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大人物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阿菩 本章:第三十二节 大人物

    阿芝来夏都有一段日子了。在验明都雄魁给她的信物后,血门的人安排她暂时住在这个小院。都雄魁从西北回来以后,把她接入长生殿,专宠了她三天三夜。

    但阿芝却不喜欢长生殿那样的大屋宇,求都雄魁让她搬出来,刚好都雄魁正打算换换口味,便允了她。

    搬回这座小院之后,都雄魁隔三差五会过来一次,其他时间她就静静在这小院子里待着,生活很平静,也有些寂寞。最近都雄魁有好长时间没来了,阿芝也不知道他是出城去办事,只以为这男人找到了新欢。她倒也不怎么痛苦,因为本来就没对这个男人寄有多大的希望。不管怎么样,都雄魁留给她的财物和这所房子,已经足够她平平静静地过完下半生了。她甘于这样的生活,只是偶尔会在小院子里的古井旁边,想想曾经遭际过的那几个男人。

    这天早上,阿芝梳洗罢,突然发现一个小伙子在自家的后院踱圈,一开始以为是个小贼,开窗想把他赶走,两人说了几句话,阿芝发现这小伙子虽然长得没有桑谷隽那么帅气,身体也没都雄魁那么雄壮,但言语间却很讨人喜欢。

    和石雁不同,阿芝和人打交道的经验很贫乏,因此一开始还真被马蹄哄得一愣一愣的。但她也不是傻子,说了一阵子话之后便知道这小伙子是在扮可怜。她想起都雄魁在床笫间和她说起的一些风流故事,故事里那些勾引良家妇女的风流手段,有一些倒也和眼前的事情暗合。阿芝马上醒悟过来:“他在勾引我!”

    想到这点,她再一次很仔细地打量眼前这个小伙子:他的脸不算很俊,但眉毛很浓,鼻子嘴巴都很大,也算颇有男子气;他的体魄虽然没有都雄魁那么强横,可也健康得很,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力量;最要紧的,这小混混的嘴够甜。

    马蹄见这全身上下熟透了的女人含笑打量着自己,便知道有戏了,说话也大胆起来:“阿芝姐姐,外面卖的东西我实在吃不惯,能不能劳烦你帮我弄些吃的来?”

    阿芝笑道:“你胆子倒挺大的,不过进来前你可曾打听过这是谁家的寓所?”

    马蹄笑道:“我见到阿芝姐姐,魂都没了,还管这宅子姓什名谁。”

    阿芝笑道:“好,你有胆子最好。姐姐今天高兴,就给你整顿好的来。你先到客厅等着吧。”

    马蹄道:“我不喜欢在大屋子里吃饭。姐姐,能到房里吃吗?”

    阿芝骂道:“小子,你也太急了。”骂完了又笑。

    马蹄眉毛都花了:“我这叫直接。要不,姐姐,我不吃东西也行。”

    阿芝一听笑了:“干吗不吃?还是吃点好。吃饱了才有力气。”

    这天上午,马蹄在阿芝房里吃得酒足饭饱,神魂颠倒。直过了午时,他才被阿芝推了起来,吩咐他去市集买些东西回来。

    听完阿芝的交代,马蹄道:“怎么光买肉食谷粮,却不买酒?”

    阿芝道:“外间的酒哪里比得上我这里的?你说你在外面混了这么久,可喝过刚才那样的好酒么?”

    “确实不曾喝过。”马蹄道,“这酒是你酿的?”

    阿芝道:“我自认酿酒也不错的,不过我在这里安家的时间不长,还没心情去酿。你刚才喝的这酒是贡酒。”

    马蹄大惊道:“贡酒,你怎么会有贡酒?”

    阿芝笑道:“你说呢?”

    马蹄想了想道:“莫非我那位……那位便宜姐夫还是个大官不成?”

    “差不多。嗯,他的事情我以后再跟你说,快买东西去,要等市集散了,我们今晚得吃西北风。”

    马蹄揣着阿芝给的钱,买齐了阿芝交代的东西。正往回走,突然前方哄闹,有人清道,似乎有什么大人物进城来了。他性喜热闹,跟着人流挤过去看。和他一样心思的人里三层,外三层,把大道两旁围了个水泄不通。马蹄力大人凶,一步步地挤过去,一边问人:“出了什么事情了?什么大人物进城来了?”

    “听说是商国的储君来朝拜大王。”

    “商国的储君?商国不是要造反吗?”

    “嘘——这话怎么说得!”

    马蹄拼命挤到最前面一层,但却被一列卫兵拦住了。不多时,便见八百重骑兵蹬蹬而至,骑兵过后是三百战车。战车过后,一头犀渠①背着一座十丈高台把地面踩得震响,台上一个青石雕成的宝座,上面稳稳坐着一个男人。隔得远了,大多数人都瞧不清楚那男人的面目,只听周围有人道:“天!是国师亲自引路。这商国储君的架子可真不小!”

    马蹄眼尖,只见台上那人神色萧索,仿佛完全不把脚下这千千万万人放在眼里。马蹄经过这一年游历,见识比当初广了十倍。这时听见别人的呼喊,便知道这就是当今天子钦定的国师、威震天下的血祖都雄魁了。他把高台上那伟男子的样貌神情牢牢记在脑子里,心中热血沸腾:“妈的!总有一天老子也要这么风光!这辈子才不算白活!”

    高台过后,无数骑士拥着一列铜车走来。外围是大夏王师的三千风马骑,内围的三十六位东方骑士错落在十八辆铜车之间。十八辆铜车车顶摆满了黄金白银、珊瑚珍珠、北海鲲翅、南溟水晶、上古灵兽、尸方奇鱼……更有九小一大十颗宝珠,悬浮在车队上空,放出万丈光芒,虽然在白天,太阳的光芒竟也掩盖不了这宝珠的神采。

    这无数奇珍异宝,据说都是商国储君要进献给天子的。

    马蹄看着车队的威势和车顶的珍宝,看得两眼发直、口干舌燥。突然,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孔:羿令符!

    “怎么会是他?”

    羿令符还是和留在马蹄心中的印象一样,没有半点变化:尽管万众瞩目,他却一副淡淡的表情,仿佛是走在树林中,而不是被包围在人群里;那成千上万仰视着他的人,在他眼中等如根根的木头。

    周围有消息灵通的人说,这腰盘巨蛇、肩停雄鹰的男人,乃是商国的一位大将军。

    “他是大将军?那有莘不破是谁?江离又是什么身份?”想起以芈压祝融少城主之尊,在商队中的位子依然排在其他首领之后,马蹄心下更是震撼,“难道那几个人的身份个个都比芈压更加尊贵吗?”

    马蹄突然发现自己离他们好远好远,无论自己有多大的雄心壮志,在这些人面前永远都是那么卑微。“为什么!为什么!大家都是这样的年纪,为什么他们就能这么风光?我却要靠坑蒙拐骗来过活,甚至还要吃女人的软饭!”这个问题他以前不是没想过,但从来没像今天这样震撼他的心房。

    车马过尽,人群渐散,马蹄失魂落魄地随着人流乱走,蓦一抬头,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回到了阿芝的门前。

    “你怎么到现在才回来?”木门半开,阿芝向马蹄招手道,“快进来啊!”

    马蹄进门之后,一个方士打扮的人从暗处现身,喃喃道:“奇怪,这小子怎么进了这道门?难道……”

    马蹄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被人跟踪,他依然沉浸在刚才见到的场面里。直到阿芝关上门用力地摇晃他才醒过来,叫道:“阿芝姐姐。”

    “你怎么了?”

    “没什么。”

    “没什么?那干吗失魂落魄的?”

    马蹄道:“刚才,我看见了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他好威风!”

    阿芝笑道:“你妒忌他?”

    “嗯。不过我更妒忌另一个人。”

    “另一个人?”

    “对,他也很威风,一直都很威风。有钱,有漂亮女人,有厉害的朋友,到了哪里大家都众星捧月一般围着他。他和我差不多大,为什么他就什么都有,而我,却什么都没有!”

    阿芝跟眼前这个年轻人好上,本来也是抱着玩玩的念头,这时听他说得忘情,也不禁自失起来:“其实这样的人也没什么好羡慕的,他说不定也活得很痛苦。”

    “很痛苦?那怎么会!”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不过和他比起来,你毕竟自由得多。虽然你没什么钱,可是想去哪就去哪,想干吗就干吗。权势大了,有很多事情便不能随心所欲了;朋友多了,有时候也是一种压力。”

    马蹄见眼前这个女人突然变得比自己还认真,忍不住笑道:“阿芝姐姐,你好像很有感触。”

    阿芝微笑道:“因为你有感触,所以我就陪你一起感触。”

    马蹄道:“其实,阿芝姐姐,我那个便宜姐夫应该是个大人物吧?你跟着他,应该也见过许多大人物。”

    阿芝点了点头:“他确实是个大人物。”心中道:“我也确实见过许多了不起的人,但却不是因为跟着他。”这句话却没说出来。

    马蹄问道:“好姐姐,能让我知道姐夫是谁吗?”

    “姐夫?”阿芝笑道,“你真想知道?”

    “嗯。”

    “告诉你无妨,不过我怕吓着你。”

    马蹄大笑道:“吓着我?哈哈,这里就算是六卿、元帅的外宅,我也不怕!姐姐你要真能吓到我,嘿!我今晚给你端水洗脚,做你的奴才。”

    “真的么?你可记住你这句话才好。”阿芝微微一笑,道,“他叫葫芦。”

    “葫芦?没听夏都有这么一号大人物。”

    “你当然没听说过。这是他的小名,知道的人寥寥无几。但他的大名,却真是威震寰宇,霸绝天下。”

    马蹄冷笑道:“什么大名啊?能让你吹得这么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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