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猎头族

类别:玄幻魔法 作者:元孟l 本章:第2章 猎头族

    白云苍狗,日月如梭,匆匆过去了近百年。

    蒙古逐鹿中土,建立元朝,南宋亡国已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

    这一年是惠宗至元四年,时值阳春季节,一辆无篷马车行驶在湖广6川的大道上。驾车的汉子是名僰人,三十六七岁的年纪,身穿葛布衣,浓密的长髯随风飘拂。车内坐着一名佳妇,衣饰简朴,容态端庄。

    马车行到大杨村路口时,行人渐已稀少,车上的妇人扭头说道:“阿茂,这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松林长得又高又壮,总算到祖坟了。”四下望一望:“阿鹿呢?”

    阿茂手捻胡须,呵呵笑道:“阿芝,小孩子没出过远门,连道边的青草都看着新鲜啊!”说话间马车已拐进松林里停下来。

    此时路口奔来一个高个少年,大声叫喊:“阿耶娘,阿耶娘……我在这,我在这呢。”气喘吁吁的跑到近前,额头满是汗水,手扶着母亲下了马车。

    这少年大约十四五岁的模样,面方耳阔,天庭高耸,脚穿一双菲履,身体极为健壮。疑惑道:“阿妈,为什么不把祖坟迁回去崖葬呢?”

    阿芝柔声道:“祖先是迁到这来的,临终说要叶落归根,所以咱们才会回来。”举袖为爱子揩拭着汗水,眼里充满了爱怜:“鹿儿,穷人家不敢想什么崖葬的事!只有大王啊,大将军那些人,才有能力把列祖列宗的遗体,厚葬在峭壁上。”

    阿茂瞅着母子二人,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从车内拿下祭祀等物,手脚很是麻利。

    这一家三口是僰侯国的子民,居住在罗计下罗乡,以种植稻谷、荔枝为生。阿鹿自六岁起,便每天跟在爹娘的身边,做些力所能及之务。十三岁那年,已能独自春耕秋收了。

    忽然一声尖锐的竹哨响起,一家三口转目望去。就见二十几个蓝衣獠丁,断跣足,手执戈矛从路两旁冲到了近前。

    一个麻脸壮汉挥手号令:“把他们押回山寨。”属下应道:“是,阿合哥。”动手便要捆绑三人。

    阿鹿早已护在母亲的身前,猛地打出一拳,将奔来的一名獠丁捶翻在地,立时又和另几个獠丁厮打起来。其中两名獠丁抬腿将阿鹿踢倒在地,挥起雪亮的矛尖,朝他喉咙刺去。

    头目阿合以矛架开,喝道:“他们一家不同于别人,咱们跟了这么久,刺死他赏赐就会少很多,带回去让大酋领落。”几名獠丁紧忙应诺,长柄矛俱刺入地下,扭住拼命挣扎的阿鹿,解下了腰间的绳索。

    那被打倒地的獠丁站起了身子,抢到阿鹿身前,拽住他前襟,一掌掴到脸上,脸颊立现五道指痕。

    阿鹿大声咒骂:“狗崽子,狗崽子,你们不得好死……”猛然一低头,在那獠丁的手背上狠咬一口。那獠人“啊”地叫出声来,当即松开了左手。

    阿合挥起矛柄,一柄拍上阿鹿的后脑,把他打晕在地。手下立刻掏出一个较大的麻核桃,塞进阿鹿嘴里,将他捆了个结结实实。

    阿茂夫妇业已受缚,口中同样被麻核桃塞住,望着爱子惊恐无助,泪水夺眶而出。

    众獠丁迅把三人抬到了路旁。

    阿合自怀里摸出一支竹哨,鼓腮一吹,响音尖利刺耳。顿见三辆马车从岔路口相继驶出,飞驰到了近前。獠丁把阿茂三人分别扔进车内,立刻扬鞭驱马,赶往海北海南道,高州路去了。

    当时在岭南一带,獠族对雷电极端崇拜,并有猎取人头的习俗,认为猎头祭祀雷神,就是最虔诚的奉献。可保一年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而且通过猎头,还能获取对方神秘的力量,使自己更加强大!越是杰出的勇士,越易遭受他人的攻击。

    猎回人头便插于屋外的竹竿上,下放一箩炭火,头颅流下的血液滴灭火炭之后,将炭灰分与部众。待等耕种之日撒播于田间,谓之神圣“血祭”,以求得苍天的回馈。平时则稻栗耨耕,多以渔猎为主。

    獠族部落盘踞在五岭,散居于谷中,依树搭楼,居不着地,叫做干栏。

    酋领居住的干栏名叫“雷楼”,极为宽阔,楼顶插着各种兽角,树枝上挂满了人头骨,四周则以栅栏围成一圈。木楼的左侧架着三面铜鼓,皆饰有雷电纹。鼓旁各立一名獠族大汉,手持鼓槌拉开了架势。

    铜鼓在獠族象征着权力和财富,犹如传国玉玺,父死子继。

    这一家三口被跟踪捕获,全因在于阿茂颏下的长须,乌亮而浓密。

    獠人以为,捕获须髯稠密者,才会使谷物更加茂盛。故在五岭之内,只要见到须浓密者,均掳回部落,剜其面,笼以竹,击鼓行祭,以此向神灵邀福!尤以僰侯国生有浓须者为佳,赏赐倍蓰。

    僰与獠都是百越族,但习俗颇有不同。僰侯国实行计功行赏,对立下汗马功劳的勇士皆赐予汉姓,战死则赐予国姓,以示嘉奖。而獠族全无姓氏之别,惟以“长幼次第称字”。

    僰獠两族当时各霸一方,为了争夺土地,掠夺财富和丁口,每年互相攻伐。

    在雷楼右侧,一排栎树下的遮阴处,摆放着一溜儿矮几,藤椅上坐有八人,几十名獠丁执矛立于树周。

    大酋长阿硕四十一二岁的年纪,身穿浅蓝色缎袍,上绣一朵芍药花,左额角长一颗红痣,面目清朗,居中而坐,不怒自威。他对右的苗人笑道:“九弟,又要看你大显身手啊!”这一笑登时让人觉得平易近人,和蔼可亲。

    那苗人轻轻一拍矮几上的扁木箱,瞅瞅香炉和酒盅道:“小弟闲散了半个月,浑身都不自在,看到大胡子早就技痒啦!只等哥哥话哩。”

    只见他三十七八岁的年龄,脸无血色,形貌枯槁,微觑着一双三角眼,显得十分疲怠。这人来自于苗疆,人称“隐形刀”鬼九,与阿硕两家几辈通好,世交深厚。

    左座位一名汉人道:“久闻大巫师剥皮揎草之神技,不想今日赶得巧,在下的眼福可是不浅哪!”但见他二十五六岁的年龄,身背一个皮囊,面目阴鸷,鹰鼻高耸,正似笑非笑地瞧着鬼九。此人叫薄良,绰号“幸灾乐祸”。

    鬼九一眯双眼道:“好说,好说!敝人的薄技不值一哂,成不了啥气候,只不叫薄良兄弟失望便是。”话音将落,叨陪在末座的二人,霍然大笑起来。

    左侧那人面目扁平,眼睛又细又长,肩膀上伏着一只“雕鸮”,伸手来回摩挲着,爱之如宝。乃“鄂西双丑”的老大彭昭。右侧座位是老二高樊,满脸的黑斑,两只招风耳朵晃来晃去,上下扫一眼薄良,目光充满了鄙视。这两人差不多三十七八岁的年龄,上身都瘦成了一把骨头,下身却甚为健壮,双眼通红,好像几天没睡觉一样。

    薄良瞧着二人,表情依旧道:“高樊、彭昭果然是好兄弟!人言鄂西双雄义气为先,薄某倒要交上一交。”

    彭昭笑容骤敛,干咳一声道:“放屁……”

    高樊紧接道:“简直臭不可闻!鄂西双丑的确是丑,但那是父母给的,雷神爷都没法子。”

    彭昭觑眼斜睨道:“俺哥俩称不得双雄,双丑那可是谁也抢不走的,总好过幸灾乐祸的龟孙子!”

    高樊道:“双丑虽丑,还有自知之明,高攀不起薄情寡义之辈。”

    薄良置之一笑,反手摸一摸背后的皮囊,并不争竞。

    他身旁那人却冷冷说道:“薄兄弟喊一声‘双雄’,是不想扫了你们的金面,可不是笑话你俩。嘴皮子倒很了得,就不知手上的功夫怎样?”只见他二十七八岁的年龄,身穿浅栗色缎袍,斜挎凤尾衮刀,长一副马脸,额头一道剑痕自左向右划过了鼻端,右耳也仅剩下半只,眼神凶恶。这人姓仇名千里,人送外号“不死不休”。

    彭昭怪笑道:“既然仇兄弟开了尊口,双丑也没话讲啦。”

    高樊道:“要和不死不休交个朋友还不赖,就是吃饭不该坐到一张桌上,呵,呵呵……”

    鬼九奸笑道:“千里兄弟,大家伙都不算外人,玩笑一番也热闹些哩。”

    仇千里“哼”地翻了他一眼,对身边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道:“金萝是个美人胎子,决不能学你养父那一套,鬼里鬼气的,长大了没人敢娶你。”

    金萝正在支颐遐思,勉强一笑道:“可是我很喜欢学医呀。”

    仇千里道:“学医救人确实能赚很多元宝。但你剥小猫小狗的皮不打紧,别跟他一样剥人皮就对啦!”

    金萝“哦”了一声,望着木鼓房若有所思。

    所谓木鼓房,是用六根立柱三根横梁,以及竹片搭建而成,仅供族人观赏剥面之术。

    阿茂便被捆绑在中间的人头桩上,上千名獠人散在四下里观看。阿芝、阿鹿则被缚于阿硕身后不远的树干下,麻核桃均已取出,但穴位被封,依旧口不能言。

    五六条巨獒绕着阿茂转来转去,伸出鲜红的长舌头,露出尖利的牙齿,呜呜低吠。

    薄良朝酋长一抱拳道:“座上这位朋友面生得很哪,尚请都老予以引见。”说完瞧向金萝旁边的年轻人。

    阿硕朝那年轻人道:“贤侄,我来引见引见,这位是薄良兄弟,江湖人戏称他幸灾乐祸,实则不然。”起身瞅向薄良:“他是我远房的侄儿阎熙,日后你们要多亲多近。”

    薄良紧忙一拱手:“原来是阎熙老弟,幸会,幸会了!”转对酋长笑道:“都老这‘幸灾乐祸’四字,可真是往我脸上贴金呢,薄某实在不敢当,却又不得不当!但落井者何止我一个?下石之辈就大有人在了。”

    阿硕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阎熙道:“久仰薄良兄大名,区区有礼了!”只见他十八九岁的年龄,头戴一顶黑帽子,阔脸浓眉,面如淡金,冲二人躬身施礼。

    薄良道:“阎老弟忒也客气!”瞅着对方的帽子仔细端量:“阁下戴的帽子甚为清殊,小可从来没有见到过,却不知有何名目……敢请见示否?”

    阎熙头戴黑帽倒并不稀罕,奇怪的是竟连鬓、耳朵一起遮住,而且脑后明显凸起。

    诸人的目光均瞧向阎熙,都在心里头琢磨:“必然长了见不得人的东西,恐怕吓到别人,否则怎会遮掩的如此严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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