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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池。
放眼望去,可见里面灯光结彩,浩浩荡荡。给人狂欢的舞池处于地下室的中央,舞池的正上方是一个广阔的舞台。而环绕舞池的弧形两侧便是酒柜,这里的酒种类繁多,让人叫不上名字。路奥森看呆了,这里蛇龙混杂,他由始至终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他也不希望会与迷城会有太多的交集。
广富把他带到一个看似有八个月身孕,实际是挺着啤酒肚的男人面前。他穿着蓝色的西服,脚配着一双极不合衬的白皮鞋,像是黑夜里的星星那样抢眼夺目。他懒散地坐在摇椅上,抬起那条飞毛腿,卷起裤腿不停地搔着,那黑色的污垢纷纷落到地上,如巧克力一般的黑腿皮即将破损而血流成河,浓黑繁密的脚毛有气无力地挣扎着最一口气。
他眯了广富一眼,嘲笑道:“哎哟,我的得力助手,又在哪招来了一只猎物。”
他放下腿,开始剪黑而长的指甲。那随风而飞的残甲弹过路奥森的脸又不知弹到哪个角落,那断断续续具有爆炸性的剪甲声似乎深情地向世人进行宣布:亲爱的国民,我有新产品出炉了。
广富把头靠近他交头接耳,然后又指着路奥森说:“洪哥,他想在这里讨一份活干。”
一个“讨”字严重地刺伤了路奥森的自尊心,他心底冷咧地骂了广富一句狗奴才,他也是从这刻开始讨厌广富那副嘴脸的。洪哥忽悠地打量着路奥森,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他仿佛成了一个审视犯人的警察。洪哥然后讽道:“你叫路奥森,对吧。”
路奥森点头,无言。
“你纤纤文弱,就像一块没有多大用处的豆腐一样。那么我问你,你能干什么?”
洪哥宏亮的嗓门把此话传到老远,弄得路奥森好不槛尬。
“我绝对不会做那样的工作。”
路奥森顺手一指,此话脱口而出。他完全没有顾及洪哥锋利如箭的目光,不留神地补了一句:“你看,他们多。”
那对男女听了,微笑地跳着,像历经风雨终得平静之心的人,他们超脱得不再顾忌闲言碎语的超脱者。他们简单而又不平凡地活着,或许因生活的压力麻醉地娱乐着,他们企求在这个舞池暂时忘却挥之不去的烦恼,殊不知是披上面具活在另一种状态。只要天一亮,公鸡就会打破不平静的平静,他们又要回到正常的生活。
洪哥怒气冲冠,拍着桌子站起来,厉道:“看来你不是来找工作的,而是存心来捣乱的。”
路奥森也生自己的闷气,怪自己一时而惹了祸。
广富像稻草人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不敢正视洪哥,他也没有打算为路奥森辨解一句。路奥森恳求地看着广富,但见他默不作声,只好硬着头皮说:“洪哥,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初涉社会,什么也不懂,如果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洪哥多多包涵。”
路奥森本来决定离开这里的,但他觉得这里也许会有欣赏自己音乐的伯乐。他平静而又自信地补充了一句:“我确实来找工作的。”
洪哥眼也不眨一下地看着路奥森,扬起他的下巴,冷笑地说:“哦,是吗?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能做什么。”
路奥森厌恶地想:找工作也不能受这种气吧。但自己绝对是一个不服输的人,所以他冷静地叩问自己到底能干些什么!洪哥拍了拍,轻轻地坐在之前的那长摇椅上。他把刚才剪出来的的指甲放进一杯已经喝去一半的可乐里面,然后威慑地对旁边的那个妖娆的女人说:“喝了它。”
语气具有无法反抗的威严性,如同惹上性病那样无法抗拒着折磨。
“我吗?”
女人指着自己的鼻子,疑惑地问。“不是你,难道是我么?”
洪哥没好气地说。广富觉得这辈子做得最错的事就是带路奥森来此地,这时他像捉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如狗一样没志气地附和着说:“对,对!不是你难道是洪哥么,开玩笑。”
女人冷冷地鄙视着广富,觉得有他的存在苍蝇也变得万分可爱。她无可奈何地看着那半瓶可乐,路奥森以为她会拍桌而去,但事实是路奥森低估了她。那淡红的唇轻轻地吻着洪哥那张令人反胃的油脸,像与猪肚油接吻一样。
路奥森鄙视地在心底感叹:女人不易做!
她嗲声嗲气地说:“好坏的,真的喝么?吓死人家啦。”
女人是披着鸡皮的狐狸,她愤怒地挣扎站来,想甩洪哥一巴。洪哥一把抓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抓着她的长发,说:“也不撒尿照照自己的样,取打老子。广富,帮我把可乐倒到她的口中。”
洪哥仍旧不顾人生死地扯着,广富拿起那瓶装有指甲的可乐毫无顾忌地倒向女人的口中。她粗暴地狂骂:“变态的人,肥洪,哼,我诅咒你绝子绝孙。”
洪哥动气地甩了她,说道:“货。”
她痛苦地晕了过去。路奥森觉得很可气可恨,但却没有人敢踏前半步,为她辨解一句话,哪怕是仅仅一句话。洪哥又吐了一口痰到女人的脸上,对身边的哈巴狗说:“把这个拉出去。”
说完看着路奥森说:“你别以为在这里很容易混。”
接着他捡起地上的可乐空瓶扔向墙角,那个空瓶像魔鬼那样讨厌,而它却还好意思胜利地躺在那里奸笑,丝毫没有觉得成为了某些人的工具,包括这里站着的某些人也是这样。
路奥森再也忍受不了洪哥这副丑陋的嘴脸说:“我只是来面试的,来打一份工的。你收不收是你事,你凭什么教训我。我告诉你,你留我下来我还得考虑呢!”
路奥森说完长呼了一口气,他觉得广州乃大,终究会有自己的客身之所。以他的性格又怎能忍受得了这种莫名其妙的闲气?
洪哥觉得他很有趣,他仍然重复着那个经久不哀的问题,冷冷地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能做什么?”
“我看我没有必要告诉你,因为我不想留下!”
路奥森完全没有给他一点面子的意思。“我看你什么也不会吧。”
洪哥狡猾地笑着说。舞台上传来了“破蚕乐队”的歌声,路奥森微笑地说:“我会唱歌,能在这里当驻足歌手。但我还是那一句话,我不打算留下。”
“歌手?我要歌手干什么,我这里的破蚕乐队已经红过半边天了,还与我们集团的海诺唱片公司签约了,出了五张唱片,有了一定的既之如此,我要你这个不入流的歌手干什么。”
洪哥讽刺道。
路奥森听了,知道迷城与海诺唱片公司有合作的关系,他觉得如果留下来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便不再遥远了。于是他的心一下子从南辕拉向了北辙,他轻轻地闭上眼领教破蚕乐队的唱。路奥森觉得他们除了台风较好,能带动气氛升温之外,唱歌的技巧仍然欠缺。
路奥森信心十足地说:“我能取代这支乐队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我绝对有这种能力。”
说完,他不顾洪哥的讽刺,不理广富拼命使的眼色,不管如狗一般麻木的嘲笑
路奥森毅然走到那个广阔的舞台,广富想阻止他,但洪哥摆摆手,示意让他去。广富像看见三条腿的人那么疑惑看着洪哥。
舞台。
灯火霓虹耀眼,给人有一种大地在我脚下,我才是今天的主角的优越感。路奥森微笑地示意破蚕乐队暂时站住一边,接着取下麦克风对舞池的人们说:“大家好!我叫路奥森。看到大家热情饱满,快乐至极。那么我给大家带来一首自创的歌曲,希望大家在快乐之余,能学会珍惜。请给点掌声鼓励一下,好吗?”
台下犹如股民遇到金融危机那么躁动,有人说他是否想开鞋店,如果是大家就把鞋底扔向他。有人呼唤破蚕乐队继续上场哈路奥森像没有听见似的,并没有理会他们的反对,平静如水,淡淡地唱着轻盈动听的歌:“灯光下的你背影拉得很长
我赌气地转过身很想把你喊停
可惜眼泪在眼里挣扎
我没有后退的勇气
只由得你拉着行李越走越远
最后我什么也没有了
歌声平缓时犹如安静的溪水,激动昂然时犹如银瓶乍破水浆迸,又如两军交战,金戈铁马。
舞池安静得可怕,这种静谧祥和的气氛犹如沐浴清风,气爽闲适。犹如千弦之丝缠扣心,使人痛彻心扉地幻想,独守空房,倚窗盼,无奈红帘难掩憔颜。此情此景,谁也不想拥破这种喜哀交替的气氛。
路奥森优雅地说了一声“谢谢”,震耳欲聋的掌声排山倒海而来,他们不约而同地齐呼:“路奥森,再来一首”
洪哥笑着对广富说:“想不到这个小子还真有一套,他唱歌扣人心弦,使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他看。广富,我想他会乐坛的一匹黑马,你想办法让他留下。”
“好的,我会尽力的。”
路奥森平静地来到他们的面前,广富半恳求半激动地对他说:“路奥森,洪哥决定聘请你了,还不谢谢他。”
“我不会留下,除非”
路奥森一口拒绝广富说,但话语之间还留了一条后路。
“你别得意,别以为洪哥会求你留下。”
广富毫不留情地打断路奥森的话。
“除非什么?”
洪哥微笑地看着他。“月薪三千元,每天唱一首歌!”
“什么?你的歌镶金啊!”
广富内心十分后悔带他来丢自己的脸,他气愤地说。
“好的!”
洪哥毫不犹豫地说。“谢谢洪哥!”
路奥森笑着说。路奥森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等待一个机遇,他期待这里会有懂得欣赏自己的伯乐。
“你在这里唱歌是用真名么?人,都会有一段过去,有一段无法言说的暗伤,他们总是想隐藏,希望用新的艺名掩饰过去。你呢?”
洪哥态度截然不同,像温顺的小绵羊,与之前的他若判两人。而路奥森却不习惯他对自己的温柔,他害怕住后的日子等待他的却如同刚才那个女的一样。
“就叫路奥森吧,行不改姓,坐不改名。我这个人很特别,受了伤不想去隐藏,而是去放大。因为我觉得铭记着伤痛或许能走得更远。”
路奥森觉得用一个艺名就像带着一个陌生的面具一样,令人觉得虚伪与厌倦。或许是恐惧,好比安分守己的男人莫名其妙得了花柳那样。“那好,欢迎你成为这里的一分子。”
“谢谢!”
就这样,路奥森在这里种下了以后蔓延的是是非非。
广富带着路奥森到宿舍,他看见路奥森今天这样落自己的面子,心里生了一肚子的闷气。以他平时的性格早就把路奥森骂着狗血淋头了,但现在他理性地知道路奥森得宠,不好欺负。或许有一天自己还会去求他帮忙,毕竟也是朋友一场。于是广富便把自己如牛屎一般臭的脾气压回去,就像哑巴吃黄莲一样有苦自知。
路奥森也觉得今天做得过分了一点,想挽留地解释一些什么,但话到口中,一字难言。路奥森觉得自己在迷城工作需要一把能保护自己的伞,虽然广富在他眼中是一把没有多大用处的伞,但对于小是非这些毛毛雨,路奥森觉得他还是有皮毛的用处的。或者说他在这里需要一种心灵的依靠,而在这里广富是唯一可以给他这种力量的。
一路上彼此各怀心事,谁也不理谁。广富把吸着的一支香烟狠狠地揿灭了,期待地看了看路奥森,见他没有什么表示又失望地行走着。
路奥森实在熬不住这种娇憨的羞态了,幽幽地说道:“广富,离宿舍还要走多久?”
广富听了失望极了,因为他以为路奥森会向他道歉。他慢吞吞地说道:“就在前面。”
说完,大家的心里还是有一点芥蒂,气氛又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路奥森默然了一会,便带着笑说:“广富,刚才在迷城我不是存心逆你的意的,我就是看不怪洪哥那副人模狗样。”
广富听了,眉宇间多了一缕乐意。他偷眼向路奥森看了看,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憎恶。但他还是理智地把这种心态隐藏起来,假装大度地说:“没事,我不怪你。”
路奥森笑着说:“那就好。”
广富迟疑地想了一下说:“你饿了吗?不如到附近的饭馆吃了饭再回宿舍。”
路奥森顿了顿说:“好啊!”
但他又担心上馆子会花费太多,自己口袋的钱会撑不完这个月。很快便到了一个店铺极小的馆子,但正因为小的原因,里面的桌椅闪闪发亮,干净得很。老板婆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挺胖的女人。她热情地来到他们的面前,极力推销店里卖不出去的鲫鱼干。广富反感地摆摆手说:“少费唇舌了,我要一小戈米饭,一个腊肉炒芥兰,一个腩肉炸芋,还有一个你最拿手的紫菜蛋花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