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惊雷堂。
惊雷堂堂主布惊雷第十二次将目光投向了惊雷堂的大门外,门外还是空无一人。堂内坐着五六个人,衣着各异,坐在最里面的是归州惠山清风门的无声道人,无声道人目光如挂在腰畔的利剑一样,从喉咙里拧出了一句话:“不知道是布堂主的面子不够大,还是这位大人物的面子太大,竟让我们这许多人在这里干候了两个时辰!”
紧挨着无声道人左手而坐的一位中年光头男子附和着无声道人说:“不错,目中无人之辈,就算他武功再强,地位再高,我天门镖局武圣也不会真心服他!”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坐在武圣对面面黄肌瘦、书生打扮的古风尘微微摇头,渐渐眯起的眼睛里似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一股比之毒蛇还要毒辣几分的眼神,让武圣不得不闭上嘴。
“既然已经等了这些时候,无妨再等等。毕竟他贵为归州武林盟主,统领整个归州武林,为公为私,也定然要等他来到惊雷堂。”说话之人,眼角有两颗黑色大痣,一说话,两颗痣就往眼中间挤,就如同又多了两颗眼珠子。故江湖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四眼金枪,罗胜。罗胜乃是邺城金枪帮帮主,平日里只有旁人等他的份儿,但今时今日,却心甘情愿地等着别人,此人身份之特殊,可见一般。
布惊雷听了几人话,眼中一亮,声音里带着几分抑制不住的激动,说:“来了,他来了。”
一句话,方才还各有争议的堂中几人寂静下来,齐齐起身,但见布惊雷守着的惊雷堂门口舒舒然先于人之前飘进了一股淡淡的香气,似花香又似软脂。而后,几人才看到了着一身金色大氅的身材高大的男子走进了惊雷堂,他的目光带着淡淡的疲倦,却又像是一把隐于水中的绝世宝剑,可以轻而易举地洞穿在场每一个人的内心。
布惊雷离他最近,不由得注意看他的金色袖口,袖口里就藏着当今武林中第一凶剑——天命剑!据闻五百年中死于天命剑下的武林人士不下千人,名副其实的第一剑法。而这刚刚步入惊雷堂的着金氅的男子正是被誉为当今第一剑客,也是整个归州武林的一把手,天命剑客——凌天明!
凌天明带着淡淡的笑容看着每一个人,而后走到了最里面的无声道人身旁,说:“天明有事来迟,倒让道长无辜受累等候了许久,是天明的过失,还请道长海涵。”
无声道长没想到拥有着可怕武功的凌天明进到惊雷堂第一件事竟是跟自己道歉,想想自己方才说的几句话,不由得冷汗滚落下来,腮帮子微微抖动地说:“哪里,哪里,是在下定心不够,倒让凌盟主见笑了,失礼。”
凌天明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也不再多说,目光又从天门镖局武圣脸上扫过,武圣连忙低下头去。凌天明这才走到一张空椅处,拱手道:“各位久等,请坐。”
众人落座,凌天明静默,端起了惊雷堂精心准备的百花茶,细细品味起来。布惊雷终于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进入正题。
“惊雷堂之议,请各位武林同道来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三天前邺城芙蓉山庄满门遭屠的惨案,想必,大家都已经知晓了这件武林大事。”
在座所有武林中人面色都是一暗,如此惊天大案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如何能不知晓,如何能不震撼。罗胜惋惜道:“芙蓉山庄叶芙蓉的一手芙蓉镖,暗器排名尚在唐门金钱沙之上,只是想不到竟然有高手能在他的芙蓉山庄屠庄。”
“但不知布堂主此次召集大家来,与这芙蓉山庄惨案有何关系?”
布惊雷微微一顿,叹息一声说:“实不相瞒,各位,我从一位在衙门当差的亲戚口中得知,芙蓉山庄庄主叶芙蓉连同他的夫人、三个儿子,以及其余八名庄丁乃是死于一剑之下,一剑十三条人命!”
布惊雷此话一出,在场的几位武林中人都是面色一变,唯独天门镖局的武圣不知内因,问说:“算来,十三个人死在一剑之下,好生了得的剑法!”
罗胜的瞳孔却在收缩,喃喃地说出:“这是……一剑十三杀!一剑十三杀啊,难道是他……”
布惊雷面色凝重,在座之人除了武圣外都面如死灰,而此时一直在细细品茗的凌天明突然站起身来,将茶盏按在了桌子上:“布堂主的茶水我已经喝过了,是时候回去了。”
“凌盟主,你怎么能这样就走了?”
凌天明笑了:“你给我的请柬上写的是让我来品茗,现在我品完了,自然要走了。”布惊雷一时语塞,走到门口的凌天明却突然冷冷地说:“布堂主,既然喝了你的茶,就送还一句话给你。”
“什么话?”
“今日邺城之月已非十七年前的邺城之月,它更加美丽了。不是吗?”
“若想品好茶,可来凌云宫寻我。”金色大氅卷起了一阵淡淡香风,接着凌天明消失在了惊雷堂外,再眨眼,就完全寻不到踪迹了。
“他,他这话什么意思?”武圣一头雾水问,他问的是身旁的无声道人,但无声道人依旧无声,倒是对面所坐着的病死书生古风尘吐话说:“什么意思,是说邺城将会有好戏上演了。”古风尘起身,一脸惨白地离开了。
其余武林中人也陆续离开,最后只剩下了罗胜和布惊雷,罗胜拍了拍布惊雷的肩膀说:“我知道叶芙蓉是你的堂兄,节哀顺变吧。”
“叶芙蓉已死,我更担心的是一十七年前那个人。”
一声惊雷,打亮了土地庙的黑暗,一个身影咕噜一声从土地庙后的草堆里爬了起来。他睁着一双漆黑的眼睛,方才噩梦中那一双双沾满血迹的手还在眼前晃荡,这些手属于谁,为何这些血手一次一次出现在他的梦境里?他低下头,怀里的剑冷却着他的身体,像是万年的冰石。
邺城三里外,芙蓉山庄,血迹已经干涸,凝结成了黑色的血渍。孙健步行于黑风枯树间,恢弘的庭院此时如同一间间阎罗殿,让孙健恨不得一步就走到尽头。
尽头,一个人静静坐在那里,忽然站起,手里拿着一根树枝,仔细地将树枝沿着脚下的一具尸体上的伤痕上扫过,一遍,一遍,又停下,像是发现了有人来,他放下了树枝,转头问:“孙捕头,可拿来了?”
“拿来了,拿来了。”孙健从怀里取出了一柄锋利精锐的长剑,黎斯交代他要找到一柄最锋利、最精细的长剑,孙健好不容易寻到了,忙不迭送来给了黎斯。
黎斯将剑拿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微笑说:“好了,你可以走了。”
“那,那你还留在这里?”孙健看着周围血迹还有残尸,尸体还未收,一直在等着黎斯的命令,但黎斯偏偏执意要留下守尸三晚。黎斯看着犹豫的孙健,说:“既然孙健大人舍不得,不如一同留下?”
“不,不。卑职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孙健可不想守着满院子几十具尸体过夜,连忙脱身离开。咔嚓一声闪电,一场滂沱大雨似马上将至。凌云宫上,凌天明眼神明灭之间,思绪转瞬万千。鼻尖一阵熟悉的香气,他回过头,青红正举着红粉裘氅站在自己身后,说:“你怎么了,去了一趟邺城,整个人变得痴痴呆呆了。”凌天明感受到青红将裘衣披在自己身上,搂她入怀,用极低的声音说:“痴痴呆呆,是因为想你。”
“你就知道哄我,但我好欢喜。”青红躺在凌天明怀里,却没看到凌天明一时变得沉寂下来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