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杰夫里·迪弗 本章:第三十一章

    这是个椭圆形的水塘,虽远没有蒙戴克湖大,但却一样的阴森和诡异。水塘边,布琳把手指放在唇上,看着艾米,笑了。

    小女孩点点头。她穿着布琳的那件深色的运动衫,自己那件白色的t恤穿在里面。她的腿露在外面,显得很苍白,但她似乎并不觉得冷。她没再要找妈咪了,此刻顺从地走在布琳的旁边,怀里抱着切斯特,那是一个里面塞着填充物的玩具,也不知道像是什么物种的生物。

    这个水塘就是她们的集结点。布琳仔细地观察着水塘,想起先前第一次在这里碰到查理·冈迪的时候,她是多么地高兴。一个帮手、一件武器、一辆通往安全的车。

    控制。

    结果只是一个残酷的笑话。她手上连那把长矛都没有了。她感觉已经筋疲力尽了。她把女孩拉到身边蹲下,继续小心翼翼地扫视着水塘。

    有动静。在灌木丛里。布琳紧张起来,艾米怯怯地看着她。

    是哈特和他的同伙吗?

    还是一直跟着她们的那匹狼?

    都不是。布琳长舒了一口气。是蜜雪儿。

    那青年女子正蹲在那里,就像个女猎手。一只手提着长矛,另一只手握着一把什么东西——刀,好像是。她在等待着杀手,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好像是要激他们去伤害她似的。

    布琳带着女孩朝蜜雪儿走去。布琳轻轻地叫了声,“蜜雪儿,是我!”

    那女人一愣。布琳走上前去,走进一片盛满蓝白色月光的洼地之中。

    “布琳!”蜜雪儿叫了一声,把刀塞进口袋,跑了过来。看见艾米一脸惊讶地站在布琳身后,她站住了。

    两个女人拥抱了一下之后,蜜雪儿跪到地上,把小女孩紧紧地搂在怀里。“这是谁呀?”

    艾米从蜜雪儿过于热情的拥抱中挣脱出来。

    “她叫艾米。她跟我们一起走。”布琳摇了摇头,暂时没说她是怎么碰到这个小伙伴的。蜜雪儿也很敏感,什么话也没问。

    “你好可爱哟!这是谁呀?”

    “切斯特。”

    “他跟你一样可爱。”

    小女孩还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即便她还没有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这种凝重的悲剧气氛也让她多少有所察觉。如果她不知道她母亲是生还是死,那么她可能也没有看见其他人被杀的经过。

    月亮现在更低了,黑暗,变得更深了。奇怪的是,她们中似乎只有艾米对此没有丝毫的不安。也许,你的父母如果也是她父母那样的人,你就会觉得,生命中最让人恐惧的东西并不是黑暗。

    女孩扑闪着眼睛看着一只飞鼠从面前飘然而过。布琳以为她在看到这奇异的动物时会露出笑脸或者欢乐的样子,但什么表情也没有。脸上仿佛戴着一只面具。

    “我听到了响动,”蜜雪儿说。她是指先前的枪声。“我们的朋友们……”

    “还在追我们。一个受了点伤,但还能动。”

    “这么说他们有可能正在来这里的路上。”

    “我们得马上走。去蛇河。我们要爬上那个峡谷,去州际公路,大概要四十五分钟的时间。一个小时,顶多。”

    “你说过有一条好走一些的路。”

    “好走是好走一些,但就是远了很多。而哈特认定我们走的就是那条路。”

    蜜雪儿眨了眨眼。“你跟他说话了?”

    “对。”

    “真的?”那女人吃惊地低语。“那是怎么回事?”

    布琳简单地跟她说了说她被囚货车的事。

    “哦,我的上帝啊。他差点杀了你。”

    彼此彼此吧,布琳心想。

    “他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不过我告诉他我们要去州际公路,所以他会认定我们要去石头尖。”

    “整个一个逆反心理。”

    “对。”布琳将地图从口袋里拿出来,打开。

    “你在哪儿弄到这的?”

    “从他——我们的朋友哈特先生那儿偷来的。”

    蜜雪儿吃惊地笑了。

    布琳找了找方向,然后指出了她们所在的位置。她不需要指南针了。地图很详细,很容易根据地标来判断出哪是最佳的路线。她指出了她们所要走的方向。

    “我要妈咪。”

    布琳对蜜雪儿摇了摇头,然后对孩子说,“宝贝儿,我们得先离开这儿,我才能找到她。这就是说,我们要走路。你喜欢走路吗?”

    “还行。”

    “我们还要去爬一座山。”

    “就像是攀岩吗?我们学校旁边就有一个攀岩练习墙。查理说要带我去,可一次也没带。”

    “对,就跟那差不多。只是更惊险一些。”

    “就像那个爱探险的朵拉,”蜜雪儿说。“那个布茨……”见艾米茫然地望着自己,那青年女子又加了句,“就是那只小猴子。”

    “我知道。我只是,喜欢,有好多年没看了。妈妈和查理不看这个。”

    这样的人家能看什么东西,布琳也懒得去想了,她用轻快的口气说了声,“我们走吧。”随即又对蜜雪儿说:“你还拿着这矛。你可以用它做拐杖。给我一把刀。”

    蜜雪儿从外套里抽出一把芝加哥餐刀,递给布琳。

    一点点控制。不是很多。但聊胜于无。

    微微地一笑。布琳朝蜜雪儿转过身去,见她正在端详着自己。“我看上去是不是像你一样惨不忍睹?”那青年女子问。

    “不会吧。我刚刚经历了这个晚上的第二次车祸。我赢了。不过,没错,你也没那么精神了。我要是不化个妆,可不敢进城了。”

    蜜雪儿捏了一下她的手臂。

    她们出发了。

    蛇河比她估计得要近一些。她们走了半个小时就到了,而且走的还是最密的林子,中间还不时停下来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追来。

    没有看见那两个人的踪影。心定了些,但布琳还是不能断定哈特就听信了她那番瞎编的话,真的沿着河堤奔相反的方向去了。

    她们在一圈深草的中央停了下来,仔细观察着河岸,河很宽,但不深,水中不时探出岩石、木头和小岛。

    没有人。

    “在这里等着。”布琳提着刀,朝前面摸去。她跪在岸边,把脸浸在冰冷的水中。此刻她不在乎冷,水的冰冷可以麻木她脸上和脖子上的疼痛。接着她又喝了点水,喝了差不多有一夸脱。先前一直没有意识到她都快脱水了。

    她仔细地看了一下眼前这冥界一样的景色,见四下无人,便示意蜜雪儿和艾米过来。她们也喝了点水。

    这时布琳抬头朝州际公路方向的那个山坡上看去。小山距她们所在的地方估计不到一英里。

    不过那可是直上直下的一英里。

    “耶稣啊,”蜜雪儿说了声,她顺着布琳的目光看过去。大约就在五十英尺开外,地势陡然升起——至少呈30度角,有的地方可能都到45度了。还有几处是垂直的岩壁。那些地方,她们当然爬不了,但布琳几年前在这里参加过搜救行动,她知道她们不必非要爬那些绝壁不可。只要仔细地选好路线,还是有可能走上去的。山上还有几处宽阔的台地,地势多少平坦一些,植物也很多,便于隐蔽。

    她们起身朝山脚下走去,潺潺的河水就在她们的右边,那也是峡谷的入口。

    蜜雪儿回头看了看,指着后面的泥地说,“等一等,我们留下脚印了。”

    “不是很明显啊。”

    “对有手电的人来说,就明显了。”

    “有道理。”

    蜜雪儿跑回她们先前喝水的地方,从一簇常青植物上掰了一些树枝。然后折回悬崖,一路用树叶扫着泥地,疯狂地挥舞着那把临时做出来的扫帚,清除她们留下的脚印。布琳听见她直干得气喘吁吁。蜜雪儿也顾不上脚痛了,她这样子脚一定会非常疼。

    布琳看着这个女人,与先前已判若两人,今晚早些时候,她还是个富有的业余演员,吹嘘着她未来的星途,换双别人的鞋和被荆棘刺一下还会大呼小叫。布琳见过有人稍微碰到一点压力就会垮掉,也有人在面临不可能取胜的挑战时会出人意料地站起来。她本来断定蜜雪儿是前一种人。

    她错了。

    她此刻知道了,她有了一个同盟军。

    那青年女子回来了。

    艾米打了个哈欠。“我走不动了。”

    “我知道,宝贝儿,”蜜雪儿说,“我们很快就会让你睡觉。我能把切斯特放在我口袋里吗?”

    “那你能把拉链拉起来吗?不然他会掉出来的。”

    “没问题。”

    “但也不能老是那样扣着衣服。他要呼吸的。”

    这孩子的言谈举止显得比她的实际年龄要小得多,布琳忧心忡忡地寻思着。

    蜜雪儿把那个塞着填充物的小动物塞进她的口袋,她们开始爬山,这时远处的州际公路上,一阵卡车引擎刺耳的隆隆声传来,召唤着她们前行。

    格雷厄姆和蒙斯小心地从州际公路上顺着山坡走下来。

    一辆卡车在他们的身后疾驰而过,随着司机的减速,汽车发出的噪音被树叶一挡,再被风一搅和,黑夜里那轰隆隆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格林机枪在扫射。

    很快他们便进入了艰苦跋涉的状态,两人都不说话了,发出的只是艰难的呼吸声——保持直立不向前跌倒,跟向上攀登一样费力。他们听见河水奔泻的声音,就在下面一百英尺的地方,在那个黑如地窖的峡谷之中。

    格雷厄姆靠植物谋生,因此他非常了解此刻周围的植被,与他公司里那些被驯服地栽在陶瓷花盆里和根部被泥团包裹着的花草有多大的不同。多年来,他改变了许多住宅和办公地点的面貌,他的工作就是把一些山茶花或杜鹃花栽进以石灰质土壤为主的移植床上,然后再铺上一层护根的培土。在这里,植物不是装饰品;它们是这儿的基础设施、种群、社会。控制着这儿的一切。他和蒙斯在此显得无足轻重,毫无意义,与动物无异。在格雷厄姆看来,一阵阵的蛙鸣、蛇嘶和枭啼不过是绝望之中的哀鸣,那些自得其乐的草木对此是无动于衷,视若无睹。

    甚至还暗藏杀机。一次,他们不得不拉着绷索走过一根原木,下面就是一片毒叶藤,他对那些藤有过敏反应。脸上要是碰到,就会出皮疹,最后肿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有些植物虽然已经死了,但仍很危险。蒙斯走在一个石坎上,上面覆盖着去年的落叶,人踩上去一滑,叶子纷纷落下,还带下一片沙土灰尘,就像一次小小的雪崩。一根树枝正好在他头上,被他一把抓住了,才没有摔下二十英尺深的陡岩。

    他们转来绕去地往山下走,不断地寻找着最安全的路径。格雷厄姆不由得想到,踩到干树枝,或者不小心踢到一堆干燥的树叶,都会发出响声,这很可能会惊动那些杀手。

    他们找到了一些小路,都是夏天的时候那些徒步旅行者踩出来的,零零星星的,往往走不了多远就没有了,所以两个人不得不自己开路而行。有时一条小路延伸到悬崖边就消失了,他们只好往下爬六七英尺。每当这时,蒙斯就会先把霰弹枪上的保险关上,递给格雷厄姆,等他下去后,格雷厄姆再把枪还给他,只是还得有点依依不舍。

    他们现在离州际公路只有一百码远了,峡谷就在左边不远的地方,上面就是危岩绝壁。

    为了保持安静,蒙斯只能做手势。他用手势表示稍停、向右、往左、看这、瞧那。格雷厄姆觉得这挺傻的,就像是把脸涂上泥一样,可说服蒙斯跟他一起行动的是他,既然这年轻人要扮军人,他无所谓。

    他们停下脚步,朝一个极陡的斜坡之下望去。他们得抓着树干树枝才能下得去。蒙斯做了个鬼脸,正要伸手去抓一棵树,格雷厄姆突然发出一声低喝,“别动!埃里克,别动!”

    这位警官急转身,眼睛瞪得大大的,手紧张地在枪身上摸索着,脚下在斜坡上一滑,一头就栽了下去,那地上积了一层松针,滑得就像冰一样。格雷厄姆急忙伸手抓住他的袖口。

    “耶稣啊。怎么了?”蒙斯吃力地转过身来,抓住格雷厄姆的手,两人摸索着爬到了一块平地上。“你看见什么了?”

    “对不起,”格雷厄姆说。“瞧。”

    蒙斯皱着眉头,半天没反应过来。随即他看到了格雷厄姆所指的东西,是一根细细的树干,就是刚才他差点抓到的那根。树干上长着利刺,每根差不多有两英寸长。

    “这是棵皂荚树,森林中最危险的树。栽这种树在很多地方是违法的。那些刺一根就可以刺穿你的手。然后人就会因为感染而死。”

    “主啊,我压根儿就没看见。这种树这地方有很多吗?”

    “哦,是啊,只要有一棵,就会还有别的。就在那?看见了吗?”格雷厄姆指着一棵又粗又短的树干说,“那叫海格里斯的狼牙棒。天黑看不清,那也是有刺的。树越稀就说明阳光越多,黑莓——就是悬钩子——和野玫瑰也就越多。黑莓的刺刺进皮肤会折断。如果不马上弄出来,就会严重感染。”

    “该死,进雷区了,”蒙斯嘀咕了一声。突然他一动不动地站住了。这回,没有打他那些深奥的手语了,他轻声说,“那下边。有光闪了一下。你看见了吗?”

    格雷厄姆点点头——一个微弱的浅蓝色光点。可能是手电筒光,也可能是月光照到一块金属或玻璃上的反光。距离大约在四分之三英里开外。

    蒙斯打开扣在他那把黑色手枪上的皮扣,示意格雷厄姆跟在他后面。

    哈特低头看着GPS,先前货车坠毁的时候,幸好没有摔坏,不像他自己摔得那么惨。骨头倒是没有摔断,只是浑身酸疼。身上的每个地方都在酸疼,手臂上的枪伤又开始流血了。

    谢谢你,蜜雪儿。

    谢谢你,布琳。

    一阵怒火灼在心头,一时间,他也顾不上玩什么该死的工匠手艺了;一心只想着要找她们算账。他要加倍地偿还她们。甜蜜蜜、血淋淋的复仇……

    也许坎普顿·刘易斯正在寻思着什么。

    他们站在蛇河的岸边,河水缓缓地从地势较为平坦的森林中流出,就在东边,在他们的右侧,流进了西边被山体挤压的峡谷。

    他在汽车坠毁时丢了地图,好在还有GPS,他们才走到了这里,GPS虽然标示不够详细,但也够用了。“我看哪……”他的话说了半截又没有了,他瞥了一眼刘易斯。“你没事吧?”

    “没事。”

    刘易斯站在一旁,手垂在两侧,拎着那把霰弹枪。若不是一脸的落魄相,他看上去倒真像是个正在站岗的士兵。

    “杀了那个女的,心里烦,是吗?”

    “没想到会这样。可是……看见她那双眼睛,你知道的。”

    “这是不容易,”哈特说。但心里却在想:也许是第一次吧。以后你就不会在意了。

    他又想起了先前在露营车旁的那一幕。刘易斯在那辆温尼巴格下面放了把火,然后就返回到另一边。两个男人从前门冲出来,一胖一瘦,瘦的那个留着胡子,手里拿着个灭火器。一个妇人慌忙从后门跑出来,发了狂似的到处看着,尖叫着。哈特抢在那个胖子掏枪之前,迅速开枪,杀了那两个男的。刘易斯,在汽车后面,用霰弹枪对着那个妇人。可一开始他并没有下手。

    哈特正要过去帮他杀了那妇人,可正在这时,霰弹枪响了,就好像是走了火似的。刘易斯自己也显得很吃惊。那妇人沉重的身躯踉跄着向后倒去,胸口和脖子起伏着,血随即涌了出来。她跪到地上,朝刘易斯爬去。枪又响了,这次他真的是瞄准了之后才开枪的。妇人向后倒去,脚踢腾了几下,马上就死了。

    “这事是让人心烦,”哈特说。

    刘易斯点点头。

    “我跟你说过,他们都是吸毒之人。没准吸的就是他们自己制的东西。制冰毒的人没有不吸毒的。也许一开始不会,但很快就会上瘾。冰毒会吞噬他们的灵魂。”

    “是啊。”刘易斯轻声说。随即他回到了现实,哈特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来。

    哈特接着他先前的话说,“我看哪,现在的情况是这样,”他让刘易斯看黑莓手机上的GPS。“从这里到石头尖差不多要走六英里,走那边,往上游去,”他指了指右边,又指了指左边的峡谷。“但走那条路,上那座山,她们到州际公路只要四十分钟,一个小时,就可以了。这就是她们要走的路。”

    “你肯定吗?”

    “相当肯定。她对我说她要走那条路。就是我们在货车里的时候。但她是一个捣蛋鬼,还记得吗?她知道我有可能在汽车坠毁后能活下来。这就是说,她给我的信息是想把我引到别的方向上去。她说是要去州际公路,以为我会相信她实际上是想要去石头尖。”

    “你觉得她是在跟我们玩游戏?”

    哈特收起黑莓手机,在河堤上来回走了走。“喂,刘易斯,你看这像是怎么回事?”他用手电在地上照着。

    “像是,我说不上来。像是有人扫过,把脚印扫掉了。”

    “对。是的。”他走到陡坡的底部。“没错。原来如此。”他找到了一根折断的树枝。“这就是她的扫帚。她们确实来过这儿。瞧那儿……”他指着一行小脚印说,“是那个小女孩的。就是露营车里的那个。她一定是跑出来了。”

    刘易斯又陷入了沉默,他不由自主地摸了摸他的那个刺青——就是刺在脖子上的那个十字架。

    哈特说,“我是不会杀孩子的。我们要对付的是那两个女人,别碰那女孩。”

    可是,这很滑稽,刘易斯像是想到了什么,显得有点心烦意乱。

    “有件事我想说,早就想说了。可是……”

    “说吧,坎普。”

    “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劫案吗?”

    “哪个劫案?”

    “就是打劫银行的那个案子。”

    在雪地里,哈特想起来了。他与一个银行保安交火,那个保安以前做过警察。“怎么了?”

    “我对你没说实话。”

    “是吗?”

    “有些事一直闷在心里,哈特。”

    此时他不再是那个老爱冷嘲热讽的“我的朋友”了。过去的几个小时里,他早已不是那个样子了。他说,“说吧,坎普。怎么回事?”

    “实际情况是……我们劫走的并不是五万美元。也不知道我先前说的是多少。差不多有……没错,差不多有三千。实际上是两千,外加一些散钱。还有,没错,抢的也不是银行。是一个保安,正在给放在外面的自动取款机里加钱……我开枪只是吓唬吓唬他。他丢了枪。尿了一裤子,我想。他也没有带备用枪支。……可是……我说话有时会爱吹牛,夸张了一点,你知道的。跟我兄弟在一起时养成的习惯。改不了了,一直就是这么过来的。老是让人家瞧不起。就这样。这下你都知道了。”

    “这是干什么,忏悔呀?”

    “我想是吧。”

    “见鬼,坎普,我可不想跟一个心态不健康的家伙共事。这事要看怎么看了,你弄了两千美元只花了,多少,两分钟的时间?”

    “差不离儿吧。”

    “那一个小时差不多就是六万。那人还尿了一裤子?见鬼,那就太值了。”他大笑起来。

    刘易斯怯怯地问,“那你还愿意跟一个抢劫犯在一起,你和我?”

    “我当然乐意。等我们把这里的事了了,我们就可以开始做一些策划了,不再有什么车毁火烧的事了。要做到百分之一百一十。”

    刘易斯想笑,但还是忍住了。他又拍了拍他的香烟,就像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祈祷神灵的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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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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