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推荐:
广富奸笑,说:“你是变了,变精明了。《这社会有钱可以横行,没钱则难行。变,才是聪明的选择,符合社会的发展。对了,我们多久没有见了?”
路奥森不想附和他的话,把话题一针见血地挑明,说:“四年,那么你方便带我去么。”
他瞟了路奥森一眼,做了个顺水推舟的人情,说:“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乐于助人,能帮的我当然会帮,更何况我们是老朋友,当年你还给作业我抄。”
路奥森回忆了一下,清楚地记起以前他抢自己的作业抄。所以他俩一起做对则不说,一起做错了便拖累路奥森被罚去扫厕所。有一次广富又被罚了,他竟然把一陀屎放在老师的皮包里,从此他便与学校无缘了,因而走上了社会之路。
广富他走到路奥森的面前,亲昵地把嘴贴近他的耳根,说:“如果你真的想去,明天八点就到我这里来,不要迟到!”
最后一句分明是用命令的语气,路奥森有些许的反感。他说:“这么赶么?”
或许广富天生是一个与幽默无缘的人,他嚣张地说:“在这鬼地方呆得越长,流失的可是大把大把的钱。我会和钱过不去么。”
路奥森面无表情地说:“好的,我一定会准时的。”
走了几步,他又乖巧讨好地说:“谢谢你!”
广富愣愣地站在那里,心想:广富阿,你真的带他去么?朋友一场会害了他么,希望不会吧。
虽然广富答应带他出去混一下,但外面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在大学时候他是既向往又害怕的。
而他在广富的眼里分明看到一种令人不安的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可是谁也说不清楚的。总之路他己踏出了第一步,至于将来会遇到什么风险,他都会一力承担。
回到家里已是中午十二点二十分。
春娜像无知少女期盼怀孕以此绑住别一半那样把他盼回,她神情紧张兮兮地走到路奥森面前,说:“还吃饭吧,我给你去盛,悄婆也带来了你最爱吃的猪肠碌。”
“不用了,妈,坐吧!我有话要和你说。”
他握着她的手,祥和地说。她感觉到他的语气很严肃,一定没有什么喜人的话,但她还是做好了任何创伤的准备工作,于是她淡淡地说:“说吧。”
她坚强了,像风雨中傲然挺立的梅花。他害怕她会崩溃,鼓足了勇气,说:“明天我要到城里工作了,我不能像女人坐月子那样整天呆在家。”
虽然她作了最坏的准备,但内心的痛楚就像剪掉的指甲,即使抑制了它的成长,但它终究还是会飘出来。她说:“这么快,不能留多几天么?”
“跟别人去的,我作不了主。”
“谁?”
“你认识的,是广富。”
他淡淡地说。“也好,彼此之间有个照应。既然你决定了,我这个当妈的理所当然要支持你。也没有想到你要走得这么苍促,我去给你整理行李。”
春娜挣脱了他的手,如同带着阴貔的天气走去他的房间。他没有阻止她,因为他知道她在假装坚强,她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角落调适,只好任她所为。路奥森的心也无比沉重,有一股从来都没有过的酸楚。使人想流泪,却不敢轻易流泪。使人想坚强,却又坚强不起来。使人渴望快乐、舒适,却是身心疲倦、痛苦不堪。
时间争分夺秒,一眨眼已是晚上八点。只剩下夜最后的一页,就像那个老大嫁商人妇的女人羞涩得犹抱琵琶半遮面。或许江枫渔火对愁眠,一切该平静的都平静了。沉睡着的村庄,却睁开一只审视的眼睛看穿着什么。或许彼此受伤的心灵仍然沉迷,只不过是换上另一种生活的面具罢了。
淡淡的桂花香随风而至,像勾魂一样的毒药,若令男人的美女。路奥森总是想停下脚步,淡雅地闻一下这阵经风不散的清香。滚滚的炊烟,步向天际,化作一缕缕轻盈的烟圈。他内心深处仿佛是一个迷茫的空洞,这空洞似乎深不见底,最终使人越陷越深。或许这是一条通往成的隧道,历经险阻,终究有一天会名利双收。路奥森他依依不舍地握住春娜的手说:“我上车了。”
他又企求地看着悄婆,又说:“悄婆,你文化高,比较理性。帮我照顾我妈,别让她用脚趾头思考,做事任意妄为,不顾后果。”
悄婆余怒未消,依旧板着脸,说:“好好照顾你自己!这里的一切你不用操心,记住一定要争气。倘若干得太受气就别死顶,就回来啊。”
“会的,保重!”
路奥森依依不舍地登上驾往城市的列车。春娜与悄婆那只粗糙的手在风中不停地摆来摆去。那手,不再是平常普通的手。它如一个巴掌打在路奥森的心上,时刻警醒着他涉足社会该如何为人处事。这车,他觉得如童话般梦幻,能使人从一个世界载向另一个世界。至于另一个世界是五彩缤纷还是糜烂昏暗,那就看当事人把握的那个度。
前路漫漫,路奥森不想考虑得太多。或许前路是迷茫黑暗的,但他不会理会的。因为他骨子里的痛与血液的恨不断蔓延的使他渴望成,渴望超越大光明集团的董事长路承彦。即使他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也决然如此选择
路奥森望了望披金带银的广富,羡慕地问:“广富,你在哪所公司上班?”
广富措手不及,想着自己“做鸭”的身份,他不想破坏自己在路奥森心目中的形象,他决定避而不谈。
但在夜总会工作他迟早都会知道,广富便觉得没有必要隐藏,他假装随意地说:“迷城。”
“迷城,很好听的名字!你干什么职位?看你这副行头,想必有主任、经理以上吧。”
路奥森笑着说,对未来发出极大的幻想与憧憬。他万万想不到自己会陷入不可自拨的深渊,论为在夜里挣扎徘徊,期待希望的夜奴。广富想了想自身的情况,兜了一个圈槛尬地说:“干的都是一些体力活!没有办法啊,我没有知识只能凭男人的力气挣口饭吃。哎,你不要问长问短,怎么这么鸡妈妈的妈妈。”
“鸡妈妈的妈妈?”
“呀!”
路奥森的脸一下子红了,那张灼热的脸似乎在演唱“热情的沙漠“,他越想平静,脸却像牛那样固执而无法平静,依旧一红如故。
广富见了,想笑却不好意思笑,就像抑制呼之欲出的屁那样难受。他觉得路奥森是读书人就是读书人,脸皮薄如蝉翼。但在这个黑过墨汁的社会立足,脸如此之薄,金钱只会送他离开,直至千里之外。广富试图打破僵局,说:“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路奥森从来没有想过,他想见一步走一步,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介意到你那里看看吧。”
广富心想:反正我带得你来就有能力隐瞒你我真正的职业,即使不能,我也会拉你下水一起游,演一场“鸭子戏水”。他虚伪地笑着说:“好啊,到这里来彼此也有一个照应。但不说我不提醒你,这个社会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混,要想成,就一定要付出代价。”
路奥森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了,但他还是随口问了一下:“什么代价?”
广富意味深长地说:“比如因辛苦而导致身体的疲倦,甚至还有乃至灵魂。”
路奥森如受了惊的鸟不能飞翔,他无语。
广富淡淡地吐了一口烟圈,引着邻边的女士们义愤填鹰、骂骂咧咧的。
路奥森不知在哪找到一个招魂大师终于招回了三魂七魄,定了惊。他冷冷地说:“代价?哼,从上车那一刻开始我就割出去了,只要有钱我什么代价都可以接受。”
他扬了扬头,血液中的恨又开始蔓延,说:“你知道吗,从路承彦抛弃我们那刻开始,我就无法做回以前的那个做事畏畏缩缩,狠不下心的路奥森。”
广富听了吃了一惊,心里骂了一句:见鬼了,这鸟毛比我更狠。放他在身边,有天该不会吃了我吧。但他也挺敬佩路奥森的,想起当初自己鼓着豪言壮志来到广州准备大展身手,谁知口袋里的钱莫名其妙地跑了。自己找了十几天都找不到工作,后来遇到了洪哥,洪哥笑着问他:“你够狠么?”
他饿着肚子点点头。洪哥仰头大笑,说:“是么,那我就试一下,你给我杀了他。”
洪哥指着跪在地上的男人,并抛过一支他觉得千斤重的枪。他腿软地站在那里,寸步难移。“动手啊,倘若你没胆,今天死的将会是你。”
洪哥厉道。他想到“横也是死,竖也是死”,别人死总是比自己死好一些,自己总不能倒栽。于是他第一次杀了人,之后便变得越来越狠了。洪哥见了,走到他的跟前拍着他的肩膀,说:“好,果然够勇,以后你就跟我吧。”
广富拼命地点头。洪哥扬起他的头,说:“鸭,你做么。单凭男人的那条柱子,大把大把的银子会流进来。”
广富抚摸着空无一物的肚子,心想:做鸭总比饿死好吧,这份职业就当的男人免费了。想想自己也挺划算的,别人花钱嫖的是有性病危机的残花败柳。而自己免费享受的是身家清白的良家妇人。从此广富便成为了迷城一个不可多得独领的人才。
广富想到至此,心酸酸的。然后同情地对路奥森说:“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了。”
路奥森初入社会,脑子就像入水似的,很傻很天真地说:“只能说死而后已!”
广富没有接话,依旧抽着烟一缕一缕的圈雾。这车厢狭小,味道确实有点呛人。他完全不顾邻座那群女人的诅咒,说今天遇到了瘟神,下去要去打小人。
广富轻轻弹了一上的烟灰,眉宇之间有一种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的愁绪,这愁似乎一辈子都难以逃脱。广富提醒地说:“记住!以后你听到了什么或看到了什么,只要不关你的事的,你都不要管不要问。社会不像学校,遇到一点小问题就追着老师问。这些问题你迟早都会体会,会解决!你明白么?”
“不明白!”
“你迟早也会明白的。”
他瞟了路奥森一眼,心想:学生味还是挥之不去。
路奥森听了心里七上八下的,他觉得这个社会露出了张牙舞爪的面孔,使人心惊胆跳。或许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深渊,大家都拼命地向上爬。爬到顶部的人虽然得到了成,同时也带来了一身的疲倦,一世的孤独,毕竟能达到顶部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深渊底部的那一部分人却遭到别人的践踏,就算化作了一堆白骨亦无人问津、理会。
良久,路奥森忐忑不安地说:“涉足社会,人心难测。广富,你放心,我会小心为人处世。更何况你在我的身边。”
说完,他便担忧地打了一个冷颤。“明白就好,明白就好。”
广富重申地说,前后语气轻重明显不同。他脸上露出了令人无法解读神秘的笑容,如同花丛中的小女孩,有点调皮,而更多的是狡猾与阴森。路奥森觉得广富行为怪异,必有许许多多事隐瞒着自己,但有些事正如他说的事不关已,还是少问为妙。不然,突然去向阋罗王报到却还未知前因后果。
“你在想什么?”
“想我该想的。”
“到了。”
广富拍着路奥森的背说,虽然拍的力度极轻,但路奥森却感到很不,甚至觉得是厌恶。迷城。晚上八点,终于到了迷城。
路奥森看门口的水晶柱子不停地旋转,折着迷人的光茫。霓彩的灯一闪一闪,似乎在诉说这里是酒池玉林,梦醒半醉之地。柱子的侧边贴着一张特大的海报,海报里面印着四个青涩的帅男孩,并且写着刺眼的“破蚕乐队”四个字。路奥森抬头看了看正门上方,那里写着“迷城夜总会”五个字,五字下方又暧味地赫然写着勾引警方查牌的一行字“之约,绝对想入非非。”
路奥森看了看广富,担忧地问:“广富,你在夜总会工作么?这里始终是一个是非之地,我我”
广富笑着,令人有一种很假的感觉,说:“你在害怕,对不对。”
“没有,但也不用来这些地方工作吧!”
路奥森解释说道。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你这话是没错,但你大一都还没读完,谁又会认得你那个高中毕业证。这里是一个是非之地,但也是钱流动最勇的地方,别想了,人家还不一定要你呢?”
路奥森想了想,觉得自己也是过分地杞人忧天。他紧紧跟随着广富,“一二三楼全是k房,四楼到十二则是供人过夜的包房,狂舞的舞池就在地下室。”
路奥森敷衍地应付一句哦便继续惊叹迷城的壮观。走到走廊的半载,向右拐弯便有一个出口,顺着楼梯而下,很下便到了地下室,室口有两个肌肉男把守着,默证说明这是一个是非之地。路奥森刚到门口,刺骨的烟味,杀猪般的躁音争先恐后而出,他厌倦地向里面瞟一眼,又看了看广富。
“富哥,他是谁?很陌生啊。”
门口的肌肉男问。
“对啊,在哪招来了一个弱不禁风的小白脸。”
站在对侧的另一个肌肉男附合着,说完两个人极有默契地大笑起来。
“关的屁事,做好你自己的本份。”
广富语气冷若寒风,能使听者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第一次说话的肌肉男不知好歹地说:“你自己亵玩么?”
只在一瞬间,他的脸闪电地肿了起来,红得发紫的巴痕如小丘那样明显。广富把手贴近他的脸轻轻地抚摸着,冷言:“痛么?我告诉你这地盘你还没有资格撒野,下次小心你的命。”
两个肌肉男俯首称是。
路奥森像小鸡跟随着母鸡一般走在广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