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胡佳 本章:第一节

    1966年10月30日,万灵节的前一天,在洛杉矶东南60英里处的利维赛,奇蕊·荞·贝茨和她的父亲丘舍夫·贝茨一起度过了这个星期天的上午。父女俩先去圣卡瑟琳教堂做弥撒,又到膳帝餐馆吃过早中饭,然后兵分两路,丘舍夫去海滩,奇蕊·荞回家念书。

    奇蕊·荞·贝茨是利维赛市立大学一年级学生,身高163米,体重53公斤,亚麻色头发,蓝眼睛,经常的户外锻炼使她的皮肤呈健康的棕褐色。奇蕊·荞从中学到大学一直都是学校球赛拉拉队的队员。她不仅是个成绩优秀的好学生,还有一份在银行的课余工作。她的理想是毕业后做一名空中小姐。奇蕊·荞的哥哥在美国海军中服役,驻扎在东海岸的佛罗里达。自从一年前母亲去世后,奇蕊·荞与父亲相依为命。丘舍夫·贝茨是科罗那海军兵器实验室的机械师。

    大约下午五六点钟,奇蕊·荞决定去一趟学校图书馆。她本想打电话约一位朋友一起去,但那位朋友有别的事。奇蕊·荞给父亲写了一张留言条,刚出门就看见丘舍夫回来了。后来丘舍夫再次出门时也给女儿留了一张条。

    丘舍夫·贝茨回到家里已近夜半时分,他临走前留的条子还在那里。但丘舍夫并不是很担心,女儿到底是18岁的大姑娘了,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再说明天是万灵节,她说不定和哪位女友在一起商量装神弄鬼的小孩子把戏。

    第二天早晨丘舍夫一觉醒来,发现女儿还没回来。他给奇蕊·荞的朋友们打了一圈电话,没有人知道她在那里。丘舍夫·贝茨马上报警。

    不到一个小时,警方报表上的奇蕊·荞·贝茨就不再是失踪人员了——利维赛市立大学的一位园林管理员在图书馆停车场附近一条僻静小道旁发现了她的尸体。现场的情形触目惊心,真可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奇蕊·荞脸朝下扑伏在一片血泊中。她的胸部有三处刀伤,背部一处,脖颈七处。根据伤口的情形推断,凶器应该是一柄小刀,刀刃长35英寸,宽05英寸。奇蕊·荞脖颈处的伤口非常深,以致颈静脉、颈动脉和咽喉均被切断,脖子几乎整个儿割掉,给人感觉凶手似乎不仅要置她于死地,而且企图砍下她的头颅。奇蕊·荞的脖子上还有被卡掐的印记,脸部好几道划口,被打伤的青紫斑痕遍布全身。

    在以后的几天里,警方走访了许多证人,以图弄清楚奇蕊·荞·贝茨临死之前的行踪。那天下午5点半左右,奇蕊·荞曾打电话给她在利维赛国家银行的同事,问有没有看到她学期论文的文献目录。那是最后一次有人与她通话。6点过几分钟,一位朋友看见奇蕊·荞开着她的浅绿色大众轿车去图书馆。还有一位行人注意到,一辆青铜色奥兹莫别轿车紧紧尾随着一位有亚麻色头发女子的绿色轿车。

    距离案发现场奇蕊·荞的尸体约200英尺,或60米处,她的浅绿色大众轿车还泊在图书馆的停车场,前座上放着她刚从图书馆借出的几本书。办案人员发现,有人切断了车中用于启动引擎的配电线圈的中线,车里车外有好几个来路不明的油腻掌印和指纹。警方据此判定,凶手跟踪奇蕊·荞到图书馆,破坏了车上的点火装置,然后躲在附近等候。他很有可能就在一旁看着从图书馆出来的奇蕊·荞发动引擎,等到她屡试不成后,便主动上前帮忙,或提出送奇蕊·荞回家。无论奇蕊·荞和他是否认识,她最终跟着他走到了暗处。在两栋空旷的办公楼之间,凶犯对她下了毒手。

    按照美国人的标准,奇蕊·荞算是身材矮小的,但她却有运动员般的体魄。从现场收集到的证据看,奇蕊·荞在临死前与凶手进行了殊死的搏斗。她的双手、手腕和两条胳膊上有数处自卫性伤痕,指甲缝里嵌满了血痂、汗毛和皮肤组织。她身下的地面,用一位记者的话说,“就像刚被犁耙翻耕过似的”。在离尸体10英尺处的草坪上,警方找到一块有油漆溅斑的男式天霸表,7英寸的表带与手表相接的一端被生生地扯断,表上的指针停在12点23分。据警方后来的调查,该表是为英国特制的一种军用表,油漆则是一般的家庭室外用漆。现场四周还发现尺寸大约为10号的男式鞋印。

    据当晚曾在现场附近路过的两位学生分别向警方提供的证词,他们在10点半左右听到一声“极凄厉的尖叫”,然后是一阵“沉闷嘶哑的低号”,几分钟后,传来了很响的发动汽车的噪音,是那种破旧的老爷车的声音。这个钟点与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相符。令人费解的是,星期天晚上图书馆9点关门,从奇蕊·荞的借书记录看,9点以前她应该在图书馆内。由此说来,凶手在作案之前和被害者交谈了一个多小时?或是佯装修车磨蹭了半天,以拖延时间等到图书馆周围的人都走掉?

    更令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宗凶杀案的动机既非强奸亦非抢劫。奇蕊·荞依然穿着完好,衣裤都没有被撕破或掀开,法医验尸的结果也没发现任何性行为的痕迹。尸体身边的手提包里,奇蕊·荞的各类证件原封不动,此外还有不到一美元的现金。而且警方也认为,一般的抢劫犯不会费那么大的劲先把车给弄坏,再坐等数小时。再说一个在图书馆里用功的学生也不是理想的抢劫对象。

    几天后,在奇蕊·荞·贝茨的葬礼上,警方严密注视到场的每个人的举动,以图看出某些破绽或找到什么线索,但最终还是和那位悲痛欲绝的老父亲一样,不明白贝茨小姐为何会死于非命。

    过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月,1966年11月29日,利维赛警署和当地一家报纸《利维赛创业者》分别收到一封同样内容、长达数页的匿名信。写信的人看来非常聪明,他大概是将不下十页复写纸叠在一起,在一台打字机上打好信后,从中间抽出两张寄出,所以警方只能猜测他所使用的是手提式皇冠牌打字机,而无法推断具体型号。其铅字模或为匹卡式,或为埃立特式。白纸,质地比较粗糙,纸宽8英寸,上下部分均被撕掉,使其呈大致的方形。信是从一个偏远的乡间邮筒寄出的,信封上没贴邮票,也没有回邮地址。整封信从头至尾全用大写字母,其内容既陈述了足够详尽的细节以证实其可信度,又避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使警方有可能寻踪追查出写信人。信的全文如下:

    

    我的自白

    她曾是那样的年轻美丽,但如今已被摧残致死。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无数的不眠之夜,我躺在黑暗中想象着我的下一个牺牲品。抑或是那位某家店铺旁的小保姆,披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在每天晚上7点左右走过一条漆黑的小巷。抑或是那位身材匀称皮肤微黑的蓝眼睛女郎,在中学时期曾拒绝过我与她约会的邀请。抑或是别的哪位姑娘。但不管是谁,我都将割下她的女性器官向全城的人们展示。所以我告诫诸位,别让我轻易得手,保护好你们的妻子、女儿和姐妹,让她们远离街巷。贝茨小姐是一个傻瓜,她像一只羔羊走向屠夫,甚至没有任何的挣扎反抗。我先切断了她车上配电线圈的中线,然后坐在图书馆里等她。在她离开图书馆后约两分钟,我也相跟着离开了。那时候,那辆大众轿车的电池肯定已经死掉。我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她非常乐意地接受了。我告诉她我的车就停在下面的街道,何不让我送她回家。当我们远离图书馆时,我说,差不多是时候了,她问:“是什么时候?”我说,是你该死的时候了。我从背后扼住她的脖子,一只手捂严她的嘴,另一只手握着一把短刀直取她的咽喉。她一动不动,顺从地听任我摆布。她的乳房在我的手掌中温暖而坚挺。但当时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必须为她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冷淡和拒绝付出代价。她死得异常痛苦。当我掐住她脖子令她窒息时,她的全身不停地痉挛、抽搐,两片嘴唇扭曲得变了形。她发出了一声号叫,我在她的头上踢了一脚让她闭嘴。我把刀捅进她的身体,刀子断了。我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剁她的脖子。我没有病,我只是有些神思恍惚。但这并不妨碍游戏继续进行。你们应该将这封信公开发表,让人人都读到。这样也许可能拯救那些大街小巷的女人们。但这是你们的事,你们的决定,而不是我的。没错,我确实还给你们打过那通电话。那只是一个警告。小心——我现在正在跟踪你们的姑娘们。

    分送:警署署长

    创业者

    这封信写得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比如信中所言奇蕊·荞·贝茨“没有任何的挣扎反抗”、“顺从地听任我摆布”等,显然与现场的情形和奇蕊·荞身上的自卫伤不符。但“切断她车上配电线圈的中线”却是警方尚未公诸于众的内部情报。至于那柄短刀有没有断在奇蕊·荞的体内,验尸报告上没有提供任何这方面的证据。利维赛警署几位侦探最近发表的讲话一致认为刀子并没有断。信中最后提到的那通电话则无从查证。警方由此推断,所谓奇蕊·荞“多年来对我的冷淡和拒绝”,以及“在中学时期曾拒绝过我与她约会的邀请”的“蓝眼睛女郎”等,也可能只是写信人的信口开河,不一定真有其人其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此人很难讨女孩子的欢心。在女人面前的频频失手使他产生了变态心理。

    寄信人留下的唯一笔迹是在两只信封上,他用蘸水钢笔手书了收信人地址。两个地址都写得非常不规范:

    创业者日报凶杀分处

    利维赛加利福尼亚利维赛

    请交:犯罪组

    在警方收到的信封上发现了一个指纹,经后来与本案所有嫌疑人的指纹对照都不相符,也很难确定是不是邮递员或其他人留下的。信封上的邮戳和收到的时间是同一天。

    11月30日,警署和报社分别将匿名信交给了利维赛地区邮检部门,并由该部门转呈联邦调查局。凶杀案本不应由联邦调查局插手,不过邮寄恐吓信件却在联邦调查局过问的范围之内。但因为此信并没有针对具体的恐吓对象,所以联邦调查局最终只是象征性地立案存档,而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调查工作。

    这封匿名信着实让利维赛警署紧张了好几个月。万幸的是,大家一直提心吊胆的第二次凶杀并没有发生,不幸的是,案子的调查侦破工作几乎毫无进展,直至次年春天,凶杀案发后约5个月,当利维赛市立大学图书馆一位清洁工清理储藏室里的桌椅时,在一张折叠式课桌上读到了一首小诗。这批桌椅是头年12月放寒假之前收进储藏室的。作者用蓝笔将诗刻写在木质的桌面上。全诗意译如下:

    厌倦了生

    亦不愿死

    插进,拔出

    拭净刀刃

    如果那红色

    能被拭去

    血在喷

    在滴

    在流淌

    溅满她那崭新的衣裙

    哦,天哪

    总算是红色

    不管怎么样

    生命被一点一滴地抽干

    抽入那莫名的死亡

    她不会

    死去

    这一次

    有人会找到她

    那就等到

    下一次吧

    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的别出心裁,当时利维赛市立大学校长的头两个名字的缩写刚好就是rh——R.h.勃拉休。没有人知道这首诗被刻写的具体时间,而且有关当局也不是十分肯定其笔迹与匿名信封上,及警方后来获得的作案人的手书完全一致。有业余诗歌爱好者认为,这不过是某位自杀未遂者的泄愤之作。但警方最终还是将这张课桌作为物证查验拍照,并归入贝茨谋杀案的档案。

    1967年4月30日,奇蕊·荞·贝茨遇害六个月纪念日那天,警方、报社和奇蕊·荞的父亲丘舍夫·贝茨同时分别收到三封内容几乎完全一样的匿名短信。和上封信一样,作者全部使用大写字母,只不过这一次是用铅笔写在带横格的纸上。寄到警署和《利维赛创业者》的信里写道:

    贝茨必须死更多的将步其后尘

    签名处是一个“Z”或者“2”的字母或数字。丘舍夫收到的信中“贝茨”换成了“她”,没有签名。

    这三封短信并没有给警方提供任何可资破案的线索。此后,作案人销声匿迹,而奇蕊·荞·贝茨谋杀案则在利维赛警署的档案室里尘封四年。

    60年代末期,位于旧金山正北20英里处的维列奥和贝尼夏还只是两个发展中的小镇。登上维列奥南面的小山丘便可以鸟瞰圣巴布罗湾和金门大桥。在连接维列奥和贝尼夏的几条公路中,有一条沿荷蔓湖畔从维列奥镇东到贝尼夏镇北的荷蔓湖路,风景优美,人烟稀少,是少男少女们约会的绝佳所在,人称“情侣路”。

    1968年12月20日,星期五,离圣诞节还有五天。戴伟·亚瑟·法拉第和他的女友佩娣·璐·杰莘相约在那天晚上幽会。17岁的戴伟身高体壮,是维列奥中学的运动员兼优等生。比他小一岁的佩娣甜美可爱,成绩也不错,因为住在镇子的另一端,上的是霍根中学。他俩事先商定,对各自的家人谎称是去学校的圣诞音乐会。两家的父母也没有过多地打听他们的去向,因为这两个好孩子几乎从没招惹过什么麻烦。

    吃过晚饭,戴伟开着他母亲的1961年棕色冉波勒小型旅游车来接佩娣。他们在8点半离开佩娣家,先去看了一位朋友,9点左右在埃德先生的汽车影院门口买了一瓶可乐,然后向“情侣路”驶去。他们来到荷蔓湖东边的抽水站附近,把车停靠在离公路不远的一片砾石地带。

    那天晚上,施黛拉·勃治的儿子在学校参加圣诞节演出。勃治家住在荷蔓湖路离抽水站约两英里处。


如果您喜欢,请把《美国8大名案》,方便以后阅读美国8大名案第一节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美国8大名案第一节并对美国8大名案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