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1)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海岩 本章:第一部分(1)

    萌萌不会生炉子,没人会嘲笑她。她是女孩子,本来就该不会。

    可是,他也不会。他是男的,一米七八的个儿,居然也不会摆弄这只小小的、看上去是那么简陋的铁炉子。虽说这炉子和他家里使着的完全一样,可是从吃过晚饭到现在,小厨房里已经青虚虚地浮了一顶子的烟,他也没能把蜂窝煤的火眼儿给弄红。

    尽管萌萌已经说:“算了,明天再生吧。”但他还是半跪半趴在炉子跟前,不甘心爬起来。这下,在萌萌面前又露了一个怯!萌萌最近好像一下子知道了他的许多短处,说话的口气里,时不时地要带一点嘲弄的味道了。他说不清是气恼还是难堪,背脊上竟刺刺地冒出些躁汗来。

    “倒风。”他悻悻地爬起来,拍拍手,掸掸衣服,看了萌萌一眼,“真是倒风。”他很认真地补了一句,随即又觉得愚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萌萌果然笑了,“我又没说你不会生。”他盯着萌萌略带戏谑的笑容,等着她说出自己最忌讳、最提防的那类话来,活像阿Q缩着脖子在等假洋鬼子的棍子。

    “——你呀,刚认识你的时候,还真以为你特别能干呢,其实你好多还不如我呢,太笨了。”

    他干瞪着眼,一时又找不出什么证明自己不笨的论据来,脸上红得很难看。

    “这能怪我吗?”他糊里糊涂地冒出这么一句。

    “你笨,还能怪别人?”萌萌奇怪他居然说出这种傻话来。

    怪别人,怪谁呢?要怪,就得怪他的家,怪父亲。说这话就算有点没良心吧,可事实就是这样,他的低能,他的懦弱,他的孩子气,全是父亲给惯出来的,没错!

    “哎,志明,今天到医院看你爸爸去了吗?”萌萌一边收拾着炉铲、火筷子之类的家什,一边问他。

    “去了。”他说,“过几天,要给他会诊,医生说他鼻子大出血,可能不完全是高血压引起的。今天还给换了个小病房,两人一间的。”

    “是吗?那可真不容易。”

    可不是吗,像父亲这样一个当初的“走资派”,现在的“逍遥派”,有职无权的人,能住上两人一间的小病房,确是不容易的。给父亲看病的女大夫人挺好,周志明前几天从湘西回来才知道,她爱人原来也是南州大学的学生,就是当初父亲挨斗游校的时候,硬叫他敲那面破锣的那一位。也许小病房就是这女大夫给想的办法,算是替她爱人道道歉吧。谁能在前些年那种“你死我活”的日子里过一辈子?谁没有一点善良和同情?可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吧。

    是他陪父亲到那个小病房去的,房子挺不错。父亲的情绪也格外好起来,新鲜地环视着粉白的屋子,像个土气的乡下人那样用手试着按了按软软的病床,好像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似的。父亲能有这样一个安顿,的确是件大喜过望的事,可事情也并不都那么尽如人意。负责这个病房的那位上了年纪的护士长和那位年纪很轻的护士,就叫周志明大大地不痛快。护士长大概快六十岁了,眼力却很拙,竟然用又细又软的声音对父亲问道:“是您儿子吗,在哪个中学念书啊?”

    “哈——”父亲大笑起来,响亮的声音简直就不像个病人,“你看,我说你一身孩子气吧,谁见了你都把你当成中学生哩。”父亲对护士长说:“他都工作七八年了,在公安局工作七八年了。这孩子从小没出过门,没独立生活过,都快二十二岁了,还像个孩子。”

    “爸!”他气恼地皱起眉头,“高血压是不能这么大声说笑的。”

    “嗬,还懂得挺多呢。”年轻的护士也打趣地笑起来,那神情,活像是在逗个小孩玩。

    他心里恼羞不平,索性扭过脸,不说话。

    真的,是不是他的外表太富孩子气了?为什么别人总会对他有这种误会呢?直到现在,望着眼前冒青烟的倒霉炉子,他还在为那个年轻护士藐然的讪笑感到别扭。

    其实,在单位里,在工作中,在一本正经地板起脸的时候,他已经很像个二十七八岁的大汉子了,这两年在科里同事中间甚至还博有一点老成持重的印象。可一在父亲身边,为什么总还给人一种中学生的感觉呢?父亲总说他是个孩子,总说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成个大人,可父亲又总不拿他当大人对待,总是习惯当着外人用手去摸他的头,拍他的脸蛋,前几年,连在澡堂子里洗澡都怕他洗不干净,非要亲手给他搓一搓背才放心。一个大小伙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叫一个老头子搓背,该是多么难为情的场面啊。他开始常常违拗不过,只得红着脸由他去搓,把头勾得低低的,生怕熟人看见耻笑。这几年,由于他一再固执地拒绝父亲这一传统的宠爱,才算从那种尴尬中解放出来。

    人们常喜欢这样概而论之:对孩子,爸爸总不如妈妈……

    哦,妈妈,对他来说是多么遥远、陌生而又绕口的字眼儿啊!

    母亲是在他三岁时病死的,她留给他的全部印象都来自那几张半黄照片上清秀文静的面容。父亲为什么一直没有再娶,他是不尽了然的,只听说母亲在弥留之际曾要求父亲等儿子长大一点再结婚。母亲死后,父亲是很爱他的,超过了一般父亲对儿子的爱,把父性的宽怀慈厚和母性的温柔细致混合在一起倾注在他的身上。他尽管没有母亲,但在心灵上却并没有丧母的痛苦和压抑,他仍然得天独厚地度过了黄金般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如果不算“文化大革命”头几年作为走资派子女的那段经历的话。

    也许正因为这些,正因为他是从小在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都不感到欠缺的环境中生活过来的,在上了中学以后才显出那么低能和软弱,饭也做不好,炉子也安不好,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的。学校到工厂学工,到农村学农,干起活来他总比别的同学差一截。

    “过来,我给你扫扫。”萌萌手里拿起一把小笤帚,在他的胸前和两肩轻轻刷起来。“你知道吗,我头一次见你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你会是个警察。”

    “那我是什么?”

    “什么,”萌萌笑起来,脸上的酒窝儿真好看。“你是个小少爷。转过身来。”

    他绷着脸,一声不响转过身去,笤帚又在背上响起来。

    “你怎么会是警察呢?我又怎么偏偏认识了你呢?”萌萌像是问他,又像是自问。“我姐姐是最恨警察的,我原来也不喜欢。警察都是粗人,从汗毛孔里冒粗气的人,是吗?”

    “唔。”他含混地应了一声,懒得去解释了。女孩子不喜欢当警察的,就如同她们不会生炉子一样,也算是自然而然,无可非议之事。她们哪儿能体会得到,那鲜红的领章,灿烂的国徽,威武的大盖帽对于男孩子来说,该有多么大的吸引力啊。

    在他初中快毕业的时候,先是北京军区在他们这一届学生中招兵,那会儿,几乎所有的男生都痴狂地卷入了应征入伍的竞争之中。“当兵去”,成了当时最值得向往的道路,这不仅因为学生们整天挂在口头的那句名言,“解放军是个大学校”,可以在其中锻炼成才,更主要的,是大家暗地里浮于心头的那句实话,“不用下乡插队了”。并且等将来复员回来,还能由国家分配工作,似乎那簇新的绿军装一经穿在身上,一辈子的前途便有了可靠的保障。

    那时候,他虽然也参加了体检,却并没有真的去做关于绿军装的梦,这种事对他来说犹如海市蜃楼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在送别入伍同学的火车站上,看着那几个雄赳赳的幸运儿,他也并没有像其他送行的同学那样为自己洒下几颗遗憾的眼泪,还没等别人的泪迹干掉,他已经默默地准备起下乡的行装了。

    没想到,接兵的解放军刚刚走,穿着蓝色制服的人民警察接踵开进学校。解放军既然招了这帮十五六岁的娃娃做小兵,公安人员当然更需要从小培养。对于看过《秘密图纸》、《铁道卫士》这些影片的少年来说,做一个全能的公安战士,这是同样大的诱惑。于是,更大的竞争在全校席卷而来。

    奇迹就在这时候发生了。在他们学校招人的那个公安局干部是个年纪不过三十多岁的黑脸大汉,他的形象和一般学生们理想中的侦查英雄十分接近。当时他仅仅知道这个人姓马,不像其他男生那样闪电般地就同他混熟了。然而出人意料,这位姓马的黑脸大汉对那班外表孔武有力而又在他身边跃跃欲试的学生不屑一顾,偏偏看上了他,一个最不引人注目的瘦弱的男孩子。

    黑大汉的全名叫马三耀,是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一个组长,他有一个与其神形颇为贴切的外号——“大黑马”。大概缘于周志明清秀的容貌和腼腆的性格,黑大汉给周志明起了个亲热的称呼“村丫头”。但这个外号并没能在人们嘴里留多久,因为仅仅两三年的工夫,周志明已经大大地变了一个样子。这两三年是他的青春期中一段陡升的发育曲线,身高从一米六○一下子蹿到一米七八,肩膀加宽了将近一半儿,胸脯扇面似的微微凸起,一位原来在他们班里身量最高的“力士”后来和他邂逅相遇时,竟要仰着脸同他寒暄了……

    他靠在碗柜上,呆呆地看着萌萌收拾着地上的东西。这间小厨房太窄了一点,萌萌每转一次身,都要碰到他的腿。她身上那件深灰色的毛衣也很小,紧紧裹着还没有完全发育开的苗条的身子。他很想去抱抱她,亲她一下。他们认识好几个月了,他没真正碰过她,他不敢。萌萌收拾着厨房里的东西,显得那么自如,那么有条不紊。他原先没想到像萌萌这么一个俏丽温柔的姑娘,竟会是这么本分、勤快,正像萌萌过去也没想到他是这么没能耐一样。

    “你姐姐,她不喜欢警察,那她对我是什么看法?”他想起了这么一句问话。

    萌萌直起身来,笑而不答。

    “我知道,你姐姐对我没好话。”他故意试探着说。

    “她对你说好说坏有什么要紧呢?你怎么从来不问问我对你怎么看。”

    他也笑了,“你呀,不用问,我头一次见你就知道你对我是什么看法了,要不然你干吗老要我一次次领你去医院复查呢。”

    “那是你骑车把我撞了,当时援朝哥哥也在,你溜不了赖不掉,当然得领我上医院啦。”

    萌萌撒娇般地争辩,反倒证明他说得不错,他差点没把下面的潜台词儿也给说出来:“明明是你头一眼就看上我了。”可这话就是说了,萌萌也不会承认,她准要说:“谁让你那时候总拎个水果篮子上我家来呢,是你看上我了。”他轻轻吹了声口哨,咳,管他谁看上谁了呢。

    萌萌家的房门响了一下,他听见有人向这边走过来了。宋阿姨、季虹和卢援朝全都挤进了这间小厨房。

    “萌萌,小周,”宋阿姨笑眼迷离地不住打量着他们,“一个炉子,这么半天还没生好呀,都快十点钟了。”

    季虹刚刚洗过头,湿湿的头发披在肩上,她总是那副大模大样的口气,“他们?哪是在生炉子呀,是图这个小厨房的清静。”

    听着宋阿姨会意地咯咯笑,周志明脸上喷了一层红,挺尴尬。他不喜欢萌萌这个厉害的姐姐。无论什么事,到了她嘴里,总要把人家蛮有情趣的那点遮掩拆穿,仿佛大家都赤条条的才好看。

    还是卢援朝嘟囔了一句,才把话隔开了。“别在这儿烟熏火燎的了,到屋里坐着去吧。”

    “行了,”季虹挥了一下手,“都快半夜了,小周也该回去了。”季虹是这个家里的天之骄子,对谁都习惯用这种近于命令的口气。

    周志明看了萌萌一眼,不过意地说:“我早该走了,可炉子一直没生着。”

    “不要紧,”宋阿姨还是笑容可掬,“明天援朝还来呢,他会生。”顿了一下,又说:“你看,现在我们家这个条件,真没办法,要是多有一间屋子,你就在这儿住一夜,省得这么晚再跑回去了,你家里又没人。”

    季虹拢了拢肩上的头发,接过话说:“以前我们家自己一个独院,平房还有暖气……”她当着周志明发这类怀旧之慨已经不止一次了,每次都被神经敏感的宋阿姨打断,怕她带出什么今不如昔的牢骚来。

    “小周明天来吧。”宋阿姨果然打断了季虹的话,说:“明天,给你施伯伯讲讲湘西的情况,他有二十多年没回他那个老家了。”

    “好吧,我明天来。”他说。

    关掉小厨房的灯,大家一齐走出来。他靠近萌萌,轻轻问了句:“送我吗?”

    记不清他们从这里走过多少次了。谁能想到,短短几个月的光阴,这条弯弯曲曲、路面残破的小胡同,这条拥挤着这个城市里最下层的人群和那些尚未改悔的走资派的小巷子,竟会留下他这么多真实的快乐,可触,可感,使人依依。

    他们默默地走了一段路,不知是谁先停下来的,萌萌问:“还要我再往前送吗?”

    他的心咚咚跳,脸发烧,他甚至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嗫嚅了一下,才终于鼓鼓气说:

    “我……咱们亲亲,行不行?”他呼吸急促,声音发着颤,是他的心在颤。

    半天没有回答,他几乎是屏住气在等待。

    “你看,那边过来人了。”

    他只等来这么一句,屏住的气全泄了下来。他有点自恨,就连在萌萌面前,他也是这么胆怯吗?他们在一起有好几个月了,彼此相处又是那么融洽、贴切,没有一丝一毫的拘束和费力,这已经使他破天荒地相信了命运的安排。在她面前,也许早就用不着这样畏缩了,也许早就应该更直率、更豪放,或者干脆,来点儿鲁的……可有时静息想想,又发觉这些念头有多么可笑,简直有点没正形。才几个月,不算长,何况他们的缘分又是那么偶然、无意,以至于叫人到现在都要疑为梦中的故事,惴惴然不敢相信呢。这在哲学上该怎么讲?必然的长河大概都是由这些无穷无尽的偶然的水滴所组成。——他的自行车撞了她的腿,于是他送她上医院,送她回家,都不过是一个“交通肇事者”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已,要不是那天晚上无意对同院的大福子说起了这件事而引起大福子那番危言耸听的话来,他大概绝不会在第二天就拎着个水果篮子又跑到萌萌家来看她的伤。大福子也是无意,一切都是天缘凑巧。

    大福子是他同院对门王焕德大爷的儿子,比他大五岁,在南州市冶金机械厂当司机。不知道是不是汽车司机都有这么个共同脾性,一提到马路上的官司,总要摆着深明此道的神态说上一通不可。

    “你呀,”大福子拍着他的肩膀,“就是老实,要是我,医药费就得一人一半!怎么着,那女的就没责任啦,她凭什么在慢车道上逆行?我就腻歪这号人,有便道不走,偏要在车道上大摇大摆,知道你不敢轧他。”

    当时王焕德大爷正坐在他家的床沿上洗脚,沙哑着嗓子插嘴说:“医药费是小事,再说又是交通警察判的,只要人没伤着筋骨就不碍事。”

    “嘁,”大福子一撇嘴,“您哪知道现在的事儿啊,要我看,那女的说不定还得讹志明一下呢。”

    “讹我,怎么讹?”

    “这种事儿,你没经验,你看我给你算算。”大福子来了兴致,把筷子往桌上一撂,掰着手指头说:“今天看病的医药费就不算了,下星期得复查,她不是扭了腿吗,她要一个劲儿喊疼,医生摸不出来就还得拍片子,四五块钱这就出去了;过一星期她要是还不说好,你还得带她复查,她要说走不动,你每次还得给她叫出租,她家住在哪儿?神农街,好嘛,从神农街到那个医院一个来回就得小十块,她养伤这些天要是给扣了工资也得你给补,你算算,这得多少钱?花钱不说,还得搭精神,你要想躲着她,她就找交通队,交通队一个电话拨到你们单位,你还是得去。”

    王大爷的老伴郑大妈正在稀溜稀溜地喝着面儿粥,这时也放下碗插嘴道:“志明,甭听他瞎白乎,什么事儿让他一说,邪了!”

    “妈,您甭不信,去年我们厂一个小伙子让卡车给剐了一下,足歇了小仨月。本来就是腿上有点儿伤,你猜怎么着?他看了外科看骨科,看了骨科看内科,连神经科都看了;你没辙呀,他硬说他头痛,内科大夫查不出毛病来,只好转到神经科,看看是不是脑子受了刺激,这小子,捞着不花自个儿钱的机会,把身体全面检查一溜够!”

    “得得得,”郑大妈翻着眼睛说,“都像你们厂的人那么缺德,咱们国家早变修了。”

    大福子不理他妈,冲着目瞪口呆的志明说:“要想消了这一灾,也有辙,你呀,趁早提上个点心盒、水果篓,三天两头勤去着点,你看得勤点儿,她就好得快点儿,就这么回事。”

    第二天,他真的买了些高价苹果,去了。可他心里也说不清,他跑到萌萌家来,除了大福子那个歪主意的作用外,是不是还有点别的因素。

    他那回是第一次见到施伯伯、宋阿姨、季虹,还有季虹的男朋友卢援朝;也是第一次留心潜意地看了看萌萌的家。凭着一个侦查员特有的观察力,他几乎是一眼就猜出了这个家庭的身份。

    施家是住在神农街头条深处的一个大杂院里的,院子很脏。大概因为家家都习惯把脏水泼在门前,所以院内的地上,似乎永远是湿漉漉的。萌萌家是一个里外套间。屋里东西挺多,几乎没有给人留出一点可以转腰的地方,除了那一对实际上已经崩了簧的小沙发还像点样之外,差不多全是破烂家具。墙壁尽管刚刚刷了灰,可仍然遮不住土旧寒酸的色质。墙上空空的,只挂了一张毛主席的彩色画像和一张周总理的黑白照片,照片的镜框上垂着刚刚披起来的一尺黑纱。

    施伯伯的年龄大概和父亲差不离,脸上表情不多,却很有气度。他原以为施伯伯是大学教授一类的老知识分子,但很快又发觉不像,在施伯伯的声貌中所显露出来的那种严肃气派,是纯粹知识分子所不具有的。他从小就住在爸爸工作的南州大学里,早见熟了那些个学究气的教授们。

    宋阿姨看不出多大岁数来,样子不老,却有了丝丝银发,身体瘦瘦的,像是很弱;季虹呢,穿一身劳动布工作服,长得没肖萌好看,可也是个大家闺秀的气质。

    他猜得不错,这是个走资派的家,而且是一个还没有安排工作的走资派。

    去萌萌家的一个星期之后,他又接她去医院复查了一次。那天萌萌带了一本书页已经发黄的,说是要在候诊的时间看,结果,那天他们之间的主要话题就是普希金了。他一向是偏爱中国的古典小说的,《三国》啦,《水浒》啦,都喜欢看,而对普希金之类却所知不多。可他挺乐意听萌萌给他讲,他的兴趣鼓励着萌萌几乎把她知道的所有关于普希金的知识一股脑倾倒出来了,什么《叶甫盖尼·奥涅金》啦,《甲必丹之女》啦,《鲍利斯·戈都诺夫》啦,还有别林斯基、莱蒙托夫他们对普希金如何如何评价啦,她一边讲,一边还要加上许多自己的评价:“普希金是最富于同情心的,同情弱者。他那部有名的诗《致西伯利亚书》,知道吗?就是交给一个罪人的妻子带给那些囚徒们的。”

    最后,萌萌自己也笑了,“你看,我简直是在讲演了,我今天讲话太多啦,你早烦了吧?”

    “没有,你挺有口才的。”他说,“真的。”

    萌萌略带难为情地说:“你不知道,我中学毕业四年了,老是一个人在家呆着,同学们都有了工作,彼此都不太来往了。我妈妈管我可严呢,不许我出去跑,我没有伙伴,闷死了,你不知道我多想和咱们这样的年轻人说说话呀。”

    他带点诙谐地笑笑,“你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啊,今天我可见识了,你讲得真不错,能吸引人。”

    萌萌笑了,他看出来,那是一种感激的笑。

    临分手,萌萌干脆把那本诗选借给他了,让他看完后到她家去还。但刚刚过了两天,她就性急地打来电话,问他是否已经看完。这本书,简直就成了他们联系的媒介,或者说,成了他们联系的借口了。他虽然至今也没有把书还给她,却早已成了这个“衰微”之家的常客,并且很快就同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以及这家里屈指可数的那几个朋友混熟了。常来这里串门的,除了季虹的男朋友卢援朝以外,还有施伯伯的老友,941厂“靠边站”的总工程师江一明;941厂的团委书记安成,都是些很好相处的人。他对这个家里的气氛和规矩几乎是无师自通的,这大概是他和他们的某些相似经历所使然吧。尽管在表面上看,他的条件比萌萌好得多,萌萌一家四口,真正在职工作的,只有在941厂当仓库保管员的季虹一个人。而他,是公安干部,父亲又是南州大学的革委会副主任,虽然在其位而不能谋其政,但让人看起来,毕竟是个“结合干部”,算是改悔了的走资派吧。

    他和萌萌继续往前走去,好像是为了消除刚才的那场窘迫,萌萌主动扯起一个话头来。

    “你们单位那个女的,我看对你挺不错的。”

    “你说谁?严君?”

    “你出差去湘西前,不是托她打电话来告诉我一声吗,她没打电话,倒专门来了一趟。”

    他的心又咚咚跳起来,几乎揣摩不出萌萌这话是随口无意还是另有用心。他低头说了一句:“严君呀,我们科里的内勤,大家出差在外,私人的事一般都托她代办。”停了一下,他又补上一句:“我们组的小陆看上她了,还托我做媒呢。”他不知道后面这句话,是不是又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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