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朱利安·西蒙斯 本章:第六节

    在伊克里斯顿桥后方、靠近白金汉宫路的伦敦一隅,有几座曾经独领风骚、车水马龙的广场,名字分别是伊克里斯顿、瓦立克以及圣乔治,其原本盘纠成结的巨大灰泥建筑,如今凋零没落,成为不堪入目的渺小之物。在那地区的街上,充斥着清一色的红砖屋,其正门前方全围着丑陋的铁栅栏;那几条街,是从瓦立克大街的主干道分歧而来,贯穿其中的是坪力克街,那里盖的大宅都改为十二间单人房的小公寓,以供一些双亲健在或必须看护小孩的秘书和打字员使用,好让他们有机会发展个人事业。这一类各自门户独立的生活,象征的意义是:腐败衰微正从我们居住的大城市的结构中,缓慢地蔓延开来;所谓的腐败,就像是三天两头常跑去看芭蕾剧、恣意放纵地与人通奸、行事完全不顾后果——就某种意义而言,这却是我们这个文明世界里的完美生活。能住在瓦立克大街的四层楼房,这样的日子若算是够惬意的话,那么住在约瑟夫街的小红砖屋里,更可称之为安逸悠闲的生活了。在伦敦任何郊区,都可以找到这种外型相似的房子,住户可能是一般职员、学校老师以及做小买卖的生意人;然而,住在约瑟夫街上的人,却是男娼女妓、名不见经传的演员、电影临时演员、艺术家和新闻记者,这些人早已放弃鲤跃龙门、咸鱼翻身的成功梦想,眼前只满足于赚个几英镑,然后到雷迪戈耶街角的守护神酒吧里和人拌嘴斗气、喝他个酩酊大醉。不过,在小红砖屋里这群颇有个性的居民中,还夹杂着一些事业非常成功的人士,没人能解释他们为何定居在这声名狼藉的地带,甚至连他们自己也不明所以。这些人包括两名公司总裁、一位服装设计师、一位德高望重的妇科医生以及一位退休的工会干部。住在约瑟夫街十号的安德森,也被人认为是反其道而行的杰出人士,他的住宅会显得与众不同,是因为窗台上有个花盆箱,那是门户独立的一楼住户佛莱契利细心栽种的。安德森结婚那年,买下这房子的九十年租约。

    这一晚,他走过散发明亮灯光的守护神,目光不为所动地从雷迪戈耶街转入约瑟夫街。这时,一名在约瑟夫街头打滚的妓女芙萝西·威廉斯,对擦身而过的安德森盈盈一笑。他深吸一口气,扑鼻而来的是一阵廉价香水的气味。接近家门口的时候,他既兴奋又沮丧,内心的罪恶感交融在喜悦感中,所有感受都变得暧昧而难以言喻。他将钥匙插入锁孔,刹那间肩膀被人碰了一下。他急忙转身,看见大块头佛莱契利站在黑漆漆的坪力克街上,一边颤抖一边大笑。

    “吓到你啦,”佛莱契利说道:“我瞧见你经过守护神。你没注意到我。我穿了橡胶平底鞋。”

    “你喝醉了吗?”

    “老兄,”佛莱契利语带责备似地说道:“我是喝了一品脱来借酒浇愁,但还不到烂醉如泥的地步。我再怎么喜欢酒,也绝不会喝到烂醉如泥。今晚我必须写出流芳百世的诗句。还有十二个客户得搞定呢,老兄。”他出声朗读:“‘我不太懂韵脚和韵格,所以我会说“神佑妈咪”彼得敬上。’这是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孩要献给他母亲的祝福语。感觉很棒吧,嗯?”

    “依莲在哪儿?”

    佛莱契利抖着脚说道:“外出了。很晚才会回来。我现在可是靠自己本事正正当当地挣钱。”

    佛莱契利做过各种千奇百怪的职业,那些职业都和约瑟夫街的住户身分很相称。他早先以寄发连锁信和搞老鼠会维生,一度还拥有一张价值不菲的保单,后来他成为举牌喊价、帮板球和足球俱乐部抬高经费的掮客。近来他赚钱的法子,是提供别人有押韵的圣诞节与生日贺词。委托者先告知领受者的年龄性格等细节资料,佛莱契利就记录下来研读:“比尔叔叔,生日,来自侄女玛丽的祝福。大鼻子,饲养一头猎犬雷弟,孙女菲莉丝正在牙牙学语。个性幽默风趣。”然后比尔叔叔会在生日当天收到一张印着两三行诗句的卡片,内文都是从佛莱契利匆匆记载的要点转化而来。小本经营的佛莱契利,在卡片印上感性、幽默或虔诚口吻的字句,然后根据信息的长短来向客户收费,酬庸从两先令半银币至五先令不等。这门生意与季节时令息息相关,不过生日卡的需求倒是全年稳定。

    这栋房子粗陋地改为两间公寓,大厅是双方共用的。安德森正要打开公寓房门,佛莱契利又说话了:“对了,老兄,今晚有个警察过来找你。他看起来似乎人还不坏。我们间聊了好一会儿。”

    “你还是进来吧。”安德森说道。他把灯打开。“喝什么?杜松子酒还是威士忌?”

    “对于能驱寒保暖的小酒,我绝不会说不。威士忌——多倒一点。你是打哪儿弄来这玩意的。”

    “薇乐丽弄来的——在黑市交易来的。”安德森给自己倒了一杯。“他想要干嘛?”

    “谁?喔,那个警察。”佛莱契利再度抖动身子,他那小头锐面的脑袋瓜,在庞大松弛的肉体上没来由地摇晃。他的夹克沾了食物残渣,鼓胀如山的肚子上面露出吊带衬裤的线带。“他像是芥末一样。”他咯咯发笑。

    “什么意思?”

    “芥末,老兄,芥末啊。他叫做克瑞斯,他人就像芥末一样热情有劲,懂吗?他想要干嘛?他要找你啊。好像是和薇乐丽有关。他这个家伙人还不错。”

    “他问了些什么?”

    “我可没泄漏任何秘密,甭担心。”

    佛莱契利一边说,一边奇怪地眨眼睛。安德森心里想,佛莱契利今晚似乎有些异样。他整个人微微发抖,仿若听了什么精巧含蓄的趣闻而抽搐大笑。安德森突然说道:“秘密,你这是什么意思,秘密?我为何要担心呢?”

    “我在说笑啦,老兄。”佛莱契利随即变得严肃起来,但安德森反而觉得不妙,他认为此时的正经八百是刻意装出来的,而且眼前这个肥仔只要一放松,准会放声狂笑。“你知道他有两个小孩吗?”

    “你在说谁?”

    “他有两个小孩,他要我帮他们写些生日贺词。想像一下,刑事侦查组的警探会写出什么样的生日贺词。他是刑事侦查组的,不是吗?”

    “他到底要问你什么事?”

    “从我早上几点起床,到我的条纹睡裤有多宽,每一件事他都问得巨细靡遗。大致上就这些问题,”佛莱契利随口闲聊。“你不会相信他居然问这一类的问题。”

    安德森再度觉得事有蹊跷,因为肥仔的口气听来几近威胁。不过,当佛莱契利喝光酒,换上一副好邻居的面具时——倘若他那副嘴脸,真的是一副面具,而非感性灵魂在肥硕身躯内为生日庆贺而发酵的反射作用——这种感觉仍挥之不去。

    “我得走了。晚安,老兄。”

    “晚安。”

    门关上后,他在扶手椅上静坐了一会儿,眼睛怔怔瞪着前方。接着,他一一端详室内现有的家具:最摩登的灰色地毯、下缘呈锯齿状的蓝橙色窗帘、铬合金台灯、壁炉架上刻有花卉浮雕图案的玻璃、铬制电暖炉、天花板上散发恐怖亮光的荧光板。置身于这个充满俗艳色彩的地方,他心里想,我一定得离开这里,这里和我没有任何瓜葛。若是安德森属意选择在此定居那也就罢了,偏偏他是被薇乐丽说服而勉强同意,她以找住处生活绝非易事为由,况且公寓本是薇乐丽所有,正如同依莲·佛莱契利原来也是薇乐丽之友。然而,室内仍有一物显得碍眼,它突兀地杵在铬制家具和灯管之间:那是一张乔治王时代的写字桌,伫立于电暖炉和角状墙灯之间。这张写字桌本是安德森双亲所有,他从家里搬出去时父亲送给了他。此刻他走到桌边,用小钥匙打开主抽屉。他伸手在抽屉后面摸索,按下一个小突出物,随后另一个暗柜便跑了出来,其空间可放入一本黑皮封面、硬壳周边有大理石花纹的书。安德森两手捧书,动作诚惶诚恐,仿佛那是易碎物品。然后他在桌前坐下,双眼直盯着黑皮封面看。安德森头一回在这书里写东西,是一个礼拜前的事,接着他连续四晚熬夜,每一晚都摇笔连写好几个小时。从那时候起,每天晚上他都有一股展阅书中故事的冲动。他写的是自己的故事,但阅读时却体会到一股全然陌生的感觉,仿佛这是别人的故事,和他自己毫不相干。这股心中渴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下班后回家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展阅书中故事。

    今晚他先去看了电影,银幕上是好莱坞的明星,但他清清楚楚看到的却是这本书的形状外观。如今他正坐着端详封面,双手抓的就是这本书。他心里想,我可以为所欲为了。手一动,这书放回抽屉里,手再动,抽屉关上。然而,如果这动手的人,是从安德森认知的自我——那个圆滑机智、即将升上董事的经理——当中所抽离出来的,又倘若写下书中故事的是另有他人,那么这个同样抽离出来的人物,就无法把书放回抽屉吧?他暗忖,这会不会是一种意识空白的体验?他陷入沉思之际,握书的手必定松动了,因为书掉到地上,落在地毯上时还发出轻微的扑通声。安德森捡起书,翻开它,然后开始阅读。

    现在一切都已落幕。葬礼结束了,验尸审讯结束了,判决也宣告了。两个共通处极少的人,也不再一起过活了。一个摔下楼梯,扭断脖子;另一个则继续过着日常事务荒谬可笑、但生活态度却极端严肃持重的日子。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多说呢?

    是的,要说的可多的呢。为何这些年来,我和薇乐丽得生活在一起?某人和我们的生活产生了连结,这其中有什么合理意义吗?怎么样才能明白这层意义呢?携手共度人生却换得荒谬结局,如果这能说得通的话,岂不阐明了存在的本质根本是愚蠢荒谬?如今薇乐丽撒手西归了,我也十分了然于胸自己不爱她。我全然不明白自己为何娶她。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不老早就把她推下楼梯。公司的冯恩在事情出纰漏的时候,总有句口头禅:“为何我们不各自去弄一张大床来呢?”

    嗯,为何我们不这么做呢?

    不过当然了,这样做是行不通的——人生无趣,抱持这种想法只不过是自暴自弃罢了。人的行动作为,绝非生物学讨论的议题而已,其背后成因必有解释说法。我写下自己和小薇生活历程的个案,便是试图从中理出个头绪。

    我初次邂逅小薇,是在依莲·佛莱契利举办的派对上。或者说,筹办派对的是一家发行高级流行服饰杂志《美丽佳人》的杂志社,在那里工作的依莲是派对的东道主。他们向前途看好的广告业广发邀请函,于是我这个威森公司的人就来参加了。那是个非常无聊的派对,我和几个广告同行闲谈了一阵子,正准备过去向依莲告别时,无意间撞上一个女孩,打翻了她的酒。“哎呀,”她说道。“哎呀呀,我可怜的衣服啊。”双眼间距甚开、瞳孔是怪异淡褐色的她直瞪着我。接着她说:“我还要再来一杯。”她发卷舌音时,有点口齿不清。我帮她弄了一杯酒,随即交谈起来,原来她也在《美丽佳人》上班,职位是流行时尚的助理编辑。我告诉她我是写文案的,然后她说:“哦,那你一定聪明过人。”她的个子娇小,所以必须抬头望着我,那凝视的眼神就像是夜里闪烁的星星。我记得自己一边和她说话,一边心里直纳闷。记得当时我暗忖,她是那种一无是处、对我没有任何助益的女孩。但是我接下来的举动,却该如何解释呢?我屈身(我非常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说道:“咱们离开这喧哗的地方,到别处去如何?”她怎么说呢?她一边傻笑,一边用含糊不清的大舌头回答:“我说啊,你是行动派的快手。”我们离开派对,去喝了一些酒——她喝得烂醉如泥——随后她到我位于凯辛顿的住宿公寓逗留。翌日早晨她离去时,我们约好了晚上碰面。当晚我们俩如约赴会。就这样日复一日,六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事情就是如此,或者说,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在这六个月的时间里,如果我曾扪心自问是否喜欢薇乐丽,那么答案会是毫不迟疑的“不”。我讨厌女孩子大舌头,厌恶女孩子卖弄风情、酗酒成性。薇乐丽的行径却无一不缺。既然如此,我干嘛娶她?部分原因是我已经养成见她的习惯——然而,是什么原因开启了这个习惯?另一部分原因是我无疑成为战火炮轰下的牺牲者,在那样的情况下,你会认为自己建立的人际关系无足轻重,或者不太可能持久——这种心态真是错的一塌糊涂。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的床上功夫很棒,尽管我认识她的时候已年过三十,但在这方面的经验却不多。虽然小薇小我近十来岁,不过她在这方面可算是阅人无数。话说回来,即使在床第之间我十分神仙快活,但我并非一股脑儿地沉溺热中。这绝对不会是主要动机。

    至于小薇为何要嫁给我?我连自己的动机都说不出所以然,想必也无法明白她的心态。我认为她发现我很迷人——虽然几乎没有别的女人如此认为。我相信她喜欢比她年长的男人。况且——虽然我有可能猜错——我相信她对我的认知,其实和我实际本人大相径庭。潜意识里,我认为婚后我们应该别再喝酒,不再涉足宴会派对。但小薇却认为酒要继续喝,而且派对要比以往参加得更勤。

    所以我们的开始就是一场错误。接下来,就是屋子搞得乌烟瘴气的。基本上,我认为小薇是那种喜欢泡在公爵阁打混的女孩——在体面讲究的派对中,与她称之为服装界人士、商业艺术家、不入流演员等等一起寻欢作乐。好吧,如果你想要和这种人一块搅和,那么我们住的坪力克街上可多的是,只不过对小薇而言,这些人是更加低贱不入流。她喜欢房子散发出妖艳的魅力——不用太多,只需蒙上淡淡的氛围即可。她第一次看到这栋房子,就已经感到毛骨悚然,尤其当我跟她说我中意它时,她更是心生反感。“你怎么会中意它呢?这房子是如此下流鄙俗。你看那个女人芙萝西·威廉斯——她可是个妓女耶。”但是你自己想想,你那惚朋友又怎么样呢?我反问她。你自己又如何呢?你还不是第一次碰面就和我上床?唯一的差别是你没有和我现金交易,而是嫁给了我。说着说着她突然大哭起来,我这样说的确不公平,因为小薇是那种只会效忠一人的女孩。我说过我认为她发现我很迷人,不过这个说法对我自己也不太公平。事实上,她根本未曾考虑过其他对象。她是这样告诉依莲·佛莱契利的,然后依莲再转述给我听。这个理由能说得通吗?这说法和其他一切种种,通通都是荒谬而无意义。

    小薇因而号啕大哭。她总是动不动就泪流满面;这是她令人不胜其烦的行为之一。接着她又问我为何喜欢住在这里,但我答不上来,因为我毫无头绪。应该是和这里的街道、居民以及氛围有关吧,大致上就是如此。

    即使薇乐丽不能对这房子为所欲为,但起码她可以把它布置成她心目中的模样。环视当下我周遭的一切,正是伴我数年之久的景物——亮丽的色彩、薰橡木架构出仿若天堂般的卧室。“这样的设计,既明亮鲜艳又新潮大胆,”她说道,当然是用她那口齿不清的大舌头说的。“我讨厌旧东西。我喜欢每天早上都是崭新一天的感觉。全新的人、全新的工作、全新的地方,一切都是全新的。你不喜欢这样吗?”我老实告诉她,我喜欢一切照旧,她听了很沮丧。后来,她不仅按照她的方式来布置这地方,她还找依莲一块来住。起初她说这房子对我们两个而言,空间实在太大了。我就说,有朝一日也许会变成三个人,但她表示不要小孩。后来她就找依莲过来和我们一块同住。我不想要这样,我希望不被别人打扰。但最后她如愿以偿。我们把房子分为两间门户独立的公寓,我们住一楼,佛莱契利他们住二楼。地窖是公用的,我们在那里存积了一小批酒。依莲是仿若彩色盘的小个儿女人,她的打扮光鲜亮丽,行为举止放荡,个性精明能干且刻苦耐劳。她是看上佛莱契利哪一点才嫁给他的?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如今这个谜团我仍心中无解。

    小薇一直在《美丽佳人》任职,所以只要依莲下楼找她,两人就凑在一起整晚谈论办公室里的流言蜚语。对此,佛莱契利似乎毫不在意,就像他对依莲与别的男人外出一样毫不在乎。“她总会倦鸟归巢的,”他时常对我这么说。“她总会回到老佛莱契利的身边。”然而,当他们初到这里时,依莲就很少往外跑。她和小薇整晚聊办公室里的闲话,搞得我几近发狂。有时候我觉得,她试图对我调情示爱,但佛莱契利似乎浑然不觉,所以说不定是我会错意了。她们说的兴起,我却被她们搞得发火欲狂,于是我拼命暗示小薇我们应该外出小酌几杯。六个月前,她频频做此提议,但事到如今,她却兴致全失,一心一意只想待在她舒适的电暖炉旁,喝个一两杯黑市买来的威士忌,与依莲东南西北嚼舌根。就算我们真的外出了,情况也没有获得改善,因为我根本不想喝酒,甚至会对小薇失去绅士风度。“你对我一点也不体贴,安迪,你经常是这种态度。”她一边含泪说道,一边略微歪着头看我。此话当真?我对她一点也不体贴?连我自己也不相信我对她体贴过。她捏造我过去曾体贴细心,来对比我现在的惹人厌。过去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借着捏造它,来抚平心中的悲痛与虚荣。

    喝酒绝非好事,可是两年过后,又发生另一件不好的事。每当我和小薇在一起时,心中总无法感受到激情火花。但是我和她分开时——例如在办公室写文案、接见客户、坐在会议桌开会——却时常真切地渴望能与她水乳交融。在那当下,我的脑子里会出现最狂野粗暴的性爱画面,而且是栩栩如生、几可乱真——每个画面都与薇乐丽密不可分。一旦我见了她的人——虽然我知道,我应该尽快在半小时内和她碰面——那些画面却全部销声匿迹。这事说起来,若不是让人颜面无光的耻辱,否则便是一场滑稽闹剧。

    上述一切听起来就像是个离婚的绝佳个案,或者至少也应该落得分居下场。不过奇怪的是,小薇从未想要分居——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她一心一意地爱着我。而为什么我会留在小薇身边呢?这是个无解的问题。我猜想,要分居谈何容易。她希望能和依莲继续长相左右。我应该逃离约瑟夫街,但我不想离开。一出走我就成了孑然一身。她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我们则因为共同的习惯而生活在一起。但此外还有别的原因,这原因使我困在她身边。我好像隐约感觉到什么,那就是我讨厌她,而且她用令人反感的家具、空洞无意义的闲话,来填满我们的家,这即是我想和她一起过活的真正原因。换言之,我最厌恶的东西就是我最渴望的东西!在我不近人情的对待下,我看到小薇时而泪水盈眶、神情哀怨,时而忍气吞声、勉强顺从,这导致我脑子里常出现某个画面,我应该把它记录下来吗?画面里有我的母亲,以及许多年前我们住的那栋死气沉沉的房子——那时她形销骨立,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而我在旁握着她的手。

    这会儿,我要说出写这本书的真正原因——这是小薇之死,在我身上产生的后遗症。我们一起度过好几年不快乐的时光。这些日子以来,夜晚我烦躁地看着她脸上的油脂,早上得忍受她兴高采烈的大嗓门。我无时无刻都听她瞎扯衣服和电影明星这类的无聊事。不知不觉的,我一定曾多次盼望她早日蒙主召见。不过现在,她真的死了,我想用浴室时,不会有人跟我抢,我也不会在床上发现发簪,但我反而被强烈的失落感淹没。失落的绝不是小薇——我的心里似乎未曾出现这样的念头。确切地说,我自己的一部分似乎消失了。我自觉像是一条切成两半后仍继续苟延残喘的虫。

    二月四日星期一那天,我们如往常一样去上班。薇乐丽浸在浴缸里高唱她搜集的老歌集锦“柏克莱广场”。而我一整天在办公室都很郁闷……

    行文到此告一段落。安德森全神贯注在黑皮书中的世界,以至于忘了打开电暖炉,这会儿他才意识到自己已全身发冷。他的坐姿也不太舒服,导致裤袋里的某物被挤压突起于侧边。他将手伸入裤袋,取出调剂一号的小罐子,置放在铬合金桌脚的红桌面上。他轻拨开关,电暖炉的火棒立即灼热发光。但还是有别的事打扰侵犯到他——那是什么事呢?屋内响起令人作呕的柔和管钟声。没错!就是小薇的音乐门铃。安德森把书放回小暗柜,关上抽屉,锁紧桌子。接着他向正门走去,打开门,眼前立刻出现一个魁梧的身影。在街灯的照映下,这名耐心等候的来客的阴影投射在安德森的门厅上。黑暗之中,来者的脸庞无法辨识,但安德森从圆顶礼帽认出他是克瑞斯警官。

    “进来吧,”安德森的腔调愉快且有自嘲意味:“请进,警官。”

    他带头走入刚刚才离开的屋子,步伐轻盈地几近装模作样。紧跟在后的警官更是从容不迫。在灯管的照耀下,他的脸看起来很大,气色苍白而铁青,颜面有点坑坑洞洞,鼻子延伸至嘴巴的两条法令纹极其明显。整体而言,他的脸稍平,有一个狮头鼻,嘴阔而难看,但嘴角却略呈滑稽和正经的双重意味。不过当警官脱下圆顶礼帽,露出秃顶的白发时,他脸上的肃穆却有一百八十度的改观。原本的恐吓意味,现在反而变得荒唐可笑;像这种外貌和姿态上的猝变,显然是警官惯用的手段之一。安德森心里想,在之前的审讯中,警官的表现极像是个甘草人物;但某些时候,他秾纤合度的穿着与面无表情的凝视,却让人感受到一股知性的力量——虽然不是予人精明能干的印象。在喜剧面貌的背后,这个男人展现了某种力量,而这股力量的后面,又隐藏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滑稽喜感。当警官取下帽子,并且以非常古怪的姿势把它放在红桌面的乳霜罐旁时,这种喜感简直到达无以复加的地步。

    “要不要来一杯?”安德森几乎是绕着这个壮汉手舞足蹈。“来根烟?请坐。恐怕我这里有点儿冷。”他夸张地颤抖身子。

    警官往有铬合金扶手的椅子坐下,他巨大的身躯恰如其分地安坐其中。他的声音深沉嘶哑,有时全然口齿不清、语焉不详。

    “我只要来一点威士忌。谢谢你,安德森先生。别加任何东西。”他粗厚的巨掌抓着那杯琥珀色饮料。“今晚稍早我来找过你。”

    “佛莱契利跟我说了。你想知道他条纹睡裤的宽度。你们这些专搞盖洛普民意调查的警察!”安德森杯中的苏打水嘶嘶作声。他几乎是咯咯地笑着说话。

    “我们聊了一下,”警官说得含糊不清。“他这个人有幽默感,我喜欢跟这种人打交道。”安德森坐在另一张铬合金椅子上略微倾身以示敬意,笑着聊表赞同,身体则因暧昧私密的欢乐而摇晃不已。“撰写生日卡和圣诞卡祝词,他这个构想很棒,而且有独创性。”

    “这个创见很不错。”安德森的身体又晃了一晃。

    “正是如此。难道你不以为然?”空洞的瞳孔,木然的表情,警官身上只有眼球骨碌碌地转动。

    “我可没这么说。”安德森语气略嫌傲慢。

    “不过,我有兴趣的是——”警官的大脑袋浑浑噩噩地颔首示意。“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像你这样的知识份子——你自称是知识份子,没错吧?”

    “我只是个广告人而已。”

    “他写的那些诗句,你不会称之为伟大的艺术吧?”安德森摇摇头。“不过,它可以增进人类的友谊,没错吧?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安德森泰然自若,对眼前那张严肃的面容笑了笑。

    “从各方面来看,佛莱契利所写的诗句,根本不足一哂。它只能取悦那些庸俗之辈。它利用大众最低俗的品味而自肥。而且,佛莱契利所写的韵脚,可说是错误连篇。”

    警官语带滑稽地说道:“你的见解,在下实在甘拜下风。不过,告诉我,身为一个凡夫俗子,若心怀某种需求,满足它算是过错吗?”空洞的眼神环顾室内周游。“你这里少了女人。”他又补了一句。

    安德森一惊,身子往后一缩。

    “什么?”

    “灰尘。”大秃子缓缓摇头。“你撒手不管了,安德森先生。这屋子现在的样子,和我第一次看到的模样截然不同。那是三个礼拜前吧。我这么说好了,你太太把家里照顾得很好。当然了,不是我偏爱的那种调调,但是——”扁平的巨掌挥摆一圈,掌风所指之处包括了地毯、窗帘、椅子、台灯等一切,都一网打尽。“真的很好。不过你瞧瞧现在。”一根粗长的手指掠过红桌面,在尘灰之上画出一张人脸,接着绕过圆顶礼帽,最后拾起小罐子。“调剂一号,”他念起来像是个口齿不清的乡下人。“恕我冒昧一问,这是做啥用的试剂啊?”

    安德森再度倾身向前,对话题转离他的妻子而窃窃私喜。

    “那个小罐子啊,警官,里头装的乳霜,可以让我们一辈子都不用再刮胡子了。这可说是二十世纪革命性的发明。”

    “讲清楚点,它是啥玩意儿?”

    “一种人工播种、无菌处理的保健术。”

    在警官那张铁青苍白的大饼脸上,皱纹仿若因发笑而变得深凿易见。

    “你还是喜欢现代化的东西,安德森先生。那么,厨房里的冰箱呢?以及——”他的手掌又绕了一大圈。“这所有的一切。”

    安德森僵硬地说道:“这公寓是我太太打理的。”

    “啊,那她也是思想新潮的现代人,”警官阴沉地说道:“我是个老古板。不过这保健术和无菌处理啊——我还跟得上时代脚步来相信它。”

    “难道你看不出那根本不重要吗?”安德森大叫。他为了求得一个解释而突然激动起来。

    “不重要?”

    “医生救人的时候,必定抱持生命诚可贵的信念。不过他们可能大错特错了。生命的意义必有其重要性,这个说法仅在过去几百年里成立,但现在呢,土壤保持专家告诉我们,世界人口过度膨胀,食物已经供不应求,于是我们正缓慢地走向断粮饥饿的死亡宿命。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怀孕统计数字更为准确,牙齿的医疗服务更加精良,却都只是徒劳无功的努力。目前刻不容缓的是:不管性别是男或女,灵魂是否有其生存价值,这才是重点所在。”

    警官瞪着安德森。安德森也盯着警官。

    “你有火柴吗?”警官出神发呆地问道。安德森递给他一盒天鹅牌火柴,警官点燃了香烟。“火柴,”他心不在焉地说道。“我要说的,就是这个。”

    “什么?”

    “没事。”空洞的眼神停在安德森身上。“你有结过什么仇家吗?”

    “仇家?”

    “我们收到一封信——事实上,是两封。”巨掌之中突然多了两张信纸。“一般来说,我们不太理会这种事,不过就此案而言,我们想知道寄件人是谁。”

    安德森读了信。第一封的内容是暗示他恨他的妻子,因此造成她这几年过得悲惨凄凉。信中还质疑安德森在审讯时宣称婚姻生活“一如寻常美满快乐”的陈述,为何警方并未加以查证。第二封信提到安德森一直对妻子不忠。后来他为妻子投保了五千英镑,接着她就从楼梯摔了下来。谁将因此而获益呢?安德森读完信,不置可否地交还回去。

    “打字机型号是雷明顿十二号,投寄处是伦敦中区,没留下指纹。”警官说道。滑稽的神情从他脸上褪去,凝重的面容变得警觉起来,连空洞的目光都可解读为一种警戒状态。“第一封是一周前收到的,第二封和第一封相隔三天。此后就无下文了。我猜,你不知道这些信是谁写的吧?”

    “不知道。”

    “像这种东西啊,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极卑鄙的行为。但换个角度来看,又挺耐人寻味的。总之,这是一件让我们费思量的事。”滑稽的表情再度浮现,警官用手在自己的大秃头上摸了一圈;这般轻浮的动作反而比他惯有的恐吓架式更具威胁性。“像你这么聪明的人,无时无刻都在思考。然而,我们做警察的,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思考,所以动脑的机会并不多。应付那些无知的老百姓时,通常我们耍点小手段就绰绰有余。但是要对付像你这样的绅士时——”

    “我只念到大学预科学校。”安德森猛然说道,打断他沉闷的插科打诨。

    警官不为所动。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博览群书,是个知识份子。警察必须机灵聪明,才能逮得住你。收到这些信时,我们回过头来检视这个案子,你可知道我们有何发现?我们不够机灵聪明。不过像你这种人,对这样的发现应该不意外。”

    啪地一声,警官一只肥嘟嘟的手击落在膝盖上,然后咧嘴笑了起来。

    “不够机灵聪明?”

    “我们都没读过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小说——关于火柴盒的奇怪事件。当然了,虽然某种程度上它像是〈银色马〉的故事倒置。想当然耳,你一定读过那篇小说。”

    “不,恐怕我没读过。”

    “侦探小说啦,”警官叹了口气说道。“不过我必须承认,那个火柴盒让我很困扰。你不懂我的意思?”安德森摇摇头。警官以嘶哑的声音说道:“你的太太离开客厅——”

    “是厨房。当时她正在煮晚餐。”

    “离开厨房,经过客厅,来到厅外的走廊,停在地窖楼梯的前端入口,打开电灯开关,发现保险丝烧断了。接着为保险丝烧断之事闷闷不乐,为何偏偏发生在这特别的时刻呢?真是倒霉。她随即点燃一根火柴,开始步下楼梯,滑跤——”警官微妙地住嘴,然后抬起头来。“在她身边发现的火柴盒,是打哪里来的?”这问题问得轻描淡写。安德森瞪大眼睛望着他。“她应该以为地窖灯会亮,因此不大可能随手从厨房带着火柴盒过来吧?她一定没拿。她不会在走廊找到火柴盒。发现地窖灯故障时,她没走回来,也没呼唤你。然而,在她的尸体旁却发现了火柴盒。”

    “会不会原本就放在她的工作服罩衫。”安德森说道。他的声音变得嘶哑刺耳。

    “那件是毛织品,没口袋的。这是个难题。我不懂火柴盒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呢?”警官的语调轻柔低沉;但一想到他的目光总是茫然无神,就不禁感到荒谬可笑。“匿名信上提到了五千英镑的保险金——这是实情,对吧?”

    安德森就像个刚浮出水面的人似的,全身抖动。

    “克瑞斯警官,你是在暗示我杀了内人?”

    警官好像非常惊讶。

    “哎呀,你怎么会这样想呢!我是为了那几封匿名信而来的。”

    “那你干嘛问我保险的事?你应该很清楚的,我们彼此都有为对方投保。何况我又不缺钱,警官。”

    “好啦,好啦,安德森先生。”他带着安抚意味地把肥手举高。“没人说你缺钱。你没听懂我的意思。审讯的时候,保险金的事根本只字未提。这个寄信的人一定对你非常了解。你好好想一想,看看是否能确认他——或她是谁。不过这整个事件,关于保险丝不幸烧断等等的,确实是引发了某种良心问题。”

    “哦,是的,良心问题。”我应该说出来吗?安德森暗自揣测,然后他紧抓着椅臂,语气诚恳地开口。“告诉我,警官,如果我跟你说我杀了内人,你会逮捕我吗?”

    “啊哈。”警官的双腿像是一把超大型的剪刀,左右互换方向地交叉起来。“这的确是良心问题。”

    安德森帮彼此添满了酒。当他递回警官的酒杯时,喷溅出一些威士忌来,洒到警官肥壮的大腿上。安德森慌张地惊叫出声,立即抽出手帕擦拭那些令人不快的污渍。但警官对这样的殷勤服侍显然毫无所觉,只是盯着前方固定在壁炉上面的五边形镜子。

    “的确是良心问题。你杀了你太太,安德森先生。”

    安德森端坐不动如山,手中握着杯子,眼神直视着前方。

    “你杀了她,我的意思是,照道理来说,如果你曾采取别的行动,她现在就有可能还活着。比如说,你带她去外头吃晚餐。或者你代替她走下地窖,不是吗?你也许发现四周暗的伸手不见五指,然后你就把保险丝修好——你的手应该够巧,足以胜任电气工的工作吧?抑或是你陪她一同来到地窖入口,而不是坐在客厅只顾看你的报纸。接着你无疑地会提醒她,你会说:‘小心,别在中途滑跤。’然后,谁知道呢,说不定她就不会跌跤了。”

    “你这是在指责我吗?你认为我有罪?”

    “啊哈。”警官覆述了一遍。他喝下四分之三杯的威士忌。“这问题并非冲着一个不学无术的警察而来,而是一个知识份子,就像你这样的人。这是个攸关良心的问题。”

    他以严肃的口吻对安德森插科打浑,而安德森则以谨慎的诙谐态度回应之。

    “所以你不会逮捕我?”

    “逮捕你?”

    “即使我自承过错,招供有罪。”安德森故作绝望地捶胸顿足。“你打算怎么做?假设我是这么说的——纯粹只是假设!”

    他那惹人厌的性格又复苏了。安德森装模作样地横过房间去把一幅画扶正。

    “你打算怎么做?”警官整个人突然泄了气,快活的神情荡然无存。挤皱在狮头鼻旁的法令纹变得特别显眼,松弛的双唇也坚定地紧闭起来。

    “你不自己认罪,我们是奈何不了你的。”

    他站起身来,匆匆将圆顶礼帽往秃脑袋上一戴。此情此景犹如剧终幕落的一刻。

    “奈何不了!”安德森得意洋洋地附和着。

    “奈何不了。”


如果您喜欢,请把《二月三十一日》,方便以后阅读二月三十一日第六节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二月三十一日第六节并对二月三十一日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