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尸体埋在多摩川的河滩上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一桥文哉 本章:三、把尸体埋在多摩川的河滩上

    第三次恐吓也是从一个电话开始的。六月十四日早上八点四十分左右,多摩农协边上的西洋服装用品专卖店“绵新”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说:“是绵新服装店吧。在你们店前面的绿色箱子的边上有一块标牌。我把一封信放在那箱子和标牌的当中,麻烦你们把那封信交给多摩农协。不然的话,你们会有麻烦的。”

    “绵新”的职员在电话里的人所说的地方找到了一个白色信封,上面写着:看到这封信的人请把它交给多摩农协。

    九点刚过,多摩农协方面便收到了这封信。

    这封信是用铅笔写的。信的内容与前一次基本一样,也是要勒索三百万日元。(恐吓信全文请参照资料篇)

    虽然比罪犯要求的时间晚了十五分钟,但农协方面还是派车按照罪犯指定的路线行驶了,可是罪犯最终还是没有出现。根据这种情况和恐吓信的内容,警方也逐渐开始怀疑这只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恶作剧。

    第四次恐吓的时间,是六月二十五日早上七点四十五分左右。这一次,罪犯把电话打到了府中市分梅町府中煤气西部营业所,这里位于多摩农协南面大约二公里远的地方。接电话的是该营业所所长的太太。电话里的男子威胁说:“你们门口有一个绿色的箱子吧,在那下面有一封信,请马上乘坐日东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将此信送往多摩农协。如果不送的话,你们那里会有大麻烦的。”

    可那个营业所门口并没有绿色的垃圾箱,该营业所所长的太太只能将此情况如实的告诉罪犯。听到这个回答,罪犯好像是非常生气,在电话里大喊道:“你在胡说什么,不就在你们那儿吗?”说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挂断了电话。

    府中煤气的总店和日东出租车公司都位于府中市清水丘京王线东府中车站前面。在府中煤气总店的店门口,就写着总店及各营业所的电话号码。罪犯原本大概是想给总店打电话,结果误打到了分店那里。

    恐吓信被交给了警方,信的内容如下:“你们老实一点。没办法,我已按前面的约定杀了一个人。我还没决定到底是把尸体扔进多摩川还是埋在河岸一带。我决定以后会通知你们的。你们为了三百万就出卖了一条人命。反正这样做了以后,被抓住的话肯定是死刑。这次我要四百万,方法和以前一样……(以下省略)”

    这一次的恐吓信和前几次不同,通篇都是诸如“杀了一个人”,“就算是杀一百人或两百人也在所不惜”之类的过激言语,显示罪犯急着想得到那笔钱。可罪犯在信里虽然表现得这么着急,却一直没有现身取钱。当然也没有发生什么异常情况。

    一个月后的七月二十五日早上八点十分左右,一名高中老师在距离多摩农协以北约一公里远处的家里,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这是第五次恐吓。

    电话里的男子说:“你家门口就是新铺设的甲州干道吧,那里有一块上面有红色标记的石头,石头下有封信。请把它交给多摩农协。”

    那名高中老师当场予以拒绝,可是打电话的男人听后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不送你会有麻烦的。”便挂断了电话。

    这名老师立刻拨打110报警。府中警署经过调查,在那块石头下面发现了一个包在塑料袋中的信封,信封上写着:“看到这封信的人请把它交给多摩农协的高木先生,事关人命,非常重要。”信封里面除了恐吓信以外,还有一张用黑色粉末和红色圆珠笔画的“杀人埋尸图”。警方对该图作了鉴定,发现黑色粉末是烟花中所使用的黑色火药,重零点四六克。

    恐吓信则是用圆珠笔写成,内容如下:“你们给我放老实一点。按上次约定告诉你们埋尸体的地方。你们要向舆论公布你们为了钱而出卖他人生命的事实。……(中略)我并不是对你们那里有什么仇恨,我只是急需钱用。这次三百万就可以了,老老实实拿过来。绝对不能少于这个数。我保证只要这一次,绝对没有下次了……(以下省略)”

    另外,信封内还装着一个包着火药的纸包,纸上面写着:杀人是最简单的,因为无论杀谁都可以如果大量使用这个(指火药)的话这世界又会热闹起来人会死(和原文一样,恐吓信全文请参照资料篇)

    这次的恐吓信的语调和前几次完全不同。我们在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诸如“三百万就可以了,老老实实拿过来”,“我保证只要这一次”之类的说法,其口吻近似于哀求。让人搞不清罪犯到底是胆怯了呢,还是装成拼死一搏的样子来威胁对方。

    府中警署根据恐吓信中的要求,派车按照罪犯指定的路线行驶了,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另外,警方还动员了二十五名警官,到地图上所标的多摩农协南部一点五公里处的河滩上的“埋尸地”进行了搜索,结果也是一无所获。

    对于多摩农协的恐吓勒索,到这里就突然结束了。经过鉴定,信封上的字都是用平时不用来写字的手写的。在这一连串的恐吓信里,罪犯所要的数目逐步提高,最终达到了四百万日元。而威胁的内容也从拐骗小学生升级到无差别杀人。但罪犯一直到最后都没有现身取钱。

    府中警署当时只把这当成一起恶作剧,后来才明白这是本案罪犯为劫案而作的一种准备工作,因此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

    把这些恐吓勒索案与三亿日元抢劫案罪犯的准备工作联系起来是有依据的。因为,多摩农协在四月份到七月份这段时间内,除六月份为十四日以外,其它都是在每个月的二十五号收到恐吓信。而每次收到恐吓信的日子,都是东芝府中发放工资或年度奖金的日子。同时,罪犯每次在恐吓信中指示的从农协发车的时间,都在早上九点到九点半之间。与运钞车从日本信托发车的时间非常接近。

    特搜本部断定,罪犯之所以制造这一连串恐吓勒索案,其目的是为了观察警方在发生诸如现金抢劫之类的案件时,会怎样处理并展开搜索调查行动。同时试探银行方面的现金运送制度会不会因为这起恐吓勒索案而有所变化。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警员认为:罪犯的目的是为了将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多摩农协方面,故意让警方觉得自己是对农协周边情况很熟悉的当地人,以打乱警方的警力布署。这是罪犯为保证劫案顺利进行而发动的一次次“佯攻”。此外还有人认为,此次恐吓勒索案与以往不同之处在于,罪犯并没有指定交钱的地点,而只是指定了时间和路线,因此还兼有三亿日元抢劫案演习的作用。

    但是,罪犯为三亿日元抢劫案所作的“准备工作”,还远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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