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折腾之后,总算暂时安顿好了一切,冯斯只觉得挡不住的倦意涌上全身,这才意识到自己一夜未睡,简直恨不能直接倒在地板上大睡一觉。但身边还站着何一帆,对方刚刚帮了他大忙,他不能不打起精神陪着笑脸。
“我知道你现在很困想睡觉,但有些话,我非和你说清楚不可。”何一帆说。
“我明白,你每次和我说的话,虽然可能不大好听,却往往都是真话,”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我从来不怕听真话。”
“所以你才会活得那么痛苦。”何一帆叹了口气。
冯斯一怔:“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很聪明,即便是不好听的话,你也会用理智去判别真假,不会盲目抗拒,也不会自我欺骗;但你同时又很有尊严,即便理性上接纳了那些话,感性上也会不断地被屈辱和不甘所困扰。”何一帆轻声说。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所以,现在我的感性又开始觉得很不好受,但是理性却不得不承认你说得有道理。说真的,在过去的历史上,像我这样的废物天选者,到底有没有出现过?真的半个都没有么?”
“从来没有过,”何一帆很肯定地说,“所以你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十分困惑。过去的那些天选者,虽然每一个最终都失败了,但都是很早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毕竟附脑不足够强的话,是不可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你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明明能感受到魔王的精神力量,却从来不能展现出任何主动的能力。”
“那会不会弄错了?其实我根本不是天选者呢?”冯斯说,“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想,天选者也不过是后来人们总结出来的概念,并没有什么真正严密的标准。或许我只是另外一种异类的存在,出于巧合,拥有某些和天选者重叠的素质,却根本不是呢?”
何一帆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倒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如果我有法子澄清,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了?”冯斯的心里瞬间燃起了希望。
何一帆伸出手,拍了拍冯斯的手臂,眼神里充满了怜悯:“那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并不算大的可能性。更何况,就算你真的不是天选者,也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说,没有人愿意相信。”
“为什么?”冯斯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如果我这样的废物并不是真正的天选者,难道守卫人们不应该好好松口气吗?为什么不愿意相信?”
“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天选者,”何一帆说,“这就是能一刀秒杀你的终极答案。”
“人们……需要?”冯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最近几十年来,魔仆和妖兽的异动越来越频繁,势态和过去截然不同,种种迹象都在预示着魔王的重现。对于拥有附脑的特殊人群来说,守卫人当然是急于找到一个新的天选者,来保留对抗魔王的希望,鼓舞所有人的士气;而黑暗家族,一部分想要活捉天选者来寻找和魔王重新建立联系的方法,另一部分……”
“想要直接干掉天选者,打击守卫人的士气,对么?”冯斯说。
何一帆没有开口,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冯斯低着头,像是在观察自己的脚尖:“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一定是天选者,而是人民需要我做这个天选者。”
“没错,就是人民需要,所以必须赶鸭子上架。你就是那只鸭子。”何一帆点点头。
“那么,你想给我什么建议呢?”冯斯问。
“我有两种建议,看你愿意接受哪个。当然,两者都不接受也没关系,总归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命运。”何一帆说。
“说说看吧。”冯斯看着何一帆,心里隐隐猜到,无论是哪一种选择,一定都是无比艰难无比纠结。
“第一种,我帮助你躲起来,”何一帆说,“你也知道,现在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靠你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但有我的帮助,就有可能。虽然我们家族在战斗方面的实力不强,但正因为如此,别的偏门左道我们擅长得很。”
“这一点我绝对相信你,”冯斯说,“很少有姑娘能像你这样古灵精怪,何况你们常年在劣势中求生存,自然有很多手段。不过,你所说的躲起来,意思应该是‘永久消失’吧?”
何一帆一摊手:“要不然还能怎样?隐姓埋名,永远消失,永远抛弃过去的生活和认识的人。”
“认识的人……也要抛弃?”冯斯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何一帆不客气地抓过茶几上的一桶薯片,一面往嘴里塞一面含混不清地说:“多一次联系,就多一分被发现的风险,而且最重要的是,会给敌人胁迫你的筹码。你不想让他们陷入危险吧?想要不被人发现,就必须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和过去的一切永别。”
冯斯摆了摆手:“那……第二种方法呢?”
“变得更强,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何一帆说。
“这种事情我做梦都想,但是那个传说中的附脑除了替人做嫁衣裳之外,半点主动力量都没有,我该怎么变得更强?难道去健身房天天……”冯斯说到这里,忽然住口不说,显然是明白了何一帆话中所指。他的脸色有些变。
“你是想建议我……接受那个什么附脑移植手术?”冯斯的目光有些茫然。
“未必需要移植新的附脑,但你确实需要交出你的身体,让我们好好地进行研究,找出释放你的能力的方法。这个过程可能会有危险,甚至危及你的生命,所以你得考虑清楚。”
冯斯摇晃着脖子,好像这种类似颈椎保健操的运动能让他减轻压力。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通过这样的研究,你的家族也可能获益匪浅吧?”
“没有好处的事情,就算我肯帮你,家族也不会愿意耗费资源啊。”何一帆落落大方地说,“守卫人的世界里,不谈利益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这算得上是互惠互利……”冯斯沉吟着。在一阵又一阵不断袭来的倦意中,他有些恍惚,陷入了一种近似百日梦的状态。在幻觉中,他成为了网络小说里呼风唤雨的男主角,长剑挥出漫卷天地的杀人剑光,将一切敌人化作血雨。他御剑而飞,御风而行,脚底万众敬仰,身后跟着姜米、黎微、文潇岚、林静橦……反正他所认识的漂亮姑娘全都被收做后宫,那可真是左手气吞如虎,右手艳福无边……
起风了。不知哪家的窗户没有关好,被风吹得猛撞窗框,玻璃稀里哗啦的碎裂声惊醒了冯斯短暂的美梦。他定了定神,慢慢地说:“变成一个真正的守卫人,也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回头了,对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选择,我都注定不能再做一个普通人,过着我所憧憬的混吃等死的好日子了,是么?”
“你不应该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何一帆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从你被认定为天选者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注定不可能过上普通人的日子了。你的养父把你藏了十九年,还能让你安安稳稳读完小学中学,算得上是个奇迹了,但奇迹只会发生一次。你还想像没事人一样读书、考试、逃学、找工作、调戏女同学,是没有希望的了。相反,你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流连徘徊得越久,就越容易给身边人带来伤害,甚至于是令你追悔莫及的伤害。”
“追悔莫及的伤害……吗?”冯斯无意识地揪着毛衣的下沿,简直快要把毛衣生生撕碎了。他回想着自己这一年多以来的生活:偶尔上上课,在宿舍和室友们一起玩游戏抄作业编排辅导员,临近考试时突击通宵自习,陪关系暧昧的女生逛街……除了需要比一般的学生多承担一些赚钱的重任之外,自己的生活轨迹完全正常。认识了宁章闻后,他又多了一个活动地点,在宁章闻家吃着关雪樱烹调的美食,和文潇岚斗斗口,享受着一种家庭生活般的独特快乐。
无论其后遇到了多少波折险阻,有那些交情、友情、近似亲情的存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都始终有一口气不会掉下去。但是当事情已经走到了越来越凶险的地步,或许他不得不做出艰难的抉择了:放弃掉这所有的一切,还是死抓着不放、最后让所有的身边人都受到伤害?
已经放弃了爱人,接下来,放弃整个世界吗?
“你不用着急,无论哪个选择都是重大的改变,慢慢考虑吧。”何一帆说,“我先走了。”
何一帆离开了。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想要细细想想何一帆的建议,但熬不过困意,很快就睡着了。心思太重,睡眠也很浅,他开始陷入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一会儿看见死去的父亲,一会儿看见远去的姜米,一会儿看见欺骗了他的母亲,无论哪个梦,都让他感到十分不舒服。
所以到了醒来的时候,虽然天色已经昏暗,一看表睡足了一整天,他还是觉得头昏脑涨,脑子也不甚清醒。看看屋里,宁章闻房门紧闭,不知道是在忙碌还是又工作了一个白天后已经睡着了,他不敢打扰。关雪樱同样房门紧闭,冯斯不确定经过昨晚的惊吓劳累后她是否还在卧床休息,所以也不便敲门。
他看了看冰箱里,由于关雪樱一天没有做菜,里面又填上了几个外卖的一次性饭盒。他随手热了点饭菜,食不知味地填饱了肚子,正准备收拾桌子,门口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文潇岚拎着一袋子药走了进来。
“小樱病了吗?”冯斯看着袋子里花花绿绿的感冒药。
“昨天太累,加上雪天受了凉,有点低烧,不碍事。”文潇岚说。
“低烧的话,不必着急吃药的。”冯斯摇摇头,“先放下药吧,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不必问了,今天早上你和那个小姑娘的谈话,我都听到了。”文潇岚把冯斯赶到一边,开始替他收拾桌子。
“你的耳朵还真尖……”冯斯心安理得地瘫在沙发上,一脸苦闷。
“你当时抹除姜米的记忆的时候,好像没有那么纠结,做决断还是挺快的。”文潇岚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样。不过……不大一样。”冯斯想了想,“姜米那时候已经死了妈妈了,而且,最重要的在于……”
他艰难地斟酌着词句,慢吞吞地说:“我虽然喜欢她,但她就像是突然跳进我的生活的,把她推回到属于她自己的轨道,让她从此无忧无虑,是一个虽然艰难但并不至于让人受不了的决定。可你们……你们更接近于家人。没有了爱情,还可以躲到家里疗伤,如果连家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算什么。”
文潇岚扭过头去,好像是偷偷做了个擦眼泪的动作,她背对着冯斯,低声说:“是啊,我们这几个人,好像已经习惯了像家人那样在一起。要撕碎它……会很疼的。而且你还忘记了小樱,她和你一样,也和那个世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打算带她一起走吗?”
“她未必愿意选择隐居,”冯斯说,“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现代生活,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和融入社会。要她再躲到一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和一脚踢她回大山里有什么分别?总之,这件事我还得好好考虑。实在不行的话,要我变成一个范量宇那样的怪物,也不是不行。”
文潇岚扑哧一笑:“只是要你唤醒附脑,不是非要变成两个脑袋吧?”
“三头六臂也无妨,”冯斯的拳头不知不觉地握紧了,“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
他站起身来,穿上外衣,文潇岚很奇怪:“你要干什么?去哪里?”
“去找曾炜,”冯斯说,“他安排我躲在疯人院,肯定是有难以应付的敌人,我不想再把他们招到这里来,还是赶快走吧。”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很想让你留下来,说几句‘我们一起应对’之类的话,但是和范量宇认识之后,我的确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打肿脸充胖子只能害人害己。你去吧,曾炜至少有枪,比我们有用得多。不过你打算怎么找他?直接闯进局子里么?”
“还真是!”冯斯很是无奈,“从来都是他找我,我就没有他的手机号。也许我真的只能去局子里打听了,随口编个谎话吧。”
“你还嫌你的存在不够醒目?还要去招惹更多的警察叔叔?”文潇岚瞪了他一眼,“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冯斯忙问。
“今天早晨给我们送来酒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小姑娘,似乎掌握了很多信息,”文潇岚说,“曾炜既然卷进了这件事,不可能不被这位人小鬼大的守卫人关注。你去找她更靠谱,顺便也可以帮你新收养的那位害羞宝宝求一点酒——说起来,他到哪儿去了?”
“妈的,这大哥太没存在感了!我们聊了那么久,我压根把他给忘了!”冯斯一拍脑袋,“我起床之后关注了宁哥,留意了你和小樱,居然半点都没想起他!”
两人慌里慌张地在屋里看了一通,但这么小的一间屋子,根本不可能藏下一个大活人。被文潇岚称为“害羞宝宝”的刘岂凡,已经不见了。
“得把他找回来!”冯斯果断地说,“他如果被抓回去了,还会是黑暗家族手里的大杀器;要是流落在外面就更糟糕了,几天后附脑发疯,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灾难性的后果。”
“我陪你去。”文潇岚没有犹豫,“不过这个家伙会去哪儿呢?他应该是个自理能力很糟糕的人吧。”
“用‘糟糕’这个词恐怕都抬举他了,”冯斯哼了一声,“这家伙的生存能力大概比过去的宁哥还惨。”
“兄弟,我谢谢你啊!”房间里传出宁章闻闷闷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