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媒体对三亿日元抢劫案异常关注,所以在案发后,几乎每天都有市民向特搜总部提供情报。案件的侦破好像开了个好头。
可是,那辆对破案工作至关重要的、被称为“多摩五郎”的深蓝色皇冠轿车,居然一直拖到案发四个月后的六九年四月九日早晨才被发现。
发现地是位于小金井市本町内的B一号馆西侧的访客用停车场,它两边分别是首都住宅供应公社和本町住宅区。这里位于第一现场东北面约四公里处,往南七百米就是日本国家铁路公司武藏小金井车站。在找到“多摩五郎”的同时,警方还在车上发现了那三个被劫的铝合金钱箱,当然,里面的钱早已被拿走了。本书把此处作为第四现场。
发现这辆车的,是东京丰田公司田无营业所的一名销售人员和一名估价人员。当时两人接受了住在附近的一名顾客的委托,正要对那名顾客的车辆进行估价。他们发现在他们右边停的车盖着车套,车套上沾满了尘土。那名销售人员怎么看都觉得这车像是他们正在负责销售的那种皇冠轿车。
接着他注意到车套位于右后部车窗的位置有些破损,便从那破损处随意往车内张望了一下。结果看到在车的后座上堆着三个铝合金钱箱。那人大吃一惊,立刻与同伴一起将车套揭开一看,发现车号就是“多摩5RO3519”。于是他们立刻向附近的小金井警署贯井北町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对此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虽然车套上都是尘土,但车子本身却十分干净,只积有薄薄一层灰尘,就好像刚打了蜡没多久一样。
车子后座上的铝合金钱箱按照箱子上红色荧光笔所写的1,2,3的号码顺序自上而下码放着。箱子里的钱当然早已没有了,但是日本信托方面用来扎钱的橡皮筋和夹子等小器具还残留着。
在第四现场,警方发现了包括深蓝色皇冠轿车及车套等在内的共计三十九件物证。后来查实,车套属于居住在府中市晴见町一街晴见住宅区内的一名公司职员,是在九月十日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七点这段时间内,放在停在住宅区停车场内的汽车里时被盗的。
特搜本部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一个问题上面来,那就是:这辆深蓝色皇冠轿车是从什么时候起停放在这里的。因为知道了这一点以后,不仅能够搞清楚罪犯的踪迹,更可以追查出罪犯的家甚至是老巢的位置。
“多摩五郎”的里程表显示,它的总计行驶里程为五千九百二十四公里。由此我们知道它被盗后只开了一百二十四公里。而且发动机润滑油和风挡刮水器用的肥皂液也基本没有减少。
特搜本部在住宅区内进行了仔细的取证调查,结果发现,这车很有可能是在案发后一天,也就是十二月十一日被停放在这里的。而且,在汽车车牌里还夹了张十二月二十七日晚散发的广告传单。此外警方通过取证调查发现,车子在十二月十一日到二十七日这段时间内没有被用过。
警方的这个判断从一个意外的方面得到了明确证实。日本航空自卫队驻入间基地的侦察机碰巧从六八年十二月十一日早上十点左右开始,在六千米上空拍摄小金井市的航空照片。在十一点十五分左右拍摄的第四现场的照片上,警方发现了这辆盖着车套的轿车。根据这些情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罪犯在案发后一天的十一日上午十一点过后,将皇冠轿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其后的四个月内,就再也没有使用过。
这一结论,给破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影响。
首先,这一结论给到现在为止看似顺利的破案工作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日,特搜本部将多摩地区大部分的外勤警官编入调查队,并下令对管区内各处停放的包括被遗弃车辆在内的所有车辆进行彻底调查。其要求非常严格,比如盖车套的汽车必须揭开车套记下车号,检查车内及发动机编号等。甚至连汽车零售商及维修厂这些地方都没有漏掉,却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情报。
特别是小金井警署方面,驻扎有特搜本部的分部,有专门调查这件案件的探员连日在第四现场附近做取证调查工作。而接到发现“多摩五郎”的报告的小金井警署贯井北町派出所的两名警员,当时一天也要巡逻三次以上。但这样做都没能及时发现“多摩五郎”。这个错误不但使侦破工作在时间上蒙受了四个月的损失,而且也使得广大警员士气低落。而在此之前始终对侦破工作持肯定态度的媒体和社会舆论,也改变论调,开始对警方的工作进行猛烈的抨击。
为此,警视厅于六九年四月十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以下处分,这在以前的调查工作中是罕有先例的:“扣去贯井北町派出所所长一月工资的百分之一,分别给予小金井警署现任和前任署长训诫和警告的处分”……但这种做法对于侦破工作是于事无补的,更重要的是,案情的关键不在此处。
三亿日元抢劫案原本被看得很简单,探员们都以为罪犯只是由于运气比较好才成功的。但随着破案工作的深入展开,大家却意外地发现这是一起有周密计划,经过精心准备的犯罪。关于详细情况,将在第二章内叙述。总之,在逐渐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探员们的心情开始变得沉重起来。
另外一件对破案工作带来影响的事情,是那辆被发现的皇冠轿车“多摩五郎”表面异常光滑,如同打过蜡一般的干净。
案发当日是瓢泼大雨,而且把铝合金钱箱从运钞车转移到“多摩五郎”内的第二现场又泥泞不堪,“多摩五郎”本来应该沾满泥浆才对。
可是,警视厅鉴定科的车辆检查报告上却写得很清楚:“该车连挡泥板内侧和轮胎花纹中也没有泥土,很明显有清洗过的痕迹。”
对此,警方的解释是这样的:“罪犯的家或老巢应该是在本町住宅区一带。罪犯在作案后,先将车停在那里,而后将装钱的铝合金钱箱取出藏于别处。然后等雨停了,便将车洗干净后停在本町住宅区的停车场内。停车的位置上预先应该停有其他车辆,因为这样一来,停车位就不会被别人占据,而且也不用为遗弃原有车辆后怎么离开这种问题操心。”
对于这种论断,有一个人提出了异议,他就是后来进入特搜本部参与调查工作、被称为“昭和神探”的平塚八兵卫警视(现已过世)。他的观点是这样的:“深蓝色皇冠轿车被发现时,车内都是污泥。如果说罪犯为了隐藏证据而把车内打扫干净的话那倒还可以理解。但现在他光把车的外部洗干净后就遗弃在停车场,这是很令人费解的。既然是要扔掉的车,为什么还要洗干净呢?我认为,车子干净的真正原因是由于罪犯驾车在滂沱大雨中(从第二现场到第四现场)疾驰,使得挡泥板的内侧和轮胎花纹之间沾有的泥土也被雨水冲刷掉了。此外,罪犯是将车停在停车场内后,在皇冠轿车车内将铝合金钱箱中的现金取出拿走的,因此在取钱过程中,轿车长时间被大雨冲洗,使得车体非常干净。”
另外,对于车套中央有一条长约五十厘米的口子这一情况,平塚是这样解释的:“罪犯当时在雨中给车盖车套,有些急躁,因此盖住车顶后便硬往下拉,才形成这么一个口子。”
关于平塚为什么这么固执地认为停车场就是罪犯取走三亿日元的场所这一问题,我将在后面作详细解释,但现在至少有一点很明显,那就是由于“多摩五郎”被发现时车体非常干净这一事实,已经使特搜本部调查方针发生了微妙的分歧,同时原来那种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也开始发生动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