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绫辻行人 本章:第二节

    八月二十三日星期二夜。

    昨夜响来了通电话,说,完全清楚事件的真相了,还想请她协力破案。

    这之前的一日,星期天下午,在照命会总部大楼屋顶时,他早已发觉了什么了。那时,映美曾试着要问他,结果却在暧昧中分手。

    只是,分手前他还说了一句话,说事件快要解决了,光彦先生也会在这星期被放出来。

    今天跟公司请假,下午与响见面后,映美总算在那里被告知事件的真相。

    她单独一人在房内。喝着不加任何东西的苦咖啡,瞄了瞄里头的卧室门。

    光彦已经送检了,被检察官问过案。只是,他依然否认涉案。拘留期间原则上只有十天。在这期间内不论他的态度是否有改变,都会被起诉的。

    如果响的推断是正确的,然后现在开始要进行的策略也顺利的话,光彦应该会被无罪释回。

    (那个时候,我要用什么表情来迎接他呢?)

    失去了母亲,所憎恨的继父也死了……

    受到致命打击的御玉神照命会创始教祖光子的儿子——光彦,今后打算如何呢?如果他要接下会的经营权的话……

    绷紧的心中浮现光彦的脸。

    然后,明日香井响的脸又重叠上去——

    “……因为这样,犯人在岸森范也协助下,将贵传名刚三的尸体,由总部大楼屋顶运到华厦K屋顶。他的方法是……”今天下午,在某咖啡厅内,映美听着响的说明。

    “总部大楼的高度约十五公尺,而华厦K的高度有二十公尺左右。不过,因为地面的高度原本就差个数公尺,所以我们可以假设实际上这两栋楼的屋顶几乎是一样高的。

    “另一方面,隔着河的两栋楼间的距离,大约是二十公尺左右。我画个图让你看比较清楚。”

    响撕下手册的一张空白纸,放到桌上,再用细宇笔简单地画个图。

    (有四幅图)

    “当然,如果这么丢下去的话,加上加速度,尸体一定会猛撞上墙壁的。所以犯人就预先再准备一条刹住用的绳索结在袋上。

    “两屋顶间的距离以二十公尺来算,所以尸体到达华厦墙角的直线距离是二十平方与二十平方之和的平方根,约二十八公尺左右。将刹住用的绳子长度准备在二十八公尺以下,另端固定在顶楼的栏杆的话,袋子就会在要接上墙壁前止住的。

    “剩下的,是凶手从那大楼屋顶逃脱及将尸体拉上华厦屋顶。这个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同时将这两件事用一个力量一起完成。乍见不会觉得这个方法好像很麻烦,但是,如果把全部要素放在一起考虑的话,可以说这是又省力又能得到平衡的方法。

    “凶手将挂在滑轮上一端的绳索绑在身上,从屋顶跳下来。只要这样做就好了。凶手的体重将悬吊在对岸的尸体拉上去。一着地,在大楼这边的凶手,便将剩余的五公尺高,用拉绳子的方法,让尸体上升,另一边的岸森也从上面拉着绳子帮忙——

    “就像这样!”响将凶手的动作与尸袋的动作,用箭头标在图上。

    “四楼的荒木治说看到的影子,大概是当时犯人跳下去的时候吧!虽没有像单纯落下那么快,但至少比独自沿壁爬下的速度要快得多了。”

    “那么,当时那个人听到的声音是……”映美道。

    响颔首:“我想是滑轮的转动声吧——

    “好了,再继续。被拉上去的尸体,岸森就把它拖入屋顶,然后解下绳索。将尸体搬上水塔,是为了要将警方的视线移离河那一面。关于装过尸体的袋子及捆袋的绳子,我想他不是丢到河里,就是先拿回屋里后再处理掉吧!另一边,已落地的犯人则用手拉回挂在两岸间的绳索,然后拿着逃走吧——

    “以上就是犯人使用的障眼法。这种物理学上的障眼法就算曾被用在推理小说上,我也并不觉得有什么高明。而且类似这类的障眼法,已有过好几个前例……老实说,真正精彩的是后头。

    “美耶的供词里曾提及:贵传名刚三最近——尤其在‘闭关’后,好像胖了不少。一般而言,心理上有压力时,通常会变瘦,但也有人相反地会变胖……我想,这是因为不习惯‘闭关’,还有光子横死事件的压力吧!

    “凶手被迫再做出数公斤尸体与自己的差数。这次,他切下手。手的重量与头差不多,也有四公斤左右。”

    “可是——如果是要加重自己的重量的话,并不一定需要切尸体,只要加个重物也是可以的……?”

    “你说的没错,只不过,刚刚我也提到过,砍下头部是除了为调节体重外,还有一个非得如此做不行理由——而且他也可以趁此来调节体重——正如刚刚所举的,自己脱逃的同时,也可以吊起尸体的障眼法一样,这个凶手,在某种意思来看,是进行着既大胆又危险的一次定胜负的赌局。不过由这点来看,他是一位很有逻辑思路的人。

    “由此看来他应该也计算过把手切下的好处吧!要是他拿走放在阁楼洋房内的重物的话,反而会引起怀疑,所以这样做是更合理的……”

    “更合理吗……”

    映美先是心服地点头,却又想到了一个疑问:“不过——那个滑轮障眼法——”

    “这次又是什么问题?”

    “这么重量一调整下来,凶手比尸体更重,假设重上五公斤来说吧!假设——好吧!尸体有六十公斤,犯人有六十五公斤,那,犯人拉着绳索另一端往下跳的话,在速度上又是怎样?”

    “嗯嗯!”不知为何响在笑,“你觉得呢?”

    “一般而言,不同重量在同样高度落下时,不是和重量无关,会等速度落下吗?所以,这个情形下也一样——六十五减六十,凶手是以五公斤的重量,从十五公尺的高处掉下去——所以,这和五十公斤重的人的坠下,结果不也一样吗?这么一来的话,不就会很急速地撞向地面吗?”

    “没错没错。你会这么想,是很自然的。”响一副很愉悦的模样,眯着眼。

    “事实上,我也有过和你相同的想法,同样的困惑。”

    “真的?”

    “可是,你再想一下,哪个才是正确答案呢?用用中学或高中程度的物理计算一下。”

    “物理?我,我最不拿手了……”

    “我也不拿手。可是牛顿的运动定律你还记得吧?”响道,然后在刚刚图面的背面写下公式:

    F=MA

    “假设某物会产生的下降力下,而物体的质量为m,而当时的加速度为a的话,那F就等于m乘以a了吧?”

    “……”

    “现在,再设凶手的体重为大M,死者的重量为小m。这两个物体,当然同样地有向下的重力加速度。重力加速度普通是用g来表示。那么这一来,凶手和死者的重力就是Mg和mg了。然后这两个物体是由同一根绳索支撑住,所以这里就变成同样的力量,加在不同一边。那再假设这力量为t吧!用图来表示就是这样。”

    响重画一张简略的滑轮与绳索图,然后写下刚刚说的代号及力道的方向箭头。(图五)

    “另一个,与刚刚说的不同。因为凶手和尸体是凶手往下,尸体往上,同速度地移动的关系,所以在这里也要加上个等加速度。假设这个为a,那各自加上的力道就是Mg和负ma——看,就是这样。(图六)

    “这个值,就代入刚刚的方程式。将这两个方程式连在一起计算,t就消失,加速度a就求得出来了。你看,就是这样——”响流利地开始计算式子。

    “像这样,结果,加速度a就可以利用这个式子求出来,这样一来……

    “好了,我知道了,你不用再算下去了。”

    “不要这么说嘛!听到最后好吗?”响继续说,“重力加速度的g是固定的,所以凶手落下的加速度,是以尸体是凶手重量的和与差来决定的。之间的差愈小,加速度也就愈小。”

    “总而言之,刚刚说的障眼法,也就成立了。对吧?”

    “没错。”响说完,将并排的图面与公式的纸揉成一团,“然后,下来是……”

    “切下头部的另一个理由吗?”

    “喔!这个也不能不说明。

    “不过——到这里,你也可以试着想想看,为什么犯人一定要将尸体由总部大楼运到华厦K呢?究竟是为什么必须要多此一举地做这件事呢?”

    映美马上答道:“为了要嫁罪给光彦……”

    “当然,这也是有。”响的双眼发亮。

    “可是,不只是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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