛德里克轿车不久就被找到了。时间是“最高警备指令第四号”发出三十多分钟以后的早晨十点十八分。此时,案发后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
车子是由巡逻的警官在位于国分寺西园町三街的本多家墓地入口附近的空地上发现的。该地点在距离第一现场以北约一公里的地方。车辆被发现时罪犯已经无影无踪,而且车内的三个铝合金钱箱也全被拿走了。在本书内,把这里称为第二现场。
第二现场边上是一条宽约二点八米的农用道路,道路东南面约五十米处就是位于武藏国分寺遗址(现在已被指定为国家级历史遗址)内的七重塔遗迹。第二现场周围长满了高度在一米以上的杂木林及杂草,如果对这里的地形不熟悉的话,根本不会进来。整个第二现场的地形犹如迷宫一般,连当地人也不能轻易找到。
运钞车顺着墓地入口附近的农用道路从南边开进第二现场,而后被罪犯遗弃在那里,车头朝向北面。同时,警方在墓地入口附近的泥土中,另外找到两条清晰的车轮痕迹,这是向北面开去的汽车留下来的。
毫无疑问,罪犯是预先在第二现场准备了其他车辆,然后在作案得手后来到这里,将钱箱换装进新车后驾车逃跑的。
警视厅在发现该车两分钟后,解除了对该车的通缉,同时发出新的指示,命令各部门搜查装有三个铝合金钱箱的汽车。可是,由于车型及车号不明,并没有取得什么成果。不要说罪犯,就连“另一辆车”都没有发现。
警视厅于下午一点半,在府中警署设立了特搜本部,投入一百九十七名警官,专门调查此案,可谓全力以赴。可是由于搜索行动的影响,东京地区的交通已经完全瘫痪,局势几乎要陷入不可收拾的状态。因此,警视厅在下午二点零六分,终于下令解除东京市内二十三个区及附近几个县的紧急戒备状态,又于三点四十四分解除了多摩地区的紧急戒备状态。
以上就是六八年十二月十日发生的三亿日元抢劫案的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