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锦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如同流水一般过去,身边的同学中没工作的自然继续寻寻觅觅,找到工作的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吃了就睡,醒了就三三两两地打牌,有些索性直接到签约单位上班实习。
虽说学校照常安排了一个学期的课程,可是每堂课的教室都是门可罗雀,就连最后的毕业论文答辩,指导老师也是对已经找到工作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差得太离谱都大手一挥放过了。
相对而言,程铮的这半年就比她要忙碌得多,他在课业上向来认真严谨,毕业设计哪里肯敷衍了事,直到6月中旬才把学校那边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在这期间他顺利地签下了位于G市的一个大型建筑设计院。
该设计院创建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隶属于某大型国有建筑企业,是西南区域最大的建筑设计院,也是国内最具知名度的六个大区综合性建筑设计院之一,程铮在没有依靠父母的情况下,能被这样的单位录用实属不易。可韵锦心里明白,说是不需要家里施力,可凭着该设计院院长与程铮父亲大学校友的情意,他在单位里自然要顺水顺风得多。
两人就这样结束了四年的大学的时光,在程铮的小公寓里一起过起了二人世界的生活。
程铮父母本打算给他换一套面积大一些的房子,可是一方面韵锦主张够住就好,另一方面原来的小公寓地处这城市黄金地带的繁华商业区,距离两人的上班地点都不远,所以换房的事也就不了了之。
程铮的舅舅章晋萌也体谅年轻人不喜约束的心理,便也没有执意要求他搬到自己家去,放任他在外边逍遥自在。
最初的时光甜蜜如童话,早晨两人吃过早餐一同出门等车上班,下午下班后相约一起买菜回家,韵锦有一手好厨艺,将程铮的味觉纵得越来越挑剔,晚饭后两人或是一起到附近看场电影,或是牵着手四处晃悠,有时也依偎在家看电视,然后分享一个缱绻的晚上。
那里不只程铮感到无比满足,就连韵锦也相信,灰姑娘真的可以遇上王子,然后过上幸福的生活。
然而,两人虽然纠缠多年,相恋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如今真正朝夕相处,新鲜感褪去后,许多以前没有发觉或是故意忽略的问题渐渐浮了出来。
首先一点,程铮好动,他虽然在学习、工作这些正事上颇沉得下心钻研,但是其余的时间并不喜欢待在家里或太安静的环境中,尤其设计院的工作终日面对各种图纸,精神紧绷,下了班之后他更愿意跟着一班同事朋友到运动场所健身、打球,或享受这城市著名的夜生活。
韵锦恰恰相反,她喜静,下班回家之后能不出门则不出门,即使在家里也是做做家务,听听音乐,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网上下围棋,很少呼朋引伴,只是偶尔会跟莫郁华或大学的几个舍友聚聚,甚至连大多数女人喜欢的逛街购物都不是十分热衷。
她试着几次在程铮的生拉硬拽之下跟着他到各种KtV、酒吧玩过几次,往往坐到一半便吃不消那些地方的拥挤吵杂,又不忍拂了程铮的兴致中途打道回府,一晚上熬下来如同受罪。
如此三番两次,程铮也不再为难她,偏又喜欢黏着她不放,便尽可能地减少活动下班回家陪她,于是每每是韵锦闲时坐在电脑前对着棋盘冥思苦想,如同老僧入定,程铮陪坐一旁,又不许他指手画脚,他便如热锅上的蚂蚁,那里能定得下来。
一来二往,两人索性各为其事,互不勉强,该干嘛干嘛,反倒都乐得轻松。好在程铮虽然爱玩,但极有分寸,他在单位里从不张扬自己的家世,不过明眼人都能从他举止谈吐中看得出来他家境不俗,加之外形气质皆出众,不刻意招惹他时性格也算好相处,因此在同事朋友圈里相当受欢迎,各种场合中瞩意他的女孩也不在少数。而他在男女之事上一向态度明朗,玩得再疯也不越雷池一步,并且大大方方一再表明自己乃是有主之人。旁人尽管对他甚少现身的“神秘同居女友”的存在持怀疑态度,但见他明确坚持,也均默认他的原则。
在外时,韵锦绝少打电话催他返家,反倒是他倦鸟知巢,见时间不早便及时脱身回家。其实不是没有遗憾的,有时看着同样有老婆或者女友的朋友、同事被家里的电话催得发疯,他心里甚至会生出几分羡慕,他隐隐中期待着她能表现出离不开他的姿态,可不管他回多晚,她都只给他亮一盏夜灯,或者先睡,或者做别的事情,从未苛责于他。
除了性格上的截然不同外,家务事也成了一个问题,程铮是含着金匙出生的人,自幼家人亲朋无不把他捧在手心,自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家里时各类杂事都丢给老保姆,就连在北京念大学的四年里,父母心疼他独自在外,也在学校附近给他买了套房子,一概生活上的琐事都有钟点工打理,饶是如此,每隔一段时间,自幼带大他的老保姆都要不放心地上京照顾他一阵。
现在跟韵锦生活在一起,当然不愿意有闲杂人等叨扰,所以家务上的一切事情统统都落在了韵锦身上。他竟是连一双袜子、一双碗筷也不肯亲自动手洗的,更别提日常的做饭打扫了。
韵锦家境自然远不如他,可从小在家里,尤其父亲在世时也是父母的掌珠,甚少像现在这样里里外外地操持,刚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她先是受不了程铮在家务事上的白痴,兼之自己在这方面的确比他得心应手,便顺理成章地揽下了所有的事情。
天长日久,难免感到有些疲惫,尤其是偶尔下班得比较晚,回到家往往看见他大少爷窝在电脑前打游戏,或者干脆在单位赖到比她回来的时间还晚,一见到她就抱怨肚子饿,她弯着腰拖地累到直不起身来,可他在一旁玩游戏,就连抬抬腿都觉得烦,每到这个时候,苏韵锦总是憋了一肚子的炮,她不介意我做一点,但很介意他理所当然的大少爷态度。这个家是两个人的,她和他是平等的,白天跟他一样工作八小时,凭什么回到家非得伺候他不可?
她也试过赌气自己也什么都不干,饭也不给他做,衣服也不给他洗,房间也不收拾,看他怎么办。谁知他硬是看着屋内乱成一团也视而不见,沙发上堆满了东西拨开就坐,衣服累积到再也没有替换了便扔给物业附属的洗衣房,内衣裤索性就穿过一次就扔。
没饭吃就更简单了,楼下附近多的是餐厅酒楼,一个电话外卖就可以送到家。最后往往是韵锦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败下阵来,继续做他的免费女佣,末了还要被他奚落几句。
有时程铮也心疼她,说过要请钟点工的话,韵锦始终觉得没有那个必要,何况她深知他的脾气,虽然自己不喜欢动手,但在生活的细节上要求甚高,诸如日常洗涤用品都有偏好,衬衣稍有些褶皱即坚决不肯出门,钟点工如何一一照顾得来。
幸而韵锦工作的所在部门是公司的一个客户服务部,平时工作大多只是接接客户咨询、投诉电话,总的来说还算清闲,只要不跟程铮的臭脾气计较,公司、家里都还算能应付得过来,只是两人间摩擦难免。
苏韵锦总说:“程铮,洗双袜子,就这么难?”
程铮老是满不在乎地回答:“既然不难,你就别为了这件事老跟我过不去。”
本来年轻男女之间,既然生活在一起,由于性格和习惯上的差异导致小的口角是很正常的事情,偏偏程铮是个火爆脾气,越是在亲密的人面前他的任性和孩子气就越表露无遗。
韵锦却是外柔内刚的性子,当真是绵里藏针的一个人,嘴上虽然不说什么,可心里认定的事情很少退让,即使有时无奈忍他一时,但积在心里久了,不满就容易以更极端次的形式爆发。两人各不相让,一路走来大小战争不断,只因年少情浓,多少的争端和分歧通常都化解在肢体的热烈纠缠中。
古话都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大概便是如此。
年春节前夕,沈居安和章粤的婚讯传来,章粤是直接兴高采烈地将这个消息第一个告诉了程铮,说都是自家人,请帖就不发了,让他和韵锦两个到时主动前来,还少不得要他们帮忙打点的。比起在国外多年的章粤,沈居安则要固守礼节得多,给韵锦的请帖他是亲自送到了她手中。
那是一个冬日的午休时间,难得的阳光灿烂,韵锦和沈居安约在她公司附近的一个小餐厅里,看着他放在桌上缓缓朝她推过来的精致请帖。
韵锦说道:“其实章粤已经打过电话过来,我们都知道了。”
沈居安道:“章粤说是章粤的事,我现在是以我的名义邀请你,你知道的,我的亲友并不多。”
韵锦低头抿嘴一笑:“现在说恭喜会不会显得很虚伪?”
沈居安了然地笑道:“我应不应该再表现得尴尬一点,才更符合我们现在的关系。”
韵锦再次失笑:“收到旧男友的结婚喜帖,怎么也要感叹一下。”
“确实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很玄妙。”他的声音温润一如当初。
“不管怎么样都要说声恭喜,真的,居安,祝你和章粤幸福。”韵锦再抬起头时,脸上是坦然的祝福。
“谢谢。”沈居安淡淡一笑,轻轻转动着自己面前的一杯冰水。
韵锦翻看着印上了章粤和沈居安两人结婚照的喜帖,粉色的精良卡纸,设计简约大方,又不失品位,看得出用了心思。
“是章粤设计的吧,她的眼光一向很好。其实你很幸运,章粤是很难得的好女孩。”韵锦说这话是真心的,章粤虽然是富家千金,但性格率真豁达,是再精灵剔透不过的一个女子,谁拥有了她都该是庆幸的。
“你说得对,她真的很好。”沈居安仍是专注看着他的一杯冰水,这样的天气,饮料点一杯冰水的人着实不多,“其实……就算她没有那么好也没关系。”他的声音依旧淡淡的。
韵锦眼里闪过刹那的惊愕,但还是选择了沉默。
沈居安笑笑说:“我娶的是一个叫做‘章粤’人,她有这样的一个姓氏,这样的一个父亲,就足够了,其余的都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韵锦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挤不出笑容,他还是以前清俊儒雅的样子,这样一个温和如旭日春风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比冰水更冷。
“我有个好朋友喜欢说一句话,求仁得仁,是谓幸福。同样,我也把这句话送给你,你的选择我不予评论,可是,你不该伤害她。”
“没有人应该受到伤害。”他慢慢地喝了口水,像完全感觉不到寒意,“相信我,以前我就说过,我一直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章粤也是。况且,我给了她一个她想要的男人和她期待的一份感情,她给我一直渴望拥有的成就,这对于我们两人而言,何尝不是求仁得仁?”
韵锦没有与他争论,她看着他,忽然想起了红楼中的一句话:“任是无情也动人。”谁能拒绝这样的男子温柔一笑,她开始觉得程铮的孩子气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暗里叹了口气。
“别误会,韵锦,我并不想挽回什么。我对你说这些是因为我觉得跟你说话很舒服,从某种方面来说我们很像,这可能也是我一直受你吸引的原因。”
韵锦用手轻轻碰触身旁玻璃窗上的光影,良久方回答道:“你错了,居安,我们并不像。”
“是吗?”他笑得意味深长。
当晚韵锦回到家中,看程铮的眼神也不禁柔情了许多,两人自是更加甜蜜,激情过后,韵锦在程铮怀里渐欲昏昏睡去,忽然觉得耳边一阵凉意,不禁用手一摸,原来是付耳环。
她半靠在床头,摘下来细看,原来是前一阵两人逛商场时经过首饰柜台,她无意间看到这对耳环,摆在不是很显眼的地方,坠子是小而淡的一点蓝色。
当时程铮见她喜欢,忙不迭让柜台服务员拿了出来,原来耳环是铂金上镶嵌了一小颗水滴状的海蓝宝,看起来甚是雅致。海蓝宝原本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这对耳环上镶嵌的那两颗纯度极高,幽蓝如人鱼眼泪,加上做工精致,又出自名家之手,所以韵锦看了一下标牌上的价钱,连忙放了下来。倒是程铮坚持要买下,他一直想送她首饰,无奈她对这些东西兴致不高,难得她喜欢,他怎会错过?
韵锦见他固执,便用了缓兵只计,只说道:“要买可以,只准用你的薪水,不准用家里的钱。再说,我又没耳洞,买了也戴不了。”当时他只得罢了。韵锦以为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忘了这事,谁知道他当真老老实实地存了几个月的薪水,还特意向厂商定做了一副夹式的。
韵锦心中感动,将耳环重新小心戴上,两颗小小的蓝色坠子在她耳际轻晃,跟她的气质说不出的贴合。
“以后不许你丢下它。”程铮把头埋在她胸前说道。
韵锦轻抚他的头发,听着他继续说道:“更不准你丢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