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艺之父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钟伟民 本章:茶艺之父

    “所谓茶的精神,就是一生牺牲奉献的精神。你看看,茶叶很嫩的时候给你摘下来,摘下来之后,放在阳光底下晒,被你揉捻,然后用火去炒,去烘干,制成茶叶,还要用滚水去冲泡,剩下来的茶渣还拿来做枕头,做肥料,一生都是奉献,茶人的精神就是这样。”林志宏先生在访问中说。林先生下世大概有一年了,蔡传兴送来范增平著,台湾万卷楼出版的《中华茶人采访录》,读了,我对林先生又敬佩了些。澳门有四十六万人;名人,大概占四十五万;剩下那一万,是顶级名人。林先生的名,是高名,是实名,人去了,悼念文章,竟比江门对入某条村的荣誉村长还要少,初时,好费解,好纳闷,读了访问,这才恍然:他真话讲得太多,好话说得太少了。

    林先生走得不冷清,他走得宁静;人的一生,有几个知音就够了,再多,徒然肥了卖花圈的。“茶要发展,首先要把茶文化推动到学校里面去,让小学生、中学生他们受这个教育,通过茶培养品德教育。”林先生借茶传道,这才叫“茶道”;他做过教师、校长,可惜,真要推行“茶教育”,却遇上太多的阻滞。

    两年前,我住在氹仔,午后,偶然会到附近茶档吃盘冷面,贪图人不多,够冷清而已。没想到林先生当那茶档老板是个洋葱,一层层剥了皮。“泡茶,表演最主要是‘真’,是‘自然’,不应该只注重那个形式,应该让一个人进去觉得茶艺是很容易,不要让一个人觉得喝一杯茶这么难。”难,就不能普及;林先生说。“茶洋葱”办“老人茶艺班”,吓得耆英们连茶都不敢喝,遑论“艺”和“文化”了。

    俗,我认为,宜分三等:一、通俗;二、恶俗;三、臭俗。像我,雅不到家,俗不到底,算是通俗。那戴金劳,抱俄罗斯妹,投一只乾隆青花大碗喝红酒,还鼻孔朝天说:“这文化遗产,还不是靠大爷来保护?”那叫恶俗。臭俗,源于“雅”,一千个人见了赞叹,一万个人见了赞叹;然而,遇上第一万零一个,这人见过世面,有些修养,看到破绽,知道这“雅”,不过用来沽名,渔利,欺世,好比我们看田黄,看到黄皮里有“虱子蛋”,惊悟:“又是一个充头货!”这就是臭俗。林志宏先生眼中,“茶洋葱”的俗,真是深不见底,臭不可当。

    茶,是用来喝的;卖茶,总算是正当生意,渔利,是应该的;但卖弄,沽名,扮鬼扮马,算什么茶?

    “搞什么唐朝的泡法、宋朝的泡法,你这个泡法,实质上不一定是真。强调水要几沸,用茶粉或茶叶,这些东西人家可以从书本或光碟上看得到……”林先生有气,继续拿“茶洋葱”做恶例。“泡法”,只是“技”,是“茶技”;技,讲姿势,不讲内涵;可惜,大家都爱看姿势,看完奔走相告;“技师”自视为“大师”,是妄;你视“技师”为“大师”,是孤陋。

    四九年后,林志宏先生开始收藏紫砂壶,藏品逾千。我敬林先生,就是敬他的“真”,他的“自然”;他的真和自然,是一面镜子,镜子里,尽现小眉小眼的妖怪,连茶这种清雅的饮料,都浮着妖怪!

    九四年,卢廉若公园办“紫砂壶艺展”,澳门,第一次由澳门人自己办紫砂壶收藏展,当时,林先生向市政厅提出的一个要求,就是:不能用“林志宏收藏品”的名义作展览名称。“澳门茶艺之父”,林先生当之无愧,自己却不居功。地小,人,难免好“作大”,分明是“氹仔”,可以吹成“中华”;卖茶水的,吹成“中华茶道”,添个“会”字,就可以做个“会长”过把瘾。怀念林先生,因为在澳门,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个正常人。

    零三年,蔡传兴领我去见林先生,约好了在他的“聚紫轩”喝茶。八十二岁的人,矍铄健朗,气度高华,没想到零四年,忽然病故。那天,林先生为我们泡的,是单檨;以后,我就最爱喝这种茶,每回喝,都想到林先生。

    林先生认为该有一座“茶艺博物馆”,“无论将来规模怎么样,总是有比没有好。”林先生说,“外地人都热心表示支持,而‘茶洋葱’却不是那么想,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我把真姓名换上“茶洋葱”,是留有余地。)林先生走了,设在卢九公园的茶艺博物馆才盖好,大概还在展他“聚紫轩”的茶壶。我每天经过,从没进去;林先生的葬礼,我没去,连花圈也没送;我只是常常想到他,想到做人应该像林先生那样,有些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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